山西省家政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对策研究
2021-12-15□金宇
□金 宇
(山西省农村调查办公室 山西 太原 03000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家政服务是朝阳产业,既能满足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需求,又能满足城市家庭育儿养老的现实需求,要把这个互利共赢的工作做实做好,办成爱心工程。近年来,山西省加大了对家政服务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通过组织职业技能培训,积极促进家政服务业扩容提质,但在发展过程中面临劳动力供给有限,家政服务企业管理不规范和家政服务业发展空间不足等问题。对此,山西省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培育家政服务品牌,完善各项扶持政策。
1 主要工作成效
1.1 完善的政策措施
一是出台了一系列实施意见和方案,如《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了稳岗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和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等系列稳就业措施,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是山西省首次将家政服务企业纳入职业介绍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对家政服务企业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或者劳务输出的,给予300 元、500 元和800 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三是围绕市场紧缺职业开展家政、养老服务和托幼等就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并给予一定补贴,补贴最高标准为600 元。
1.2 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2018 年山西省按照“人人持证、技能社会”的思路,大力组织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组织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家政服务业培训工程”,将家政服务培训列入重点范围,单列了家政服务的培训计划,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保障。培训内容涉及各行各业,包括农业技术、文化旅游、手工技能、家政服务、电子商务、养老护理、物流快递等项目。其中,家政服务类的培训内容包括育婴、医疗护理、养老护理和小儿推拿等。培训人员以女性居多,年龄为25~55 岁的人员占多数。
1.3 积极培育发展家政服务品牌
近年来,山西省支持各地培育发展家政服务品牌,将家政服务品牌作为促进贫困劳动力增收的重要途径,制定了在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中根据家政服务品牌输出人数和品牌培训人数给予不超过60 万元奖励的支持政策。2018 年山西省认定了8 个家政服务品牌,多次在太原、北京等地组织开展“吕梁山护工”“天镇保姆”劳务品牌推介交流会,增强“吕梁山护工”“天镇保姆”等家政服务品牌的影响力,扩大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规模。在北京、呼和浩特、包头等地建立8 个“天镇保姆”推介劳务站。“吕梁山护工”“天镇保姆”分别入选2018 年和2019 年人社扶贫典型案例。“吕梁山护工”就业区域辐射太原、北京、天津、陕西、内蒙和青岛等地,2020 年全省年收入过千万的家政服务品牌企业超过10 个。
1.4 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吸纳就业
积极推动各地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岗前培训、吸纳就业补助、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支持家政服务业企业扩大规模,积极吸纳各类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劳动力就业。将小额企业吸纳就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从200 万元提高到300 万元;对家政服务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的,可按规定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定的吸纳就业补助;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及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家政服务企业组织贫困劳动力输出的,在给予职业介绍补贴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等。
1.5 维护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是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根据用工方式参加相应社会保险,2019 年1 月1 日起,将缴费基数的核定标准调整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切实减轻企业和职工负担。
二是推动落实稳岗返还政策。在山西省组织开展护航行动,对少裁员或者不裁员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全面落实稳岗补贴政策。
三是规范从业人员劳动关系。人社机构同山西省家政协会统一制定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在全省各家政服务企业推广使用。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重点,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是以激励的形式表彰优秀家政服务人员。如举办全省首届职业技能大赛,开展7 大类30 个职业(工种)的竞赛,将家政服务作为竞赛项目之一,对获奖选手给予“三晋技术能手”称号,并对前3 名分别给予5 万元、3 万元、1 万元的资金奖励。持续在全社会营
造支持学技能、比技能、技能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2 家政业存在的问题
2.1 劳动力供给有限
随着人口老龄化、二孩政策实施以及居家养老人数的增加,人们对家政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受传统观念以及待遇水平偏低等因素的影响,传统服务业特别是家政服务业对农村劳动力的吸引力不强。在劳动力方面,绝大多数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是农村转移劳动力,流动性高、稳定性差,文化程度总体偏低,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技能不足问题愈发突出。
2.2 家政服务企业不规范
一是山西省家政服务机构管理制度不健全,实际执行不到位,存在容留无身份信息人员、家政服务员岗前不体检和价格不统一等现象。
二是山西省对家政服务人员的管理服务和信用评价等处于起步阶段,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素质缺乏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家政企业对家政人员的信息记录不全,基础信息不完善。有的家政服务员使用假身份证,隐瞒健康、教育和从业经历等真实信息。
三是家政从业人员收费标准和参考依据不一,同一位工作人员在不同企业有不同的价格评定,缺乏市场公认的评价标准。
2.3 家政服务业发展有限
山西省家政服务企业总体规模偏小,规模以上企业占比少,大部分从业人员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率不高。实行员工管理制度的家政服务企业考虑到成本问题,导致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就业稳定性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政服务业的长期发展。
3 对策
3.1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一是继续将家政服务业列入全民技能提升重点工程,加大针对性培训力度,提高家政服务业培训的层次,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对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开展规范化岗前培训,推动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接受1 次集中的“回炉培训”。
二是鼓励行业、企业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技能水平。
三是加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开展高层次家政服务人才培训,提高山西省家政服务人员的素质。建立政府支持为基础、企业和实训基地为主体、院校为支撑的家政服务培训体系,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技能竞赛活动。
四是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最大限度把家政从业人员吸收到工会中,引导他们变成知识型、技能型和创新型家政从业人员。
3.2 强化就业服务工作
一是建立良好的舆论导向机制,积极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家政服务业,努力提高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提高从业人员的就业积极性。
二是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积极鼓励和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从事家政服务业。
三是整合社会资源,引入资金,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培育发展一批龙头企业。对已具备一定规模、经营情况良好、有一定品牌和市场影响力的家政服务企业,通过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发挥行业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行业做大做强,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四是通过劳务基地、家政市场、招工对接和网络信息对接等形式,做好家政服务输出地与输入地衔接工作。
3.3 积极培育家政服务品牌
一是利用现有的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家政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发展。
二是继续培育和发展家政服务品牌,支持开展品牌培训,加强与有关省份的劳务协作,充分发挥家政服务在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助力脱贫攻坚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是按照全省经济工作会议要求,鼓励开展劳务输出,拓宽家政服务市场,为山西省家政服务业发展培养和储备专业人才。
四是推动跨省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后续跟踪服务。
五是进一步完善家政服务信用登记和跟踪管理服务制度,按照年龄、健康、受教育程度、服务技能水平和培训考核等对家政服务员进行分类管理,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3.4 完善各项扶持政策
一是鼓励支持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参加社会保险,重点扶持家政(居家)服务企业发展,支持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充分发挥其在吸纳服务就业中的作用。
二是对带有公益属性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融资、贷款方面的支持,对家政服务企业在财政扶持、工商注册、税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三是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是完善家政服务企业员工规范管理政策,引导各地明确家政服务品牌现状,选定重点家政企业进行培育,从服务品牌理念、诚实守信和文化建设等方面打造龙头家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