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视角下耕地保护探讨
2021-12-15□韦鑫
□韦 鑫
(南宁市自然资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 南宁 530000)
在我国历史中,农耕是我国的主要生产方式。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随着人口增长,耕地逐渐流失,耕地质量等别逐渐下降,这样可能造成已有的耕地失去耕作能力或产值不能满足我国未来社会的需要。正因如此,人们开始更加关注耕地保护问题。耕地保护主要是为了在我国发展过程中不出现耕地缺乏的现象,同时在宏观层面上促进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中,如何让耕地不受破坏,成为相关单位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1 新农村建设中耕地保护现状
第二次国土调查时,我国耕地面积为1.35 亿hm2。第三次国土调查时,我国耕地面积缩小到1.28 亿hm2,逐渐接近“耕地红线”。面对这样的数据,相关部门开始关注耕地保护问题,耕地保护逐渐开始出现在大众的视线中[1]。
我国实行耕地保护制度以1999 年1 月1 日起实施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为标志,已有20 多年。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耕地保护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1.1 没有全面认识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政府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认识到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并加入到实际的活动中,耕地保护工作不断推进。很多较为偏远的区域甚至部分“一线”单位对耕地保护的认知程度仍然不够,让我国耕地保护工作的开展受到了一定的阻碍。
耕地保护工作的主体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但是对于他们来说,让眼前的利益最大化是他们重点关注的内容,从而忽视了耕地保护,例如占用耕地种植速生桉、果树、挖塘等。如果继续按照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方式使用耕地,将在生产过程中会对很多耕地产生严重破坏或流失。
除此之外,很多管理人员没有将耕地保护措施落实到实际中,导致非法占用耕地行为时有发生、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未能落实占补平衡等,无法真正实现耕地保护[2]。一些部门管理人员对于耕地保护的态度是“护一段、丢一段”,除非有上级管理机构对他们的工作进行检查,否则他们很难主动落实耕地保护工作。这样被消极态度影响的工作无法从根本上实现耕地保护,会降低人们对相关部门的信任,从而让耕地保护工作出现更多问题。
1.2 没有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管理制度
在目前的耕地保护过程中,我国相关部门在很多方面完成了对耕地保护相关文件的审批。然而在我国传统管理模式下,很多部门更加重视审批的过程,却没有将其落实在实际监管中。在新农村视角下的耕地保护工作中,不仅有较多已经征用却并没有实际建设的土地,而且很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项目用地出现使用率不高、闲置等现象,严重阻碍了耕地保护工作的进展[3]。
除此之外,我国有大量地理环境比较好的耕地不能发挥其最大价值,例如人们在条件优越的耕地上种植果树而不是粮食作物。针对不同的耕地条件种植适宜的作物,是对耕地保护的重大突破。耕地不能物尽其用是目前我国耕地保护中的问题之一。
2 新农村建设视角下耕地保护意见
2.1 树立耕地保护意识
在很多人看来,耕地保护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缺乏耕地保护的意识。实际上,耕地保护是人们共同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应该引导人们树立耕地保护意识,让人们自觉、自发地保护耕地。
其一,让耕地保护的目的变得更广。我国是农业大国,耕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是人们衣食的来源。作为农民生活的基本保障,耕地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我国发展的平稳性[4]。我国提倡改善生态,而耕地保护作为生态建设中的一部分,能够产生巨大的功效,因此坚持可持续发展与耕地保护有很大的关系。由此可以看出,耕地保护的目的并不只是“保护一块地”这么简单,而是让产粮更安全、社会更和谐、发展更稳定的体系。产粮更安全只是耕地保护的基本目的,更重要的目的是实现可持续发展。
其二,让耕地保护包含的范围更广。目前,我国大部分人的生活水平已经不再停留在吃饱穿暖的层面,人们对食物有了更高的要求。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多样化,需要相关部门扩大耕地保护范围,让食物有更多的生产源头。应该将耕地保护的范围扩大到园地、林地等,这些土地有可能通过工程恢复等方式转变成耕地。甚至某些有转化潜能的海域或沙漠同样应该作为保护对象。
2.2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农业是我国发展的根基。加强农田综合管理,让我国高标准耕地建设落实得更加具体,是保障耕地使用效果的关键。比如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实行耕地保护时,我国需要尽力整合政府和社会中与耕地相关的项目和资金,让耕地建设得到保障,进一步促进耕地保护[5]。
耕地是我国农民基本的生活保障,是农民的“保命田”。耕地对农民十分重要,耕地保护是农业生产的根基。除此之外,在耕地保护工作开展过程中,提高基础农田的质量同样是核心问题之一[6-7]。
回顾之前的农田使用,虽然有耕地保护意识,但为了在短期获得更多的收益,一些农民不管耕地的质量好坏,只顾提高耕地面积。正是因为有大量这样想法的农田建设者,随着时间推移,耕地质量变得越来越让人担忧,给后续种植埋下隐患。在耕地保护过程中,应该将建设高质量农田作为重点,真正实现耕地安全,维持耕地可持续发展。
2.3 让地方政府占地行为更加规范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部分政府渴望发展本地经济而作出将土地变卖的行为。虽然这种做法能够在短期内实现经济快速发展,但是对于可持续发展存在很大的弊端。在占用土地并变卖的过程中,虽然填补了很多急需金钱的地方,但是大量环境优越的耕地被占用导致后期无法进行生产。
针对这一问题,相关部门应该制定合适的条例,约束地方政府行为,让政府占地更加规范。
其一,加强耕地使用的法律地位,让地方政府不能将本地耕地轻易出售给他人。
其二,在土地售卖过程中,相关单位在审批申请时应该更加严谨。
其三,在地方政府的绩效考评工作中,加大耕地保护的分值占比。
其四,提高耕地、青苗等征收补偿标准。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相关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水平,让土地管理更加合理、可控。
其五,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要尽可能让全民参加耕地保护,减少城镇化占据耕地的现象。
2.4 强化土地规划体系建设
在耕地保护中,要让土地规划体系更加健全。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充分考虑到当地人口和土地的比例。在制定方式上,应该抛弃之前城乡独立规划的方式,使用城乡统一规划的方式。在制度实际实行方式上,应该将城市、乡村和行业分别执行改成由城乡协调委员会执行。其中,最核心的环节是完善土地规划体系。
2.5 提高耕地使用效率
乱占耕地是目前耕地保护需要解决的一大难题。政府应该改变耕地审批体制,有效指导耕地所有者使用耕地资源的方式,在减少耕地浪费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耕地资源的合理使用,让耕地使用效率更高。比如在目前颁布的耕地保护政策中,实施占补平衡主要是希望确保耕地面积总量处于平衡状态。然而占补平衡政策并不是万全之策,主要是因为这一政策忽视了耕地使用效率问题。
地方政府相关人员应该将审批来源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对于耕地开垦和耕地用途有详细了解,进一步促进耕地资源的高效使用。
2.6 严肃处理耕地保护中的违法行为
要想实现耕地保护的最终效果,需要出台更多的管理规则,比如颁布相关法律条款、制定奖惩制度等,有效减少耕地保护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只有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执行人员才有充足的依据,促进督察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地方政府应该针对耕地管理成立专门的督察部门,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违法人员给予惩罚,让耕地保护全面落实,实现耕地保护目标。
3 结束语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改善传统的耕地保护方式。相关工作人员要将有效的方法和制度应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保护人们生存的环境,避免因耕地减少而出现各种问题,促进我国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