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制度为减肥增效保驾护航

2021-12-15中国农资童玲李阳刘颖

中国农资 2021年12期
关键词:制度化定额农资

《中国农资》记者 童玲 李阳 刘颖

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农资是农业生产的基础,直接关系到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也关系着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切身利益。农资市场正朝着制度化方向迈进,在国家减肥增效大背景下,制度化是农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农资制度化利好农业发展

构建健全的农资市场管理制度,是农资监管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

构建健全的农资市场管理制度,是农资监管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符纯华表示,加强农资市场的制度化、法治化监管,十分利好农业发展。他说:“首先,有效的农资市场监管制度,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增产增收。通过对农资市场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质量监管,积极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农资企业“黑名单”制度,能够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假冒伪劣等行为,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让农民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为夺取全年粮食和农业丰收保驾护航。其次,通过营造宽松有序的农资市场经营环境和管理制度,有利于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在国家政策引导下,通过营造宽松有序的农资市场经营环境和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积极创新发展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从而促进农产品的绿色、安全、高效的生成和供给,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最后,通过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制度,有利于推进肥料农药减量增效,从而保障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

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常务副主任汪洪表示,一直以来,国家高度重视肥料管理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肥料管理制度。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肥料登记管理、监督抽查等方面深化制度改革,加强产业政策与发展规划指导,充分体现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肥料管理工作思路,基于市场决定要素配置的机制,简化肥料管理程序与流程,提高效率,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新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调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强化企业对自身生产产品的质量承诺。相关制度的改革,目的在于促进肥料行业实现优质、公平、持续的发展,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农业保驾护航。

青岛农业大学客座教授张立宁表示,农资市场制度化,会使原来较混乱的农资市场更规范,虽然表面上看来国家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七类肥料取消登记改为备案,这有利于激发企业的活力,但同时也要求企业更加自律,只有生产合格的、高质量的肥料,才会有长远的发展。尤其是今年3月16日召开的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提出要实行黑名单制度,这对规范农资市场,促进公平竞争,保护农民切身利益,培育和打造民族农资品牌十分有利。

农资制度化尚存困境

建立市场化、科学化、完善化的农资市场管理和监管制度,有利于激发农资市场的竞争活力。

建立市场化、科学化、完善化的农资市场管理和监管制度,有利于激发农资市场的竞争活力,建立和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的良性运转,使农民群众和合法农资经营者的利益依法受到保护。但是这需要一个逐渐推进的过程,诚信体系、监管法律法规等还需要不断规范和完善。汪洪表示,行业要清醒认识到,目前尚未出台专门的肥料管理法律或法规,各部门肥料管理职责尚不够清晰;肥料使用者——农民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肥料假冒伪劣、夸大宣传、非法添加、标识不规范等问题较为突出,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肥料生产与使用环节衔接不畅,肥料产品供给与农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之间不相匹配,这些都直接影响了肥料产业健康发展。

符纯华也认为,在农资市场制度化管理方面,目前还存在困境。一是市场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农资经营者进货渠道混乱,局部农村地区不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农资质量无法得到保障,责任主体不清,造成农资经营查处难、索赔难。对超范围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由于春耕存在季节性因素,部分个体农资经营户受短期利益驱动,尽可能增加经营品种,致使超范围经营现象屡禁不止。二是农资溯源工作未从源头进行监管,假冒伪劣农资屡禁不止,农资打假难度仍较大。因肥料等农资产品溯源还未从源头进行全面推广应用,因此每年国家在农资打假方面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但假冒伪劣农资仍屡禁不止。且由于农资基层经销商多数分散在农村,点多面广,执法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仅仅依靠清理整顿,难以收到理想的监督管理效果。另外,还有销售仿冒他人商标的农资商品,主要包括假冒进口品牌化肥、大企业知名化肥品牌,严重侵犯其他企业的名誉和利益,损害农民利益,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对合法经营也形成不公平竞争。三是市场监管主体乱,行政资源配置不合适。全国各地对农资市场具有监管执法权的部门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有时会出现“都管而都不管”的现象。四是法规体系乱,市场巡查难。目前,涉及肥料、农药、种子等农资市场监管出台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几十部,各省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其中有的法规已不符合当前的市场发展形势,内容滞后;有的法律法规操作性差,不能适应当前的农资市场监管需要。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研究员蒋玉根告诉记者:“在推行化肥定额制方面,我们做了很多示范试验,保证作物不减产的情况下实现化肥减量是我们的目的,从这些年的田间试验示范来看,化肥定额制是可以实现的。当然我们在推行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一是农民接受过程缓慢,我们把种植大户作为化肥定额实施的突破口;二是有些种植户对施肥方案持有异议,怕化肥减量后把作物产量也减下去了;三是农资供应商也有抵触情绪,化肥减量后销量也将减少。”

行业仍需不断探索努力

所谓制度化,就是各项工作要在基本内容、方式方法、操作程序等方面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做到规范化落实,防止和克服随意性。

从当前农资市场大的形势看,假冒伪劣产品比以前有所减少,优质品牌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这是社会的进步,也是行业自律的体现,更说明了制度约束的重要作用。针对我国某些地区实行的化肥、农药使用定额制和实名登记制度,对国家下一步落实双减政策十分有利。张立宁反映,现在一些农民用肥还存在盲目性,过多使用,或者乱用。投入大,不见得有高产量,通过实行限额制度,有利于农民科学施肥。此外,采取肥料限额配额以后,更要求生产企业重视科技研发,生产出优质的肥料,让农民用肥不多,产出高。而相关制度的落实,会加大或引导消费者增加有机肥的投入力度,同时倒逼企业去生产更多利用率高、功能性、效果好的肥料。蒋玉根也表示,化肥减量增效是大势所趋,无论是农资生产企业还是流通企业都必须认识到,降低化肥使用量,不仅仅是商业行为,更是社会责任,在获得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考虑社会效益。

所以,农资市场管理和监管制度需要行业共同努力。对此,符纯华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科学监管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设力度。逐步建立以农资商品质量承诺为补充,以农资商品监测为手段,加强日常监管为保障的农资商品之安全保障体系。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在2017年发布了中国农资质量安全追溯平台,通过平台可以实现农资产品(包括化肥)可追溯,查询真伪,现在平台入驻企业近百家,追溯农资产品超过9亿个,查询超过6200万人次。这个平台也需要农资企业积极参与,共同维护正规企业的合法权利,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二要进一步加大对农资商品现代化流通体制的完善力度。协会鼓励信誉好的龙头农资经销企业开展连锁经营、品牌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确保农资商品质量。协会也会从规范经营、强化制度建设入手,从农民群众反映好的农资企业选取,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行业企业健康发展。三要宣传推广,提升安全责任意识。协会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新媒体等载体,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逐步提升企业、农民安全消费意识、维权意识。对于制假售假的行为给予黑名单制度,在社交媒体上公开,让制假售假者付出代价,寸步难行。

蒋玉根还建议,要通过建立农资供应体系平台来调控化肥定额,一是从生产和销售渠道上控制化肥的生产和销售来实现化肥定额的目的;二是科研部门、推广部门要研发、推广一些适合化肥定额制的优质肥料来确保化肥定额实现减肥增产,提高肥料利用率。最重要的是必须保证粮食产量,不能以降低粮食产量来实现化肥定额的目标。

制度是操作规程和行动准则,反映着对客观规律的理性认识。所谓制度化,就是各项工作要在基本内容、方式方法、操作程序等方面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做到规范化落实,防止和克服随意性。综合来看,提升农业的绿色、高质量健康发展格局需要行业在建立市场准入机制的同时,还要通过“黑名单”制度、化肥农药实名制和购买定额制施用等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去规范交易和竞争行为,并采用农资质量追溯等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科学化的监督管理制度,做到农资监管从源头监管、全程监控的统一,通过农资的绿色、安全、减量使用,为减肥增效保驾护航,从而打造绿色健康、特色精品、优质美味农产品,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猜你喜欢

制度化定额农资
建筑工程预结算中的定额与清单计价应用
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下定额的再认识与建议
送农资增收致富添助力
河南:修订工农业和城乡生活用水定额
东周时期男尊女卑制度化的生物考古证据
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75定额和451定额在无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概预算中的变化对比分析
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学习中央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指示精神
农资人,你是否看见鱼在流泪?
一个幸福的农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