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黄河中下游地区的水稻种植*
2021-12-14薛瑞泽
薛瑞泽
魏晋南北朝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虽然频频遭受战火的侵袭,但在相对和平的环境中,农业经济仍然得以迅速复苏,并呈现出较快的发展势头。水稻种植作为农业种植的重要方面,呈现出迭毁迭兴和规模扩大的态势。学术界对于魏晋南北朝时期水稻种植多有涉及①,但关于黄河中下游地区的水稻种植尚需进一步深入研究。
一、曹魏西晋时期的水稻种植
魏晋时期,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对土壤的分类即土壤适合种植农作物的认识愈来愈深刻。《博物志》卷一《物产》云:“五土所宜,黄白宜种禾,黑坟宜麦黍,苍赤宜菽芋;下泉宜稻:得其宜则利百倍。”[1](P13)这说明黄、黑、红等土壤适合种植禾、麦、黍、菽、芋等,所谓“下泉宜稻”是指地势低洼多水的土地适宜种植水稻。由此可见,对土壤性能的分类,有助于因地制宜,种植不同的庄稼,从而保证实现“得其宜则利百倍”的收获。而在此前的西汉前期,人们已经总结出不同河流的水质适宜种植不同的庄稼。《淮南子》卷四《地形训》云:“汾水濛浊而宜麻,泲水通和而宜麦,河水中浊而宜菽,雒水轻利而宜禾,渭水多力而宜黍,汉水重安而宜竹,江水肥仁而宜稻。平土之人慧而宜五谷。”[2](P351—352)不同颜色的土壤种植适宜的农作物与不同水质灌溉适宜的农作物有相似之处,说明汉魏以来人们已经对水土的分类有了全新的认识,可见汉魏时期农业种植的经验在不断地积累。
曹魏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的水稻种植与农业经济的恢复联系在一起,是农业经济在恢复发展过程中采取的最为有效的措施。为了解决军粮供应的短缺,曹操继承汉代以来的传统,在所控制的地区实行了屯田制。曹魏屯田制种植的主要粮食作物即是水稻。曹魏水稻种植的屯田地点大多分布在水利条件优越之地,主要是利用黄河及其支流两岸便利的灌溉条件来进行。在农田水利建设的基础之上,种植水稻成为农业复兴的重要路径。这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各个军阀发展农业的过程中都得以体现。初平四年(193),陶谦派遣别驾赵昱向汉献帝上奏章并进贡,汉献帝任命陶谦为徐州牧。在此期间,陶谦上表举荐陈登为典农校尉,陈登“乃巡土田之宜,尽凿溉之利,秔稻丰积”[3](卷七《魏书·吕布传附陈登传》裴注引《先贤行状》,P231)。这应当是利用黄河下游地区河网密布的有利条件大面积种植水稻,并且取得了大丰收。此后,夏侯惇在与吕布作战时左目被伤,随即兼任陈留、济阴太守,当时天下大旱,蝗虫为虐,夏侯惇为了解决旱灾造成的缺粮窘境,“乃断太寿水作陂,身自负土,率将士劝种稻,民赖其利”[3](卷九《魏书·夏侯惇传》,P268)。太寿水即太寿附近的睢水,在陈留郡襄邑县(今河南睢县)境内,夏侯惇拦截睢水成陂泽种植水稻,应当是利用了睢水丰富的水资源。曹丕即位后,郑浑为阳平郡(治馆陶,今山东冠县东古城镇)、沛郡太守。当时阳平郡、沛郡由于地势低下,经常遭受水灾,百姓穷困。如何救济百姓就成为摆在郑浑面前颇为棘手的问题,根据当地的客观环境,郑浑打算通过在萧县、相县大规模兴修农田水利工程,“兴陂遏,开稻田”来解决农业灌溉问题。在兴修水利工程之初,“郡人皆以为不便”,为了使百姓支持水利工程建设,郑浑劝说百姓曰:“地势洿下,宜溉灌,终有鱼稻经久之利,此丰民之本也。”为了动员民众参与,郑浑身体力行,“遂躬率吏民,兴立功夫,一冬间皆成”。正因为郑浑勤政,赢得了百姓的爱戴,史称“比年大收,顷亩岁增,租入倍常,民赖其利,刻石颂之,号曰郑陂”。郑浑在任职期间获得了百姓的拥护,所以在转任山阳郡(治今山东省巨野县)、魏郡(治今山东省冠县)太守时,“其治放此”[3](卷十六《魏书·郑浑传》,P509—511),故而在沿黄河的阳平郡、沛郡、山阳郡、魏郡等四郡,通过大范围兴修水利工程而种植水稻,使农业经济快速恢复。正始二年(241),邓艾曾经建议:“陈、蔡之间,土下田良,可省许昌左右诸稻田,并水东下。”[3](卷二八《魏书·邓艾传》,P775)邓艾实际上是建议司马懿利用许昌以东的陈、蔡一带地势低下,土壤肥沃的条件,大规模种植水稻,这一建议得到司马懿的允准,使水稻种植面积得到进一步扩大。
在黄河中下游地区仍然存在着官府所拥有的国有土地,其中部分是用来作为稻田的。在许昌附近有“左右诸稻田”。在河内郡野王县(今河南省沁阳县)境内的沁水沿岸有众多稻田的分布,因为农田水利工程年久失修,“稻田泛滥”[4](卷九《沁水》,P146),沁水泛滥使稻田遭到毁坏,但也说明这里是重要的产稻地区。在时人笔下对河内郡出产名稻多有赞美之词,卢毓《冀州论》有“河内好稻”之说,慨叹“地产不为无珍也”。何晏《九州论》也有“河内好稻”之词。袁准《招公子》亦云:“河内青稻,新城白稉,弱臭游梁,濡螖通芳。”[5](卷八五《百谷部·粳》,P1449)这说明河内郡独特的自然环境为良种稻谷的培育提供了条件。潘岳《在怀县作诗二首》云“稻栽肃芊芊”,赞美怀县(今河南省武陟县,亦属于沁水流域)稻田水稻生长茂盛的美景。除了河内郡盛产良种水稻外,邺城附近也延续先秦秦汉以来盛产水稻的传统。左思《魏都赋》描述邺城有着悠久的水利灌溉传统,“西门溉其前,史起灌其后”,这种传统延续下来,邺城附近已经形成了颇具规模的灌溉网,“墱流十二,同源异口。畜为屯云,泄为行雨”,因而形成了“水澍稉稌,陆莳稷黍”的粮食作物种植,李善注:“二渠之利,下则澍生粳稌,高则植立稷黍也。”有两条渠的灌溉便利,因而培育出名稻,出现了“清流之稻”名品。李善注:“清流近邺西,出御稻。”即指邺城附近的水稻种植。张泽咸先生继承了这一说法,他指出:“清流位于邺西,所产水稻被称为御稻,非常有名。”[6]这足以显示出邺城的稻谷影响之大。
邺城往北,在蓟南北利用来自蓟北的高粱河等河流,形成“溉灌蓟南北三更种稻”的灌溉规模。刘靖在任镇北将军、假节都督河北诸军事时,不仅修建守边的战略设施,还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又修广戾陵渠大堨,水溉灌蓟南北三更种稻,边民利之”[3](卷十五《魏书·刘馥传附靖传》,P464)。关于拓宽戾陵渠所形成的灌溉区域,根据《刘靖碑》所记载,“嘉平二年,立堨于水,导高梁河,造戾陵堨,开车箱渠”。这一水利工程功效明显,“灌田岁二千顷”。到嘉平六年(254)刘靖去世后,曹魏朝廷又继续对这一水利工程进行拓展维修。景元三年(262),曹魏朝廷诏书以“民食转广,陆废不赡,遣谒者樊晨,更制水门,限田千顷,刻地四千三百一十六顷,出给郡县,改定田五千九百三十顷。水流乘车箱渠,自蓟西北迳昌平,东尽渔阳潞县,凡所润含,四五百里,所灌田万有余顷”。到了晋惠帝元康五年(295)六月,洪水冲毁了原来的水利工程,朝廷动用了各方力量最终修复了这一水利工程[4](卷十四《鲍丘水篇》,P223)。可以看出正是魏晋朝廷对戾陵渠灌溉工程的不断拓展,使灌溉面积由二千顷扩大到了“万有余顷”。魏晋朝廷对灌溉蓟南北的水利工程的维修与拓展,使得以蓟为核心形成了黄河中下游地区又一个水稻产区。
在洛阳附近也有稻田分布,张载《洪池陂铭》中有“开源东注,出自城池”,在洪池陂水浇灌下,“粳稻连畦”,连片的稻田出现在洛阳城外[5](卷九《水部下·陂》,P170)。晋武帝为了解除屯田兵劳役过于繁重的问题,在咸宁元年(275)十二月,诏曰:“出战入耕,虽自古之常,然事力未息,未尝不以战士为念也。今以邺奚官奴婢著新城,代田兵种稻,奴婢各五十人为一屯,屯置司马,使皆如屯田法。”[7](卷二六《食货志》,P787)将邺城的奚官(少府属官,职司养马)奴婢迁到新城(今河南省伊川县一带)代替屯田兵耕种国有稻田,并按照军屯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新城所产稻谷非常有名,曹丕《与朝臣书》云:“江表惟长沙名有好米,何得比新城粳稻邪?上风炊之,五里闻香。”前文所云“新城白稉”亦表明新城所产粳稻较之于长沙好米更为有名。即使到宋代仍有“新城秔稻,五里闻香”[8](卷六O《拾遗类总·新城稻》,P1782)的美誉。而邺城一带因为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种植水稻经验,故而晋武帝特地从邺城迁徙擅长种植水稻的奚官奴婢到洛阳近郊从事水稻种植。而随着豪强势力的兴起,洛阳近郊的国有稻田被官员占有的颇多,泰始三年(267),“尚书令裴秀占官稻田”的事件在当时朝野都引起了巨大震动。李憙上言:“故立进令刘友、前尚书山涛、中山王睦、故尚书仆射武陔各占官三更稻田,请免涛、睦等官。陔已亡,请贬谥。”[7](卷四一《李憙传》,P1189)虽然李憙再次进言“骑都尉刘尚为尚书令裴秀占官稻田,求禁止秀”。但因为裴秀有功于朝廷,晋武帝“诏又以秀干翼朝政,有勋绩于王室,不可以小疵掩大德,使推正尚罪而解秀禁止焉”[7](卷三五《裴秀传》,P1039)。《晋书》在多人传中对这一事件加以记述,表明其事件影响的广泛,而晋武帝明显地包庇裴秀的行为,则反映了侵占国有稻田已经成为社会上层的特权。“蓟南北三更种稻”以及洛阳近郊的“三更稻田”所存在的耕作方式,据学术界研究,这里的“更”是轮耕之意,“三更稻田”即轮作三次的休耕法[9]。这种轮休制的做法更有利于土壤肥力的恢复。
东晋南迁之后,黄河中下游地区的水稻种植继续进行,平阳郡武阳人法显,“尝与同学数十人,于田中刈稻,时有饥贼欲夺其谷”[10](卷三《译经下·宋江陵新寺释法显传》,P87)。武阳地在今山西临汾市,表明十六国动荡虽然给黄河中下游地区造成了很大混乱,但是在动荡的环境下,以水稻种植为特色的沿黄地区农业经济发展仍然在持续。
黄河下游地区的水稻种植在考古发掘中也得到证实。1974年,在山东省邹城市发掘了西晋侍中、使持节、安北大将军、关内侯刘宝墓,在出土的10件四系罐内分别盛有稻、谷等粮食作物,说明邹城一带出产稻谷[11]。2016年,在晋阳古城二号建筑基址东组建筑基址的两座窖穴遗迹进行了系统的采样与浮选,出土炭化植物种子共计2696粒,农作物遗存包括粟、黍、水稻、大豆、豌豆、大麻、小麦、青稞等8种。其中水稻15粒,占农作物总数的0.83%为禾本科稻属,均是去壳后的稻米,保存较为完好,其背腹扁平,呈长椭圆形,表面光亮,两侧纵向各有三条左右的纵纹。据学术界研究,“晋祠水稻生长的地表层有深厚的黑土,含有丰富的有机物,蓄水性强,且pH值为碱性。晋祠水稻性微寒,呈弱碱性,符合人体体液呈碱性的需要”[12]。可以看出魏晋十六国时期晋阳古城一带的水稻生产已经趋于成熟。
随着种稻技术的成熟,不同品质的水稻在魏晋时期已经有了新的分类,如“稻之黏者为秫”[13](P177)的说法最晚在晋朝已经出现。随着水稻种植的普遍化,名品稻谷也被培育出来。杨泉《物理论》云:“稻者,溉种之总称。”郭义恭《广志》云:“有虎掌稻、紫芒稻、赤穬稻。”[14](卷八三九《百谷部三·稻》,P3751)这是黄河中下游地区名品稻谷。还有根据不同颜色区分稻谷的分类。《广志》曰:“有赤稌,有白、黑、青、黄、燕颔凡五种。”[14](卷八四二《百谷部六·稌》,P3764)红、白、黑、青、黄等颜色的稻谷品种中,极有可能还有其他谷类作物在内。陆机《七徵》云:“神宰奇稌,嘉禾之穗。含滋发馨,素颖玉锐。灼若皓雪之颓玄云,皎若明珠之积缁匮。”[5](卷五七《杂文部三·七》,P1031)对稻谷生长的神奇予以赞誉。
综上所述,魏晋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有适合水稻种植的土壤条件与水资源条件,就土壤条件来看,地势低下而多水的土地适宜种植水稻,特别是黄河及其支流两岸因便利的灌溉条件成为水稻种植的重点地区,其中河内、新城、邺城为当时名品稻谷的产地。水稻的品种也逐渐增多,名品稻有清流稻、虎掌稻、紫芒稻、赤穬稻等,也有红、白、黑、青、黄等颜色的稻谷品种,还根据黏性有了粳稻、秫稻的区分。为了提高水稻的产量,人们还总结出了轮耕的方法,以免土壤长期种植单一农作物造成地力下降的情况。
二、北魏时期的水稻种植
据学术界研究,北朝时期粮食种植品种发生了变化,大小麦和水稻种植面积萎缩,粟、黍、豆的面积扩大[15]。北魏在建都平城期间,水稻种植虽然受到多种因素的限制,但在黄河中下游地区仍然占有一定的面积。我们至今没有发现北魏都城平城附近种植水稻的迹象,这应当与平城周边地区自然环境有关。从太和四年(480)七月,北魏朝廷“诏会京师耆老,赐锦彩、衣服、几杖、稻米、蜜、面,复家人不徭役”[16](卷七上《高祖纪上》,P149)的记载来看,表明这些稻米应当与黄河中下游地区依然种植水稻密切相关,因为在这一时期,北魏尚未占领长江以北地区,这些稻谷的来源只能是黄河中下游地区自产的。
北魏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徐州及其以南仍然是水稻种植主要分布地区。在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五年(444),徐州、青州、冀州、兖州等还为刘宋所占领,元嘉二十一年(444)七月,宋文帝的诏书中曾提到:“徐、豫土多稻田,而民间专务陆作,可符二镇,履行旧陂,相率修立,并课垦辟,使及来年。”[17](卷五《文帝纪》,P92)亦明徐州等地仍然是重要的水稻产地。正因为稻米对于北魏鲜卑族的珍贵,所以孝文帝在巡幸淮南时,“如在内地,军事须伐民树者,必留绢以酬其直,民稻粟无所伤践”[16](卷七上《高祖纪下》,P186)。这也正体现了孝文帝体恤民众的思想。太和四年(480),徐州刺史薛虎子上表朝廷,建议利用“徐州左右,水陆壤沃,清、汴通流,足盈激灌”的水利条件,在黄河下游地区“良田十万余顷”的优越自然条件下,“兴力公田,必当大获粟稻”[16](卷四四《薛野?传》,P996)。这一建议得到孝文帝的采纳,徐州以下必然利用黄河及其支流灌溉便利的条件,大面积种植“粟稻”,解决军粮供应不足问题。在徐州以南的济阴郡睢陵县,南齐时还发生过偷盗他人稻谷的案件,陈伯之在十三四岁时,因为家境贫寒养成无赖个性,每天戴着獭皮冠,怀揣利刃,在稻谷成熟时,“候伺邻里稻熟,辄偷刈之”,当田主出面阻止他时,他掏出利刃威胁田主,“田主皆反走,伯之徐担稻而归”[18](卷二O《陈伯之传》,P311)。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在徐州南水稻种植的普遍。
华北平原的中山、定州、蓟州等地延续了此前种植水稻的传统。在道武帝平定中山后,在当地“多置军府,以相威慑。凡有八军,军各配兵五千,食禄主帅军各四十六人”,这是中央设置在地方的驻军,在中原平定后,“八军之兵,渐割南戍,一军兵才千余,然主帅如故,费禄不少。椿表罢四军,减其帅百八十四人”。即使如此,在北方仍然有驻军的存在。永平年间,杨椿为定州刺史,“州有宗子稻田,屯兵八百户,年常发夫三千,草三百车,修补畦堰。椿以屯兵惟输此田课,更无徭役,及至闲月,即应修治,不容复劳百姓,椿亦表罢”,得到朝廷的允准[16](卷五八《杨播列传附弟椿传》,P1287)。所谓的宗子稻田是皇室宗亲组成的禁卫军宗子军的稻田,“这里的屯兵八百户,是专门耕种宗子稻田的”,这些屯兵八百户“享有只种田输田课而无其他徭役的优待”。杨椿建议朝廷废除征发百姓“修补畦堰”旧制,让屯兵八百户直接修复稻田的“畦堰”[19](P304—305)。正始年间,“冀定数州,频遭水害”,崔楷建议应当按照自然环境不同的情况,“因于水陆,水种秔稻,陆艺桑麻”[16](卷五六《崔辩列传附模弟楷传》,P1254),即按照水田与旱田的不同条件种植相应的作物。
在定州之北的范阳郡、燕郡等地,对旧有水利工程的维修,使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北部成为新的水稻种植区。蓟北地区在十六国时期长期为少数民族所控制,原有的水利工程多被废弃。“范阳郡有旧督亢渠,径五十里;渔阳燕郡有故戾陵诸堰,广袤三十里。皆废毁多时,莫能修复。时水旱不调,民多饥馁”。宣武帝时,裴延儁认为“疏通旧迹,势必可成”,就上表“求营造”。在得到朝廷允许之后,裴延儁“遂躬自履行,相度水形,随力分督,未几而就”。随着督亢渠、戾陵诸堰修复完成,实现了“溉田百万余亩,为利十倍”的效果,至北齐魏收撰写《魏书》时,“百姓至今赖之”[16](卷六九《裴延儁传》,P1529)。裴延儁在修复水利工程过程中,当地人涿郡卢文伟发挥了重要作用。卢文伟以本州平北府长流参军的身份,“说刺史裴儁按旧迹修督亢陂”,水利工程完成后,“溉田万余顷,民赖其利”,时人将“修立之功,多以委文伟”。从裴延儁所修复的水利工程中我们似乎无法看出水稻的种植,但在孝昌年间,北方即将陷于混乱之前,卢文伟“积稻谷于范阳城,时经荒俭,多所赈赡,弥为乡里所归”[20](卷二二《卢文伟传》,P319),其所集聚的稻谷应当就是修复水利工程后的收获物。到了北齐孝昭帝皇建年间(560—561),“平州刺史嵇晔建议,开幽州督亢旧陂,长城左右营屯,岁收稻粟数十万石,北境得以周赡”[21](卷二四《食货志》,P677)。裴延儁等人所做的贡献,后人曾给予颇高的评价,雍正九年(1731),柴潮生上疏云:“臣考汉张堪为渔阳太守,于狐奴开稻田八千顷,狐奴今昌平也。北齐裴延儁为幽州刺史,修古督亢坡,溉田万余亩,督亢今涿州也。”[22](卷三O六《柴潮生传》,P10536)督亢陂在今河北省涿州市东南,最早出现在荆轲刺秦王时所献“燕督亢之地图”,裴骃《集解》引刘向《别录》曰:“督亢,膏腴之地。”张守节《正义》云:“督亢坡在幽州范阳县东南十里。今固安县南有督亢陌,幽州南界。”[23](卷八六《刺客列传》,P2532)燕国之所以献督亢陂周边地区给秦国,是因为这里是重要的产粮区,司马贞《索隐》云:“然督亢之田在燕东,甚良沃,欲献秦,故画其图而献焉。”[23](卷三四《燕召公世家》,P1561)可以说从战国以来,督亢陂周边地区就成为重要的水稻出产地。北朝时期对督亢陂的修复不过是恢复了其原来的作用。北朝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的水稻种植面积虽然有所缩小,但中山、定州、蓟州、范阳郡、燕郡等地延续了种植水稻的传统。
随着黄河中下游地区水稻种植的普遍化,北魏贾思勰在其著作《齐民要术》中,辟有专章对历代在黄河中下游地区水稻种植的经验加以系统总结。首先,稻田的选择有其特点。“稻,无所缘,唯岁易为良。选地欲近上流。”即稻田的选择没有特别讲究,但每年更换所种水稻的田地为最好的选择。选择的土地需要靠近河流的上游,无论土地的“良薄”,稻谷种植对水质要求较高,清水灌溉非常重要,“水清则稻美也”,正是这一经验的总结。其次,种植水稻的时令在农历三四月完成。“三月种者为上时,四月上旬为中时,中旬为下时。”三月种稻是最好的时令,四月中旬为中等时令,而下旬则是最后的时限,反映了在黄河中下游地区时令对水稻种植的重要性。再次,水稻种植要经过整地,挑选种子,播种等过程,“先放水,十日后,曳陆轴十遍。地既熟,净淘种子,渍经三宿,漉出,内草篅中裛之。复经三宿,芽生,长二分。一亩三升,掷。三日之中,令人驱鸟”。在水稻播种前,要在稻田中放进水,用碌碡将稻田碾压
十遍,“遍数唯多为良”。当稻田整理好之后,筛选种子非常重要,主要用水选法,“净淘种子”,将比重小、轻的秕种淘汰掉,然后将良种浸泡在水中三昼夜,然后捞出,放在草编的箩中捂着,再过三昼夜,待稻种发芽后,撒到稻田中。此后三天内要防止鸟雀叼食。又次,水稻生长阶段除草至关重要,所以贾思勰总结道:“稻苗长七八寸,陈草复起,以镰侵水芟之,草悉脓死。稻苗渐长,复须薅。薅讫,决去水,曝根令坚。量时水旱而溉之。将熟,又去水。”除草有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稻苗长到七八寸时,用镰刀伸入泥中将草割掉,使草腐烂掉。第二个阶段在稻苗逐渐成长后,薅除杂草。然后放水,让阳光暴晒水稻根部,使稻根坚强。然后根据水稻生长情况决定是否再灌溉。在水稻即将收获时要提前将水放掉。在霜降时收获稻谷,早收或晚收都不合适,“早刈米青而不坚,晚刈零落而损收”。这些经验应当是黄河下游地区水稻种植经验的总结。而具体到更北的地区,如黄河中游地区,“北土高原,本无陂泽。随逐隈曲而田者,二月,冰解地干,烧而耕之,仍即下水。十日,块既散液,持木斫平之。纳种如前法。既生七八寸,拔而栽之。溉灌、收刈,一如前法。”这是针对黄河中游的丘陵地区所总结的种植经验,主要是利用河流弯曲之处,聚集水流种稻。这种水稻应当采取移栽的方式。稻田的选择不在于面积大小,唯须注意水面均匀,“畦大小无定,须量地宜,取水均而已”。最后,稻谷的收藏也颇为讲究,“藏稻必须用箪。若欲久居者,亦如劁麦法。”因为是水中种植的粮食,如果藏在地下则容易腐烂,“此既水谷,窖埋得地气则烂败也”。至于说稻谷加工成米,即舂米也颇多讲究,“舂稻,必须冬时积日燥曝,一夜置霜露中,即舂”。可见在冬天舂稻之前,要对稻谷连续数天曝晒,然后放在露天中受一夜霜露,立即舂。如果稻谷水分大,就会导致发霉变质,“若冬舂不干,即米青赤脉起”。不仅如此,稻谷加工前在霜露和阳光下曝晒非常重要,“不经霜,不燥曝,则米碎矣”。这里还提到了“秫稻法,一切同”,即糯稻与粳稻的栽培方法是一 样 的[23](P133—134)。根据 学术界业 已取 得的共识 ,《齐民要术》“书中反映的农业区,主要是黄河中下游地区,而以山东地区为中心”[23](P2)。通过《齐民要术》的总结可以看出,稻田每年要进行轮耕,水质需要清水。水稻种植在农历三四月完成,三月最佳。对于撒播的水稻,选种颇为重要,是保证水稻丰收的关键。水稻生长过程中除草至关重要,分两步进行。水稻收获要在霜降时进行,过早或过晚都不合适。这说明《齐民要术》所总结的水稻种植的经验都是黄河中下游地区长期农业生产的积累。
综上所述,作为重要的粮食作物,水稻种植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呈现出阶段化的发展特点,经过汉末魏初的恢复和发展,水稻种植面积得到进一步扩大,从关中地区到华北平原,呈现出全面发展的布局,主要分布在沿黄河及其支流两岸有灌溉便利地区。十六国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水稻种植受到较大的影响。及至北魏占领黄河中下游地区之后,水稻种植面积虽然有所恢复,但没有恢复到魏晋时期的规模。虽然如此,魏晋南北朝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的水稻种植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注释:
①关于魏晋南北朝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水稻种植,学术界的论证有宏观的研究,如张泽咸《试论汉唐间的水稻生产》,载《文史》第18辑。还有一些区域水稻种植研究,如陈香 《汉唐间黄淮地区的水稻生产》,载 《农业考古》2005年第3期;宁志新《汉唐时期河北地区的水稻生产》,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4期。游修龄《中国稻作史》(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年版)对黄河中下游地区的水稻种植也有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