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带娃,让爱更有力量
2021-12-13乔可可
乔可可
钱敏焰系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江苏省妇女十三大代表;2013年,被评为“2011-2012年度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其家庭被中央文明办评为“全国最美家庭”。
本刊采访钱敏焰,请她谈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下文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我们如何做父母。
加强陪伴,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
钱敏焰,一位80后女法官,2011-2019年担任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这期间,她和同事精心审理了上千件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利益的民事案件。
在2019年江苏省出台《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前,钱敏焰曾作为法院方代表参加过相关研讨会,那次研讨会令钱敏焰印象深刻,她意识到“家教立法”的重要性。对于即将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钱敏焰进行了仔细研读,她说:“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在此前只是一些呼吁的形式,现在国家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国事,可见国家对家庭教育的重视力度和决心。”
在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时,为了弄清楚孩子犯罪的原因,钱敏焰会对他们的家庭情况和成长背景进行分析。她发现,部分孩子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是由于家庭教育缺位、监护不力导致的。
每一次庭审,她都尽可能邀请孩子父母参加。有的孩子没有父母的联系方式,钱敏焰就通过村(居)委会,或者从孩子以前就读的学校寻找到父母的联系方式,让他们过来跟孩子面对面聊一聊,让孩子感受到来自父母的关爱与温暖,“很多孩子嘴上说不希望见到父母,实际上还是希望庭审时父母能够在旁边支持和陪伴他们”。
庭审过程中,钱敏焰也会对孩子的父母进行一定的法治教育,提醒他们今后在家庭教育方面应当肩负的责任。“《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到要‘亲子养育,加强亲子陪伴,我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能很好地缓解家庭教育缺失所带来的矛盾。”
德育为先,扛起家庭教育的使命
教育是一项面向未来的事业,本质是培养人。《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强调家庭教育突出“以德为先”。
对此,钱敏焰从家庭教育的概念谈起。她说,家庭教育的核心含义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养,一个是育。“养”即生养,是对孩子衣食住行、人身安全等生存方面的保障;“育”即教育,是对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方面的引领。父母不仅要尽到的“养”的责任,更要担当起“育”的责任。而“育”的首要任务,即引导孩子树立崇高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钱敏焰最喜欢苏格拉底一句话——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莫过于为理想奋斗。这也是她经常教育女儿的一句话。钱敏焰的女儿今年刚上初一,她经常对女儿说:“我们可以有追逐好成绩、好学校的阶段性理想,但我们更要砥砺奋斗,树立远大理想,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她认为,引导孩子树立远大理想、端正品行,是家庭教育的重要任务。
家庭教育的“育”,不是“育分”,而是“育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一代又一代的青年人来接续奋进,而这些青年人来自每一个家庭,家庭培养好自己孩子,就是为祖国建设作贡献。
父母要跟孩子共同成長,互为促进,营造和谐有爱的家庭氛围。一个和谐的、有生长力的、有目标感的家庭,培养出来的孩子才能蓬勃成长。
适应“双减”,陪伴孩子更好成长
该如何在新法的规定下做一名合格的家长,又该如何正确对待“双减”后孩子的教育呢?
钱敏焰介绍了自己的教育经验。
每年清明节和国庆假期,她都会带孩子去烈士陵园瞻仰烈士、参观革命历史纪念馆,带孩子观看爱国影视剧,譬如《觉醒年代》《长津湖》《我们的父辈》等,让孩子了解国家的强大离不开无数先辈们的无私奉献……通过对孩子进行红色教育,激发孩子的爱国热情和使命感,明确奋斗方向。
钱敏焰还注重培养孩子的品德修养、人文情怀,注重带孩子从生活的现场去感悟“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的快乐,以及生命的美好。钱敏焰经常带女儿去养老院和儿童福利院看望老人和孩子,一起参加社区的党员志愿活动,让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还曾带女儿采访援鄂医护工作者,让她了解那些医护人员舍小家、为大家的无私奉献精神……在钱敏焰一言一行的引导下,上初中的女儿有信仰、懂感恩、有爱心,入选2021年苏州市委、市文明办等部门开展的“新时代好少年”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