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扫黑除恶治乱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2021-12-13郑维国王艺桥
郑维国 刘 静 马 岚 王艺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陕西省农业农村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安排要求,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分工,把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聚焦行业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全力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治乱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深化认识,提升站位,扫黑除恶纵深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领导机构,补齐配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力量,做到分管领导、牵头处室、配合单位、联络人员“四明确”,形成工作专班,落实工作保障。12个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牵头抓总,形成农业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保障。二是强力部署推进。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党组高度重视,多措并举,以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系统推进会、三级视频会、行业专题会等多种形式作出安排部署近50余次,制发相关文件汇报300余份。三是强化学习保障。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反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研究涉农领域重点内容,分析涉农领域典型案例,剖析涉农领域乱象根源,把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作为一项学习制度,学做结合。
二、夯实责任,传导压力,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厅分管负责同志和厅机关各处(室、局)把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和季度重点工作报告的汇报内容,持续推进。二是建立压力传导机制。下发关于实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制的实施意见,省市县三级签订扫黑除恶承诺书2100余份,夯实“一把手”主体责任。三是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信息日例会、周报送、月小结制度,专项整治重点单位每日交流工作进展,各市(区)每周报送线索信息,全系统每月小结工作,确保扫黑、除恶、治乱“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四是建立行业线索机制。建立线索收集、线索梳理和线索报送“两机制一办法”,强化日常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健全打、防、管、控、建一体的工作体系。
三、聚力宣传,强化指导,舆论氛围日渐浓厚
一是持续发动促宣传。制定完善宣传方案,编印应知应会手册和涉农案例选编5万余份,依托官网专栏、“两微一端”、12316短信平台和《陕西农民合作社》月刊杂志通报战果、推送信息、专栏刊发相关消息600余条,营造农业农村领域强大宣传攻势。二是调研宣讲释疑惑。由5位厅级领导带队开展“扫黑恶、治乱象、抓落实、促整改”宣讲指导,深入12个市(区)、52个县(区)、128个镇(办)、130个行政村,走访经营主体140余家,开展宣讲指导30余次,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三是以案说法造舆论。举办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讲远程视频会,邀请省委宣讲团成员和省公安厅刑侦专家,结合实际,以案说法,覆盖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系统干部5000余人。
四、全面对标,落实责任,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一是全面整改落实。按照中央督导组督导和“回头看”有关要求,聚焦反馈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列出具体任务,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二是逐级夯实责任。认真落实“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指导各市完善工作方案,持续加压加力,夯实整改责任,掀起一波又一波强大攻势,有计划、按步骤抓好整改落实。三是深化专项整治。按步骤主动开展农资打假、生鲜乳整治、禁渔期执法行动,以及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全力推进专项斗争纵深发展。四是加强乡村治理。将扫黑、除恶、治乱作为乡村治理试点县和示范村镇评定的重要条件,全省共认定16个省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县(区)、13个示范镇、53个示范村,其中有5个县(区)被列为全国试点示范县(区),3个乡(镇)、31个村被评为全国示范镇村。
五、聚焦问题,精准调研,深刻分析研判根源
一是深度调研。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全年重点工作之一,分时段、分层次深入基层调研,形成多篇专题调研报告。二是定点施策。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分析会,分析研究黑恶势力对农业农村工作的破坏影响,梳理问题,研究对策,指导落实。三是推动“无黑无恶”行业创建。商洛市开展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创建“无黑无恶”行业,对土地确权、农村集体经济、农资销售、屠宰、畜禽养殖、乡村治理、利用信息网络破坏秩序等六方面进行专项整治。
六、加压加力,整治乱象,长效机制逐步健全
在会同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扫黑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开展以“行业清源”为重点的“六清”行动,印发《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治乱的总体要求、整治重点、方法阶段和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夏季百日行动和农药、“瘦肉精”、生鲜乳等专项整治、禁渔期执法专项行动等,不断加强行业监管。按照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的要求,立足长效常治,建立完善覆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资规范经营、渔业保护渔政监督、动物疫病防控等多个领域的长效机制211项,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截至目前,全省农业农村系统累积摸排线索3677件,其中涉黑涉恶40件,摸排新增行业乱象11件,已办结3664件,办结率99.6%,较2019年年底提高了9.3个百分点。
经过近三年的努力,笔者深刻体会到,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保障农民生产生活秩序的现实之举,也是实现和谐乡村的重要之举,更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必要之举。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有力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省各地要牢牢把握专项斗争阶段性特征和目标任务,深化重点地区、行业和网络环境整治,健全纪法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陕西、法治陕西。
二是彰显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农村环境有效净化,乡村风气明显好转,农民群众拍手称快。各地要抢抓有利时机,继续走村入户,深入经营主体,开展线索核查,加大案件查处,配合公检法司“深挖根治”,完善监管机制,营造良好社会秩序。
三是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根本保障。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陕西省加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全面清洁村干部队伍,黑恶势力滋生土壤铲除有效。各地要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持之以恒打击隐匿蛰伏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确保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确保党的执政根基坚如磐石。
四是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能力建设的治本之策。2020年,既是专项斗争“深挖根治”决战决胜之年,也是“长效常治”开局起步之年。各地要利用好专项斗争有效战果,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振兴基础更加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