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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

2021-12-13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21年8期
关键词:种粮农村部社会化

加快发展农村寄递物流

7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加快发展农村寄递物流,进一步便利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是推进乡村振兴、增加农民收入、释放农村内需潜力的重要举措。一要促进农村电商与农村寄递物流融合发展。依托“互联网+”,加强城市市场、物流企业与农户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衔接,发展专业化农产品寄递服务和冷链仓储加工设施,助力农产品销售,特别是促进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二要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加快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在东中部农村地区,更好发挥市场力量作用,引导企业驻村设点,提升快递服务水平。在西部农村地区,发挥邮政在末端寄递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与快递、供销等合作,扩大“快递进村”覆盖范围。三要深化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取消不合理、不必要限制,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引导利用村内现有设施,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有效降低农村末端寄递成本。加强寄递物流服务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中央财政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200亿元

为有效化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近日,中央财政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00亿元,用于弥补今年以来农资成本上涨带来的增支影响。财政部介绍,本次下达的资金列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即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年初预算1204.85亿元的基础上,追加200亿元,一次性提高16.6%。

为确保让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财政部要求各地区在目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程序和方式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发放办法,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利用现有补贴资金发放基础数据、粮食作物保险承保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等数据,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要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采取“一卡(折)通”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做好督促指导、资金监管等工作。

新一轮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确定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确定河北省高邑县等236个县(市、区、旗、团、场)、北京市昌平区等12个市辖区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地区推进试点单位。本轮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8月起至2023年7月止。

《批复》提出,各试点单位要建立试点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形成支持合力,强化政策衔接配套,确保按期保质全面完成各项试点任务。各地要结合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银发〔2021〕133号)有关政策,加强新型经营主体信息共享,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财务制度优化服务,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金融服务和支持力度。

农业农村部征集第三批全国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集第三批全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为进一步总结推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先进经验,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征集第三批全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

《通知》强调,农民合作社案例要清晰具体阐述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治理结构、内部监督机制、交易量(额)兼顾资源要素的盈余分配方式,厘清相关主体间的组织关系、产权关系、运营关系和利益关系。主题包括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司、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党支部领办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开展联合合作、农民合作社内强素质外强能力、农民合作社参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6个方面。

今年500个产粮大县将开展三大粮食作物两类农业保险

近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印发《关于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的通知》,明确我国将在13个粮食主产省份的产粮大县,针对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今年首先要覆盖粮食主产省份大约60%的产粮大县(500个)。到明年,将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覆盖到13个粮食主产省份里面的全部产粮大县。其中,完全成本保险覆盖农业生产的总成本,包括了直接物化成本、土地和人工成本,主要功能是弥补主要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等导致的损失。种植收入保险主要是覆盖农业种植收入因为价格、产量波动而导致的损失。

据了解,这两种保险的保障水平最高都可以达到相应品种种植收入的80%。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投保农户实施保费补贴,在省级财政补贴不低于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以及东北地区补贴45%,对东部地区补贴35%。同时要求承保机构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厘定保险费率,反映经营成本的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

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力争经过5~10年努力,基本形成组织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全产业链覆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明确了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6项主要任务。一是推动共同发展。不同服务主体各具优势、各有所长,要推动各尽其能、共同发展。二是拓展服务领域。在重点做好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和关键薄弱环节服务的基础上,推动服务领域向果菜茶等经济作物、养殖业拓展,服务环节向产前、产后延伸。三是创新服务机制。鼓励服务主体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等服务模式,大力推广“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服务主体+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组织形式,采取“农资+服务”“科技+服务”“互联网+服务”等方式,促进技物结合、技服结合。四是推进资源整合。以盘活存量设施、装备、技术、人才及各类主体为重点,探索建设多种类型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围绕农业全产业链提供农业生产经营综合解决方案。五是提升科技水平。推动服务与科技深度融合,引导服务主体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农业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六是强化行业指导。通过健全服务标准、加强价格监测、强化合同监管、规范服务行为、建立行业自律组织等,促进规范发展。

《意见》提出,要将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攻方向之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分类指导,推动有序发展。加强试点示范,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以点带面、示范推广。加强政策扶持,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财政支持力度,强化金融创新,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加强基础工作,健全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交流和宣传推介活动,为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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