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信任关系的差序格局及其再生产
2021-12-10赵秋倩
王 进 赵秋倩
由家庭、族亲、社会构成的传统的、稳定的差序信任格局是具有稳定结构的,在解决差序格局视域下乡村纠纷问题具有稳定性结果。我们通过深入研究当下农村社会信任分化原因,希望能够构建对农村发展具有合理影响的差序信任结构,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过程中,使得农民具有稳定预期,实现乡村产业持续发展、社会治理和谐。
一、引言
全面脱贫是中国历史上的大事件,是中国共产党为中国老百姓、为全人类做的一件大好事,脱贫攻坚是为实现全面脱贫所做的一切工作,由早期以重点县域为对象到当前以村户为对象,促成了扶贫资源亦从注重规模开发式效益到当下的精准治理,更凸显出针对性、人性化特点,表现出系统性、灵活性、可实现性。全面脱贫的过程中,国家付出很大努力,特别是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较大,农村产业发展、生态改善以及社会治理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社会信任分化明显且呈现出新差序格局色彩。理论界关于差序格局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主要从组织角度和社会发展角度进行了研究,即微观和宏观视角进行了研究。学者们对企业组织内部领导风格中差序式领导风格对领导效能和组织持续发展进行了深入研究,认为组织发展的条件和环境不同,领导的差序信任格局差异较大,从而影响着追随者与领导者之间的信任结构,对领导效能有着重要影响,而信任结构重建是解决问题的关键(1)刘扬、李强:《差序式领导风格对团队创新能力的影响模型构建——基于地位冲突的中介作用》,《现代管理科学》2021年第4期。。还有学者从国家和关系两个维度构建了国家权威和关系权威的分析框架,研究结果认为市场化是解决国家权威和关系权威所造成的效率损失的关键(2)詹宇波:《差序社会结构下的“国家权威—关系权威”模式与经济绩效》,《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理论界对农村社会信任的差序格局的研究成果较少,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确权、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等方面。学者认为,亲缘关系的差序格局在农村土地确权与土地流转中表现得非常显著,影响着农村人口城镇化,对农业现代化有着重要的贡献,并最终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3)许恒周、刘源:《农地确权、差序格局与新型城镇化》,《农业技术经济》2021年第1期。。有学者在家庭、村庄、族群之间关系远近对乡村产业发展、社会治理中决策及其执行、生产效率以及组织绩效的影响方面进行了重要研究(4)贺雪峰:《差序格局与乡村治理的区域差异》,《江海学刊》2007年第4期。。
不管从精准识别环节,还是贫困治理结果来看,普通村民、村干部、政府官员,甚而是脱贫户,均对贫困治理颇有意见。结果一出,不少村干部难以应对行政部门、村民的责问,一些村庄因矛盾激化而导致肢体冲突、头破血流(5)陈义媛:《精准扶贫的实践偏离与基层治理困局》,《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在资源配给不足、分配机制不合理的放大作用下,群体之间社会不信任程度日益加深和固化,差序格局的乡土逻辑正在不断解构(6)史宇鹏、李新荣:《公共资源与社会信任:以义务教育为例》,《经济研究》2016年第5期。。当前,面对巨大福利性资源的冲击,未被纳入帮扶范围的边缘户对脱贫户态度变化明显,甚至在脱贫政策效应影响下,对贫困群体表现出排斥、厌恶情绪,认为其争夺了属于自己的资源,影响自身发展。这种心理认知中,原本以亲缘、地缘关系为纽带的互惠互助型社会信任,在不均等的资源分配下不断演化,夹杂更多经济利益因素,呈现出极大的不稳定性、功利化趋势,引发人们对脱贫攻坚政策正当性的质疑。脱贫攻坚战的稳步推进,无疑表明资源再分配、贫困群体脱贫取得了重要突破。但是自2014年这一差异性福利政策实施至今,它究竟产生了什么样的社会效应?对脱贫户、非脱贫户、村干部的原有社会联系基础有无影响?作为社会资本的有机组成部分,信任不仅影响着未来发展中社会关系网络的走向,更是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基础。其理所当然地充斥于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或正因这种不言自明状态的普遍性,在贫困治理中,学界对此方面问题研究稍显不足,主要集中于资源配置的精准性,而忽视了其精细化所引致的群体差异效应,缺乏对资源配置中新信任格局、扶贫资源介入中社会结构变化的深入考察。因此,在肯定精准识别技术优势、扶贫政策经济绩效的同时,我们不得不考虑缘何脱贫户与非脱贫户间信任不断演化,呈现显著分化态势。基于深度访谈调查样本数据分析基础上,我们尝试将脱贫攻坚政策作为一个典型的社会资源再配置政策样本,从其对基层信任关系的影响入手,进而反思,在现有的社会结构下,致力于改善弱势群体处境和提升贫困农户福利的政策努力,会对基层社会发展带来怎样冲击,以及为何进行冲击。
二、信任与差序格局
作为社会学研究的经典概念,信任、差序格局一直是学界讨论焦点,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后,其对于中国社会现象解析已经成为重要的思维范式(7)翟学伟:《再论差序格局的贡献、局限于理论遗产》,《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3期。。近年来,其二者在社会学、人类学研究中不断被重复表述,并引申出差序格局与文化等级观、差序人格、自我主义结构格局、特殊信任与普遍信任、文化性信任与制度性信任等一系列学术话语体系。究其根本,一是出于对理论解释力的持续探索性讨论,二是对社会现实的不断反思(8)阎云翔:《差序格局与中国文化的等级观》,《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4期。(9)李伟民、梁玉成:《特殊信任与普遍信任:中国人信任的结构与特征》,《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3期。(10)王斯福:《社会自我主义与个体主义》,《放时代》2009年第3期。(11)翟学伟:《信任的本质及其文化》,《社会》2014年第1期。。结合西方的团体格局、布尔迪厄场域理论,差序格局更强调“差序”特性在中国社会的主导地位,其公共领域规则受制于私人领域中个体的道德性,是行动者在诸场域资本争夺中所形成的一种不平等格局(12)张江华、卡里斯玛:《公共性与中国社会有关“差序格局”的再思考》,《社会》2010年第5期。。对于中国人而言,差序格局的社会属性可谓处处存在。其中,信任强度也呈现出差序特征,因时因地因人而异(13)梁克:《社会关系多样化实现的创造性空间—对信任问题的社会学思考》 ,《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3期。。作为社会控制的重要因素,信任可使人的行为更具确定性,帮助建立社会秩序(14)王世靓、伍嘉冀:《信任视角下民族互嵌型社区的实证研究——基于青海藏区的调查分析》,《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8年第5期。。一般来说,在政社互动中信任往往表现为两种类型:社会治理中农户间的社会信任与民众对政府、公共政策的政治信任。其中,社会信任作为乡土场域互惠互利的重要媒介,是人们维系彼此交往关系的纽带;政治信任作为人们对行政力量的情感反馈形式,影响后续政策的走向与社会稳定。双轨制影响下,外部政策作用于农村社会,影响人们心理,调节其行为,易于形成以信任为连接点的闭合回路,由政治→社会→政治,从而将政策效果由社会领域传导至政治领域,由此导致信任格局不断再生产。
目前,脱贫攻坚作为国家资源下放的特殊形式,其政策效果如何既会带来利益相关者之间信任分化,也会导致目标群体对福利资源配置系统信任度的变化。不过,根植于乡土空间,不管社会信任、政治信任如何演绎,差序格局的本质特征依然未变。也即是,社会信任与政治信任均发生于基层社会场域内,具体再生产过程表现为扶贫资源介入背景下人们私下的社会信任关系的变动,以及农户对村干部、政府组织政治信任的改变,不同于精准扶贫这一外部性政策实施前的情况(15)孙景宇:《劳动力再生产视角下的中国二元经济发展问题研究》,《西安财经大学学报》2021年第2期。。因此,我们在具体阐述信任再生产时,结合“要我信”与“我要信”的信任基础、“不患寡而患不均”和“统一差异兼顾”的公平理念,以差序格局中的自我主义、具有伸缩性的道德标准、人伦化的社会行动体系为核心理论框架,从乡土社会情景空间出发,进而分析乡村振兴过程中资源配置引发的信任关系再生产问题。同时,结合当下的相对贫困治理难题,构建一个汇集脱贫户、非脱贫户、社会信任、政治信任等内容的新信任关系结构图,以揭示不同类型农户之间信任级差的变化,进一步说明乡土场域内社会信任的不断分化,并进而反馈至公共政策系统,上升为一种政治信任危机的具体过程。如图1所示,揭示了贫困指标分配给脱贫户过程中,脱贫户认定偏差、扶贫资源分配不当,导致农户眼中对真假脱贫户的信任变化,形成不信任与同情心兼备的复杂心理状态,进一步由社会生活中不信任升至为对村干部等资源配置主导者的政治性不信任,最终演化为对整个公共政策议程的不信任。换言之,外部资源介入下,社会信任由分配不公而差序分化,上升为政治信任差序再生产的逻辑理路。
图1 信任关系的差序再生产
三、具体呈现:信任关系差序再生产的过程
S村位于陕西关中平原地带,紧靠渭河北岸,由附近多个村合并而成,是当地乡镇管辖范围内规模较大的行政村。全村共970户,分上下两组,约3700人,土地总面积3780亩,人均耕地面积仅1.02亩。虽种植条件相对优越,但在耕地资源有限性约束下,大部分劳动力选择在外务工,属典型的以务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半封闭式耕作型村庄,乡土气息浓厚。由于地处宝鸡市与咸阳市交界,是县市级行政中心的边缘地带,难以划归到经济辐射区,发展一直较为缓慢,是远近闻名的贫困村。近年来,在脱贫攻坚政策全面实施中,S村也开始享受到更多项目投资建设的福利。其中,2013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户52户,除稳定脱贫户数,截至2018年底村内贫困户为9户(现将S村2018年贫困户具体情况整理如表1所示)。在精准脱贫政策引导下,S村整村推进项目投资资金约50万元,新增路灯18盏,灯具37副,新修建文化广场3处,村内街道硬化4400多平方米,水电路基础设施得到很大改善,脱贫户整体生活水平也逐步提高。然而,村民对脱贫效应的评价却褒贬不一,甚至在上级政府的进村入户调查中,村支书S、驻村第一书记C也各执一词,呈现出贫困治理中社会信任、政治信任分化趋势。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表1 石村2018年贫困户具体情况
(一)资源配置偏差:同一性与差异性难以兼顾,不公平感萌生
作为对社会活动结果差异的适当调适,精准脱贫以消除绝对贫困、实现全面脱贫为战略目的,是缩小脱贫户与非脱贫户收入、生活和发展差距的重要方式。虽其一定程度上给予脱贫户经济帮扶、就业激励等特别惠顾,却在无形中导致“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社会心理愈演愈烈。有人表示,“自己辛苦奋斗几十年盖了房子,不如脱贫户危房改造,一夜之间高楼拔地而起”。面对扶贫资源不断惠及弱势群体,普通农户积极进取的态度很容易被消极不为所替代。农户L透露,“能够当选为脱贫户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建档立卡就成了国家级的脱贫户,选上脱贫户的人不仅有政府帮助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房屋改造费,还能免水费、电费,每年获得上万元的补助;而且在村里他们的地位明显提高了很多,甚至有些脱贫户变得洋洋得意,打心里看不上我们这些从没得到过国家帮扶的人。其实我家条件也不好,我觉得我们也应该享受扶贫政策”。脱贫户Y说道,“我家其实就没有达到脱贫标准,村里只是帮扶两年,本来评脱贫户是因为当家的身体不好,孩子读书,给我们家建档立卡。现在孩子大学毕业了,村干部觉得我家再不需要帮扶,可是孩子刚毕业,工作不稳定,助学贷款也没还清啊。”有关同一性正义与差异性正义的争议,由来已久,然而究竟是为了平等去过度消弭个体差异,还是任由个人能力自由发挥,不只在于社会历史阶段性,更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否则难以找到二者兼顾的平衡点,导致人们盲目追求某一正义的优先性,进而引发社会结构失衡(16)易小明:《分配正义的两个原则》,《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3期。。显然,在国家集中力量进行脱贫行动过程中,“患不均”思维,往往诱致人人竞相争夺资源、社会信任不断消解的乱象,催生出“真贫困的脱不了贫,正处贫困的不愿脱贫,不贫困的努力当脱贫户”的社会治理难题。
(二)社会信任再生产:脱贫户与非脱贫户分化明显,信任危机凸显
扶贫资源不断下放过程中,村内相关利益群体不再是富含传统文化共同体概念的,俨然分化为两类,一是直接享受帮扶的脱贫户,二是得不到帮扶的普通农户。事实表明,在普通农户眼中,脱贫户并非只是一份建档立卡名单,而是有着真假之分。在懒汉脱贫户愈发纵生的贫困治理中,农户对于贫困资源配置不公的情绪不断演化,从对虚假脱贫户的排斥与厌恶,甚至对真实脱贫户也比较厌恶,将对贫困治理的不满上升为对村级治理主体、公共政策的不信任,也即是从贫困治理资源的下放(政治期待)→资源配置的不满(社会信任分化)→资源配置体系的不信任(政治信任危机)恶性循环,违背了脱贫攻坚政策的初衷,影响后续跟进政策的实施。非脱贫户A暗示,“说白了,脱贫户就是养懒汉,越扶越贫。本来村里真贫困的也就那几家年龄大的、生大病的。现在倒好,是贫困标准以下的纳入脱贫户后就啥也不干了,不是脱贫户的也非要搞个贫困,故意不盖房,不打水井,就等着下轮认定时候进入名单。懒惰的人都等着政府来扶持,勤奋的人就靠自己奋斗,真不知道勤奋还能干什么。”贫困资源配置的负效应除了扭曲人们心理认知,还会形塑社会分层,致使资源获取者与资源未得到者产生一定的隔阂,破坏原有的社会网络结构。脱贫户T谈到,“虽然当选为脱贫户,村干部、驻村书记经常来看望,但很多人还是看我家不顺眼,总认为我家不该获得帮扶。平时拉家常,大家讨论村里贫困指标分配事宜时,总是避开我,好像我得罪大家似的。”毫无疑问,作为资源获取者,脱贫户很容易因为身份特殊性,会从先前的社会结构分离出去,被划归到新社会共同体之中,缺失原来的方位感,难以获得原有的认同感(17)白苏婷、秦龙、杨兰:《认同概念的多学科释义与科际整合》,《学术界》2014年第11期。。
(三)政治信任再生产:经验性治理思维依旧,村级公信力匮乏
伴随乡村社会家庭异质化,不同家庭的谋生手段、消费支出、脆弱性程度均有很大差异,难以根据几亩田、外出打工几天进行简单的计算。抑或在乡土社会情境下,人们本就习惯了如此生活逻辑,无法将各类事情都具体量化。根据访谈结果可知,纵然有驻村第一书记、社会帮扶组织等多元主体的介入,贫困户的认定依然在乡土逻辑中困难重重。扶贫资源的分配本应是按照农户申请、村级民主评议、区镇审批、县扶贫办复审公告等流程进行,然而在收入、土地、房屋、人口健康质量等估算认定中,一般是由村两委组织凭多年的社会治理经验,事先选定范围目标,再要求目标农户填写申请,最后提交名单,进行全村范围内公示。此举虽违背了严格的脱贫户认定程序,但却将精准扶贫政策真正得以落地实施。S村村支书S反映,“据我所知,周边没有一个村完全按照民主评议方式来做的,要是由农户自己申请,最后再评定,贫困名额就定不下来了。大家都申请,都说自己贫困,不管谁评上贫困户,大家都不满意。其实符不符合贫困标准,我们村干部内心都很清楚”。所以,在村民自治情景中,“两公示一公告”的行政流程并未被遵照执行,S村借鉴各地“五优先”“四看”“六进七不进”的认定经验,形成较为符合本村实际的“不精准”逻辑。与此同时,经验性逻辑必然会衍生出诸多的社会矛盾。特别是边缘脱贫户,如不被纳入贫困户名单,村级治理主体面临着上级政府的行政性权威压力,极有可能因识别不精准而受到处罚,甚至丢掉饭碗;若是将其纳入贫困户范围,又会招致其他农户的不满,造成精准脱贫政策陷入形式主义的尴尬境地,最终引发晕轮效应,导致人们对于公共政策的信任度不断削减。
四、机理透视:信任关系差序再生产的根源
揆诸实践,在惠农力度不断加大、资源下放愈加追求精准的社会背景下,农村社会治理效能并未由于资源总量增加而得到很大提升。相反,当前资源配置中群体信任分化的现实表明,如何真正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幸福感、获得感、信任感,而非只是顾及弱势的贫困群体一方,是一项棘手问题。公共政策具体落地中,基层治理的伦理性与乡土性很容易形成贫困户认定误差、扶贫方式不宜、扶贫力度不适等难题,引发不公平、不安全等潜在风险。深思之,当前贫困群体与非贫困群体的关系变化,不仅是信任关系差序再生产的体现,更揭露出社会治理中信任观、分配观、正义观隐藏的深层问题。在旧有信任观念未破、基层人伦施政、以自我为中心、不患寡而患不均等多维文化惯习叠加下,本就缺乏规则意识的农村社会更难达成普遍认识,形成一致的信任基础。加之,外部政策资源的不断作用,本就薄弱的信任基础,在资源配置中更易以分配不公、资源流向不当等为导火索,引发人们内心的不公平感、不信任感,导致基层信任关系不断地差序再生产。
(一)社会结构乡土性与现代价值观的话语互适
1.基点薄弱:旧有思维观念与现代信任认知的双重作用
解码当前农村社会信任关系的发展条件,我们会发现样本村地处西部落后地区,相比于发达地区,其社会转型还未完全实现。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今,农村社会从资源汲取型转向资源输入型,由治理管控型转为社会服务型,然而一系列变革并未改变广大农民群众对于村级治理主体的旧有认知。当地村民对于村干部认知多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下的大队干部,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也被本土力量日渐外流化而冲淡。相关研究表明,农民的政治信任具有一定的层次性,对于不同层级组织的认知、支持程度各有不同(18)肖唐镖、王欣:《中国农民政治信任的变迁》,《管理世界》2010年第9期。。虽然农业税费取消引起广大反响,可农民对中央政府的高信任度与对基层政府的低信任度,只是促进政府信任的再提高,却无益于基层治理效能的提升(19)刘伟:《政策变革与差序政府信任再生产》,《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村级治理主体作为行政部门与社会力量的对接中介,其早期的管控、权威治理方式已经在群众心中形成一定的首因效应,难以完全转换。加之,现代化进程快速推进,原有乡村社会结构不断解体,以血缘关系、互信互惠为主要支撑力量的乡土空间逐渐被催化为陌生人社会,表现为村域内社会关系日益稀疏松散,共同体组织联结力越来越弱。如此背景,传统的信任维系机制作用日渐式微,社会信任的波纹圈圈向外推出,也越推越薄。一般来说,人际信任具有一定“溢出效应”。一个人对他人比较信任,这种社会信任可能会扩展至其他村民,外溢到所在村社组织,上溢至政治性信任。最终,加深人们对整个社会制度的依赖(20)祁玲玲、赖静萍:《信任的差序格局与民主价值》,《江苏社会科学》2014年第2期。。反之,社会间不信任加剧,也会影响着现代农村社会信任基层的建立。不信任的群体心理是一种弥漫性的自我疏离机制,极易影响其他群体对社会的认同感,引发失范行为(21)符平:《中国农民工的信任结构:基本现状与影响因素》,《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故而,在旧有社会观念未曾转变与现代信任观念尚未形成的双重影响下,相应的文化背景与制度环境仍未实现完美对接,“我要信”的历史根基还不稳固,农村社会信任基础仍处于一种亟待重建的危机局面,信任差异化也在此间不断上演。
2.后劲不足:基层自治伦理与治理现代化的逻辑转换
信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存在,与政治制度、社会变迁紧密相关。自20世纪村民自治制度实行以来,乡政村治、政社二元互动的格局便一直存在。进言之,乡土社会治理逻辑是现实生活的客观反映,而公共政策的目标设计则表现为政治意识形态建构,二者在具体汇合时,必然会遭遇耦合困难的风险,影响信任基础的构建。中国社会是一个伦理本位的社会,其经济生活、政治构造均被纳于其中。人们惯于不把重点固定于一方,而从其关系,彼此相交换,重点在关系上,且没有一个相对的标准,标准随人而异(22)梁漱溟:《中国文化的要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91页。。国家顶层设计目标致力于“帮穷”,而在基层社会场域内,帮穷的话语附加了更多的社群伦理价值,表现为“帮穷”,又要“帮弱”“帮能”“帮亲”“帮需”(23)王雨磊:《技术何以失准?——国家精准扶贫与基层施政伦理》,《政治学研究》2017年第5期。。面对社会伦理与国家要求之间的冲突,村干部权力也面临着社会再生产与国家权力再生产的双重作用。2013年被评为贫困户的N,他家有一儿一女,女儿小时候遭遇大病,神志不清;儿子虽在上学,但成绩不佳,面临着辍学危险。N怕儿子日后娶妻难,遵循传统惯习,早早便用尽外出务工钱财为儿子盖起两层楼,其实家中已危机四伏、债台高筑,但囿于硬性标准,N只能被划出贫困户的名单,经过多次软磨硬泡,N被纳入到返贫名单。但村民纷纷反对,随后一年N又成为村内光荣脱贫户。如此的反反复复,其间既有伦理与国家标准的因素,又有“闹事”“钉子户”逻辑。基于合理性与合法性安排的综合考量,贫困治理实践易于陷入两难困境,无法兼顾基层施政伦理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双重要求。就目前来看,信息化透明度较强、监督机制相对完善,县乡两级政府作为扶贫资源的派发者,仅负责政策资源的整合与分配,而脱贫攻坚的实质性工作是在村庄内部完成的,更多依赖于乡土社会土壤。当前乡村情景化色彩浓厚、资源配置的模糊化依旧不容忽视,治理体系中行事标准不一而论,现有信任规则很难达成一致共识,甚至大相径庭。因此,在基层治理伦理与现代化治理标准的博弈过程中,“要我信”的保障基础也会在多重力量的反复互动下面临不断瓦解的困难。
(二)公正理性与传统文化惯习的互融互通
1.公正理性:同一性与差异性
公正作为人类的价值选择与理想追求,并不是自然而然存在的,其依赖于原有的社会土壤与现有的制度环境,以及利益相关者的价值理性。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集全面发展、人道主义精神于一身的脱贫攻坚战略,一直以来便以公共性、福利性的社会政策形式,惠及困难群众。然而,作为一种再次分配的手段,贫困治理资源的指向限于农村社会贫困群体,并非普惠性公正,而是差异性公正的体现形式。那么,国家政策目标下的差异性公正究竟会带来什么呢?有鉴于能力、资源禀赋的先天性差异,人与人之间的起点并非完全一致,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很容易分化为贫富、强弱群体。因此,在社会全面进步的实践中不能不考虑差异巨大的客观现实,进而产生一种不可一视同仁的特殊性资源配给方式。根据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陕西省确定了2019年实现全面脱贫的目标,而S村制定了2018年要全面消除贫困户的计划。诚然,如此的倒逼机制易于激发人们的积极性,但也增加了基层干部的心理压力,引发大量的短期行为,对社会差异性公正的实现带来一定负面效应。村干部L表示,“现在扶贫的压力都很大,贫困资源给谁不给谁,既要考虑到能不能完成上级任务,又要选择符合基准的贫困户,如果贫困户最终不能如期脱贫,就意味着任务没有做好。公平不公平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更不是说完全依照一个标准而来”。事实上,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说不出什么是公正,仅是根据对不公正的理解,通过否定不公正来理解体现公正的内涵。然而,这一历程的公正又会演化出新的不公正,掉入新的差异性公正陷阱(24)吴忠民:《普惠性公正与差异性公正的平衡发展逻辑》,《中国社会科学》2017年第9期。。因此,基于如此反复的变化,国家政策目标下的差异性公正附加地演化出一系列不公正事件,使得更容易激起人们的不公平感。特别是,在不满当前公正标准的情况下,普通农户愈发表现出对于思想懒惰、套取社会资源的农户的反感,进而将这一情绪的溢出效应,表现为对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社会制度的不信任。
2.传统意识:不患寡而患不均
当下,大量惠农资源要素正集聚流向农村。然而,兴农蛋糕越做越大,并不代表农民的心理感知度就越来越满意。不论是处于弱势地位的贫困户还是稍有资本的非贫困户均表示,相关各项政策本身是好,但是不按照规定办事,对规则的破坏意味着对自身应得权益的损害,是难以令人忍受的。自古以来,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文化习惯,便一直主导着人们对于整个社会治理体系的信任评价,经过长期沉淀其已经形成一种集体性思维共识,内化为人们的常规心理,广泛影响着人们的社会行为,使人不假思索地按此行事。随着贫困资源的指向从县域范围缩小至村户,与人们的日常生活联系更为紧密,置身于同村范围的人们无法有距离地看待它,让自己抽身事外以认清脱贫攻坚战的本质目的。在资源不断注入过程中,村民之间的信任危机随之不断循环扩大,潜在的风险也随之而出。访谈中发现,问及普通农户对于脱贫户所得优惠的相关信息,普通农户要么说不知道,要么也是模糊其词,并非完全清楚,而且他们也不会刻意和贫困户讨论这些,甚至是贫困户之间也并不熟知其他人的相关信息。农户Z表示,“有谁会给你说,他们家一年收入多少,具体得到什么补贴呢?万一他说出来的和其他人的标准不一样,这不是引火上身吗?所以,一般没人会说这些事情,平时聊天我们也不谈这些内容”。可见,本应是完全公开透明的扶贫信息,并不会成为公共场域内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脱贫户与非脱贫户之间社会活动的信息成本也有所加大,在关涉自身利益的资源可获性方面,表现出不对称性与相互猜疑。究其缘由,资源配置的得当与否问题,始终充斥着人们头脑,无形中拉大了脱贫户与村内其他农户的心理距离,使得普通农户与脱贫户群体不断疏离,产生隔膜。也即是,农户间的信任关系格局也跟随资源配置格局进行相应的再生产。
(三)“自我主义”与现代义利观的互动推演
1.以己为中心的自我主义
自我主义的现实由来已久,“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俗语早已成了多少中国人的信条。费孝通先生在其《乡土中国》一书中反复强调,差序格局与团体格局的差异,在于以己为中心作为一切价值的判断标准,迥异于西方社会中的个人主义,这也是中国文化中“私的毛病”的重要来源(25)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三联书店,2013年,第26页。。在自我主义影响下,个人以自身为利益出发点,置身于“外推”与“收缩”两个维度中,按照“能伸能缩”的差序标准行事,致使公私定律变得模糊不清,社会结构常常出现私德猖獗、公德缺位现象。同时,在自我主义与差序格局相互塑造过程中,“中心”与“边缘”循环往复,不断成为集体理性地思考问题的方式,演化为一种思维习惯,或曰心灵的习性(habits of the heart),使得公共性建构步履维艰(26)王建民:《自我主义与社会秩序》,《社会学评论》2016年第6期。。与费老所处的时代相比,今天的农村社会似乎更现代化了。然而,自我主义依然如影随形般影响着人们的信任观念,成为中国社会“民情”的一个重要特征。历经市场经济冲刷,乡土社会关系变得更加复杂,社会信任不再单纯依赖于血缘亲缘等,而是夹杂着更多的逐利性,表现出更强的资本至上、自我主义特点。S村脱贫户S9与S7的情况备受质疑,普通民众认为此二者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却被纳入贫困帮扶之列,有失公允。然而,众口难调,人们纷纷以己的思维做出判断,抑或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念来扩展公共性原则,却没有从整个村庄社会团体的统一标准来看待资源配置事件。面对惠顾性资源,人们将自身对社会福利的渴望、不满足心理表露无疑,“私的毛病”并未跟随新时代发展有所消退。值得注意的是,在小范围的村域治理中,以己为中心的自我主义,易于持续发酵进而蔓延至整个村集体组织内部。加之村干部长期与村民面对面沟通交流,难免深受刺猬定律的影响,因“一户认定有偏差”,掩盖其原有的努力,导致农户对其印象以偏概全,使得乡村社会信任关系再演化。
2.趋利避害的原子化特征
在国人异口同声地讨伐“道德滑坡”之乱象时,最具社会学意义上有机共同体概念的村社组织也在市场经济条件作用下不断分解,有能力外出务工者获得较高的非农报酬,无能力者留守田间,以农业种植维持简单生计,贫富分化格局不断衍生。同质化社会开始丧失巨大的社会动能,日益呈现人才外流化、社会空心化态势。在个体原子化趋势作用下,乡村社会内部秩序本身已经发生显著的结构性分离,即村民之间交流沟通、利益互动锐减,共同体凝聚力不再如前。传统熟人社会中,相互之间的信任可谓是最重要的互惠联结纽带,特别是拟亲化的同村村民,相互交往程度甚至超过了自家亲戚。近年来,市场的利益交换原则、资本关系逐渐渗入到乡土场域中的日常交往与社会生活中,作用于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道德标准化,很大程度上消解了农村固有的伦理道德体系,致使建立在互惠、信任基础上的自我连接机制逐步消失,代之以趋利避害的原子化标准,破坏了乡土内部固有的优秀传统基因和文明脐带,削减了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内在的柔性作用(27)徐勇:《两种依赖关系视角下中国的“以文治理”》,《学习与探索》2017年第11期。。调查中,问及您(如果)获得贫困资源,您愿意将资源拿出来用于村集体组织共同发展,或者分给其他农户的问题,农户的回答几乎是一致的“给了我们就是我们的,为什么还要拿出来给村集体,村集体发展经济应该有自己的资源,凭什么给了我们还要再要回去”。村干部S也表示“早期生产大队有义工、志愿者,村里有事情大家会一起出力,现在村里打井、修路或者刷漆写标语,不给钱是没人愿意去干的,现在人们的素质早就不比从前了”。可见,人们的价值判断与早期相比,已经丧失一定的公共献身与互助精神。事实上,学界早已对农民行为特质做出判断,作为一个精致的利己者和理性人,小农是理性小农,绝非愚昧无知的(28)[美]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梁小民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33页。,其理性并不输于资本家。其会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资源配置,追求家庭福利,规避社会风险,也是一个利润追逐者(29)Popkin, S.L. The Rational Peasant: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Rural Society, California : Vietnam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9,p.48.。资源不断下放过程中,一旦出现为村里人不认同的社会事件,信任、互惠格局也开始变得脆弱不堪。再辅以原子化个体意识、功利意识的发育与扩散,村民社会信任困局直接扩大为政治信任危机,无疑给后续的公共福利性政策设计带来前所未有的难题。
五、结论与讨论
作为一种专门针对贫困群体的公共性资源,扶贫资源在下放至村级社会中时,其所带来的福利旨在开发社会整体化的潜能,促进基本公平的形成,即使基于差异性公共原则,也难免会加剧农户“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认识。然而,在普惠性价值的不当实现中,凭借自身努力实现人生价值的普通农户群体的心理感受,也跟随资源配置的结果发生明显变化,由同情弱者→嫉妒与排斥→不信任村级资源分配者→不信任国家公共政策。实际上,先期的诸多福利政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等等,它们的社会效应、政治效应都有着与当前脱贫政策高度相似的逻辑。也即是,顶层设计目标具体到户,细化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往往会加剧社会分化,使得同质性的群体在资源的争夺中丧失原有的互惠、同情心理,变得相互嫉妒、孤立无援。S村案例说明,精准脱贫政策亦是如此,在极力缩小贫困群体与非贫困群体差距的过程中,不仅一定程度上提升脱贫户的社会地位,又会因贫困认定偏差、扶贫方式有误、扶贫力度不当,导致农户之间的矛盾激化,最终从户间不信任到对干部的不信任,再到对整个公共政策议程不信任,表现为信任关系的差序再生产趋势。
按照规则演进规律看,一种秩序安排要想成为约束目标主体的具体安排,必须强大到足以超越其目标群体的原有生活规则,进而内化于心,代之以新。囿于乡土中国社会中差序格局性质与传统文化惯习的影响,目前资源配置中虽不断加强精准技术、认定考核等,精准到村到户仍未获致普遍满意的结果,尚未形成超越农民群体原有价值认知的非制度安排。甚至,不经意间的偏差便会使得普通农户心生不公平感,造成信任分化的格局。在外部性政策资源介入过程中,怎样使得资源可得性差异不会带来社会内部关系异化,不至于原有的信任基础被瓦解是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问题。因此,面对当前国家加大力度扶持农村农业发展的决心,未来一段时期内资源下乡过程中边缘户认定问题,以及加强农民对公正标准的认识,提升农民的现代伦理素质,防止农村社会在资源配置中发生信任分化、社会关系结构失衡,应是未来研究的重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