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现状及对策
2021-12-07周广熊袁辉赵庆阳覃雪明
周广熊 袁辉 赵庆阳 覃雪明
(桂林市植物保护站 广西桂林 541004)
植物检疫是以法律、行政和技术的手段,防止植物及其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人为传播危险性植物病、虫、杂草和其他有害生物的措施。这对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蔓延,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农产品贸易发展有着重要意义。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和物流越来越便捷,植物及其产品调运也越来越频繁,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的风险也变得越来越大。近年来,桂林市植物检疫站认真贯彻《植物检疫条例》,加强植物检疫管理,开展疫情普查监测防控,有效地控制了危险性有害生物疫情扩散蔓延。本文分析了桂林市多年来植物检疫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几点思考。
1 桂林市植物检疫体系建设情况
桂林市辖11县6区,其中桂林市本级、11县及临桂区均设有植物检疫机构,履行植物检疫职能。叠彩、象山、秀峰、七星、雁山5个城区未设植物检疫机构,植物检疫工作职能履行困难,目前产地检疫、调运检疫的工作暂由桂林市植物检疫站开展。目前桂林市及11县6城区共有专职植物检疫员78人。
2 桂林市植物检疫工作开展情况
2.1 疫情监测防控工作
桂林市针对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开展了疫情监控防控。重点开展了柑橘黄龙病、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稻水象甲、红火蚁、葡萄根瘤蚜的监测防控。2019年在全州、永福、荔浦、平乐、资源建立了5个自治区级柑橘黄龙病防控监测点,在永福、阳朔、荔浦、全州、兴安、灵川建立了7个国家级的草地贪夜蛾和柑橘黄龙病防控监测点。兴安县抓好了3000hm2次柑橘黄龙病综合治理示范工作。在湘漓镇、兴安镇、高尚镇、严关镇等柑橘木虱监测点分别做了13.33hm2以上的柑橘木虱统防统治示范及葡萄根瘤蚜防治试验示范。灌阳县2012年以来每年都组织专业人员对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疫情进行监测调查,开展了柑橘黄龙病及柑橘溃疡病防控工作,建立了综合防控示范区9个,推广综合防控技术,建立柑橘木虱监控点3个,每年发布木虱防控病虫情报3期以上,通过综合防控本县黄龙病病株率低于0.05%。恭城县作为柑橘黄龙病老病区,近两年主要抓新发展柑橘产区的黄龙病防控工作,抓好示范点,以点带面,做好防控工作。2016年在县城周边66.67hm2范围内发现红火蚁疫情,发生面积10hm2,经过两年的用药防治,原发生严重的区域已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发生范围有逐年扩大的趋势。永福县农业局成立柑橘黄龙病防控专家组负责全县的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的计划制定、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病害鉴定等工作。临桂区政府2017和2018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柑橘黄龙病综合治理示范工作,有效地控制了黄龙病的扩散。
2.2 产地检疫工作
产地检疫是种苗生产环节中严格把控种苗质量的关键,是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扩散的技术措施,也是调运检疫的基础。在农作物的生长期内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可以直观可靠地观察到作物上发生的病虫害,一旦发现检疫性病虫害,应及时处理,避免农业生产损失。桂林市植物保护站严格按照水稻、玉米等作物的《产地检疫规程》,协助育种单位在育种前落实好种植地点、种植面积、种植品种等,建立田间检疫档案。同时,依托“全国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把好种子产地检疫关,规范产地检疫流程:种子生产企业在育种前向桂林市植物保护站申请产地检疫,提交《农业植物产地检疫申请书》,由桂林市植保站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按相关农作物的产地检疫规程进行调查,未发现检疫对象和其他危险性病虫,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2019年,全市实施产地检疫涉及7种作物,共46个品种,总面积1320 hm2,种子431万吨,种苗647万株。
2.3 调运检疫工作
调运检疫是植物检疫工作的核心,也是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随植物及其产品人为传播扩散的途径。植物检疫属于行政许可,进驻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结。调运检疫分为产检换证、再次调运、直接调运,桂林市植物保护站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及《农业植物检疫规程》,依托“全国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在系统办理《植物检疫证书》。2019年,全市实施产地检疫涉及19种作物,172个品种,种子565万 kg,种苗1484万株。
2.4 宣传培训工作
近年来,桂林市植物保护站联合农业执法大队每年2-3月开展市场植物检疫检查,主要检疫种子、苗木是否有《产地检疫合格证》和《植物检疫证书》,查处非法销售种子、苗木的不法行为。由于种植业结构调查,有些县水稻面积减少,水果面积增加,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以苗木为主,但柑橘苗木检疫执法难度极大。每年3月对种子繁育单位和个人及农民开展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主要是让种子繁育单位和个人提高遵纪守法意识,严格按照植物产地检疫规程生产合格的种苗和种子。让农民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购买健康合格的种苗和种子。每年9月份开展植物检疫宣传活动。农业部门组织技术专家,成立植物检疫宣传小组,奔赴各个乡镇种子种苗市场、繁育基地,充分利用圩日进行宣传。开展的宣传形式有:培训班、会议、电视、广播、报刊、张贴标语、发放植物检疫宣传资料等。通过植物检疫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植物检疫工作的认识,全面提升植物检疫工作水平,有效控制危险性有害生物危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2019年共开展培训87次,培训农民4950人次。
3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3.1 植检队伍力量薄弱,需加强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当前全市有5个城区未设植物检疫机构,无法有效履行植物检疫工作职能。桂林市、临桂区及11县设有植物检疫机构,但由于人员少,在实际工作中还须承担植物保护工作职能,工作任务繁重。植物检疫工作技术性强,要求植物检疫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因此,加强植物检疫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植检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植检人员的专业水平势在必行。
3.2 检疫设施相对落后,需引进先进的检疫设施
由于检疫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大多数县区检疫工作经费缺乏,检疫设施相对落后,不能适应现阶段检疫工作的需要。产地检疫要根据检疫规程进行田间采样和取样送检。县区财政应当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把检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采购先进的检验检疫设施,建立检验检疫实验室,以便更好地开展植物检疫工作。
3.3 加强植物检疫宣传,强化全民植物检疫意识
组织植物检疫员系统学习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他们依法行政水平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一支业务水平精湛的植物检疫员队伍。对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宣传,植物疫情防范技术培训,打造一批依法经营、科学防疫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对广大社会民众,利用当地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植物检疫工作的意义及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危害、识别与上报方法,营造广大社会民众了解植物检疫、支持植物检疫的良好氛围。
3.4 加强学习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强化植物检疫执法力度
桂林市植物检疫人员认真学习《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及《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是《植物检疫条例》授权的主体,代表政府行使相关职能。要强化植物检疫执法力度,规范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行为,对应施检疫的植物及其产品应检尽检,阻断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播途径,降低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