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视野下的我国法医毒物鉴定质量控制关键思路分析
2021-12-06尹晓丹李亮
尹晓丹 李亮
摘要:根据我国目前法医毒物鉴定质量的研究方向,主要关注的方向和规范性文件主要以ISO/IEC17025为主,主要适用于其中关键要素、结果的观察和过程研究,但是,对于其ISO/IEC17025不能满足我国法医毒物鉴定其要求和关键内容的掌控。就世界中发达国家来说,其制定的有关法医毒物鉴定领路的相关标准和鉴定维泽为研究防线,从而对我国的法医毒物鉴定质量控制范围中需要完善的地方,提出对于我国的法医毒物鉴定质量中的确定标准、检测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以及在检测的过程中出现的关键问题进行专业的分析。例如:对于毒物的确定标准和确认的基本准则,对毒物进行专业技术分析时,所需要的目标确定范围和毒物分析时的灵敏度该如何要求,毒物鉴定之后用怎样的方法对鉴定结果进行验证等。通过研究讨论建立具有专业性和共性的标准,从而使我国的法医毒物鉴定质量得标准得到有效的重视,提高我国法医毒物鉴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关键词:法医毒物学;方法验证;质量控制;灵敏度;定性标准
如果保障毒物鉴定结果的科学性,鉴定结果的有效性,是毒物鉴定学中最为重要的研究方向,主要采用质量控制的理念进行研究,从实验的原则、方向、方法上来保证鉴定结果。目前,对于我国法医毒物鉴定质量控制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研究中关注焦点在ISO/IEC17025框架下的对于普适性要素、结果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环节,其中不能将法医毒物鉴定中技术层面的关键进行全方位覆盖。本篇主要站在发达国家的视角,来对我国制定的法医毒物质量检测进行探讨,从而找到我国法医毒物质量检测中的盲区,针对问题提出其核心需要进步以及改正的地方,以及对于鉴定过程中的重点环节进行探讨。
一、毒物定性确认准则
法医在毒物鉴定的过程当中,最基本以及最终的任务是通过对于生物鉴定材料其要素以及特性来进行专业性的分析,鉴定其是否具有毒物,并且判断毒物所在案件中的影响程中度。在鉴定的过程中,通过筛选分析来发现鉴定物品是否具有毒物,以及能否通过检测结果来排除毒物的存在,通过定性分析鉴别,来确定毒物属于哪一个种类。
美国在法科学专业科学委员会中构建并提出了《法医毒物学鉴定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在该《准则》中,建立了两种不同的体系,包括比较和对比两种评价体系,并且每种鉴定技术对于不同的鉴定目标物可以给出相应不同的分值,在毒物鉴定的实验室中,可以将不同的技术进行整合,从而来达到甚至超过鉴别准则中预定的总分。《准则》中的要点包括:(1)在毒物鉴定的过程当中,一般会采用筛选技术,通过排除筛选技术检测到目标物的存在,或者在筛选技术中心提示需要深入的检测;(2)筛选技术的结果如果呈阳性,则需要对结果进行再次确认,使用一种甚至多种不同的化学原理进行确认;(3)通过将筛选方法与确认方法两者进行结合,这样可以帮助对于毒物以及其他化合物的鉴定;(4)通过一种鉴定方法虽然可以获得鉴定的结果,以及可以对于目标物的确认,但是不能保证的是鉴定结果是否具有准确性和鉴定的质量是否有保障;(5)在进行毒物检测的过程当中,质谱方法的使用不予以强制規定,但是质朴技术具有非常强的特异性,从而在鉴定过程中的鉴定价值非常高;(6)当鉴定结果确认为阳性时,应需要对于检测材料采取两种不同的分析方法,或者相同的案件进行不同检测材料进行同时分析。
二、毒物分析范围和检测限
在法医毒物鉴定分析中最为常见的鉴定内容为两种,一种是常规性的毒物分析,另一种是系统毒物分析。在涉及到毒物的案件中,其中事件的性质、涉案对象、以及事件之后发生的过程和结果各不相同。通常情况下存在的问题是对于事实的掌握非常不明确,怀疑事件的发生与毒物有关,或者造成人员重度的毒物不了解,引发人员中度的原因有待调查,所以这就造成了法医在进行毒物鉴定的过程当中具有一定的排查性质,就是通过对于毒物进行系统分析来确定毒物是否存在、以及通过检测排除毒物的存在。
因此,如何确定实验室鉴定能力,可以通过毒物分析体系来进行体现。鉴定能力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首先是科技能力水平,鉴定方法所采用是技术平台与当前科学技术水平相适应,人们对于自然界的认识能力相适应,这是科学鉴定方法中最基本的一个要求,这也是鉴定能力中最为基础的部分。其次是鉴定方法中对于毒物的目标、毒物范围、以及灵敏度进行一个有效的鉴定。当在分析鉴定的过程当中,确定目标范围中所含毒物越大、灵敏度越高,这对于毒物是否存在,发现和排除毒物的能力越强,对其鉴定结果出具的相关报告可信度越高,报告结果越可靠。当然,时代发展的不同,科技水平的进步,对于鉴定结果的目的不同,对于毒物分析中合理性和必要性也会有所不同。但是可以通过规范性文件,设定检测毒物的范围,以及毒物检测的最低要求,从而规范实验室在检测毒物过程中的行为,从而确定毒物检测的质量,让实验室提高自身评估的能力,与毒物鉴定的委托方进行详细沟通并且将要求在报告中进行明确标注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法医死因调查毒物学检验分析范围和灵敏度标准》为例,根据我国流行性的调查,确定了美国在当今阶段中,可以获得涉及到的15种83类的物品中所含毒物的范围,要求在支持调查其知识原因而进行的毒物分析,要求其在分析的结果中要包括毒物范围规定的毒物,其检测限需要达到或者高于其所涉及的灵敏度。这就要求实验室要综合考虑检验其有毒物质,要结合不同地区、不同国家当地对于哪种毒物的流行性较广,以及是否有患病史进行综合考量。
三、毒物鉴定方法验证
对于鉴定结果质量的保障主要是基于一种可靠的鉴定方法和准确的鉴定标准。在使用鉴定方法前要对结果是否具有一定的科学性、有效性以及可靠性进行检测,这种检测方法叫做方法验证。美国SWGTOX在2013年制定了《法医毒物学验证方法标准》,根据其确定了毒物学其中的验证方法的标准、具体操作流程、操作中的标准,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但是目前我国对于毒物的鉴定也有一定的标准,参考CNAS-CL0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标准》。当操作方法发生改变时,同时也需要将鉴定的方法、原理,相关器械设施、操作方法进行相应的改变,需要通过相应技术水平的验证来证明其是否具有运用新标准的能力。
我国目前大部分的实验中对于毒物学检测具有相关的资质以及认可,并且对于鉴定所依靠的标准,以及鉴定的结果质量进行了相应的管控,但是这些要求的普适性较高,不能应用于鉴定过程中最为核心的鉴定范围。但是我国实验室水平相差较大,仅仅对于实验室毒物鉴定结果的质量控制,很难达到对于鉴定质量目标,这就需要制定专业的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
结束语
本篇文章主要针对于专业领域中对于毒物检测要求影响较大的规定,以及在毒物分析过程中,分析的主要目标和目标范围提出具体要求和规划相应范围,以及在毒物鉴定的过程中使用的鉴定方法,通过鉴定方法验证其中的主题,从而进行比较分析。通过上述分析从而对我国的毒物鉴定质量控制进行研究,研究其鉴定中的重点环节和核心问题,并且研究在我国法医毒物鉴定的专业领域,其中的所要遵守的标准、指南性文件,从而加强我国法医毒物鉴定过程中的对于毒物鉴定质量控制的重要程度和必要性。
参考文献
[1]沈敏.比较视野下的我国法医毒物鉴定质量控制[J].中国司法鉴定, 2019,V(6):17-24.
[2]邓喜,赵中华,胡江涛.法医毒物鉴定的发展分析[J].文摘版:医药卫生,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