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墟出土青铜方鼎初探
2021-12-06黄坤辉
黄坤辉
摘要:青铜方鼎形制一般为长方形或近方形腹,两侧多有立耳,四足。殷墟地区出土方鼎数量不丰,但从其所出墓葬的规格、墓主身份及礼器组合等方面可看出其在殷商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本文从殷墟出土青铜方鼎的名称、器型、期代入手,进一步分析其具体用途,从中探究方鼎所代表的社会历史文化和价值内涵。
关键词:殷墟 青铜方鼎 用途
殷墟青铜器从二里岗文化青铜器的基础上发展而来,在三代青铜器文化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它器类繁多,造型丰富,在铸造技术、装饰工艺等方面都较以前有了很大的突破和创新,在中国青铜器发展史上达到了第一个高峰[1]。
在殷墟的青铜器系统中,鼎可以称为最重要的核心器物,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特殊地位,这一点从出土数量上便可窥得,据不完全统计,自上世纪二十年代殷墟科学发掘以来出土青铜鼎达数千件,远超其他类别青铜器。以往有关殷墟青铜鼎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圆鼎,对于方鼎则涉及较少,然方鼎的地位与意义丝毫不逊色于圆鼎,通过对殷墟方鼎进行探析,可以增进对殷商礼制情况的了解,亦可对方鼎这一载体所反映出的殷商社会文化和历史概况有一定的把握。
一、殷墟出土青铜方鼎的名称与分型
“方鼎”之名,是后人依据其形态所拟,殷墟出土方鼎究竟为何名,现尚未有铭文作证。而此器物名称究竟为何,学界对此尚无统一意见,故本文仍将其冠“方鼎”之名进行研究。
殷墟至今出土青铜方鼎有记录者27件,有图像、能见其具体形制的有25件。依其足腹部差异可分为A、B、C三型。A型 立耳,四柱足,柱足较矮;Aa型 11件 长方形口,底部平直,柱足高度约为体高的三分之一。
标本一,小屯M5:789、809(图1:1、2),口下四面及四转角各饰雷纹地对夔兽面纹一组,以扉棱作鼻梁,雷纹衬地,腹部四面左右侧分别饰排列规整的乳钉纹3行,足上端饰兽面纹及弦纹,柱足呈空心状,透底[15]。西区M2508:1(图1:3)形制与此相似,仅纹饰不同,其腹饰兽面双角呈C形、末端三犄角、外撇状。标本二,小屯M5:834(图1:4),口沿下饰一周云纹,腹四面饰尖喙、站立状鸟纹,云雷纹填地,足上端饰一周云纹,接饰倒三角形三角纹。标本三,郭家庄M1:19(图1:5),口沿下饰斜目雷纹,中部空白,其余三边饰乳钉纹,足中上部饰三周凸弦纹。标本四,花园庄M54:170(图1:6),口沿下饰一组对称钩喙夔龙纹,腹下饰有首有身、直体、上折内下卷尾夔龙纹,足饰兽面纹。标本五,西北岗M260后母戊方鼎(图1:7),下腹斜收,边框四角饰兽面纹,横向两行饰以由一组对称勾喙夔龙纹构成的兽面条带状纹饰,纵向两列饰以同形式夔龙纹。标本六,苗圃北地M41:40(图1:8),口沿下饰由鸟纹构成的条带状纹饰,中腹部及底部各有3行乳钉纹。标本七,小屯M1:44(图1:9),边框饰乳钉纹,腹部素面,口下饰兽面纹。标本八,西北岗M1004牛鼎、鹿鼎(图1:10、11),两件器物形制一样,牛鼎口沿下饰两组首尾相对、直体、长卷上喙、上折前卷尾夔龙纹,龙首朝向中间,腹下饰有首无身、牛角的牛首纹,左右各附饰以一勾喙、后垂冠、上扬翼羽鸟纹,足饰牛首纹、一周圆圈纹及倒三角形三角纹。鹿鼎口沿下饰两组首尾相对、直体、上折前卷尾夔龙纹,龙首朝向两侧,腹下饰鹿首纹,左右各附饰鸟纹和倒立夔龙纹,足饰鹿首纹、一周圆圈纹及倒三角形三角纹。
Ab型 10件 长方形口,底微下垂,柱足约为体高的二分之一,按其耳部的不同又可分为二式。
Ⅰ式 4件,直耳。标本一,郭家庄M160:134(图1:12),折沿,上腹扉棱两侧各有两个雷纹地的同向对称小鸟,中腹部及底部各有3行乳钉纹,腹部中心区内填勾连雷纹,耳上饰怪异兽面纹,足上端饰兽面纹。戚家庄M269:41(图1:13)形制与此近乎相同,唯纹饰不同,其口沿下饰由夔龙纹构成的兽面条带状纹饰,腹部中心饰雷纹地对夔兽面纹,足部饰云纹、三角蝉纹。标本二,刘家庄北地M1046:36、37(图1:14、15),两件器物形制、纹饰均相同,边框横向为由3列云雷纹构成的列旗状兽面纹,纵向为目云纹,足饰兽面纹、一道弦纹。
Ⅱ式 6件 立耳外撇。標本一,大司空M303:114、115(图1:16、17),二者形制、纹饰相同,应为一对,腹壁平直稍外斜,腹饰三层花纹饰,云雷地纹,整个纹饰分上、下两部分,上部为对称钩喙夔纹,下部为一首双躯兽面纹,足部素面。标本二,郭家庄M1:18(图1:18),口沿下饰由夔龙纹构成的兽面条带状纹饰,足部饰云纹、三角蝉纹。标本三,郭家庄M160:21(图1:19)、小屯M1:30(图1:20),此两件虽出土于不同墓区,但形制、纹饰近同,郭M160:21底部微下垂,小M1:30底部下垂较甚,近圜底。二者纹饰一致,均为口沿下饰条带状雷纹地对夔兽面纹,腹下饰倒三角形三角纹,足部素面。标本四,郭家庄M6:43(图1:21),上腹中部饰简化兽面纹,柱足细高,胎质较薄,制作粗糙,推测为明器。
Ac型 1件 口呈喇叭状,底微下垂,柱足约为体高的三分之一
标本花园庄M54:191(图1:22),立耳,口呈大敞口喇叭状,口沿下饰蕉叶纹,腹下饰由对称夔龙纹,兽面有首有身、双角呈上扬下折后扬状,有附饰,足饰兽面纹。
B型 2件 立耳,扁足,柱足较高。
标本小屯M5:812、813(图1:23、24),成对出土,形制、花纹、大小均相同。长方形口,直腹,底部近平,夔龙形扁足,夔尾上卷,四腹饰雷纹地兽面纹及倒立夔龙纹。
C型 1件 鼓腹,平底,矮柱足,上置盖与把手。
标本郭家庄M160:32(图1:25),此型鼎形制特殊,口呈椭圆形,下腹外鼓,平底,四垂直柱足较矮,覆钵形盖,上有两个对称把手,反置可盛物,索状提梁。盖及上腹部均饰素地联珠兽面纹四组。
二、殷墟出土青铜方鼎的分期及断代
对殷墟出土青铜方鼎进行分期断代研究前,应先明晰殷墟文化的分期。上世纪五十年代,邹衡先生率先提出殷墟文化分期问题,他从具有分期意义的铜器和陶器的形制类型入手,结合地层关系,将殷墟文化分为四期七组,将四期中的第一期视为商代前期的晚段,对应着盘庚、小辛、小乙三王,二期对应武丁、祖庚、祖甲,三期对应癝辛、康丁、武乙、文丁,四期则对应帝乙、帝辛[2]。本文以邹衡先生的分期体系为基础对青铜方鼎进行分期断代研究。
在对殷墟出土青铜方鼎进行系统分型分式后发现,A型柱足方鼎数量众多,型式序列齐全,既区别明显,又具有一定的联系,发展演变有一定的规律,而B、C型方鼎出土数量少,自身不具备比较明确的演变规律。故主要依据A型柱足类方鼎划定期代。
第一期 长方形口,矮柱足,直腹,纹饰内容以乳钉纹、兽面纹、云雷纹、弦纹较常见,也有少量方鼎饰有倒三角形三角纹。典型标本为小屯M5:789、西北岗M260(图2:1、2)。小屯M5的年代公认为商代晚期武丁时期,而西北岗M260虽经多次盗掘,但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队(简称安阳队)根据对后母戊大方鼎以及该墓出土的其他器物器形特征、墓葬的地层关系以及周围墓葬的时代的分析,断定其时代应属殷墟第二期[3]。所以,此期方鼎年代该属殷墟第二期。
第二期 长方形口,柱足略高于第一期器物,但仍小于腹深。纹饰繁复,多为双层或三层花,除已出现的乳钉纹、兽面纹等外,新增蕉叶纹、凤鸟纹等,即使是兽面纹也有不同的结构和形态。典型标本为郭家庄M160:21、西北岗M1004:牛鼎(图2:3、4)。安阳队依据郭家庄M160出土陶器将其年代定为殷墟三期[4],1954年陈梦家先生对西北岗陵墓区出土的铜器作了整理研究,认为西北岗M1004处在殷墟早期与中期之间,年代可晚至殷墟三期[5],故此期方鼎年代属于殷墟三期。
第三期 口部长宽有进一步扩大之势,腹深、足高渐趋相若,腹部开始下垂。纹饰仍种类众多,整体布局有所更新,出现整版的兽面纹。典型标本为刘家庄M1046:37、大司空M303:114(图2:5、6)。安阳队在刘家庄M1046发掘报告中通过对出土陶器和铜器的分析,将其划定为殷墟四期帝辛时期[6],在大司空M303发掘报告中,安阳队从地层、出土陶器、铜器、棺饰等各方面分析,认为其年代为殷墟四期[7]。因此,第三期方鼎年代为殷墟四期。
三、殷墟出土方鼎的用途
商人敬鬼神,甲骨卜辞中半数记述都与祭祀有关,对于商人来说,祭祀是极为重要之事。这一点从青铜鼎的纹饰上可知一二。兽面纹是商代铜鼎的重要纹饰,往往占据器表的主要位置,关于其具体内涵及意义,学界众说纷纭。张光直先生认为兽面纹饰是助理巫觋通天地工作的各种怪兽在青铜器上的形象,是人的世界与祖先及神的世界沟通的媒介,青铜器则是举行巫术时所用的法器[8],此观点在学界影响极大,赞同者甚多。俞伟超先生认为商代铜器上兽面纹之外的动物纹饰是所谓的“魑魅魍魉”,而兽面纹所代表的则是驱散“魑魅魍魉”的诸神[9],这一意见近年来也引发了学界的思考与讨论。就上述两种观点来看,兽面纹无论是通达天地的怪兽,抑或是驱散怪邪之物的神灵,实际上都是祭祀时受祭的对象。商代铜鼎以兽面纹为主要的装饰题材,说明其是祭祀所用的重要礼器。
殷墟所出方鼎27件,其中21件饰有兽面纹,由此可判断其有祭祀之用,此外部分方鼎所刻铭文也可印证此说法,如武官村M260方鼎就有铭“后母戊”,西区M2508:1也有铭“子韦”,这些铭文内容表明了作器祭祀的对象,多带有祭祀性或祭奠性意味。
殷墟方鼎的祭祀功能都已十分明了,但关于其在祭祀中的具体用途,目前争议较大。俞伟超、高明二位先生认为方鼎是盛食器,可盛放黍稷或庶羞[10]。陈梦家先生将其归为炊煮之器,用来炊煮兽禽或谷粱,他以西北岗M1004所出牛鼎、鹿鼎为例,认为牛鼎稍大于鹿鼎,可能表现出烹牛与烹鹿的差异[11]。张国硕先生则认为方鼎二者兼备,即可作盛器,亦有炊煮之用。笔者较赞同张国硕先生的观点,其一,郭家庄M1:18内残留有小动物的肢骨与肩胛骨,大司空村M303出土的两件方鼎也发现有兽骨,由此可知,方鼎有盛放兽禽的用途;其二,少数出土方鼎的底部有烟火焚烧后留下的黑灰痕迹,说明部分方鼎在祭祀中也作炊煮器。
商代铜鼎有“圆方共用”的现象,在一些大型祭祀坑和高规格墓葬中,除了发现有单件的圆鼎或方鼎,还常见圆鼎与方鼎共存,如刘家庄北地1046号墓出土青铜鼎共6件,圆鼎4件,方鼎2件;花园庄东地54号墓出土青铜鼎8件,圆鼎6件,方鼎2件,这说明在殷商时代圆鼎与方鼎在社会活动中经常同时使用。
圆鼎与方鼎形制各异,在铸造方法上也不尽相同,方鼎较圆鼎而言,铸造难度远超后者。以后母戊方鼎为例,其鼎身每面用2块外范组成,鼎底由4块外范拼成,鼎足的每一足均由3块外范组成,鼎耳还需先用范另外铸成。而铸造相同大小的圆鼎,鼎身只需3块外范,鼎底仅用3块外范过足包底[12]。圆鼎与方鼎在形制、铸造技术上存在明显差异,共存一处,必然在使用中有着各自的分工和意义。
笔者现不揣谫陋,在此提出个人的一点拙见以供参考。“天圆地方”是中国早期的一种朴素的宇宙观,它包括两个概念,一是“天圆”,即天之全,二是“地方”,即地之四方。《大戴礼记·曾子天圆》载道:“天道曰圆,地道曰方。方曰幽而圆曰明;明者吐气者也,是故外景;幽者含气者也,是故内景。”这说明在汉代天圆地方观已成为一种系统的宇宙观。然从考古实证来看,天圆地方的思想并不是在汉代才出现,至早可上溯至新石器时代。良渚文化中所发现的玉琮形状兼含方圆,可理解为将天与地相贯通起来,故常被视为“天圆地方”的象征[13];红山文化喀左东山嘴石砌祭社基址中方形建筑与圆形建筑对应,王震中先生认为圆形祭坛为原始的“天坛”,方形祭坛则为原始“地坛”[14],这些都是“天圆地方”观较早期的代表。甲骨文的“天”字作一人头顶一圆形之象,似圆形天盖,这说明殷人对天已经有了一个比较粗淺的认识;与此同时,甲骨卜辞中记载有:“东方曰析,风曰协;南方曰因,风曰微;西方曰韦,风曰彝;北方曰勹,风曰役”,说明殷人对地也有了四方的概念,从这些甲骨文中可以看出殷商社会存在着“天圆地方”的宇宙观。上文已论证殷商青铜鼎有祭祀功能,而圆鼎与方鼎可能就是天圆地方宇宙观的承载物,圆者用以祭天,方者用以祭地。
综上所述,殷墟青铜方鼎出土数量虽较少,但通过对其初步探究,可发现其背后蕴藏着殷商社会丰富的文化内涵,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和继续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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