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上不可取土
2021-12-06吴阳阳
资源导刊 2021年11期
吴阳阳
“吴所长,请安排专人领取一起匿名群众反映在基本农田上挖土的领导签批件,并按规定抓紧办理。”近日,新蔡县顿岗国土资源所所長吴伟正在安排农村宅基地摸底排查工作时,接到了新蔡县自然资源局信访股股长周伟打来的电话。
“好的,周股长,我们一定认真调查处理。”吴伟答道。
挂断电话,吴伟和监察员老张迅速驱车来到事发地汪庄村,找到该村村支部书记详细了解情况。
原来,举报人没有说清楚详细情况,这是一块刚复耕的土地,村民汪某因为新建房,需要拉土垫宅基地,就打起了这块还没有种上农作物的新增耕地的主意。
了解完情况,吴伟和老张马不停蹄地赶到事发地汪庄村与胡集村交界处。只见,一条土路的尽头,汪某正指挥着小挖掘机在竹园后侧的空地上挖土,往一辆三轮车上装,现场形成了一个大坑。
“停下来,快停下来!你们谁是事主?”吴伟猛地拍打挖掘机车门,亮出了执法证。
“吴所长,我认识你。这块地以前是我家的宅基地,后来被复耕了,一直由我耕种。我在村外的房子翻建,需要垫点土,所以就过来挖一点,不违法吧?”汪某回答道。
“老汪啊,你看看这是什么。”吴伟指着旁边竖立的新增耕地地块的标志。
“你这块地属于咱们县2019年第一批补充耕地项目,已经上级验收合格,土地性质已经变成了耕地。新《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明文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你这是违法行为,必须马上恢复土地原貌。不然,等到乡里组织人员强制执行,你的损失可就大了。”吴伟说道。
“都怪我不懂法,我现在就回填。”汪某立即安排工人回填平整,恢复了土地原貌。(作者单位:新蔡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