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举行2021年大鲵增殖放流活动
2021-12-06赵宪钧
渔业致富指南 2021年14期
○赵宪钧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的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2021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大鲵资源种群恢复,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2021年6月28日,河南省三门峡市在卢氏县汤河乡老灌河等地举行2021年大鲵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大鲵1100尾。三门峡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市区领导及水产渔政人员参加了本次放流活动。
大鲵,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并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是极为古老的物种,是由3亿6千万年前古生代泥盆纪时期水生鱼类演变而成的古老两栖类动物,其最早化石出土于我国内蒙古,距今约1.65亿年。成年大鲵一般常栖息在海拔1000米以下的溪流河谷中。
本次放流大鲵为幼鲵(俗称娃娃鱼),主要放流河段位于卢氏县汤河乡老灌河段。老灌河(卢氏段)从熊耳山大裂谷串流而过,两岸山势雄伟,植被茂盛,环境清幽,水质良好,山高林密,溪水清澈,密布的河石下是“娃娃鱼”天然的栖息洞穴,是良好的大鲵栖息地。
本次放流的苗种经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苗种提供公司具有农业农村部认定的珍稀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资质,放流苗种经过河南省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中心检验检疫合格。放流水域水质符合放流品种栖息地环境要求,为大鲵的增殖放流活动有序进行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管理部门要求相关县市区渔政人员加大对放流水域日常和夜间巡护力度,确保放流大鲵的安全。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将对恢复野生大鲵种群数量,改善保护区自然生态环境,促进当地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加快乡村振兴事业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