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教的时机:疫情下我国公共精神的检视及提升
2021-12-06华正宏
余 桥,林 群,华正宏
(绵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四川绵阳 621000)
2020年新春,新型冠状病毒肆虐,给人类生命带来莫大的威胁。但在疫情面前,我们没有退缩,而是全民参战,各行各业都卯足了劲、齐心协力共抗疫情,涌现出了很多最美逆行者和英雄。为了夺取全国抗疫的胜利,无畏艰难、临危受命或主动请缨,奔赴抗疫一线甚至英勇牺牲的医生、护士、志愿者等平凡人的精神感动了中国,也震撼了世界。这,就是中国式的公共精神,是中国人特有的民族精神,几千年来生生不息。人,是教育的产物,教育与公共精神在疫情中再次相遇。
一、公共精神是什么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公共生活日益受到人们关注,实现公共价值、维护公共善的公共品质逐渐为人们所重视,公共精神的呼唤和培育成为21世纪理论界和实践界关注的热门话题。公共精神是什么的问题颇为复杂,尽管它是人类共同体的普遍性精神特质,但在不同时代和不同民族中“公共精神”的内在价值追求、表现形态有着很大差异。这种差异又塑造着不同时期不同民族特有的公共精神。因此,在理解公共精神内涵时,我们既应放眼于人类的普世价值,也应着眼于具体民族的文化传统、现实国情以及具体各行各业的特殊性。比如,在当前全民抗疫中,我国再次彰显了与西方不同的公共精神特质。所以,我们不应以西方的公共精神来衡量我国的公共精神,而应本着中国传统,关照中国现实,借鉴西方公共精神的“火把”来点亮中国公共精神研究的独立话语。基于此,公共精神可以这样定义:指孕育于公共生活中,社会成员维护共同体公共利益并自觉遵守与执行公共秩序的利他精神,包括公共理性、公共关怀、公共参与等基本要素。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理解。
第一,公共精神基于公共生活。公共生活一直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之中。马克思指出,在政治真正发达的国家,人们都过着“双重的生活”:政治共同体中的生活和市民社会中的生活。将这两种生活协调的生活形态即是公共生活,其理想形态是摆脱“公”“私”区别的有机公共生活。它以实现个体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作为公共生活的基本目标[1]。所以,公共生活是人们通过参与公共事务而形成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共同生活,它“以公共事务为中介,以公共参与、公共交往为手段,以公共伦理为调节,以形成公共性为目的”[2],具体包括学习生活、团体生活、参与生活和协商生活[1]。
第二,公共精神为了公共利益,这是其价值取向。精神的核心是价值观。公共精神的价值取向是为了公共利益而非以个人利益为首位。我国传统文化中公私观念以尚“公”为主,公共利益是大家“共有”“共享”的利益。在新时代下,国家、社会和个人三者利益根本上是一致的,相互依赖,构成一个命运共同体。因此,维护公共利益就是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这反映了中国“天下为公”和“家国情怀”思想的延续与传承。
第三,公共理性是公共精神产生的必备认知前提。公共理性是一种道德判断力,指“如何更恰切地处理公共利益、个人利益、他人利益之间的复杂关系,突出公共利益优先性,倡导利他性道德价值,实现公共利益”[3]。没有理性判断力,公共精神不可能形成。
第四,公共关怀与责任是公共精神的助推力和维持动力。公共关怀是指对公共利益、公共事务的情感认同和积极态度,特别是指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对他人的关心。责任不是义务,义务是被动的,责任是主动的,它使个体积极参与公共生活,积极与他人协作沟通,追求社会公正。
第五,公共精神在公共参与中生成与体现。公共参与是指在公共生活中民众参与公共利益的讨论、协商、遵守与执行。在参与公共事务过程中,与他人协作沟通交往才能生成公共精神。同时,公共精神也体现于公共参与的言行。
二、疫情中我国公共精神的体现
经过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竞争、个性等反映自由发展的思想已融入人们意识,出现了一些利己主义、拜物主义的“唯私综合症”。这引起了学界担忧,强烈呼唤公共精神的出现。在关键时刻,我们总是能看到我国民众爆发出来的公共利益至上、无私奉献的精神传统,在国家和人民需要的时候总会有许多仁人志士前仆后继,为公共利益牺牲个人利益。在本次抗疫中,这种精神依旧,并且体现出了现代理性,反映了公共精神在传承中的变化。
(一)基于本职本业的自我超越
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这种分工既促进了个体的独立性形成,也带来了公共生活中合作的必要性。因此,现代社会特别倡导民众在公共生活中发挥公共精神以维护公共利益。面对新型冠状病毒,需要全国人民的努力,各行各业的人们都体现出高度的关心,纷纷基于自己的职业或专业特长尽一份责任,甚至牺牲个人利益,将自己所能奉献给公共利益。抗疫战前方,不少医疗系统的医护人员主动奔赴第一线。比如,虽被不当训诫且身染新型冠状病毒,但仍念叨着病愈后再参战的英雄李文亮医生;推迟婚礼身赴一线的抗疫英雄彭银华医生等。除了有专业特长的医护人员抗疫在最前线外,还有很多无名英雄为了抗疫胜利,超越自我,舍小家为大家。很多非医学背景的社会人士,诸如交通运输从业者、医疗器材生产商、食材供应商、厨师、环保工人等迅速行动,提供抗疫所需物资的生产、运输,解决后勤保障。疫情也引起了一些人的慌恐,有时对未知事物的恐惧比病毒更可怕,它可能会加剧社会的无序。此时,教育系统行动了,教师组成心理抚慰队伍,对居家隔离人员尤其是未成年人展开了及时的心理疏导。社区更是发挥基层优势,不仅在社区宣传防疫措施要求,还以各种方式协助居家隔离者的生活和对进出人员的疫情排查与防控。所以,抗疫战中,各行各业社会成员怀着“不自私、不添乱”的态度,基于自己职业或专业所能,展现出了“克己奉公”的传统优良品质,实现了对自我的超越。
(二)重视公平
我国自古以来追求“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社会,重视分配的“公平”是我国传统公共观。《说文解字》中指出,“公,平分也”,意味着共享、共有,意味着“凡没有归属的事物应当为个个有份和人人均享,大家可以平等地获利”[4]。这是指有共享、共有的平等机会,并不是指平均分配,而是指在共享时重视先人后己、顾恤弱者或最急需者的忠恕之道。抗疫战中中国这种特有的公平观念和精神处处可见。例如,疫情在全国漫延时,抗疫物资优先考虑最严重的地区湖北武汉,即便其他地区抗疫物资出现短缺,人们也没有丝毫怨言,各地医疗物资仍然优先涌向武汉。但是湖北红十字会在分配各地捐赠的医疗物资时,由于分配不恰当,导致有些医院分配较少而严重短缺,便引起了民众的公愤。更重要的是,习近平同志指示“坚决做到应收尽收”,全力保障每个患者尽快得到及时治疗,不论地位高低与贫富。不仅传染病疫情如此,之前的每次灾难,如汶川地震、抗洪救灾皆是如此。在生存与发展方面,人人平等。因此,中国的公平观并不是平均分配,而是在保证公平的基础上优先关照弱者或最需要者,反映了传统仁爱思想在今天的绵延传承。可以说,这既是“天下为公”精神的体现,也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三)广泛的公众参与
中国有“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传统,国家的事就是自己的事,这奠定了公共生活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在事关民族利益、国家利益的公共事务中,如本次抗疫大战,作为私人的个体、作为公共权力机构的政府部门以及各种社会团体机构如快递、红十字会、慈善基金会等,从个体到国家,从民间团体到政府组织,形成全员参与的公共生活。这体现了中国公共精神坚定的凝聚力,体现了中国“家国天下”一体理念下的公共精神特性。
在民众的广泛参与中,大部分民众都能理性参与。首先值得称赞的是,广泛的参与并不是混乱无序的,而是在整体上体现出有序性,这是由于国家公共权力机构尤其是执政党作为重要参与者发挥了主导或领导作用,将各路径的参与者协调了起来。其次,公共参与中能包容不同的声音,以积极维护公共利益为目标。既吸纳了个体的积极呼吁,倾听其为抗疫建言献策,也听取对不妥当或不合理做法的批判质疑。如《人民日报》等官方媒体和一些自媒体不时提醒一些过激做法,引导各方理性参与,有力地维护了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
(四)公而忘私的互助精神
公而忘私的互助精神在本次抗疫战中体现得特别明显。“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众志成城”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重大公共事件尤其是公共危机发生时公民公共精神的突出特征。1998年的洪灾、2003年的“非典”、2008年的“汶川特大地震”,互助精神熠熠生辉。本次公共卫生事件中,全国民众响应国家号召,全面动员,举国上下团结一心,打响了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这种团结互助精神让世界感叹:是一种什么精神让十几亿人口在短时间之内就能如此同心同德?这就是中国公共精神中重“公”的传统,在“公”面前个体能够克服自己的“私”甚至牺牲自己的“私”利,以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为重,它的凝聚力是强大的。这无疑是中国传统公共精神在今天的延续,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精神。不管是白衣天使、警察还是快递小哥、环卫工人、厨师,还是响应号召蹲守家里的广大人民群众,都在抗疫战中相互配合、协作,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尤其是一些公众人物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参与抗疫。如韩红作为一慈善机构的负责人,想方设法捐献抗疫物资,及时送达抗疫前线。普通民众则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在家隔离,很快使疫情的持续漫延得到控制。不得不说,在这号称“原子化”社会的时代,中华民族公而忘私的团结互助精神再次震撼了世界,彰显了中国的制度优势。
三、疫情中公共精神存在的问题分析
通过抗疫中反映出来的一些社会问题,我们发现,我国民众在公共精神发挥中也尚存在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与当今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要求不相一致。
(一)公共参与中易忽视对个体权利的维护
公共参与需要公共理性,需要具备道德判断能力和自我反省的批判能力,如此才能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个体、社会团体和政府组织都参与了本次疫情大战,其中固然涌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勇士,但也出现了一些过于冲动、缺乏理智的言行。个别地方政府组织的执行者将权力过度放大而忽视个体权利的维护。更需要提高警惕的是,这些执行者在公共参与中往往是代表“公”的形象,仅以公权力的形式而忽视抗疫的合理规则和具体实情来规范个体履行抗疫责任,从而导致放大的“公权”压制了个体的合理权利。维护社会共同利益并不意味着彻底地否定“私”,不是取消一切分歧、差异和思考。在现代民主社会中,当公私利益冲突时,应以公共利益为首要价值取向,但也要尊重和维护个体的基本权利,“公中有私”,实现个体利益和公共利益最大化。所以,抗疫中出现的诸如冲进居民家里砸麻将桌、把没戴口罩的居民铐在路边甚至游街示众等现象,反映了个体在公共生活中的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维护。这些矫枉过度的行为深刻反映了某些志愿者或执行者公共精神理性能力不足,尚需加强公共理性能力教育,不能“好心办坏事”,更不能目无法纪。
(二)裹挟或道德绑架
公共参与行动应是基于个体的自由意志和理性判断而进行的实践活动,而非强制性的,否则就不叫公共精神。但抗疫战中公共舆论里出现了对公共参与行为的道德绑架,这是由于不够理性而产生的一种“拿起电筒照别人”的不良现象。比如,一些个体对公众人物捐物捐资上的道德绑架:某某公众明星人物为什么捐的钱比某某多或少;再如,某某人是医务人员,不管身体是什么特殊情况都该上“战场”,身怀六甲的医务人员也该奋战在抗战一线,正如士兵上战场牺牲一样,这是天职等等,不胜枚举。这些言论很有迷惑性,看起来批判和质疑“有理有据”,且还反映了个体关心公共生活,关心疫情。其实,这些批判和质疑缺乏独立思考,缺乏对他人合法性的尊重,也缺乏自我反省。而这些缺乏理性的公共舆论可能会对公共精神产生侵蚀作用,伤害他者为“公”之心:出钱、出力的同时还要流血、流泪。因此,站在道德伦理的制高点,对他者公共责任要求不断拔高,而对自己的参与行为则“情有可原”,这是利用公共舆论进行强迫和绑架,忽视了公共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义务性,是公共精神中缺乏尊重他者合法权利的表现。
(三)交流、沟通、协商还稍显不足
前两种现象的出现与公共生活中各利益和责任主体之间的交流、沟通、协商不足密切相关。交流、协商首先是基于信息的公开,不是仅依靠对“权力”的服从。公共参与中,个体往往被弱化,难以及时共享信息,不利于公共利益的维护。例如,抗疫中,部分居民对居家抗疫的信息要求了解不充分,对防止疫情漫延的封城、封路等行动不理解等,易与志愿者产生冲突。再者,如果利益各方在交流、沟通时缺乏平等意识和协商能力,也易产生分裂,难以形成合力以维护公共利益,赢得抗疫的全面胜利。所以,在维护公共利益时,需要个体、社会团体和政府等利益相关者保持信息的及时公开,建立平等的交往、协商机制,使不同利益和责任主体能表达诉求和利益关怀,在尊重、平等的协商中寻求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的最大实现。
四、疫情中公共精神的提升路径
公共事件本身承载着“公”的伦理价值属性,我们可以以公共事件为契机对公民进行公共精神教育。华东师范大学教授陈霜叶指出,可以把当下的疫情理解为一个teachable moment,即一个“可教的时机”。本次疫情属于重大“公共事件”,我们应该思考,如何将这一重大公共生活事件、所有社会成员共同经历的危机事件的感性认识转换为一种理性的、有深度思考的集体和个人经验、品格和素养。因此,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全民抗疫战,正是一个对全民尤其是未来祖国建设者进行公共精神教育的“可教时机”。通过此次疫情中的公共精神表现,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培育我国公民的公共精神。
(一)加强政府培育
在抗疫公共生活中,不论是对政府公职人员还是民间团体以及个人,都是一场公共精神教育。公共精神不是天生的,而是在公共生活中建构起来的,而公共生活有赖于政府的引领、发展与完善。因此,公共精神的培育首先是政府职责,社会合作力的凝聚主要依赖于政府的协调。政府可以从两方面来培育公共精神:
1.完善公共生活参与制度
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需要每个社会成员发扬公共精神,但公共精神的践行首先需要相关的组织制度和法律法规的保障。这需要政府机构和相关社会团体改革和完善相关参与制度,保障个体的合法参与权利。总结抗疫战的经验教训,政府正好可以利用此契机完善公共生活参与相关制度建设。比如,培育和发展民间团体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引导构建学习型社会以养成公共理性并提升公共参与意识和能力;完善公民参与公共事务讨论与协商的各种治理体系,为公共参与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实现“人民政府为人民”的执政理念,从而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如抗疫战中,一些地方教育机构为了鼓励公民发挥公共精神,为抗疫医护人员的子女入学提供适当的便利政策;国家为抗疫中英勇牺牲的医生、警察等授予荣誉称号。这些政策和制度的完善,无疑有助于民众树立尚“公”精神,对于培育良好的社会风气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
2.宣传与规劝
通过传播可以塑造公众,培育社会共同体。但谁来传播、怎么传播、传播什么才更有利于快速地形成社会利益共同体呢?政府有强大的宣传平台可以直接进行公共精神的传播。传播的目的是增强公共理性能力,帮助个体扩大眼界,识大局,使其超越一己之私利,明白所关心事务是事关国家、社会利益还是个人私利;是正义的还是非正义的;是权利还是义务、责任,从而在理性基础上共谋公众利益,为社会公共利益作贡献。因此,抗疫战中,政府可利用其多渠道宣传网络自上而下进行各层面的公共精神宣传,既向民众宣传典型英雄人物,如钟南山84岁高龄再次挂帅出征、陈薇少将再次临危受命冲锋在前的奉献精神,也向民众宣传疫情尤其是病毒的危害、防范方法的科学性和非常时期非常抗疫手段的合理性等,从情、理、法多视角培育公共理性能力和共情能力以提高公民理性判断力和关怀品质,可以使其在短时间内形成强大的合力以维护公共利益。宣传中携带着规劝。在公共生活中,利用公职人员的宣传进行规劝成为抗疫中公共精神形成的有效方式。如成都高新区董家埂镇的支部书记循循善诱的引导、规劝,在网络上得以热传。
需注意的是,在宣传和规劝中,政府应做社会舆论的引导者。习近平强调,要“公开透明回应群众关切”,“引导群众正确理性看待疫情”。这需要政府及时倾听人民群众的声音,及时公布信息,才能引导公共舆论方向。相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易成为公共精神培育中的阻碍剂。比如,对于疫情中不按要求居家的“不听话”居民,一些志愿者或执法者采取粗暴手段甚至非法手段而不自知,由此引发一些公共舆论,消解了公共机构的信誉,减弱了宣传实效。同时,又因为传播是单向的,且来自于官方组织,一些民众由于平日积累的对某些政策执行的不满,可能会对官方的宣传听而不闻,甚至故意破坏官方的一些抗疫隔离设施。因此,在政府宣传、规劝的引领下,学校教师、文化工作者等社区尤其是乡村知识分子应成为公共精神宣传培育的重要辅助者。
(二)发挥教师的社会角色功能
要使全社会都发扬公共精神,积极参与公共生活,共同抗疫,就要发挥学校的社会职责。因为学校就坐落在一定的社区中,拥有培育社区成员公共精神的天然优势。一是由于教师与社区的儿童、家长以及其他人员的联系相对较多,形成了比较广泛的辐射范围;二是教师的职业特性决定了其培育效果相对更好。从抗疫中所发生的一些地方志愿者或执法人员与居民的冲突可以发现,教师的理性、社会威信、社会榜样以及其说服教育的技术特长等,对于动员群众支持抗疫、守护公共安全、减少各种冲突方面有独到作用。教师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更有耐性和柔韧度,善于处理各种矛盾冲突。历史上,我国教师就常被民众视为“调解员”,觉得教师是“讲理”之人,因此在情感上更倾向于“听从”教师,而较为抗拒耍“官威”的官方执行者。
但本次抗疫中,不少地方明确发文,“不得叫一线教师在抗疫一线”,这是基于对学校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特殊保障举措,因为孩子的教育不能因为教师的感染而耽搁,否则消极影响将更深远。但教师不在抗疫一线,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参与抗疫,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和角度。教师利用互联网,抓住抗疫契机,积极开展了公共精神教育。
第一,通过教学,直接培育学生的公共理性能力。例如,用英雄们的公共精神事迹引领学生学习他们的科学精神、事实求是精神和奉献精神,引导学生重塑英雄观。绵阳南山中学石林老师在网络直播课中寄语道“知识从来都不是目的,也许我们需要的是一种获取知识的能力、运用知识建设美好的态度和责任”,“如果,多年以后,在祖国需要的时候,你可以是那个指挥官,你可以是那个科研者,你可以是挡在普通人面前的英雄,为病人减少痛苦,给弱者一个依靠,难道不是更有用吗?”这样的话语,既能使学生明白知识的终极价值,又能涵养学生公共关怀的精神品格。
第二,为公共精神提供独特的智慧支持。教师可以发挥作为知识分子的公共性,敏锐发现一些公共生活中的社会问题,提出独立见解,服务大众。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育人优势。比如,教师成立志愿者团队参与疫情中的心理抚慰救援,或通过网络直播、志愿者和著书立说等方式,培育公共生活中的理性能力和参与勇气。针对疫情,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和华西护理学院编写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学院校护理教育的应急管理》,为护理教育提供及时雨;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的《守护童心:疫期学前儿童心理防护指导(家庭指导版)》,四川辞书出版社的《漫画版新冠肺炎预防读本》等,给幼儿的居家抗疫送指导;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开展了“抗疫中的教育学”系列课程,对各地学校的“停课不停学”的直播教学有很大的启发与指导意义。
(三)充分利用公共事件使个体亲身参与和体验公共生活
培育公共精神仅依靠外力是不够的,外力要通过内因才会产生作用,所以,公共精神培育还需要激发公众的内在需要。由于精神产生于实践中的交往活动,且只有在活动中才有意义,因此,应在政府或社团等外力作用下引导民众亲身参与并体验公共生活才能生发出真正的公共精神。
1.公共情怀的体验
公共情怀的体验可以从一“失”一“得”两点入手:
一是在参与中感受“付出”即“失”的快乐。公共精神强调实现公共利益,有时难免会触及个体利益,个体会有所“失”。因此,在公共生活中,要使个体感受到有时“失去”比得到更快乐,真切感受到助人为“乐”的幸福感和自豪感,就需要社会营造一种良好的文化心理氛围,而抗疫战中,对遵守公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行为的鼓励,对抗疫英雄的赞赏等,则提供了这样的社会氛围。大家看到了自己“居家”或带口罩等细小行为其实也是一种“公共善”,自己“失去”外出的自由,其实也是为公共利益付出,也值得称赞。
二是在参与中感受“得到”的喜悦。“山川异域,风月同天”,正如习近平同志给比尔·盖茨的回信中所言,“人类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国际上的援助,也扩展了公共精神展现视野。近二三十年中国公共生活大事件中,我们都能看到国际援助,这是一种大爱无疆,正好可以扩展民众公共精神的国际视野,建立起人、社会与自然和谐共存的普世公共价值观。
2.公共参与的平台建设
公共精神是人的社会属性,要培育这种社会属性必须要有公共参与机会。有时个体有为社会奉献之心和力,却苦于无合适的机会和平台。因此,应借鉴这次抗疫战中全员参与的经验,完善相关公共场所建设,如报架、文化馆、图书室、运动场地等多种形式的公共场所建设,并向公众开放,为个体参与营造良好的交流、讨论与协商平台。在沟通交流中,个体可以体验到人与人之间相互帮助和关心的社会氛围,增强对他人、对国家甚至对世界的公共责任,从而增强公共意识和公共参与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