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促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
2021-12-05殷居辉
殷居辉
(财源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吉林 集安 134216)
有关农村土地的确权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都是我们国家对农村改革提出的重要政策。其中农村的集体土地是农村在产权改革方面必须要涉及的资源性的资产,而农村的土地确权又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的基础性工作,涉及每一个农民的切身利益。不断对农村土地确权进行必要的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立法进程
在实际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要加快农村集体产权相关制度的立法进程。而在实际的相关农村集体产权的制度内容中,要体现三级管理模式并以此为最根本的制度来进行其他制度的立法事宜。具体的三级管理模式应为小组、村、乡三级,并利用三级递进式管理的具体方式,进一步明确农村的集体产权。与此同时,也要按照各村之间不同的实际需求和实际情况及村中集体产权的法人地位,给相关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在实际执行中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还要在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将土地的实际所有权按照村子的实际需求,落实到与之相对应的集体经济组织中,以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在相关法律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最大程度上避免在农村土地的实际经营和实际流转的过程中出现因双方所有权或双方义务不明确的现象。
二、详细划分集体土地的用益物权
有关集体土地的用益物权,具体是指农民对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据相关法律享有在占有方面、使用方面及收益方面的权利。其中包括农业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等方面的使用权等等。但是不论是哪一种土地类型,都属农村的集体所有,在实际的各类土地使用过程中,明确各类土地的实际使用权利和使用者十分必要。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许多农民在承包土地和使用土地过程中,大多是仅通过村集体组织的派发和承包管理就可以了,不需要在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登记备案,这样最终导致农村土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混乱的现象。针对这样的现象和问题,在农村土地确权的过程中,应该为这部分土地明确实际相关使用权,以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也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打下坚实基础。与此同时,在农村的集体经济建设中,也应该按照相关村落的实际情况,展开符合其发展的科学性合理规划。保证与国家在建设用地保持一致,进而保证农民的实际权益。
三、优化土地的利益分配权利
在农村进行的土地确权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明确农村相关的资产归属问题。农民享有对相关物权的保障机制,有权利对相关土地的在实际收益方面进行分配。在施行土地确权以后,集体经济组织也会享有相关的股份权益,需要与个人共同承担相关土地在经营方面的风险,同时也共同分享在土地方面的利润。在对农村相关土地进行确权的过程中,通过深入核算相关的土地资产,对农村土地的实际归属关系进一步明确。也是通过这样的调整,帮助农民明确相关土地的经营权和承包权,进而保证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长期稳定的收益。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农村施行有关土地确权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通过对相关的土地确权方式,能够从多个方面不断优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进而推进集体产权在制度方面的改革。通过明确农村土地的实际所有权和实际使用权的方式,保障农民对于土地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