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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洋经济核算体系的创立与实施

2021-12-04乐晶

管理学家 2021年20期
关键词:核算海洋指标

乐晶

[摘 要]海洋经济特指基于海洋资源与海域空间完成的一系列经济生产活动,海洋交通、渔业等都属于这一概念范畴。随着海洋技术体系的不断完备,沿海地区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以及国际分工的持续细化,海洋经济门类愈发多样,在国民经济生产中扮演的角色也愈发重要。基于此,文章从海洋经济角度出发,对相关统计核算体系的创立与实施进行论述。

[关键词]海洋经济;核算体系;

中图分类号:G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2(2021)20-0022-03

核算体系是面对特定经济活动进行的一系列会计活动的总称,可以实现系统化、连续化的经济业务整合、计算和分析,完备的核算体系不仅可以客观反映海洋经济重量,还可以准确描述海洋经济内部组成情况,从而绘制出海洋经济全貌,辅助海洋经济发展决策与战略发展规划。因此在经济发展新常态阶段,加强海洋核算体系建设,适时调整口径指标,减少漏报、错报现象对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极其重要。

一、海洋经济统计核算体系演变

我国对海洋经济核算体系的探索起步较晚,1964年海洋局成立之初,只负责海洋资源的调查与资料收集,并没有关注海洋资源作为生产资料所蕴藏的巨大经济价值,至1989年才正式具备了海洋经济的统计功能,在后续的30多年中,经过三次系统调整变革最终形成了现代海洋经济的核算体系。首次调整是以《全国海洋统计指标体系及指标解释》为标志[1],主要统计了包含海洋水产在内的8类产业,核算口径变化不明显,核算大致门类的成型是这次调整最为突出的贡献。第二次调整在2000年前后,这一阶段我国海洋经济进入了高度发展的新常态,以海洋电力为代表的部分产业在生产总值中的贡献极为突出,但却无法明确归类到核算体系中,具有现代化意义的部分海洋科学也取得了突破性成就,但同样没有明确的体系分类。于是在1999年,国家统计局进一步颁发了《海洋统计综合报表制度》,海洋局又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详细的行业分类与代码标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对我国海洋经济核算起到了规范和辅助作用。第三次调整则在21世纪初期,主要是由于沿海行政管理缺失,海洋关联产业界限不清,同时新兴产业的出现与旧有核算体系之间也出现了较大矛盾,因此海洋局在原有代码标识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对沿海地区、沿海城市和沿海地带的概念进行了区分,有效规避了核算交叠的问题。我国海洋经济核算体系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发展历程,逐渐摒弃了原有的落后、单一的形式面貌,发展成为联系紧密的海洋经济系统,核算范围不断扩大,细分程度逐渐深化,制度稳定性和科学性得到了显著提升。渐进性与强制性是我國海洋经济核算体系演变的主要特征。

二、海洋经济核算体系分析

(一)基本框架

海洋经济核算是在经济理论支撑下进行的,主要负责描述海洋经济活动中涉及的生产条件、生产过程等,其基本框架可以被细分为三个部分。其中主体核算主要反映海洋生产重总量,包含海洋产品实物量、生产价值量、生产服务以及产业部门的核算;基本核算主要反映海洋固定资产价值以及投入产出比例,对于存在国际贸易的海域来说,还要附加对外贸易的核算;附属核算主要包含海洋自然资源的核算,和以海洋教育、海洋公共服务等为重要内容的海洋资源内环境与社会活动核算。除此之外,随着生态环境理念的发展和普及,绿色海洋核算也被纳入了核算框架,具体指的是海洋生产重量与海洋资源环境损耗之间的差值。

(二)核算指标

海洋经济具有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的发展特征,其中涉及的经济活动种类繁多,形式多样,核算操作兼具复杂性与专业性,因此必须要有基本指标的陈列和指引,从而提升核算工作的系统性和条理性,促进工作效率的改善。以重要性为依据,基本指标可以分为总量指标与辅助指标两大类。实物量指标是总量指标的一种,主要用于衡量产业总产量、周转量、生产能力等数值;价值量指标也隶属于总量指标范畴,货币价值是其衡量工具和支撑,主要用于评价某项产业的营业收入、增加值等,企业向劳动者支付的报酬也被计入价值量指标中。海洋经济辅助指标主要是指一些没有实际产值,但对海洋经济正常运转有决定意义的项目,比如海岸线长度、海洋资源分布等。具体经济指标的确立应当以海洋经济发展实况为基础,结合涉海部门的各项统计与会计制度,以G0P为中心进行设计,同时注意指标设定应当简洁,具备一定的可行性与扩展性。业务活动指标应以国家产业分类为基础,反映海洋活动特征,以海洋矿业为例,指标主要包含矿业总产值、增加值以及矿种数量、产量、企业量等[2];海洋经济支持层主要包含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环境监测等方面;海洋经济外围层业务活动则主要包含农业、制造业等的指标。其次是财务状况指标,主要包含海洋产品生产企业指标,比如企业固定资产、损失与收益情况等,海洋产品流通企业指标,海洋服务企业指标以及海洋单位等。

(三)核算原则

核算原则是海洋经济核算体系创立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所有具体核算活动都必须严格遵照核算原则。从核算范围来看,主要体现为常住单位原则,参与核算内的主体单位应当属于我国经济领土,且生产规模和经营期限达标,注意要以海洋资源为开发和保护中心。其次,从核算对象来看,海洋经济应当遵循市场性原则,计入经济重量的海洋生产活动不仅要有经济价值产出,更要有市场性特征,要能够为下游产业提供海洋相关货物或服务,也可以是用于自身生产的固定资产,比如海水淡化企业使用的淡化设备与仪器。第三,从核算时限角度出发,海洋经济核算体系使用的是权责发生制,不管是否有实际收支行为的参与,都以权责发生记录交易,并作为本期权益与债务的构成要素进行计算。具体来讲,实体的海洋货物以生产成品为标准,服务产值则以提供行为为标准。最后,从核算价格来看,必须遵守市场价格原则,交易、负债主要描述经济产出,要按照生产者价格定标,货物或服务的使用则要按照购买者的价格定标。

三、海洋生产总值核算方法研究

数据是进行经济统计与核算的关键依据,除国家统计局权威资料外,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计算工作还会从财政决算、海关系统、银行系统等主要流转机关收取核算数据,基础核算方式主要包含现价核算及不变价核算两种。按照现有国民经济核算方式分析,海洋经济核算对象应当包含海洋生产活动中的各个环节,针对资本、金融等账户进行科学描述,但受法规政策制约,当前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针对海洋经济的分类并不够细化,很多现有门类没有明确体现,这客观决定了海洋生产总值注定无法通过传统方式完成核算。

(一)剥离法

剥离法是基于相关性分析的计算方式,重点关注特定区域内,海洋产值与经济、人口等项目指标的关系,在实际社会环境内,主要表现为自变量与应变量关系,即某指标自发变化情况下,海洋产值会随之发生变化,比如海洋从业人口数量的上升可能导致区域海洋产值的增加。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相关关系并不只在单一指标之间出现,很多是由综合因素相互作用产生最终结果的。将海洋产值从各产业产值中剥离出来是该方法的最终目的,当海洋产值定义为Y,即因变量时,可以将地域资源、从业人数等自变量分别定义为X1、X2、X3等,以0.9为相关系数标准挑选出替代变量p以后,在国民经济对应行业中寻找相关系数在0.9以上的替代变量q,用就可以实现海洋经济产值的剥离[3]。其中表示比例修正值。若在计算中发现多个相关系数在0.8以上的变量,则可以先将现有国民经济与海洋经济数据进行整合,得到二者函数关系之后再进行剥离运算。

(二)扩展法

扩展法又叫做投入产出分析法,投入产出表是其主要应用工具,主要通过矩阵形式对海洋经济主体之间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记录和反应,应用时要重点关注投入产出表系数的质量控制。涉海产业辐射力系数是其中较为基础的概念,主要反映涉海单位产出与国民经济产出之间的关系,表示为,与涉海产业连锁效应系数值息息相关,公式表达为,相加的两项分别表示后向和前向的连锁效应系数。其次是海洋产业特质系数,重点区分了海洋与陆地同质产业之间的经济差别,公式表达为。由于海洋經济存在一定复杂性,在实际应用时要注意根据沿海城市或地区的不同运营情况,选择适当的特质系数因子,从而提升特质系数计算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三)外推法

海洋经济隶属于国民经济范畴,因此与国民经济一样具有趋势特征,在历史数据的基础上,完全可以借助统计学原理进行模型搭建,并在模型的基础上外推核算数据,这就是外推法的逻辑架构。数据之间存在明显的线性相关时,可以采用一元或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若线性关系不好确定时,则可以采用对数曲线模型、多项式曲线模型等,根据数值特征,幂函数模型等也可以纳入考量。这些模型原理存在较大差异,因此适用性也不尽相同,要根据当地海洋经济特质进行合理选择和预测。此外,将当地海洋经济数据作为核算内容,进行模型搭建和运算,还可以验证剥离法的科学性,核算结果的可信度明显提高。

四、海洋经济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方法

现阶段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相关核算体系日渐完备,有关海洋经济数据的统计方法也在不断完善,但同时也存在一定弊端,比如数据生产方式简单、质量评估范围较窄等,增速法和图形法是较为常见的审核方式,虽然呈现较为直观,但数据质量控制难度较大,采集过程中对异常数据的反应不够灵敏,可能导致指标之间变化趋势不一的现象,影响后期使用。基于此,海洋经济核算体系实施过程中,还应当借助统计学相关知识,进行必要的数据质量控制。

(一)逻辑规则检验法

逻辑规则检验法主要适用于宏观总量数据评估,借助指标之间相关、包含等内在逻辑,可以较为便捷地实现数据可信度评价。其中增减逻辑法主要运用了海洋经济统计数据之中存在的各种增减平衡关系,年度与季度数据、合计与分项数据等都是较为常见的逻辑,比如各月港口货物吞吐量之和就等于季度港口吞吐量;相关逻辑法主要应用了指标与指标之间、指标与整体之间的比例及结构关系,比如涉海企业某项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逻辑规则检验法是在传统社会统计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适用性较强,但总体上检验规则较为单一,无法满足当前日益复杂的海洋经济核算形式,可信度难以保障。同时,即使发现被检测数据有违背逻辑规则之处,也很难指出具体数据问题,因此相对粗略。

(二)计量模型分析法

当海洋经济各数据指标之间逻辑关系并不明显,难以做出准确判断时,就可以采用计量模型分析法,通过计量经济模型的建立,对数据异常情况进行排查。应用时首先要立足统计理论,结合指标之间的内在规律情况进行模型搭建,然后选取一段周期内的样本数据,代入模型进行评估,最后在计算结果的基础上,通过数据稳定性分析进行质量评估,当预测值与实际测算值出现较大偏差时,可以进行反复验算,找出数据问题所在。回归模型主要适用于存在线性关系的数据中,矩阵表示为,应用最小二乘法可以得到参数向量的估计值,从而计算出观测相量Y的拟合值,得出观测残差[4],以此判断数据质量。时间序列模型则主要用于海洋经济中长时间、高频次的统计数据,通过数据与模型之间变化趋势的对比,即可准确找出可疑数值。

(三)统计分布检验法

统计分布检验法多应用于存在分类级别的海洋经济数据验证中,是基于分布特性与分布对比的一种检验方式。其生效的原因主要是统计个体对统计分布的服从性,统计数据分布形式分析是该方式的关键点与难点所在。如果样本服从正态分布,可以尝试使用拉伊达检验法,三倍标准差是该方法的核心,在统计学中又被叫做3检验法,将具体测量值设为,当其残差时,就可以判断该数值出现异常,要严格进行剔除处理。n的数值在50及以上时,该方法的可信度最高;当n的值处于20至50的区间时,检验结果相对粗糙;当n的值在10及以下时,结果可能出现较大偏差,不适用于实际操作。

五、结语

综上所述,海洋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增长中有着极大的贡献意义,要正视核算体系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加强标准沿革分析,厘清海洋经济核算框架,严格遵守核算原则,设定适当的核算指标,促进海洋经济核算体系的创立。在核算实施环节,也应立足实际对剥离法、扩展法、推算法等核算方式进行科学比选,运用必要的质量评估手段,加强数据质量监控,提升海洋经济核算效率。

参考文献:

[1] 贺晓龙. 海洋经济核算体系与核算方法研究[J]. 消费导刊,2018(18):204.

[2] 郑莉,付瑞全,刘少博,等. 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方法在海洋经济领域引入研究[J]. 海洋经济,2019,9(1):47-52.

[3] 郑莉,彭星. 海洋经济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方法探讨与实践[J]. 海洋经济,2019,9(3):55-64.

[4] 周杰煌. 海洋经济的统计指标分析[J]. 财讯,2018(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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