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发展的音乐艺术传承研究
——评《中国现代音乐史纲》(1949-2000)
2021-12-04陈华丽
书名:《中国现代音乐史纲(1949-2000)》
作者:汪毓和
出版社: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ISBN:978-7-8109-6341-1
出版时间:2009 年12 月
定价:35 元
音乐艺术是人类艺术发展和文化延续的“动态”传承,是无法被复制的文化瑰宝,具有高度的民族原创性、传承性、保护性和教育性,在我国艺术领域事业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当代文艺学研究领域中,音乐艺术传承逐渐成为研究热点,国内学者针对该课题的研究越来越多,相关理论成果也日益丰富,为我国音乐艺术传承事业提供了重要参考。由汪毓和编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现代音乐史纲》一书,集合了众多该领域专家学者的历史研究成果,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音乐发展历程进行了系统性地总结和介绍,在我国音乐艺术传承和延续方面具有突出贡献。
《中国现代音乐史纲》(1949-2000)全书按照时间阶段划分为五编,分别对新中国建立初期(1949-1957)、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57-1966)、文革时期和拨乱反正时期(1966-1978)、改革开放后(1979-2000)的中国音乐发展和20 世纪50 年代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音乐创作进行了介绍。该书编目均按照历史沿革、重大事件和相关趋势的规制进行编写,包含了大量的重要文件、重要讲话和重要会议,纪实性较为突出,具有深刻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我国音乐艺术拥有悠长的发展历史,是中华民族的一个重要文化印记。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必须做好音乐艺术的传承发展工作。然而,新媒体时代背景下,音乐艺术受到了强劲冲击,面临着多重传承危机。例如,新媒体环境下外来音乐文化在国内传播甚广,而本土音乐艺术却并未得到有效弘扬;再如,当今音乐传播内容的娱乐化、碎片化与传统音乐艺术的系统性、民族性和传承性产生冲突。通过阅览该书可以得知,中国音乐艺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发展为当下的音乐艺术传承带来了诸多启迪。
其一,要正视新时代的特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新的精神需求。纵览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音乐发展历程,我国音乐事业无不是始终与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变迁相衔接,例如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音乐艺术风格普遍较为热情、高昂,内容大多为歌颂型等;再如,文化革时期的样板戏、语录歌,普遍带有政治特色。在如今的新时代下,我国音乐艺术传承需要顺应时代特征,契合多元、开放的人民精神生活需求,契合新媒体应用潮流,与人民群众产生“共情”。广大音乐艺术家应当深入人民生活一线,深入体验和了解生产生活实践中的感人故事和动人场面,创作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音乐作品,让人民群众感知到传统音乐艺术的魅力,促进传统音乐艺术的传承。只有符合时代发展趋势,转变音乐艺术继承与发展的理念,才能让我国音乐艺术始终具有时代性。
其二,要充分应用既有相关研究成果,把握新环境下音乐艺术的传承优势。通过对中国近现代音乐发展史的浏览可以得知,每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便会有大量的学者投入音乐事业建设中,对音乐艺术的传承工作进行大量理论与实践探索,例如对音乐教育的改革探索、对音乐批评理论的更新整理等,这些理论与实践探索为我国近现代音乐发展提供了重要推动力。例如,国内许多学者对新媒体传播的特征、形式等进行了研究,其研究成果对音乐艺术传承来说具有重要指导性价值。相关工作者可充分利用既有研究成果,对音乐艺术的传承优势进行分析与把握。例如,在融媒体环境下,音乐艺术文化传播的受众范围得到扩大,传播途径与形式也出现了多样化特征,因此相关工作者可利用融媒体传播特征,基于5G、大数据技术等在用户终端上推送相关音乐内容,以此增强传统音乐艺术的传播效力。
其三,加紧技术升级,融合现代技术对音乐艺术进行继承发展。中国近现代音乐发展史中,每个阶段的音乐创作皆有着各自时代的技术特征。例如,新中国刚刚成立时,音乐创作过程的乐器一般为民族乐器;到了改革开放之后,我国音乐创作过程中的出现的钢琴、提琴等西方乐器越来越多,由此可见音乐创作的时代性。为了良好地传承音乐艺术,如今的音乐工作者应利用新技术对音乐艺术进行创新性继承,在更有效地吸引群众视线的基础上最大力度地传播音乐艺术。例如,传承者可借助“基于手势驱动的虚拟演奏系统”“基于多模态人机交互的虚拟乐器演奏系统”等“虚拟乐器”,将传统音乐艺术用数字音频音乐的形式创作出来,促进传统音乐艺术的网络化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