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地方立法中的生动实践
—— 东莞等六市立法工作扫描
2021-12-04林永豪,王堂明,李亮明
日前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全面阐述、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我们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
今年4月起,本刊与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合作,以我省“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巡礼”为主题,推出连续性、多角度的专题报道,充分展现各市在立法工作中的探索、进展和成效。数月来,各市积极响应,纷纷来稿讲述他们的立法故事,分享立法经验。在这里,我们看到了我省各设区的市获得立法权后,不断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地方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同时也是我省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的生动写照。
本期专栏我们将最后分享6个市的立法故事和经验,为“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巡礼”专栏画上圆满的句号。其中,东莞立法保障群众的居住安全,护航城市高质量发展;中山通过“小切口”立法回应民生关切,破解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江门在立法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不断开创立法民主化的特色模式;肇庆在立法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揭阳在立法中构建“天蓝、地净、水清、城美”的特色制度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在地方立法的新征程上,我省地方立法工作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