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脱贫现状及困境分析
2021-12-04
国务院在2015年发布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提出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医疗救助脱贫是指建立卫计、民政、人社、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等协调统一的运作机制,以优化程序,从而实现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实施路径。目前,我国医疗救助脱贫主要采取“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双重保障措施,现有研究中对于医疗救助脱贫的研究大多基于“政策层面”与“实务层面”,主要从医疗救助、医疗保障与医务社会工作在制度、政策及实务层面进行探讨,取得了较多成果,对于社会力量介入层面的探讨多是从全国范围这一宏观层面切入,对于西部贫困地区的研究较为稀缺。贵州作为我国西部贫困地区的省级行政区,由于自身经济发展落后,社会事业滞后,贫困面积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作为国家扶贫开发的主战场,贵州省具有大量的研究样本和现实的研究价值。因此,本文以贵州省为例,对贵州省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脱贫现状进行描述,探析贵州省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脱贫存在的困境。
一、贵州省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脱贫现状
1.参与模式。我国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的模式主要有五种:一是通过自筹资金设立医疗救助项目;二是政社合作,即与政府合作开展医疗救助项目;三是社企合作,慈善或公益组织和企业合作,以接受企业捐赠或与医药器械公司合作为主;四是医疗机构合作,通过设立专项资金与机构合作开展医疗救助;五是新型的互联网微型救助模式。贵州省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脱贫的模式主要集中于政社合作、社企合作等模式,依靠和政府部门合作开展项目,或是接受企业捐赠等。如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慈善总会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力量参与,整合政府与社会资源合理开展“救急难”工作,建立政府社会救助与慈善援助有效衔接机制,共同设立“善行贵州·救急难”专项救助基金。这一专项救助基金由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注入启动资金300万元及慈善总会综合信息平台捐赠渠道筹集善款构成,是政府、社会力量、企业多方合作的成果。项目通过基金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回应困难群众生活、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救助需求。
2.资金来源。一般来说,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政社合作模式下的政府专项财政资金投入;二是社企合作中通过合法渠道接受企业的资金捐赠;三是自筹资金,贵州省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项目的资金以政府专项资金投入为主,企业及社会爱心人士网络捐赠为补充。以贵州省慈善总会为例,贵州省慈善总会2010年至2017年9月,通过引入“外部资源”,为2480人(次)患白血病、肾病、肺癌和血友病贫困患者免费发放价值4.79亿元药品;为5810名贫困唇腭裂患者实施免费矫治手术,手术费用1760万元;为146名贫困患儿补助医疗费388万元;为40多家县(乡镇)基层医院捐赠价值2.06亿元医疗器械,受援医院为困难群众减免治疗费用1032万元;获捐赠366万元资金为150名先心病儿童实施手术治疗。“慈善大病救助项目”2017年至2018年7月,为身患白血病、尿毒症、血友病、癌症等重大疾病和罕见病的100名城乡特困群众进行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金37.25万元,2019年接受中华慈善总会对肺癌患者救助捐赠2900元,毕节市肿瘤医院有限公司对慈善医疗救助项目捐赠20万元。
3.救助形式。贵州省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项目中的救助形式主要包括资金捐赠、手术治疗、药品援助等,其中以资金捐赠和药品援助为主要救助形式,如“泰瑞沙慈善援助项目”即是中华慈善总会发起设立的药品援助项目,旨在帮助低收入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能够持续稳定地获得先进靶向药品治疗。在助医项目“星星驿站”中也伴有残障儿童及其家长社区融合活动。
二、贵州省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脱贫面临的困境
1.参与模式具有依赖性。由于贵州省社会组织自身发展不够完善,参与模式主要以政社合作为主,通过政府引领、社会力量参与补充的形式,对政府项目依赖性较大。另一方面,由于贵州省社会组织数量较少,参与医疗救助项目的能力不足,现有医疗救助项目合作方式是以中华慈善总会牵头,捐赠方多为省外企业或机构。
2.项目资金筹集较困难。公益筹款与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水平密切相关。贵州省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公众的捐赠意识不强,导致慈善组织筹资困难。
3.救助形式较为单一。成熟的医疗救助制度不仅要关注费用和物质,还包括心理健康干预和社会支持等,最大限度地减少疾病引起的心理和社会问题,从多个层面为救助对象提供更全面的医疗救助服务。贵州省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项目中现有的救助形式较为单一,主要集中于资金支持和药品援助,更加关注物质和费用层面的救助,能够在短时间内有效减轻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但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救助对象需求也越来越呈现多样化,单一的物质援助难以满足,需要进一步的心理健康干预和社会支持层面的援助。
三、促进贵州省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脱贫的建议
1.加强自身建设。医疗救助旨在帮助贫困群众抵御疾病风险,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是贵州省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组织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是医疗救助体系中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贵州省社会组织由于自身主体力量较为薄弱,在参与模式与资金筹集层面都对政府具有较大的依赖性,需要进一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增强社会公信力,提升项目运作能力。
2.创造良好环境。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提高公众捐赠意识。政府应当在政策、制度和监督等方面发挥作用,推动贵州省社会组织法制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扶持社会组织不断建设壮大。同时,政府也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活动,对在医疗救助领域做出重要贡献的社会力量进行表彰,建立激励扶持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发展与社会力量参与。
3.丰富救助形式。社会组织应结合自身组织特质,开展多样化的医疗救助服务。在提供资金救助和药品援助的同时,可以通过社工服务、心理健康支持、融合服务等多种形式提供救助。积极推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医疗救助项目,丰富医疗救助形式,增加心理健康干预和社会支持援助,以更好回应援助对象日益增长的多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