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共同富裕基石
2021-12-03宁波市委政法委
宁波市委政法委
近年来,宁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社会治理的指示精神,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努力探索切合实际、彰显特色、顺应发展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新路径,在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布局现代化、方式现代化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围绕共建共治共享推动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
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加强党对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建立“市级抓统筹、区县(市)负主责、基层强执行”的工作体系,强化区县(市)党委第一责任和镇乡(街道)党(工)委重大事项决策落实,完善抓乡促村机制。持续深化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将党组织建到网格,嵌入社会组织,推进社区党员分类管理、联系群众、挂牌亮身份、志愿服务等工作。
完善政府负责体制。推动部门参与社会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小区”“平安乡村”“平安医院”等20余个基层平安“细胞工程”创建活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实现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全覆盖,推广“代办点+自助服务终端+网格员服务”模式,80%以上民生事项在便民服务中心可办。
完善民主协商体制。落实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及社会组织协商等多渠道、多层次的协商民主制度,全面落实镇乡(街道)和村(社区)协商,制定镇乡(街道)协商事项清单。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完善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严格落实村重大事项决策“五议两公开”。
完善社会协同体制。完善政府和社会良性互动机制,推动政府简政放权、社会协同治理。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完善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培养、综合监管等机制。健全“保险+治理”机制,出台《关于在一般工贸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推出政策性防疫复工保险等34个创新险种。
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形成了具有宁波特色的“1+X+1”服务模式。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建设,镇乡(街道)志愿服务站和志愿服务团队实现全覆盖,全市有注册志愿服务组织(团队)14000多个,注册志愿者超过200万人,志愿者年度活跃度接近50%。
聚焦解决突出问题推动社会治理布局现代化
有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健全市、县、镇三级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有效处置苗头性风险问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提升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实效,将工作网络和机制向镇、村两级延伸,推广老潘警调中心矛盾纠纷调解做法,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的制度化渠道。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乡镇心理辅导室覆盖率达100%,村(社区)心理辅导室覆盖率达75%。
有力防范化解社会治安风险。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健全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等社会治安协调联动机制,紧盯重点区域、场所、部位,完善民航、高铁、地铁等安检制度,构建紧密衔接的地面、空中、网上防线。60%以上综合警力投放街面,“一村(社区)一警一辅警”实现全覆盖。
有力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健全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風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区域、行业、企业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治理机制,突出重点行业安全风险排查和动态分级管控,实施常态化隐患排查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应急预案管理规范化,开展实战化、常态化、制度化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能力建设,优化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发挥四治融合作用推动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
发挥法治保障作用。针对城乡治理、矛盾化解、民生保障等社会治理重点难点,制定《宁波市电梯安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订《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村级法治宣传阵地实现全覆盖,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超过80%。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落实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事务公开制度,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作用。
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各方面,全面建设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德育网络。在村(社区)全面推进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评议机制,形成良好的道德约束激励机制。优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宁波网站,健全公共信用信息整合机制,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将信息主体违法行为和违反信用承诺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联动机制。推进“道德银行”“信用社区”等建设,探索覆盖全市常住人口的个人信用分制度,拓展“信易+”场景应用。
发挥自治强基作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依法确定村(社区)工作事项,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完善小区居民自治互助站、乡村契约治理等自治模式,全市所有村(社区)建立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开展村(居)民说事、民情恳谈等协商活动。健全市域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探索职工参与管理有效方式。
发挥智治支撑作用。深化“E宁波”系统建设,实现与市域党政机关、公共服务组织、金融机构等信息系统的融合对接。建设社会治理线上协同指挥通道,提升县、镇、村三级综合指挥平台的实战效能,并向网格员等一线人员延伸,实现对各类事件实时监测、分流处置、跟踪问效。推进“智安小区”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
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巩固共同富裕安全底线
《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出台后,全市上下按照“社会治理强基赋能行动”要求,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完善基础工作,提高基本能力,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坚实保障。下一步,宁波将以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市为依托,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健全感知灵敏、常态高效的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体系。一是常态化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健全社会矛盾滚动式排查预警、定期分析研判、清单式交办、督促检查等机制,创新运用智能化手段,开展常态化摸排,密切关注动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县、镇、村矛调体系建设为牵引,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二是深化诉源治理。畅通县、镇、村三级矛调平台之间的分流渠道,推动人民法庭、“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各级矛调平台紧密结合、融为一体,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深入推进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打造“诚信诉讼码”2.0版,推进调解协议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推动完善“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一站式分层递进解纷流程。积极运用司法大数据助推诉源治理,制定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等类型化解纷的工作指引。三是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深入推进各类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壮大心理服务人才队伍,构建完善以心理知识宣传普及为前端、心理问题监测预警为中端、高危人群精准干预为末端的社会心理健康全程服务链。四是建设最优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深化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行动,确保涉企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相统一;深化政法机关行政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积极助推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打造一流的市场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一是推广深化“党建+”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党领导下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创新实践,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规则体系、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与物业管理融合发展机制,以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整合资源、运用资源的能力。二是提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建设水平。系统梳理一批社会治理领域“最多跑一地”改革事项清单,集成入驻县级矛调中心,强化综合服务功能;加快推进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协同应用系统建设,统一受理入口、流转通道,加强基础支撑、管理考核,努力做到“一网通调”;推进县级矛调中心机制和网络下沉,不断拓展延伸县级矛调中心的内涵和外延,全面建成镇级中心和村级平台。三是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贯彻省委书记袁家军的指示精神,落实全省现场会部署,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制定健全综治工作、监管执法、应急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工作规程,完善信息采取、事件分类、对象管理、流程管理、功能集成等工作标准和业务规范,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四平台”运行管理机制,提升工作实效。四是推广提升“四治融合”模式。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大力推广“365社区治理工作规程”“开放空间”“家人治家”等模式,推广运用“道德银行”“村民说事”“开放空间”“圆桌夜谈”等经验做法,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推动法治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强“线上法庭”建设工作;发挥农村文化礼堂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道德教化力、实践力、约束力,建成一批“四治融合”示范村(社区)。
健全實战、实用、实效的科技支撑体系。一是深化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顶层设计。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紧盯“追赶超越、走在前列”目标,按照全市数字法治系统建设系列方案,进一步明确社会治理智能化发展的方向定位、目标任务、方法路径、保障措施。二是强化社会治理基础支撑。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统一地址库建设,做到人、地、事、物和标准地址全面关联,努力实现“社会治理一张图”;打造统一的数据资源服务和视频解析能力平台,大力提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应用水平。三是创新社会治理新技术应用。围绕社会治理重点难点,加强与高校、企业、科研机构的全方位合作,加强智能化设施、模型、基建、装备、应用等创新研发,总结推广一批基层场景应用,实施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迭代升级、矛调协同应用系统升级改造等工程,加快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云上公安、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和“智安小区”“智安单位”等建设。四是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共享协同。依托宁波市公共数据平台,建成平安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大数据库,抓实数据归集,提升数据质量,大力推进数据集成应用,充分发挥大数据在社会风险预测预警预防、决策辅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探索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新方式、新手段,打造协同治理的新平台、新渠道。
责任编辑:毛思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