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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现状与对策

2021-12-03曾秋玲

乡村科技 2021年1期
关键词:改厕人居整治

曾秋玲

(古田县统计局,福建 古田 352200)

1 古田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成效

1.1 垃圾处置体系基本全覆盖

2017年,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制定出台《古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田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至2018年基本实现全县279个行政村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全覆盖,建立常态化保洁机制。目前,各乡镇(街道)已建并投入使用压缩式生活垃圾中转站6 座,购置后装式垃圾压缩车6 部。同时,制定古田县农村垃圾治理县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一是对配备压缩式垃圾转运站和后装式垃圾压缩车的乡镇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和10万元;二是在农村户籍人口每人每年20 元补助的基础上,乡镇垃圾按照1 元/(km·t)给予转运补助。古田县在治理农村人居环境的过程中,涌现出多个示范标杆。例如,鹤塘镇南阳村实行分片包干制度,对片区保洁员进行监督评比,优胜劣汰;凤埔乡平沙村制定卫生公约,全面推行开展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色)和星级家庭评选活动,农户对户内户外环境卫生实行“三包”,并实行垃圾定时定点倒放、按时清运。

1.2 改厕改水进度明显加快

截至2018年,古田县共完成改厕206 个村,占比73.8%;完成改水190 个村,占比68.1%。2018年,乡镇完成改厕132 个村,改厕2 891 户,分别比2017年完成量增长71.4%和94.0%;改水完成116 个村,同比增长50.6%。通过一系列举措,古田县农户三格化粪池清掏口、通气口硬化现象明显减少,户厕三格化粪池及终端化粪池建造更加科学、合理。2018年8月,引入第三方机构——宁德市建筑设计院,定期对污水治理工作进行培训、指导、抽查和验收等工作,成为宁德市首个引入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工作第三方机构的县,宁德市蕉城区、周宁县、福鼎市等多个县市对古田县引入第三方机制相关做法进行学习借鉴。2018年10月,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及县环保局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已完成改厕改水的村庄开展村庄污水处理终端尾水抽样检测工作,检测达标率超过99%。此外,古田县进一步优化公厕和污水处理奖补政策,增加设计费用和创新绩效内容。

1.3 保护建设齐头并进

1.3.1 传统村落保护。古田县聘请福建省知名学院以及规划团队科学编制村庄建设规划,以规划为引领,坚持保护与适度开发并重的原则,深入挖掘各村历史文化底蕴,形成了一批环境整治、设施齐备、旅游产业特点鲜明、民俗风情突出、传承地域文化等特色的传统村落示范点。例如,卓洋乡前洋村的“五朝流韵”、杉洋镇的“文武古镇”、黄田镇凤亭村的“金翼之家”、平湖镇端上村的“圆瑛故里”等。目前,古田县已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1 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3 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5 个,27 个村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4个村入选省级传统村落名录。

1.3.2 美丽乡村建设。古田县持续推进“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2014—2018年共创建75个美丽乡村。2018年,建设17 个美丽乡村,共计整治建筑7 180 m2,新建污水处理设施42 个,新建污水管网19 121.6 m,新建或改建三格化粪池464 个,村道硬化9 764 m,新增绿化面积7 810 m2。村庄“脏、乱、差”等现象明显改善,垃圾治理初步形成长效机制,基础设施得到提升,杉洋镇白溪村、水口镇嵩溪村、大甲镇邹洋村、城东街道桃溪村等一批美丽乡村已成为小有名气的集旅游休闲观光知名旅游点。

2 古田县农村人居环境面临的问题

2.1 环保意识有待提高

环境整治需要人人出力,但目前古田县仍有部分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淡薄,有的村民习惯了已有的环境,漠视环境污染问题;有的认为事不关己,垃圾清理是环卫工人的工作;有的村民排斥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于自家附近。凤都镇早期建有2座压缩式生活垃圾中转站,其中1座建于镇区,后在村民要求下拆除。

2.2 资金投入压力较大

一方面,要改善农村脏、乱、差的面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需投入大量的资金,大部分村庄环境整治资金主要来源于上级政府拨款和村集体自筹,改造项目多,资金有限,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村庄改造的进度。目前,古田县改厕改水方面资金缺口较大,2017年省级下达补助资金484.32 万元,市级下达补助资金149 万元,县级下达补助资金1 400 万元,资金缺口约300 万元;2018年省级下达补助资金1 339.8万元,市级下达补助资金149万元,县级下达补助资金1 400 万元,资金缺口约700 万元。另一方面,农村地区日常保洁费用高,上级要求村民按照常住人口每人每年24元或每户每年50~120元缴纳保洁费用于垃圾治理,但绝大部分村民认为垃圾整治是政府的工作,多数人不愿缴纳。

2.3 垃圾治理面临瓶颈

一是目前古田县现有无害化填埋场仅1 个垃圾运送费用约为4元/(km·t),由于地处山区,大部分乡镇农村生活垃圾运行成本高;二是乡镇垃圾转运设施仍不健全,如鹤塘镇每天可产垃圾约40 000 t,但垃圾转运仅配备一辆后装式垃圾压缩车,每天仅处理16 t 垃圾,收集转运能力远远不足;三是各乡镇虽然均已启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运行模式,但仍有部分村庄生活垃圾采取自行处理,且大部分行政村未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离;四是按照规定,每个村庄常住人口每500 人配备1 名保洁员,但仍有部分镇、村未配齐人员,保洁队伍力量不足。

2.4 上下协作有待加强

一方面农村环境卫生涉及环保、农林、水利、卫健等多部门,农村改厕改水涉及卫生技术、工程建设相关技术,但相关部门之间未形成完善的协作机制,单靠住建部门技术力量有限;另一方面因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各乡镇对排污方式、污水管管径选择、污水处理终端方式选择存在困难。

2.5 执法机制有待健全

目前,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无专门立法,对广大村民没有产生必要的约束力。古田县出台的相关文件如《关于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及污水处理专项行动(2017—2020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古田县农村污水垃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均只有工作开展层面的要求,对部分村民刁难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和建设的乱象,对乱扔乱倒、乱堆乱放等不良行为,缺乏行政强制手段和处罚措施。

3 古田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途径

3.1 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对农村干部队伍的培训,组织其学习考察,开阔视野,转变观念,宣传、教育、引导和管理持续发力。一是逐步开展环境整治相关工作,提升乡村特色、改善村庄环境,激发村民的满足感和幸福感;二是与开展“改陋习、树新风”活动相结合,着力培养村民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民自治;三是通过文化墙、广播、标语等媒介进行宣讲释惑,引导群众珍惜环境整治成果;四是建立卫生文明户的奖励机制,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荣誉感。

3.2 健全体制机制

一是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推进各乡镇垃圾转运处理、城区垃圾清扫保洁、各行政村至镇区转运站点垃圾转运采用PPP 市场化模式运行;二是建立全面的考核评价监督制度,将农村人均环境整治纳入领导干部责任目标,加强环保督查和日常监督考评,采取通报制度;三是健全保洁机制,将保洁员作为公益性岗位,以“固定兼职”的方式建立相对稳定的农村保洁队伍,优先考虑贫困户家庭,对具备经济条件的乡镇可以引入市场化管理机制。

3.3 落实资金保障

一要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要加强宣传,树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理念,强化村民之间的良性互动,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形成共同治理环境、珍惜环境的良好氛围;三要健全资金保障机制,继续加大资金的多渠道筹措力度,形成“本级财政奖补、上级单位争取、部分投入整合、受益群体自筹、集体经济补充、社会捐赠赞助”的多元化格局,着重挖掘社会企业、在外乡贤等资源,深入交流,凝聚共识,互利共赢。

3.4 发挥联动作用

一是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县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相关部门配合乡镇(街道)做好具体实施工作、村两委承担直接责任,做到事事有规可循、层层有人负责。二是加强技术保障。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引进整治专家顾问组、技术团队开展“陪伴式”服务。三是充分发挥县乡技术服务队的作用,定期深入基层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 结语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实际,从农村养殖污染、生活污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人手,针对古田县现有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未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出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积极开展县级层面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立法工作试点,出台地方性乡村清洁条例等,明确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实现对群众生产生活的规范治理,从法规层面破解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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