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神
2021-12-03梅落南山
文/梅落南山
梅落南山,女,本名陈昕悦,现就读于上海市风华初级中学八年级
1、雷神
雷神被称为“雷神”是因为他胖,纯粹是这个原因,并非有雷神一样的优点或超能力。但雷神从未因此自卑过,甚至还引以为豪,发誓长大之后一定要长到一百八——不是厘米,是斤。
雷神除了又胖又矮之外,还有一个令人窒息的爱好:唱歌。他唱得也不算太坏,只是比蔡徐坤要差一点……这不是关键,世上不会唱歌的人有很多,只有不会唱又没有自知之明者才会令人厌恶。不幸的是,雷神就是这一类的。
每天,雷神都会跟嗝屁鬼一样不分白天黑夜上课下课主课副课的高声歌唱,与其说是唱,还不如说是嚎叫。多年以来坐在他身边度日如年的同桌汤圆和邻桌莉狐每天都听得生无可恋。最恐怖的是,就算你捂紧耳朵,将最厚的课本盖在头上,那魔鬼般的声音仍然时刻萦绕在脑海中,出现在噩梦里。凡人不能想象的是,这种折磨竟然帮助吸取了天地之精华的汤圆练就了一项无比神奇的功力:间接性屏蔽!
雷神不仅唱歌无比“奇妙”,还有“良好”的习惯——上课脱鞋。这种行为如果用文字表示出来就不雅了。
如果是一个(高)大男生,前面一切因为智商都能原谅,最不该的是欺负女生。看一看聪明可爱的汤圆,她曾经是多么软糯香甜入口即化,与雷神同桌之后历经沧桑,活生生被折磨成半个智障。俗话说得好:与雷神做同桌,就如同千寻遇到了吃人的无脸男。雷神兴起的时候还会踩莉狐的凳子,再把凳子踢倒。
苟延残喘的汤圆表示:虽然她的报复心理很强,但她绝对不愿意让另一个人成为雷神的受害者。
雷神就是这么一个人。
2、汤圆
世上总有一些奇怪的事情,乍一听难以置信,但当你听着土地奶奶(地理脑师)富有韵律的催眠曲,望着窗外轻轻摇摆的树叶与天空融为一体的时候,放空心中的一切杂念,静下心来细细思考前因后果,就会发现其中的微妙与不可置疑的真理。
雷神喜欢汤圆就是这么一件事。
雷神喜欢汤圆。
莉狐反复思考这句话。记得莉狐的好闺蜜小孙对她说过,在哪本书里读到过一句经典:一个男生欺负最厉害的女生,就是他最喜欢的女生。
当然不是说雷神的,但用在这里也完全合适。
雷神渐渐地喜欢上了汤圆。他很惊讶,以前没注意到这个刘海凌乱的女孩,竟然有着一种独特美。喜欢她镜片后面狡黠的双眼,喜欢她时不时的自夸,喜欢她坏坏的笑,喜欢她俏皮的恶作剧,喜欢她的幽默,喜欢她的用功。
汤圆的形象在雷神心里已经与其他女生巧妙地分开了。
但雷神就是雷神,令人讨厌的雷神,不管雷神喜欢谁,人们宁愿喜欢蔡徐坤也没有人会喜欢雷神。
他从来不会想到戒掉唱歌,或把鞋老老实实地穿在脚上,来讨好一个自己喜欢的女生。这个年龄的孩子不会为了别人而改变自己,只会固执而又自私地等待别人为自己而改变。
然而他并不能安心地喜欢汤圆,因为这个年龄的孩子除了固执自私之外还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将别人的目光视为一切。雷神在上课嚎叫时不会害羞,在被老师骂时不会害羞,在体育测验跑最后一名时不会害羞,但他隐约明白,这件事与其他事不同。他不想让别人说闲话。于是,他又做出一个自认为聪明实则可怕决定:只要不断地欺负汤圆,就不会有人知道他喜欢汤圆了。
灾难就这么降临到了汤圆头上,而且雷神似乎将莉狐视为仇人——她成天缠在汤圆身边,妨碍他的大事,必须要消灭她!他,伟大的雷神,要独自占有这无价宝珠般的汤圆。
3、伪装
时光似乎被魔鬼的咒语冻结,雷神像是一个充气过量的气球快要爆炸。他很难受,他现在才体会到有种感觉是比跑步还要痛苦的。有些事情不能告诉别人,但往往这种事情最让人憋不住。这个秘密在雷神的身体里膨胀,每分每秒从未停歇,将他挤压得透不气来。他觉得是时候找个人倾诉一下自己难以描述的情感了。
父母吗?肯定不行。汤圆?不知道什么原因,反正那更不行。最终,他看到了身边一闪而过的白色。对呀,他还有一个坑人的队友怎能忘记?
“绵羊君!”雷神昂首发出了猪一般的叫声,吸引来一片惊诧不满的目光。
天空蔚蓝,单薄的白云层层涌来,如同雷神心中汹涌的海浪,拍打着房屋的堤岸,激起阵阵巨浪,将汤圆的笑脸倒映在天际。雷神悄悄将一脸疑惑的绵羊君拖到操场角落。
“跟你说一件事情,要替我保密。”雷神特别严肃,就像每次要去找老师告汤圆的状一样。看着绵羊君不耐烦的眼神,他又急忙补充了一句,“还有,你不要笑。”
雷神弯腰环顾四周,压低声音道:“我想要汤圆——”
绵羊君愣了半秒钟之后,还是笑了,笑得直不起腰,笑得雷神的脸红得像一个新鲜大番薯。
“啊哈哈哈……咩……”他一边强忍住笑,一边拍着雷神的肩膀,“好好好,哥哥支持你!”
他怎么会笑得如此诡秘?这笑声与以前隐隐有些不同。
雷神后悔了:这种事情怎么可以轻易告诉别人呢?但现在想收回已经来不及了。绵羊君对这件事似乎还格外起劲,一把拉住雷神僵硬的手,“真的想好了?”
雷神有些魂不附体,一动也没动。
绵羊君当成默认,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闭上眼睛,千万不要睁开。”
虽然困惑,但他照做了。
雷神感受到绵羊君的手指在他的额头上画了一个什么符号,恍然间,绚烂五彩的光芒将他环绕。有那么一刻,沉浸在这梦幻色彩中,他忘记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生命的意义。他突然想牺牲自己,为了某个他从未看到过的人。他感受到自己失重了,轻得像一丝细雨,轻得像他的生命。他感受到自己的身体正在向某个方向前进,加速——先是缓慢挪动,渐渐变为令人窒息的瞬移。这显然是一条漫长的路,但雷神甚至没有想到睁眼瞧一瞧这世界的奇观。绵羊君的一句话,竟像是命令,完全抑制住了他的思想。
猛然间,他忽然听到一声惊呼,是小孙的声音!这个名字激起了他已经埋葬在脑海深处很久的记忆。他猛地睁眼,模糊瞥见三个人站在无比遥远的操场上惊异地瞪着他。
随后,一切都消失了,雷神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4、世界
汤圆挽着莉狐和小孙在操场上散步。忽然,小孙猛地回头,发出一声尖叫,目光中充满了难以置信和恐惧——生来淡定的她从未如此慌张过。然而,汤圆和莉狐已经无法回头去看了,她们已经被先前雷神看到的绚丽光芒所包围。与雷神不同,她们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看到了雷神在他们的前方左拐右冲,身子像磁悬浮般,脚不沾地在无数纵横交错的矮墙中穿梭。而在他前面,将他麻痹并且牵引着他的人,竟然是……绵羊君!
两个人一前一后,中间像是有一根无形的绳子将其相连,很快,就消失在三人的视野中。
过了好一会儿,汤圆先缓过神来,攥紧了莉狐的胳膊,小声说:“这是哪里啊?”
莉狐同样紧张的摇头。随即,两人的目光都落到了小孙身上。
她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踩了踩脚下的地,“刚才我看到雷神和绵羊君站在司令台后面,然后有道光一闪,他们就消失了。但我们是怎么飞到这里来的?”
“因为他在去往狐族世界的时候,没有听从夜靖的命令,睁眼看到了你们三个,于是你们被他吸到了谜城。”一个平淡如水的声音在三人的背后响起,一位穿着男式古装的盘发少女正向他们走来。
她的五官很标致,但眼中没有女人的妩媚,眉间透露着刚毅之气,脸上没有任何表达情感的表情。是饱经风霜后的淡化,穿的虽是男装,却丝毫不显异样。面对这三个不速之客,她却像是早就在此等候一般,没有丝毫惊讶。
5、狐族
“夜,夜靖是谁啊?”莉狐在少女面前显得格外矮小。
“哦,他就是那个将雷神——叫雷神对吧?带去狐族境地的人。”
“绵,绵,小绵羊?!”汤圆平时还对绵羊君很有好感的,不像雷神(她没别的意思哈)。
“夜靖平时在替主人办事时,会吸取一个与受害者比较亲近者的灵魂,将它封锁进一口怨灵瓶中,利用他的躯壳骗得受害者的信任。使用完了再把灵魂装回去。你们看到的那个人,并不是你们所认识的。”少女讲得很简洁。
莉狐大概明白一些什么,“所以,这里是有魔法的异世界对吗?”
“不完全是。这里叫谜城,是多个世界的交界处。只有受到另一个世界有地位的人召唤,或是有那个世界领路者的帮助,才能成功地走出迷宫到达想去的世界,不然永远走不出迷宫。”
小孙现在也慌了,“那我们是不是永远出不去了?”
少女脸上终于有了一丝微笑,“你们怎么不问我是谁?我叫江箐箐,我是狐族的领路者。虽然我不知道人类世界的路怎么走,但我可以带你们去狐族的世界。”
莉狐到底还是半只狐狸,犹豫地喃喃道:“我们对那里情况完全不了解,而且我们在人类世界还有家人和朋友呢。况且,谁知道狐族的人会不会利用我们?”
江箐箐笑起来好迷人,“……你们可以放心,我不会害你们。你们现在也只能去狐族寻找回去的希望了。狐族指的是普通动物、一条尾巴的小狐狸。小狐狸想要成仙,第一步是练出九条尾巴。狐狸需要抓来对异性有特殊情感,但仍是童男童女的人类,吸取他们称之为爱情的情感。吸取十个人类的情感揉和后,可以练就出第二条尾巴;二十个人第三条尾巴,以此类推……去往人类世界抓一个人回来是很危险的,被道士发现了很可能会没命的,所以只有有钱人家才能雇得起专业人员帮助他们修仙。但狐族也是为了修仙才这样做的,他们不会伤害到人类,只是将人类爱情的那部分吸去。而他们的阳气回到人类世界一个月之后就会完全恢复。于是,人类世界就有了分手这一说。
“等你们到达狐族之后,要去找夜靖为之工作的人,记住她的名字——狄小雅——告诉她你们是雷神的朋友,并报上我的名字。她很讲道理,跟我关系特别好。吸取了雷神的灵魂碎片之后肯定过意不去,会想办法将你们送回来的。”江箐箐从怀里掏出一块狐狸形状木牌,“剩下的就靠你们自己了。”
三人郑重地点点头。
“准备!”江箐箐两只手揉搓一团从掌心里冒出来的桔色光束,哗的一下将其推在了三个人的后背上,桔光一闪,她们已经站在一扇巨门的前方了。
“狐族欢迎你们。”她甜美的声音似乎还在耳边。
6、真相
雷神正在被夜靖吸食。一个暂时强制性失忆的人是不会反抗的,但雷神会。他在穿越的最后一秒看到了小孙,记忆没有被完全抹去。夜靖经验太丰富,所以大意了。雷神在反抗,他对已化为狐型的夜靖拳打脚踢,发出一声声大叫。然而对于面前这只庞大的狐狸来说,肥胖的雷神丝毫显不出体型上的优势。夜靖毛茸茸的狐狸尾巴轻轻一卷,就将雷神死死地缠住了。
夜靖在掌心揉起了一团淡紫色的光团,准备弥补他刚才的大意——那是暂时遗忘法术——正要送入雷神身体中时,一道黄光扑灭了光团。一位黄袍女子凭空出现在他们面前,四条金黄色尾巴在身后翘着。
“小姐。”夜靖立刻垂下尾巴,紫色尾巴平放在地上,以示尊敬。
狄小雅将他和雷神拉起,既没有责怪夜靖的大意,也没有解释为什么要阻止夜靖的工作。只是在堂中的椅子上坐下,并示意两位也坐下,“我给你们讲个故事吧……”
“很久以前,有一位狐仙下凡看望仍在人间的狐族同胞。他惊讶地发现,狐狸们修仙的方式变了:他们竟然在拆散一对对人间情侣。狐仙自己修仙的那个年代,却是要帮助人们成就幸福美满家庭的。他终于明白成仙的狐狸为何越来越少了,因为他们在修炼第一步就弄拧了。纵然长出九条尾巴,但九条尾巴也充满怨气,无法升仙。流传千古的修仙秘笈怎么会擅自改变呢?这位狐仙就找到负责掌管凡间事务的仙人。
“仙人回答他:先前有一位脾气暴躁的神下凡,觉得成仙者太多,削弱了老神的权威。他雷手一挥,篡改了狐狸手中的秘笈。随即,他带着雷声轰隆隆走了。仙人这才发现他是臭名昭著的雷神。雷神觉得自己为神族干了件好事,未把看守凡间的小仙放在眼里。于是,仙人对他施了个法术,他竟也毫无察觉。雷神就这么被贬到了凡间。天上没雷神打雷了,只得由雷神年幼的儿子替代他。”
“虽然仙人小小地惩罚了雷神,但他终究只是一个小仙,无法将狐狸的秘笈变回原样。他报告了上部,但上部正忙于拯救各种濒临灭绝的生物,不屑于这些小动物的修仙小事。”
“狐仙听了解释,决心帮助小狐狸们,打算先去找雷神。毕竟是一位大神,不是普通凡人。狐仙如果将他从凡间解救出来,他改正一下自己的错误,不是很正常的吗?”
“于是狐仙开始在人间寻找雷神。有一天,在人类的一所中学里找到了他。”
夜靖听懂了这个故事,正好奇地瞧着雷神。雷神虽然头脑不够发达,但也听懂了这个故事,正以全新目光看着自己的双手。
狄小雅——狐仙大人忽然一挥手,“外面的三位朋友为什么不进来坐坐呢?”
汤圆,莉狐和小孙这才满脸通红地走进了大堂。
“原来您早就知道我们在外面了。”汤圆低声说。
狐仙和蔼地笑了笑,“好奇心并不是错误,我会送你们回人类世界的。还有你的法力应该已经恢复了。”最后一句话是对雷神说的。
雷神小心翼翼地挥了挥手,一道闪电射了出来。雷神现在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绰号了,他是真正的雷神。
“现在,你能让小狐狸正确地修仙了吗?”狐仙微笑着看着雷神。雷神点点头,他感受到体内雷电在澎湃了。他深深吸了一口气,随即用右手在空中画了一个大大的狐狸头。
汤圆看着雷神,觉得雷神并没有那么讨厌了,“你回到神界后,可得好好学唱歌。”她嫣然一笑。
夜靖也站起了身,“我得快些将你们和你们同学的灵魂送回去。”
7、尾声
回去的路似乎要比来时短很多,眨眼间,他们就已经站在学校凹凸不平的操场上了。时间只过去了一分钟,上课铃刚刚响起。
三个人在往回跑的途中,看到绵羊君仍然站在司令台后面,思考着刚才到底发生过什么。想起刚才的经历,三人默契的对视了一眼,都会心一笑。
狐族之旅和雷神的故事,三人自然都没和别人提起过,说出来未必有人会相信。但同学们总觉得汤圆旁边的位置上空落落的,似乎,少了一个不怎么会唱歌的人……
叶开老师点评:
写这篇作品时,梅落南山是七年级。雷神对汤圆的特殊情感写得太精彩了,夜靖作法把雷神摄入狐界的过程也非常绚丽。作品语言非常滋润,达到了高级叙事境界。我觉得每一段都有金句,引几段细品:
1、“他从来不会想到戒掉唱歌,或把鞋老老实实地穿在脚上,来讨好一个自己喜欢的女生。这个年龄的孩子不会为了别人而改变自己,只会固执而又自私地等待别人为自己而改变。”
2、“但他隐约明白,这件事与其他事不同。他不想让别人说闲话。于是,他又做出一个自认为聪明实则可怕决定:只要不断地欺负汤圆,就不会有人知道他喜欢汤圆了。”
3、“天空蔚蓝,单薄的白云层层涌来,如同雷神心中汹涌的海浪,拍打着房屋的堤岸,激起阵阵巨浪,将汤圆的笑脸倒映在天际。”
4、“恍然间,绚烂五彩的光芒将他环绕。有那么一刻,沉浸在这梦幻色彩中,他忘记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生命的意义。他突然想牺牲自己,为了某个他从未看到过的人。他感受到自己失重了,轻得像一丝细雨,轻得像他的生命。”
这些摘引段落都是极好语言,一点也不逊色于成名作家。你在作品整体构思中,设定了一个巧妙的翻转模式,也非常合理。除了雷神真的是雷神之外,狐狸以拆散人间爱情为代价而修仙是错误的。这个立意真有大爱。狐仙下凡挽救自大狂雷神,恢复狐狸的修仙秘笈,然后一切回归正常。
尾声也好:绵羊君被附体后,还傻傻站在司令台后面,留有充分空间。这是很好的节奏感把握。这种语感,这种节奏感,才是真正的好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