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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高速公路工程中的实践
——以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新丰至博罗段)为例

2021-12-03郑瀚天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珠江水运 2021年21期
关键词:博罗水保水土保持

郑瀚天 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严格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管理维护的主体责任,水利部分别于2017、2018年出台了《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以下均简称《通知》)。《通知》取消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水保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保设施验收。《通知》要求,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及其审批决定等,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应明确验收结论、公开验收情况、报备验收材料。文件的出台,不仅可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保设施自主验收流程,还可确保生产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水保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确保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本文基于上述《通知》要求,探讨了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新丰至博罗段)的水保自主验收经验,可为类似高速公路工程的水保设施设计、竣工和验收等提供一定参考。

1.项目概况

1.1 基本情况

广东省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新丰至博罗段)起点位于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办会前大利峡附近,与大广高速相接,起点桩号为K376+440,途经惠州市龙门县,跨广河高速公路;终点位于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义和村,与博深高速公路顺接,并与广惠高速公路相接,终点桩号为K483+485.95(如图1)。该工程属新建高速公路,主线总长107.781km,连接线长7.53km。共设主线桥梁2 2793.2m/76座,其中特大桥2576.6m/2座,大桥19375.9m/59座,中桥840.7m/15座;隧道8269.5m/3座,其中特长隧道5480m/1座,长隧道2789.5m/2座;互通立交11座,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管理中心1处。道路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分别为33.5m、34.5m,分离式路基宽16.75m、17m(如图2)。沿线连接线采用一级、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12.0m、24.5m。工程已于2015年7月开工,2018年12月完工,总工期42个月。工程的实施对进一步完善广东省的高速公路网,加强广东省与湘赣两省的交通路网衔接,促进粤北地区经济发展及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等具有重要意义。

图1 工程地理位置图

图2 路基工程现状图

1.2 水土流失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合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和《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广东省水利厅,2015年10月13日),该工程沿线韶关市新丰县、惠州市龙门县、博罗县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工程沿线未涉及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项目区属于典型南方红壤丘陵区,降雨和降雨形成的径流为水土流失的主要外营力,水土流失以面蚀、沟蚀以及重力侵蚀为主,土壤侵蚀容许值为500t/(km2.a)。根据《广东省第四次水土流失遥感普查成果报告》,本工程沿线水土流失情况见表1。

表1 工程沿线水土流失侵蚀情况统计(单位:km2)

2.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2.1 防治责任范围

为有效预防施工中水土流失,建设单位委托了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根据不同设计阶段深度对水保方案进行了持续优化。为合理确定生产建设单位水土流失防治义务,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范围,应科学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根据相关水保方案报告及批复文件,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总面积为1049.13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909.2hm2,临时占地面积为139.93hm2。

2.2 防治措施总体布局评估

该项目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主要分为三部分:(1)工程措施:①截排水工程包括:浅碟形边沟、C20混凝土预制块边沟、C20现浇混凝土边沟、M7.5浆砌片石截水沟、M7.5浆砌片石急流槽、平台排(截)水沟、M7.5浆砌片石排水沟、C20混凝土预制块排水沟、C20混凝土收集池、现浇混凝土排水沟;②边坡防护工程包括:M7.5实体式浆砌片石护坡、M7.5人字形骨架浆砌片石护坡、预制人字形骨架混凝土护坡、锚杆格梁、拦水块等。(2)植物措施:喷播植草、三维网植草护坡、客土喷播、CF生态网植草防护、中央分隔带绿化、土路肩绿化、洞口周边绿化(包括洞口、洞顶仰坡、分离式路基中间带)以及互通内绿化等。(3)临时措施:苫布或无纺布临时覆盖、简易排水沟、编织土袋临时拦挡、临时急流槽、临时沉沙池、临时挡水埂和泥浆沉淀池等。

上述措施分别布置于路基挖、填方边坡区、路基路面工程区、桥(隧)工程区、交叉工程区、服务管理设施区、三改工程区、临时堆土区、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区、取土场区以及弃渣场区等部位。通过构建较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可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和保护环境。

3.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评价

3.1 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完成情况评价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水土保持措施纳入了主体工程的管理体系,将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和工程设计的技术要求组织施工。通过核查施工、监理的中间资料,实施的主要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均与编制方案一致,各项措施充分发挥了水土保持作用,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3.2 水土保持设施质量评价

为了有效控制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质量,建设单位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并成立了环水保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项目前期阶段,协调有关单位完成了该工程的环境保护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承包人的环保及水保责任;施工过程中,制定了环保、水保管理办法,并安排专人负责具体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水保工作,做到水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管理。以上措施确保了各项水保工程的高质量建设,有效保护了公路沿线的生态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人民生活环境,减少了水土流失。工程完工后,通过核查主要原材料的检验记录、施工单位“三检”资料、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记录、建设单位组织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水保设施各项自检评定的13个单位工程、89个分部工程、657个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抽检合格率达到100%,且已建成的水保措施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总体工程质量评为合格。

3.3 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评价

根据主体工程建设完成情况,通过定量分析多项防治指标(详见表2),结果显示水土流失指标均达到了方案批复目标值。截至验收时,各分区防治措施的运行效果较好,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控制,项目区的水土流失强度由中强度下降到轻度或微度,取得了较好的生态效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严格控制工程管理,层层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制,整个工程建设均有条不紊进行,没有大的水土流失事件发生,公众满意度较好。

表2 水土保持防治指标达标情况表

3.4 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行、管理及维护评价

生产建设单位在水土保持设施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完善了“业主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证,质检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保证了水土保持设施高质量完成。建设期水保工程措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各项治理措施已完成;运行期根据工程区域运行情况及时批复防护措施,确保达到水土保持的要求。

对于工程永久用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由广东省南粤交通仁博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进行管理维护,落实管护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好工程措施的维修工作。对于植物措施的抚育管理工作,落实运行期管理维护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好植物措施后期抚育管理。综上,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管护制度健全,人员职责明确,管护费用有保障,能够确保水土保持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

4.总体评价及验收后续遗留问题建议

4.1 项目总体评价

通过进行水保设施的自主验收评价,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新丰至博罗段)已建成的水保工程布局合理,效果显著,符合水保设施验收条件。

(1)建设单位重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保持工作,按照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上报广东省水利厅审查、批复。之后将水土保持内容纳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中,并将其纳入到主体工程的招标投标、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了建设过程中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各自的职责。同时加强设计和施工监理,强化设计、施工变更管理,使水土保持工程设计随主体工程的设计优化而不断优化,确保了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有效地防治了工程建设期间的水土流失。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设计、施工和监理的质量责任明确,确保了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质量。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基本明确,可以保证水土保持功能的持续有效发挥。

(2)广东省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新丰至博罗段)依法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程序,依法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基本按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经查阅验收资料,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合格,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编制,数据基本可信,已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达到了批复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要求。

4.2 后续遗留问题建议

项目建设区水土保持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项目建设单位还需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力度,确保项目区内水土保持设施功能持续有效发挥,主要建议如下:(1)进一步完善沿线绿化措施;(2)进一步完善沿线截排水、坡面治理;(3)在工程运行期,应对路基、隧道的防护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进行定期的检修、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发挥水土保持功能;(4)工程验收后进入运行期,应继续加强水土保持管护工作,确保水土保持设施正常运行并发挥效益。

5.结语

本文基于水利部下发的《通知》文件,结合当前已正式投入运行的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新丰至博罗段)的自主验收实际,主要探讨了工程水土流失情况、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评估及自主验收各项内容评价,并对后续遗留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建议。经客观、合理地评价项目的水土保持技术、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质量管控情况等,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总体质量合格,水土保持项目自查初验符合相关规程要求且程序完备。对水土保持治理设施验收的科学分析,可为其它类似高速公路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竣工和验收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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