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2021-12-02刘兵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高层建筑数量不断增多,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已成为时代经济发展的标志。由于高层建筑结构功能复杂、建筑面积大、高度高、人员密度大、火灾载荷大,发生火灾风险等级高,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所在成都市为例,就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几点工作建议。
关键词:高层建筑 消防安全 消防措施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公共安全系统重要讲话要求。当前,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比比皆是,火灾事故后果触目惊心,为进一步吸取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作者认为就如何防范化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是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
一、基本情况
1.高层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2.成都市目前共有高层建筑16736幢、超高层建筑811幢。(其中50米以下有4751幢,50米到100米有10959幢,100米到200米有1004幢,200米以上有22幢)。
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管当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高层建筑数量多、增长快。近年来,成都市城市发展突飞猛进,经济体量不断增大,高层建筑数量不断增多。经初步统计,成都市目前登记在册的高层和超高层建筑有16736栋,其中,公共建筑1497幢,住宅建筑15192幢,工业建筑16幢,其他建筑31幢;超高層建筑811幢,其中公共建筑202幢,住宅建筑609幢。
(二)发生火灾火势猛、蔓延快。高层建筑的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等通道较多,在火灾发生时极易产生烟囱效应。建筑内部电气化、自动化等各类电器设备较多,短路漏电引发火灾可能性大。部分老旧高层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一旦墙体保护层脱落、破损,遇到明火会迅速蔓延,形成大面积立体燃烧。
(三)部分老旧建筑消防设施标准低、故障高。部分老旧高层建筑建设初期消防安全标准不严,导致不少老旧高层建筑缺少消防设施。此外,许多高层建筑由于日常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消防设施设备故障、瘫痪,发生火灾后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全国23.5万栋高层住宅建筑中,未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占46.2%,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平均完好率不足50%。
(四)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高、应急逃生能力不足。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在逐步提高,但是消防安全意识并没有同步提升,对发生火灾存有侥幸心理。家中常备灭火器、逃生面具、灭火毯等家用消防灭火器材的家庭不足20%;不少居民在发生火灾后不能正确使用灭火设施,不能有效逃生;利用楼梯间晾晒衣物、堆放杂物,在楼梯间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等占用堵塞消防疏散通道的情况较多,发生火灾的案例屡见不鲜。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常年卧病在床,自防自救能力差,在火灾中极易造成伤亡。2021年,成都市发生零星亡人火灾10起,受伤14人,直接财产损失4704.8万元,其中50%是60岁以上老人。
(五)消防车通道堵塞贻误灭火救援时机。成都市私家车保有量已达全国第二,成都市汽车保有量超过600万辆,因住宅小区停车位不足而导致消防车通道被堵塞、占用的问题日益突出,在火灾发生时易造成消防救援车辆无法抵近火场,错失最佳灭火时机。目前,老旧小区此类问题较为突出。
(六)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有待加强。部分小区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重经营、轻安全,将精力人力财力多放在物业经营、治安防范和水电维修等方面,时常忽略公共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对电动车楼道充电、飞线充电、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车通道被占用等隐患行为劝阻不力。
三、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加强高层建筑的专项治理,坚持系统、综合和依法治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领导。
鉴于高层建筑安全问题涉及点多面广量大,需要综合整治系统推进才能取得预期效果,建议进一步宪善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统筹协调机制,成立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为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目标和阶段任务,建立定期议事协调机制,落实督导考核工作,推动高层建筑安全问题综合治理。
(二)规划先行,从源头上缓解“消防车通道不通”的突出矛盾。建议规划、交通、建设、公安交管、城管等部门对成都市住宅小区车辆保有量和停车位进行摸底,结合全市群众生活出行特点优化停车场、停车位建设。新建小区在开发前必须考虑好停车位配套问题;老旧小区应结合城市改造,充分考虑停车难等突出问题,在小区内外实施道路、停车场、停车位规划改造,配套建设一批停车场、停车位,从源头上缓解停车难、消防车通道被占用的突出矛盾。
(三)合力整治,迅速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建议规划、住建、城管、交通、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检查,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指导街道、乡镇和城管、公安派出所,发动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广泛发放和张贴禁止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通告。督促社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对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标识,划线管理,依法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清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
(四)集中攻坚,全力解决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固化“社区发现、街镇呼叫、部门响应、协同整治”的隐患治理工作机制,对高层建筑、住宅小区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并实施处罚;对排查发现的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瘫痪、严重损坏的重大隐患,住建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简化住宅小区维修基金启动使用程序,方便及时启用维修基金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深刻吸取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督促物业企业因地制宜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点。
(五)打牢基础,夯实消防安全薄弱环节。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融入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加大对网格员的消防业务培训,完善工作运行机制。针对孤寡老人零星亡人火灾多发的客观实际,需要基层组织及时给予重点帮扶。建议村组、社区结合网格化管理,对独居老人进行重点摸排,建立相应工作台帐,不定期上门进行隐患巡查和宣传提示;对于丧失行为能力的,同时督促法定监护人落实监管看护职责。
(六)强化宣传,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针对零星亡人火灾大多发生在村(居)民住宅的客观实际,广泛开展家庭火灾防范针对性宣传。积极改进和完善消防宣传的内容、方法和形式,加大对社区、高层建筑、住宅小区的社会化消防宣传力度,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依托电视、报纸、QQ、短信、微信、LED显示屏等平台,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
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作者简介:姓名,刘兵;男;大学本科;单位: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处专业技术干部(10级);籍贯:湖南新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