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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关于农民主体地位重要论述的三重维度

2021-12-02季雨亭郑兴明

关键词:主体作用主体农民

季雨亭,郑兴明

(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

“农村要发展,根本要依靠亿万农民”[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说的这句话,深刻点明了农民在农村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农民作为农村发展的主体,其主体地位是否缺失,其主体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都影响着整个农业农村发展的历史进程。农民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现实议题,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是我国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立场和坚定原则。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农民问题,紧密结合我国“三农”工作的具体情况,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农民主体地位的重要论述。这一系列重要论述有其特有的生成逻辑、理论意蕴及时代价值。

一、习近平关于农民主体地位重要论述的生成逻辑

吸收经典、回顾历史、立足当下,习近平关于农民主体地位的重要论述绝非是凭空产生的,其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农民主体性思想为重要理论支撑,以中国共产党发挥农民主体性百年实践为历史基础,以新时代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现实指引,具有深刻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与现实逻辑。

(一)理论逻辑: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农民主体性思想的守正创新

马克思曾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2]可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他们推动着整个社会向前发展,起着重要的主体作用。作为人民群众中一支重要的组成力量,农民的主体性在社会发展中也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尽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明确提出“农民主体”一词,但他们对农民问题作出了详细而深刻的论述,形成了内涵丰富的农民主体性思想。基于所处的社会历史背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坚定地站在广大农民群众的立场,深刻剖析农民群众饱受压迫的现状。他们提出了导致农民群众利益受损的根本原因,肯定了农民群众在革命中的主体地位,认为必须通过建立巩固的工农联盟以取得革命的最后胜利。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为19世纪的欧洲,当时,随着资本不断扩张,整个社会充斥着黑暗与压迫。早前的圈地运动持续至此,农民失去了土地,也失去了自由,不得不为了生存而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成为雇佣工人。农民的利益遭到严重迫害,他们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处于最底层。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农民的艰难处境,认为农民“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来保护自己的阶级利益”[3],无论他们想要通过何种手段,如议会亦或国民公会。恩格斯则认为农民是遭受剥削的广大群众,农民阶级“从不会维护自身的利益”[3],并感叹“谁来保护农民”[3]。正因如此,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农民阶级需要行动起来改变自身命运。而能够带领农民群众共同取得革命胜利的只有工人阶级,农民是他们“强大的和不可缺少的同盟者”[3]。换言之,在革命中,工人阶级必须联合农民,才能变得更加强大,从而共同抵抗敌人。显然,这充分肯定了农民阶级在革命中的重要地位。列宁在分析俄国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意识到只有那些依靠自己劳动生活的农民群众才具有革命性,指出工人阶级需要联合的必须是劳动农民而非投机农民,并强调要号召劳动农民入党。列宁还肯定了农民的重要性,指出农民用实际行动表明他们“愿意并且正在帮助已经夺得了政权的无产阶级实现社会主义”[4]。综合来看,马克思、恩格斯着重分析了欧洲革命中农民阶级存在的重要性,认为农民必须同工人阶级联合起来才能发挥主体性作用,从而捍卫自己的利益并取得革命的胜利。列宁则着重分析了俄国革命中农民的重要性,认为 “我们能够建成社会主义”,且将是“在工人阶级领导下和农民一起去建设的”[5]。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新时代面临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也孕育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农情,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农民主体性思想予以守正创新,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农民主体地位的新理念新思想,深刻回答了“什么是农民主体地位”“为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怎样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等命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在农村深化改革过程中要始终将保障农民权益放在第一位。

(二)历史逻辑:对中国共产党发挥农民主体性百年实践的经验借鉴

百年峥嵘岁月让中国共产党历练成为一个坚强而又富有生命力的大党。这离不开中国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与爱戴。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关注农民这一群体,深刻认识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重要性,并因时制宜地实施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发挥农民主体性,以此促进农村社会发展。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只有充分发挥农民主体性才能真正做到救亡图存。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认知一样,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年代同样提出工人阶级要紧密联合农民群众来不断壮大革命力量,以此取得中国革命的最终胜利。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清楚地认识到中国革命的特殊性,并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工农联盟的思想,充分肯定了中国农民在革命中的主体地位和顽强力量。这一时期,共产党人发动并组织农民运动,激发了农民的革命性。同时,共产党人制定众多政策为农民解决土地问题,让农民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必须要发挥农民主体性才能真正做到谋求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国家为改变“一穷二白”面貌,大力发展工业。而在农民占绝大多数的中国,想要稳步发展起来,必须要打好基础。这就需要农业的支持,需要发挥农民主体性。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做了许多工作,如动员农民群众修建水利工程以预防洪涝等自然灾害,改革农业税以减轻农民负担,以及鼓励农民办农业合作社、办人民公社,倡导“农业学大寨”等。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民发挥了主体作用。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必须要发挥农民主体性才能真正做到改善民生。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整体上取得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农村改革就此启程。邓小平同志提出重要的“三步走”战略,将民生放在了重要位置。这一时期,从历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党的其他重要文件中,均可频繁地看到“尊重”“鼓励”“引导”“依靠”农民等字眼。在具体实践中也注重激发农民建设农村和发展农业的主体性,如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及村民自治制度、改革农村税费、兴办乡镇企业等。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总结中国共产党发挥农民主体性百年实践的经验与教训,并审时度势,提出必须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要发挥亿万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7]。在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然发生转变的时空背景下,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愈加强烈,而农村的发展却呈现出不平衡不充分的状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在开展农村工作时,必须秉持为农民群众谋幸福的初心,总结基层实践经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三)现实逻辑:对新时代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刻思考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8]。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采取多项政策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给予广大农民更高质量的生活条件。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三农”工作制定了更高的目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完成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强大力量必须得到重视。但不得不深刻认识到的是,新时代我国“三农”工作中农民主体缺位困境较为凸显。(1)在部分地区,农民的意愿没有得到足够的尊重。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各项政策时,一些地方政府及基层干部或急于出政绩,或疏于对政策的正确解读,很多事情都一手包揽。这使得农民内心最真实的想法被忽略。久而久之,部分农民会认为农村的改革及政策的实施都是政府及基层干部的工作,从而降低自身参与度。(2)农民的主体性意识较为淡薄,没有被完全激发出来。农民缺乏对自身主体地位的正确认知,同时也缺乏相关渠道来了解中央关于农村发展的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3)农民的依赖性较强。尤其在我国多年的脱贫攻坚战中,贫困村居民在政府的帮扶下逐渐摆脱贫困,并朝着更加美好的生活迈进。但部分农民逐渐产生依赖心理,凡事都指望政府来解决,其自身的主动性、创造性没有发挥出来。在我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之际,如何使农民摆脱依赖性、增强自主性,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是我国农村工作不可回避的问题。(4)农民的自身动力不足,积极性不够。长期以来,农村发展不及城市。部分农民没有充实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只是想摆脱“农民”这个身份,摆脱农村这个生活场所。部分农民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工作、定居。农村的发展没有足够的农民主体是无法持续的,农民自身缺乏动力是无法促进农村良好发展的。

基于此,习近平总书记认识到农民主体性对于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性,深刻地洞察到农民群众主体性缺失的现实困境,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发挥农民主体地位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根本遵循。可以说,习近平关于农民主体地位的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之举,即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积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二、习近平关于农民主体地位重要论述的理论意蕴

习近平关于农民主体地位的重要论述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为逻辑主线,始终围绕着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而展开论述,将共产党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展现得淋漓尽致;以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为人本旨归,为农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而奋斗;以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为实践向度,强调要在具体实践中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使之成为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力量;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目标指向,鼓励农民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乡村振兴之中,促进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

(一)逻辑主线: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农民是农村社会中最不可忽视的主体。他们是农村的主人,是最想改变农村现状的人,也是最应当行动起来的人。农民想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行动起来,实现农村社会的良好发展,必须要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循序渐进地完成各项工作。这就要求中国共产党人在开展农村工作时必须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时曾提出,“我们共产党人只有顺应群众的共同意愿,才能代表群众的利益”[9]。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到,“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要因地制宜、稳扎稳打,不刮风搞运动”“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10]。只有真正了解农民内心所需,尊重农民内心所想,才能保证农村工作顺利、有效开展,才能真正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尤其在我国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之际,党和政府不能事事都包揽,而忽略了农民的意愿。在农村的各项事务中,应让农民有足够的话语权,充分发挥农民的聪明才智,鼓励农民积极参与,为集体作贡献。

不难发现,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这一主线贯穿于习近平关于农民主体地位重要论述的始终,也深刻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让农民的心声及想法有处可诉,让农民得到了应有的尊重。

(二)人本旨归: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农村工作中,共产党人必须将农民放在首位,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只有农民的利益真正得以保障、不被侵害,农民才会有安全感。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就指出“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增进利益和保障权益问题,要“真正使群众成为利益的主体”[11]。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7]。此外,要加强农村产业发展,抓紧、抓好粮食生产以促进农民增收,就要“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可以示范和引导,但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12]。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共产党人要“突出农民主体地位,把保障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13],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由此可见,习近平关于农民主体地位的重要论述以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为人本旨归,强调各级干部必须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这深刻反映了要想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必须要保障其利益不受损。这既是新时代共产党人在农村工作中必须遵循的根本出发点,也是检验各级领导干部工作的准绳。

(三)实践向度: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农村各项工作要得以顺利开展,绝不能仅仅依靠基层干部,还需要广大农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脱贫攻坚战中许多深度贫困地区存在“干部干,群众看”“干部着急,群众不急”的现象[14],这对于农村发展百害而无一利。基于此,亟须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让农民成为农村发展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7]。众多实践也表明习近平总书记对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正确认识。(1)进行新一轮的土地制度改革。土地是农民天然的财富,农民对于土地的权利足以凸显出其主体地位的存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要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真正让农民吃上“定心丸”[15]。同时,他还提出要让农民自主选择经营形式,并对广大农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新形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如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等。(2)培养职业农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构建职业农民队伍[15],让“农民”成为受人尊敬的职业,让农民过上更加体面的生活。同时,他还鼓励年轻人务农,希望培养更多人才以帮助和带领农民致富。(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民要致富,关键看支部”[16]。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村党支部作为党在农村社会的代言人,必须要发挥重要的战斗堡垒作用,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进乡村振兴。同时,提高村党支部服务能力,为保障农民权益、增进农民福祉保驾护航。(4)教育引导农民。无论何时,教育是人类进步必不可少的重要方式。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乡村振兴”[17],不断地减轻农民的依赖性。(5)重视村民自治。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时就提出党的领导在发挥农民主体性上的重要性,认为“只有依靠党的领导,才能真正体现村民的意志,才能实现村民自治,才能保证村民自治沿着健康的轨道不断发展”[9]。在新时代,村民自治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农民群众发挥主体作用提供了有力的武器。

综上,习近平关于农民主体地位重要论述不仅蕴含丰富的理论指引,还充分地融入到我国“三农”工作的具体实践中,真正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高度契合,为今后我国“三农”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实践指南。

(四)目标指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乡村振兴不是坐享其成,等不来,也送不来,要靠广大农民奋斗”[17]。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最直接的目标便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从而使广大农民群众过上更高质量的生活。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就提出,要“使农民不但成为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主力军,而且成为工业化、城市化的积极参与者和成果享有者”[11]。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农民是主体。顺应新时代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价值诉求,必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既需要为新时代促进农民全面而自由发展提供价值指引,也需要把农民主体和政府主导有机统一起来,激发农民主体的内在活力。要让农民真正成为乡村振兴过程的参与者、乡村振兴成果的享有者、乡村振兴成效的评价者,地方政府和基层干部就需要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对农民进行教育引导,让农民认识到他们是推动农村发展的最重要的力量,促使他们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同时,还要让广大农民群众明白乡村振兴的直接受益者是农民。推动农村产业发展,提高农村经济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受益的是农民;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让农民拥有良好的自然生存条件,受益的是农民。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在农村广泛开展农民乐于参与的群众性文化活动,“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贴近农民,推出具有浓郁乡村特色、充满正能量、深受农民欢迎的文艺作品”[15]。发展农民喜闻乐见的乡村文化,受益的还是农民。农村工作做得好不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得怎么样,农民最有话语权。农民是当之无愧的评价者,也是检验地方政府和基层干部工作的监督者。只有如此,农民主体地位才能得到充分彰显。

总之,习近平关于农民主体地位的重要论述显现出一个重要的目标指向,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不能仅仅成为一个名词、一个政策。乡村振兴的实现不仅需要党的领导,还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推动,更需要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三、习近平关于农民主体地位重要论述的时代价值

习近平关于农民主体地位的重要论述凸显重要的时代价值,其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农民主体性思想为理论基础,同时又为马克思主义农民主体性思想注入了新的活力、增添了新的内容。习近平关于农民主体地位的重要论述着重强调了农民群众在农村发展中的重要主体地位,彰显出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展现得淋漓尽致。同时,也为新时代乡村治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提供了正确的理论指导与丰富的实践经验。

(一)是马克思主义农民主体性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农民主体性思想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农民的土地被剥夺,利益受损害,农民只有与工人阶级联合起来,才能改变惨痛的命运。马克思主义要不断延续、茁壮成长,需要有源源不断的新的生命力融入其中。习近平关于农民主体地位的重要论述深刻汲取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农民主体性思想的合理内核,立足我国具体国情提出我国农村发展必须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保障农民的各项权益,通过激发农民主体性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更好地落实落地。习近平总书记不仅提出要通过正确处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来维护农民权益,还表明要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来保障农民利益。同时,还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这一根本遵循高度融入到众多实践当中,让农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共产党人心系人民、以人民为中心。在强调如何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上,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表明要让“农民”成为值得尊敬的职业。这些成果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农民主体性思想为理论基础,同时又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在实现延续的同时又凸显了创新。

总之,习近平关于农民主体地位的重要论述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农民主体性思想的基础上,完美融合了我国具体国情,形成了内涵丰富的理论指导,是马克思主义农民主体性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二)是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18]。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这一生动的比喻明确了人民群众在我国的重要地位。这其中,农民群众是不可忽视的主体之一。农民自古便占据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他们对于整个国家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他们同工人阶级联合起来浴血奋战以争取光明的到来,还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们为国家的工业化发展付出巨大牺牲,亦或是在改革开放以来他们自主自觉行动起来以求改变现状,再到新时代他们渴望过上美好生活的强烈诉求,都激励着党和国家将人民放在心中、砥砺前行。中国共产党人始终秉持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着想。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我国长期的“三农”工作中坚持将农民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强调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历年中央发布的一号文件可以明显看出农民主体地位越来越受重视。在具体的农村改革实践中,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已成为中国共产党不断努力的方向和遵循的准则。在新形势下深化“三农”改革,需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亿万农民的创造精神。在推动乡村振兴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不动摇,坚定不移走好群众路线,才能使中央的方针政策有效转化并落实为农民主体的自觉行动。

综上所述,习近平关于农民主体地位的重要论述将“人”摆在首位,完美地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三)是新时代乡村治理中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行动指南

实践中,乡村治理存在着明显的农民主体缺位、主体性意识不强的困境。习近平关于农民主体地位重要论述是新时代乡村治理中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基本理论遵循,是新时代乡村治理中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行动指南,为解决当前农民主体缺位困境提供了宝贵的理论支撑与实践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将培养职业农民作为重点,给予农民一个体面的生活;提出要加强农村改革,发展农村产业,鼓励农民自主创业,从而不断增强农民生产积极性;提出要在农村地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强调要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与管理水平,要求基层干部心存百姓、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

可见,习近平关于农民主体地位的重要论述彰显出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在具体实践中,要以习近平关于农民主体地位的重要论述为理论指导,切实加强农民主体地位,以此促进乡村有效治理,进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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