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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江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2021-12-02王治江

西藏农业科技 2021年2期
关键词:农产品检测质量

王治江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江达县农业技术推广站,西藏 江达 854100)

江达县隶属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素有“西藏东大门”之称,是西藏第一面红旗升起的地方,是对外交往交融的陆路大通道,地处西藏东部,三河一江地区(盖曲、藏曲、热曲、金沙江),位于东经97°53′~98°53′,北纬31°00′~32°36′,北与青海玉树接壤,西与贡觉县、卡若区接壤,南与四川白玉县毗邻,东与四川石渠县、德格县为邻,地势西北部高,东南部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属高原内陆干燥气候区,属半农半牧县。全县总人口9.38万人,总面积1.32万km2,辖2镇11乡,95个行政村(居),总耕地面积9046.66 hm2,草场面积82.72万hm2。境内平均海拔3650 m(最低2800 m,最高5436 m);年平均气温2℃左右,无霜期120 d左右,初霜期为8月中旬,年降水量510~810 mm,蒸发量较大,全年平均日照时数2300 h左右,冬季严寒而漫长,夏季多雨湿润,干湿季节分明[1]。全县东部、南部和西南部海拔相对较低,多为河谷农区,特别是东部的金沙江沿岸地带,耕地地力和气候条件较好,为江达县瓜果、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的主产区域。全县西部、西北部海拔较高,草场资源丰富,多为畜产品主产区域。

近年来,随着全区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十三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政方针的纵深推进,江达县以塑料大棚和日光温室为主体的设施果蔬产业得到大力发展。这不仅解决了江达县果蔬常年供给短缺问题,扭转了江达县果蔬市场需求主要依靠四川、云南等地调运供应的被动局面,也明显降低了果蔬价格波动,极大促进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然而,在实现果蔬供应均衡,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新形势下,果蔬种植农户往往会为了防止病虫草害、保障高产稳产、实现最大经济收入而频繁超量违规施用农药、化肥催熟剂、保鲜剂、染色剂等农业生产投入品,从而造成农药、化肥等在果蔬农产品中的大量残留。人们如果长期食用此类农产品会引起有毒有害物质在人体内的大量积累,进而危害到身心健康。因此,人们对农产品的关注视角已不在于“有得吃”,反而逐渐转向为怎样才能“吃得好、吃得安全、吃得放心”,特别是果蔬农产品从“农田到上市”阶段中的农药残留日益得到人们的关注[2]。本文就江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检测现状、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加快完善构建江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以期为更好推进江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检测工作,确保江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市民身心健康给予意见建议。

1 江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检测工作现状

总体而言,江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检测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但江达县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起步较晚,时间相对较短,能力水平相对滞后。近几年,江达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履行监管职能,切实强化提升和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监管能力,着力严抓本县农产品从“农田到上市”阶段的全程监管。经过努力发展,江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明显提升和改善。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及设施配套基本健全

江达县从维护稳定和长治久安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到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并根据《关于开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实施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5〕58号),由国家投资300万元,建设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站)1个。项目于2014年开工,2015年12月底完工并通过县级和市级验收,实验室面积800 m2,配套酶标仪(型号:Multiskan FC)、96通道农药残毒快速检测仪(GDYN-1096SC)、五合一食品安全分析仪(GDYN-501MA)等检测仪器设备31台/套,已具备基本运行的设施配套条件,能够开展蔬菜、水果等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工作。目前,江达县农产品质检站(中心)挂靠于县农业农村局,处于正常运行之中。

1.2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1.2.1 强化组织队伍建设,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为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江达县加强农产品质检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以县级兼职3名、各乡(镇)级兼职2名和各村级兼职1名协管人员负责农产品质检运行管理和监督的执法队伍,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工作职责,切实把农产品质检工作摆上了重要位置,确保了江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

1.2.2 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为强化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种养业户思想认识,坚决防范、杜绝生产经营者频繁超量施用农药、违法使用禁止农药和违禁药品,切实保障农田生产果蔬能在安全用药、正确用药和合理用药期内上市,江达县通过农资打假、科技下乡、法制宣传日、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向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种养业户提出倡议,制作发放《致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种养户的一封信》等宣传教育资料,切实加强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种养业户宣传教育引导,提高了自觉维护诚信意识,强化了群众监督管理意识。

1.2.3 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保障农产品源头自我管控

自2019年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全国试行工作启动以来,江达县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西藏自治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告知书》等文件要求,积极行动,认真贯彻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对辖区内所有果蔬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种养业户定期制作发放《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宣传手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并走进田间地头对正确出具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合理施用农药等进行详细宣讲和解读,做好了合格证开具的指导服务,有序推动了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使农产品生产者的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切实保障了全县农产品的“带证上岗”。

1.2.4 加强农产品快速检测,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状况

当前,江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正在正常开展。根据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和季节性、时令性特点,江达县按照“生产基地抽样—实验室样品处理—实验室药品配制—实验结果监测—数据处理分析”等检测程序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对时令上市蔬菜进行多频次多品种多项目的抽样检测,检测蔬菜包括大宗种植品种青花菜、芹菜、上海青、小白菜、大白菜、西兰花、菠菜、西葫芦和黄瓜等,年抽检果蔬样品600个以上,并建立了快速检测记录台账,做到台账清、任务明。

1.3 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意识不断强化树立

为树立江达县特色农产品品牌安全保护意识,促进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江达县已与自治区农牧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建立江达牦牛科研基地的合作意愿,以江达县字嘎乡牧业科技示范园(国营牧场)为科研基地,加快推进了江达牦牛品种资源的认定和保种选育,为做大做强江达牦牛产业提供品牌基础。同时,深入实施了“商标富农工程”,完成江达县“江智良品”及其图形的商标注册认证、江达县“江智良品”美术著作权登记和“jiangzhiliangpin.cn、江智良品.中国、江智良品.cn、江智良品.com、江智良品.net、江智良品.网址”的网络品牌注册,共注册商标25类250个商品/服务项目。完成江达酥油、牦牛肉、卡若香猪、獐子菌、芫根等18个特色产品包装的设计和制作,共制作包装10.4万个/份,并积极开展了江达牦牛、江达酥油、江达野生枸杞等特色产品的地理标志认证。不仅彰显和打造了具有江达特色的区内外市场品牌,也切实转变了群众思想观念,树立了农产品品牌安全保护意识。

2 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2.1 监管检测体系不够健全

目前,江达县虽然设置了农产品质检站(中心)监管检测机构,但仍处于建立完善的初级阶段,体系机制不够完善,尚未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双认证”),未核定人员编制,检验检测经费严重缺乏且尚未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很难满足当前农产品质检工作需要。当前,江达县农产品质检站只开展快速检测(定性),出具的农药残留检验检测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方面受到制约,不能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需要。

2.2 监管检测人员配置不足

江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检测工作存在人员数量少、业务能力弱等实际情况。从人员配备来说,目前县级层面仅配有兼职人员3人。机构改革后,县农业农村局系统内工作职责增加,乡村振兴、产业扶贫提质增效、农牧民增收、农村改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多项工作现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另外农业技术推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产品质检等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而当前现有工作人员已不能满足全局工作需要。同时,因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机构增编和调编困难重重,只能配备兼职人员开展农产品质检工作。配备的兼职人员往往身兼多职,既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又要进行农技推广等工作,还要承担部分行政事务工作,这种现状与越来越艰巨的监管任务极不相适应,很难把农产品质检工作做实、做细、做强[3]。

2.3 检测范围狭窄、产品与参数较少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需具有很强的业务知识和操作能力,但江达县农产品质检站(中心)因受专职人员配备不足,以及兼职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缺乏较高的学历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导致检测能力受到很大限制,兼职人员对现有配套的仪器设备无法全部胜任操作,只能对一套简单仪器进行操作,只能开展种植产品中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工作,尚未开展畜禽产品和产地环境的监测工作,也未能开展定量检测工作,多数仪器设备处于闲置状态。

2.4 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处于空白

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在农产品生产源头把关和质量控制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4]。目前,江达县乡(镇)级还处于“缺机构、缺人员、缺手段”的状况,均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检测机构,农产品质检工作仅由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兼职的2人开展,主要对本区域内种植养殖基地、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养殖大户等生产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巡查调查,配合上级抽样以及对生产基地和生产者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等。因兼职人员大部分都是非农相关专业毕业,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并且日常事务繁杂,流动比较频繁,无法满足乡(镇)级农产品质检工作运行需求。

3 对策及建议

当前,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面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将如期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建设需要顺期开局、精准脱贫任务需要按期完成、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即期有机衔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适期深化的“五期交汇”背景下,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有了更高期望,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了更高要求,江达县进一步加快完善和提升县级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从源头管控农产品生产上市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已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3.1 加快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资质的认证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明确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应当依法经计量认证合格,检验检测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应取得资质认定[5]。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作为对接监管基层种植养殖基地、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最前沿、最接近、最直接的职能机构,是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监测任务的支柱力量。只有具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资质和能力,只有通过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双认证”),才能合法合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才能在日常开展的农药残留检测过程中向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出具的检测报告才具有正确结论和法律效力,才能适应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需求[6]。因此,建议根据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积极向自治区和市级申请,加快开展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的考核和资质认定“双认证”,真正做到农产品质检体系的完善和提升,达到标准化发展要求。

3.2 加强专(兼)职人员队伍建设

农产品质检机构的有序开展受“人员配置、机器设备、使用材料、使用方法、检测环境”等要素的影响[7],其中人员配置是主要要素之一,也是开展农产品质检工作的基础。而在当前现有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和技能水平比较薄弱的情况下,建议采取以“政府监管为主,社会委托为辅”的工作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外包,委托具备条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或通过招考或外聘政治素养高、心理素质好、敬业精神强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来充实检验检测人员队伍组建,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职责;或针对农产品、畜产品等检验检测工作存有共性这一特点,对农牧系统内部的人力、设备等资源进行科学优化和调配组合,来充实兼职人员队伍[8],并对兼职人员理顺行政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责分配,避免身兼多职,让其长期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检测工作。同时,对所有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检测技术等方面的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培训主要以“请进来,派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来提高检测人员能力水平。“请进来”是协调仪器采购厂家对所购置的设备使用维护进行实地培训,或邀请区内外各对口领域的资深技术专家进行实地指导培训。“派出去”是派出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区内外对口部门组织的农产品检验检测技术培训,或组织外出跟班学习,或通过座谈交流、组织技术比赛等方式加强内部学习,共同提高业务水平。

3.3 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的投入

随着农产品市场准入门槛的不断提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也就对农产品质检工作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要求。倘若政府经费投入不足,农产品监管与检测工作将无法正常开展和真正发挥监督治理效能,也就无法更好地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制度。因此,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条,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划拨的政策倾斜,多措并举缓解地方财政资金不足的压力,保障县级质检机构健康发展。

3.4 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一环。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上市源头规范,须紧紧抓住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职能重大改革机遇,认真解决体系建设、设置机构、职能安排和人员编制等问题,扎实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落细、落深、落出成效。一是制订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组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调整充实执法队伍,严格按照时序进度落实各项改革工作。二是推进县级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做到机构正规化、装备齐全化、管理制度化、程序合法化、执法规范化。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四是深入城乡扎实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行政执法培训等工作,增强群众法制意识,有效推动形成良好法治环境。五是强化与本县相关部门的合作,完善协调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3.5 全力推动县级农产品质检环境持续改善

为落实江达县农产品质检机构考核政策,加快实验室资质认定“双认证”工作,应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要求[9],建立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规范监管检测工作机制。对县级农产品质检站(中心)工作空间进行合理布局,对整体功能进行统筹规划,结合现有硬件设施配套状况,进一步科学完善与本县域内农业生产投入品使用和农业生产环境相匹配的农产品质检仪器设备,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规范监管检测工作机制。

3.6 加快乡(镇)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建设

根据2011年《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意见》,建议江达县充分结合本县域内的农牧业生产特点和发展需要[10],把握“十四五”发展方向,合理布局和规划建设一批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或依托现有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通过“加挂牌子、赋予职能、充实人员、完善条件”的方式,设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服务机构设立检验检测室,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充实专(兼)职人员,实现对主要农产品安全检验项目和参数检测能力的基本覆盖。此外,应引导、支持当地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种养殖基地等基层组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室,实施农产品上市前的自行检验检测,并促使其隶属于乡(镇)级进行管理[11],这样就逐步建立起以县级农产品质检站为中心的,遍布各乡(镇)、农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种养殖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预警体系[12]。同时,做好乡(镇)、农业生产基地快速检测工作的技术辅导、培训、咨询等技术服务工作。

3.7 加快推进特色优势农产品品质化、品牌化建设

充分发挥西藏高原先天具有的绿色生态优势、区位优势、特色优势和资源优势,将绿色产业发展作为主攻方向,加快推进江达县特色优势农产品的“三品一标”认证和登记,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促进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打造市级、自治区级或国家级知名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良好态势;不断深化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深入推进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行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种养业户诚信自律管理建设,强化产品带证准出和质量可追溯管理。

3.8 加强与有关部门间的横向衔接联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作,涉及各个领域,只有与各职能部门间协调联动、信息共享,才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长治久稳。江达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间既要根据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划分,明确各自职能分工范围,又要建立凝心聚力、积极配合、协调联动、信息共享、无缝对接的合力监管机制,并以常态化、经常化的形式明确下来,真正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全方位、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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