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省市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2021-12-02
腐植酸 2021年4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自2018年8月31日经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后,8省市相继出台了《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1)2019年11月29日,《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2019年11月29日,《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3)2019年12月11日,《天津市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经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4)2020年11月25日,《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经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5)2020年1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6)2021年3月31日,《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经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7)2021年5月28日,《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8)2021年7月15日,《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经河北省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审议通过。
让腐植酸从土壤中来到土壤中去,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全面践行《土壤污染防治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