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巩的碑传理论及其传记的“平和”之意
2021-12-02孙文起
孙文起
(江苏师范大学 文学院, 江苏 徐州 221116)
曾巩向以文章名世,在碑传理论方面也颇有建树。《南齐书目录序》《寄欧阳舍人书》提出“良史”素养论以及“碑传”属性论,为人物纪事类作品的书写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理论指导。《洪渥传》《徐复传》等作品,阐明平凡人、平凡事的书写价值,拓展了纪实文学的创作视野。目前,关于曾巩碑传理论的相关研究已有不少成果。其中,杨俊库、俞樟华等学者分别就《寄欧阳舍人书》《洪渥传》各有阐发(1)详见杨俊库《论宋人对传记文学理论的探讨》,载《浙江师大学报》,1997年第5期;俞樟华《欧阳修、曾巩论墓志铭》,载《浙江师大学报》,2000年第2期。;刘美玉、黄振林对于曾巩“史德”理念及其散文中的“儒道”信仰多有探讨[1,2]。然而,有关曾巩史学思想、碑传理论及其文章风格之间的贯通研究,却鲜有学者涉及。曾巩的碑传理论源于史学,与北宋散文“平易”风格有颇多关涉。因此,本文进一步探讨曾巩的碑传理论,有助于理解其传记作品的史学渊源与文学意义。
1 史官经历与曾巩理想中的史传
历史与文学的关系是传记研究的重要切入点。宋代史学发达,史学与文学的关联与互动发生在不同的场域。碑传理论所探讨的不仅是史学话题,必然也要涉及文学,二者并不存在天然的隔阂。无论“义理”还是“辞章”,皆要遵循于“道”。传记“史”与“文”的理论阐释,实际上处于同一话语层面。
在北宋散文“六大家”中,欧阳修与曾巩的史学声誉最高。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曾云“自来文章家推欧、曾二公有史材”[3]327。欧阳修史学地位毋庸置疑,《新唐书》《新五代史》虽遭非议,但其价值——无论是史学还是文学——皆自有公论。相比之下,曾巩史学似乎缺乏实绩,一部《隆平集》,后人狐疑千年,至于国史、前代史,亦不曾有半部传世,后人何以赞其史学可比肩欧阳修?
曾巩治史素有家学渊源,祖父曾致尧在太宗时曾入史馆,曾巩本人也做过史馆修撰。曾肇《亡兄行状》云:“(神宗)一日手诏中书门下曰,‘曾巩以史学见称士类,宜典五朝史事。’遂以公为修撰。既而复谕公曰:‘此特用卿之渐尔。’近世修国史,必众选文学之士,以大臣监总,未有以五朝大典独付一人如公者也。”[4]795撰修《五朝国史》一事,在曾巩墓志、神道碑以及《宋史》等文献中屡有记载,相关文字基本沿用《行状》。《续资治通鉴长编》对此事的记载颇为详细:
元丰四年(1087),己酉,手诏:“朝散郎、直龙图阁曾巩素以史学见称士类,方朝廷叙次两朝大典,宜使与论其间,以信其学于后。其见修《两朝国史》将毕,当与《三朝国史》通修成书。宜与巩充史馆修撰,专典史事,取《三朝国史》先加考详,候《两朝国史》成,一处修定。”仍诏巩管勾编修院[5]7609。
曾巩任《五朝国史》编修不久即遭罢黜,随后去世。关于这段历史,陆游、王銍、朱弁以及余嘉锡皆有辩证,今人李俊标、熊伟华等学者也有研究(2)李俊标《曾巩被罢修〈五朝国史〉原因探析》,载《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熊伟华《宋神宗罢修〈五朝国史〉考》,载《湖北社会科学》,2010年第3期。。古今观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曾巩对太祖功业大加称赞,身为太宗后人的神宗对此不满;第二,曾巩以实录阐发议论,作《太祖皇帝总叙》有讽谏当世之嫌,为当政者不悦。曾巩修史中缀有诸多原因,其中有两处史实值得关注:
其一,吕夷简于仁宗天圣八年(1030)进《三朝国史》。神宗熙宁十年(1077),宋敏求、苏颂等修撰《两朝国史》。元丰四年,《两朝国史》尚未编撰完成,神宗打算统编《五朝国史》,最初提举修史官之时,曾巩并不是首要人选。《宋史》对此有载:
神宗尝语宰相王珪、蔡确曰:“国史至重,可命苏轼成之。”珪有难色。神宗曰:“轼不可,姑用曾巩。”巩进《太祖总论》,神宗意不允,遂手札移轼汝州,有曰:“苏轼黜居思咎,阅岁滋深,人才实难,不忍终弃”[6]10809。
由以上材料可知,在修撰人选上,神宗曾主张选用苏轼,宰相王珪对苏轼心怀不满,神宗退而求其次,选举曾巩为史官。这一史实表明,曾巩并非神宗心目中修撰国史的首要人选。神宗对曾巩的史学声名虽有一定耳闻,但对曾巩史学思想或史学理念并不了解,这是造成后来《五朝国史》罢修的重要原因。
其二,北宋官方史学虽步入繁荣,但在繁荣的背后,种种限制愈加严格。官史体系下的实录自有其成文或不成文的规范。《长编》记神宗之言曰:“为史官者,材不足以过其一代之人,不若实录事迹,以待贤人去取褒贬尔”[4]7619。神宗认为国史最好是实录事迹,这并非要否定史义价值,而是“笔削”之事甚难,即便如魏徵、欧阳修,也不能免遭非议。神宗诏告曾巩注意体例,是在暗示曾巩注意国史修撰的政治性,不要别出心裁,创立新体,或者在国史传记中,妄加褒贬。神宗的诏告不无道理,后来事实也证明,曾巩史学理念并不适合国史修撰。这不仅是神宗个人的看法,朝中想必也会有人对曾巩提出类似的批评。曾巩在当时确实有一定史学声名,但在国史的修撰上,曾巩某些史学理念与国史修撰存在距离。曾巩借修史论太祖、高祖之优劣,并不符合官修史书之规范,《五朝国史》半途而废亦在情理之中。
修撰国史受制度和政治的制约,会存在不少禁忌。尤其是在“党争”加剧的背景下,国史编撰常沦为政治斗争的工具。神宗认为国史应“待贤人去取褒贬”,无论出于何种考虑,至少在当时环境下,是较为可行的。曾巩对此并没有充分的认识,其所秉承的仍然是“春秋”精神,发掘可资借鉴的“史义”。
从《五朝国史》的罢修可知,曾巩理想中的史传应是突出“义理”与“世用”,对亦步亦趋的国史修撰不甚满意。曾巩的史学理想虽不能在官史体制内获得实现,却可以通过史论以及传、状、碑志的创作来阐扬发挥,在私家传记领域有所作为。
2 “良史”素养与“人之易到”
《五朝国史》是一次不成功的为官经历。后人对曾巩史学的推崇,主要在于其史论。曾巩的《南齐书目录序》《战国策目录序》《梁书目录序》等文章,大抵言王道至治、兴废得失。其中或有提到“良史”操守和作用,深得史传创作之要,也有不少涉及碑、传创作,成为探讨曾巩文章理论的依据。
曾巩注重从“良史”的角度,探讨历史书写者的“史德”“史识”与“史才”。譬如,《南齐书目录序》云:“尝试论之,古之所谓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万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适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难知之意,其文必足以发难显之情,然后其任可得而称也。”[4]187曾巩的取法标准甚高,即便如司马迁、班固,犹有未足:“夫自三代以后,为史者如迁之文,亦不可不谓隽伟拔出之才、非常之士也。然顾以谓明不足以周万事之理,道不足以适天下之用,智不足以通难知之意,文不足以发难显之情,何哉?盖圣贤之高致,迁、固有不能纯达其情,而见之于后者矣,故不得而与之也。”[4]188曾巩如此强调“良史”的作用,无疑需要最大限度地发挥史作者的主观能动性。
曾巩提出“良史”论与其史学理想有关。曾巩理想中的史传应该突出“史义”。发挥“史义”不仅是“史识”“史才”的体现,更是“史德”的价值追求。要在历史叙事中发掘有助现实之用的“史义”。即便在官史纂修中,曾巩仍不放弃这种理念,以致《五朝国史》中辍。
单纯的实录其事,并不能体现著史者的价值,没有褒贬的文字,也不能让德才兼备的史官人尽其用。强化“史义”为著史之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史识”“史才”“史学”缺少一点,则不能成为“良史”。“良史”笔下的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应承载兴乱成败之理、资政当世之用,此为“史义”价值所在,也是史家职责根本。在曾巩的史学理念中,“史德”从来不是脱离现实的存在。“史识”“史才”要以“史德”为基础,“析理”“设辞”则是“史识”“史才”实现之关键。
《战国策目录序》云:“惟先王之道,因时适变,为法不同,而考之无疵,用之无弊,故古之圣贤,未有以此而易彼也。”[4]184战国策士虽事迹奇伟,然而重“法术”非道之根本;纵横策士好“异论”,亦非道之所在。在曾巩看来,刘向对策士“异论”的辩解,也是不“自信”的表现:“向叙此书(《战国策》),言:‘周之先,明教化,修法度,所以大治。及其后,谋诈用,而仁义之路塞,所以大乱’。其说既美矣。卒以谓:‘此书战国之谋士度时君之所能行,不得不然’。则可谓惑于流俗,而不笃于自信者也。”[4]183《战国策》纵横家事迹的真正价值在于提供反面教材,拨乱反正,以明当世:
或曰:邪说之害正也,宜放而绝之,则此书之不泯其可乎?对曰:君子之禁邪说也,固将明其说于天下,使当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从,然后以禁,则齐;使后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为,然后以戒,则明,岂必灭其籍哉?放而绝之,莫善于是[4]184。
“析理”是在人物事迹中发现“道理”,即所谓明道;“设辞”在于“发难显之情”。“设辞”并非单指形式技巧,而是让“道理”以清晰的文字呈现于后人。《南齐书目录序》云:
昔者唐虞有神明之性,有微妙之德,使由之者不能知,知之者不能名,以为治天下之本。号令之所布,法度之所设,其言至约,其体至备,以为治天下之具,而为二典者推而明之。所记者独其迹也?并与其深微之意而传之,小大精粗无不尽也,本末先后无不白也。使诵其说者如出乎其时,其求旨者如即乎其人[2]187。
往昔圣贤“其言至约”“本末先后无不白也”。“设辞”之要在于发掘“深微之意”,故“析理”是“设辞”的前提,“设辞”又是“析理”的目的。
《南齐书目录序》与《战国策目录序》确立了从史传作家到史传创作的理论体系。在这一体系中,著史者的“德”与“能”是实现“史义”价值的关键,由“史德”“史识”“史才”的讨论,延伸到史传创作领域的“析理”与“设辞”。曾巩认为史著者需有所作为。“良史”绝不是单纯地实录其事,或等待后人发表褒贬之见。曾巩认为,为避免是非而放弃褒贬,美其名曰“实录其事”,实则是对史职的亵渎。
曾巩在《寄欧阳舍人书》中,系统地阐释了碑传近于史而不同于史的特性,提出为人立传的准则:
盖史之于善恶无所不书,而铭者,盖古之人有功德材行志义之美者,惧后世之不知,则必铭而见之。或纳于庙,或存于墓,一也。苟其人之恶,则于铭乎何有?此其所以与史异也。其辞之作,所以使死者无有所憾,生者得致其严。而善人喜于见传,则勇于自立;恶人无有所纪,则以愧而惧。至于通材达识,义烈节士,嘉言善状,皆见于篇,则足为后法警劝之道。非近乎史,其将安近?[4]253
《寄欧阳舍人书》认为墓志、碑铭一类文字与史传同中有异:史传书善亦书恶;墓志、碑铭对传主负面历史却常有回护。曾巩所言铭志其实包括史传之外的传、状、碑、志等文体,这些文体的共同特征是叙述一人之始终,具有鲜明的私史色彩。
求实是纪实文字的根本,但在实际环境中,任何人物书写都只是相对客观,作为私史形态的碑传,其中回护甚至隐恶的现象在所难免,这也是损害碑传声誉的直接因素。曾巩认为要让逝者无憾,碑传的写作者必须要有审慎的态度:
然则孰为其人而能尽公与是欤?非畜道德而能文章者无以为也。盖有道德者之于恶人,则不受而铭之,于众人则能辨焉。而人之行,有情善而迹非,有意奸而外淑,有善恶相悬而不可以实指,有实大于名,有名侈于实。犹之用人,非畜道德者恶能辨之不惑,议之不徇?[4]253
曾巩为纪事之作的征信问题找到了解决的办法,即是要立传者勇于自立,秉承史家的道理操守,善于甄别传主。著史者的“德”与“识”决定史作是否“中道”,是否能够实现资治之用。面对碑传书写的不良之风,曾巩首先想到的是,要立传者具备良史素质,恪守史家道德,正确认识书写对象,方能不偏离史家正途。
曾巩的碑传理论施用于创作,多能阐幽抉微。譬如,《洪渥传》将纪事之“不诬”归结为“人之所易到”:
予观古今豪杰士传,论人行义,不列于史者,往往务摭奇以动俗,亦或事高而不可为继,或伸一人之善而诬天下以不及,虽归之辅教警世,然考之《中庸》或过矣。如渥所存,盖人之所易到,故载之云[4]652。
曾巩所提倡的“人之所易到”一定程度上源于欧阳修,但也有自己独到之处。欧阳修乃曾巩文章之伯乐,思想之导师。在纪事观念上,欧阳修对曾巩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譬如,欧阳修提倡“人情之常”,主张史传“征实求信”、简而有法,这些对曾巩史传理论以及文章风格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然而,欧、曾传记观念也存在差异。这种差异要从欧阳修对“好奇”的态度谈起。
欧阳修对《史记》“伟烈奇节”甚为欣赏。在《桑怿传》中,欧公坦言:“余固喜传人事,尤爱司马迁善传,而其所书皆伟烈奇节,士喜读之。欲学其作,而怪今人如迁所书者何少也,乃疑迁特雄文,善壮其说,而古人未必然也。及得桑怿事,乃知古之人有然焉,迁书不诬也,如今人固有而但不尽知也。”[7]972“伟烈奇节”是在“非常之事”中阐述历史价值。欧阳修对“伟烈奇节”的喜爱,从人物历史意义以及可读性的角度肯定了《史记》的“好奇”。
传之为体,乃是记叙一人之始终。个人的历史价值评判是人物纪事的“史义”所在。史传为“寻常人”立传,底层士人以及游侠刺客、走卒贩夫,皆能在历史中占有一席之地,如《史记》叙游侠赞其忠肝义胆,欧阳修以《伶官传》总结王朝兴废之理。史传尚且如此,私家传记更要在“寻常之人”的事迹中发掘“非常之理”。
曾巩《洪渥传》主张传主事迹应“人之所易到”,反对“摭奇以动俗”。这主要针对地位较低或声名不显者。在以往的私家传记中,作者往往会夸大其词,以奇人奇事吸引读者。客观而言,“伟烈奇节”有其积极一面,但如果不讲事实,徒以“好奇”为是,则容易走向极端。解决这一问题需回归“平易”,回归真实。欧阳修与曾巩分别站在传叙功能之两端。前者强调“伟烈奇节”,旨在阐明人物事迹的存世价值;后者则认识到过分的“好奇”会给纪事的可信性带来损害。“人之所易到”是在叙事上为碑传寻求合理的功能定位。
综上所述,曾巩的碑传理论源于史学,具有自身的系统性。《南齐书目录序》《战国策目录序》建立了从作家到创作的理论体系;与之相对应的,《寄欧阳舍人书》提出碑传近于史学又异于史学的特性;《洪渥传》主张以“人之所易到”增信其事。曾巩的史传理论与碑传理论实为一体。他认为著史者要善于“析理”“设辞”,在“人之所易到”的事迹中发掘合乎儒道的历史意义;传记也应该回归道义,回归中正平易,一切夸大其词、奇诡其事都是对儒道的背离。
3 “易到”与“平和”:曾巩碑传理论的文学意义
“人之所易到”要求纪事之文皆要以人情中道为本,平易简洁为法。“平正中和”体现曾巩碑传理论在创作领域的延伸。
朱熹曾对北宋诸贤文章评论曰:“欧公文字敷腴温润,曾南丰文字又更峻洁”“到得东坡,便伤于巧”[8]3309。欧阳修文章自不必说,与“三苏”相比,朱熹显然对曾巩尤为推崇,究其原因,除了思想学术因素外,也在于曾文“平正”,“三苏”文趋“巧”。朱熹站在理学家立场上对平正典实的曾巩文章更为欣赏,云“曾南丰议论平正,耐点检”[8]3117“南丰文字确实”[8]3113“简严静重,盖亦如其为文也”[9]3965。上述评论虽是一家之言,却广为后人接受。相对于“巧”,朱熹显然更倾向于曾文的“平正”。“简严静重”是说曾巩的文章简实中道、严谨稳重,骨子里透着中和之气。
北宋诗文革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便是倡导平易晓畅的文风。我们不能只从文学的角度去看待这一问题,因为平易文风的兴起有着深刻的思想学术渊源。譬如,欧阳修的文学观念便与其经史学术密不可分。对于曾巩来说,“平正中和”是其文学理论的自然体现,也是其纪事文作品的艺术风格。
“平正中和”也体现在人物取材上。徐复尝举进士而不中,以博学闻于士大夫,后为宋绶举荐,面见仁宗,仁宗赐号“冲晦处士”,辞官不就,讲学民间。传云“(徐)复死十年,而沈遘知杭州,榜其居曰‘高士坊’云”[4]651。洪渥“以进士从乡举”“官不自驰骋”[4]651,卒于黄州茶场。徐复、洪渥均为底层士人,一生并无显迹,很难付之于国史。通常此类人物如若跻身史传,必要有奇伟之事。倘若无奇伟事迹,便要作者多加阐扬、抽绎发挥。然而,曾巩更倾向于表达人情之常。史传叙人事,在人之常情面前,一切浮华的辞藻、烦冗的琐事都显得多余了,“平正”成为叙事者的自觉追求。
曾巩反对“摭奇动俗”,重实迹,很少夸大其词。譬如,徐复长于“易学”,为贤达推荐,有幸当朝问对,得到仁宗欣赏。这对于民间读书人来说是莫大的荣誉,本应详述,曾巩在《徐复传》中对此记述却甚为简实。
在《洪渥传》,曾巩甚至坦言“予少与渥相识,而不深知其为人”[4]652。传文也略于洪渥为学、为官的经历,反倒对传主兄弟之情尤为赞赏:
渥死,乃闻有兄年七十余,渥得官时,兄已老,不可与俱行。渥至官,量口用俸,掇其余以归,买田百亩居其兄,复去而之官,则心安焉。渥既死,兄无子,数使人至麻城抚其孥,欲返之而居以其田,其孥盖弱力不能自致,其兄益已老矣,无可奈何,则念辄悲之。其经营之犹不已,忘其老也。渥兄弟如此无愧矣。渥平居若不可任以事,及至赴人之急,早夜不少懈,其与人真有恩者也[4]652。
洪渥事迹皆如家常。传记作品通常难以理会这些细碎琐事,曾巩寥寥数语叙之,却不显无关紧要。徐复与洪渥事迹的共同特点是重道义,具有士风模范之价值。徐复学于民间,不为名利所累,为仁宗欣赏,辞官不就,仁宗赐号“冲晦处士”,以高其行,曾巩评价徐复“隐约于闾巷,久不改其操,可谓乐之者已”[4]651。
安贫乐道是儒家所提倡的。《论语》载:“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10]32夫子赞颜回,云:“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10]226仁宗以仁义待天下之士,士人面对功名能恬淡安贫,不炫性躁竞,体现了当时士风之善。曾巩评价徐复的文章“归于退求诸己,不矜世取宠”[4]651。既是对其品行的褒扬,也显示出曾巩对安贫乐道的认同。
《洪渥传》没有正面叙述传主生前嘉言善行,而是通过洪渥与兄长彼此之间的深情厚谊彰显儒家伦理道德。在曾巩看来,兄弟关系虽为人伦之常,却更能反映人情本真。一切摭奇动俗的叙事在“道义”面前都显得有害无益了。“人之所易到”就要以道义人伦为本,以平正之笔,叙平正之事,言平正之理。
“平正中和”在叙事上讲求严谨有度、简而有法、从容不迫、淡而有味。《朱子语类》卷八记有一事:
南丰过荆襄,后山携所作以谒之。南丰一见爱之,因留款语。适欲作一文字,事多,因托后山为百之,且授以意。后山文思亦涩,穷日之力方成,仅数百言。明日,以呈南丰,南丰云:‘大略也好,只是冗字多,不知可为略删动否?’后山因请改窜。但见南丰就座,取笔抹数处,每抹处连一两行,便以授后山。凡削去一二百字。后山读之,则其意尤完,因叹服,遂以为法。所以后山文字简洁如此[8]3309。
朱熹所言虽为轶事,然大体可信。曾巩文章继承了欧阳修的简而有法,纪事文字也多有受益。行文简练,故叙事绝少夸饰渲染;文字凝练,事实不因枝蔓而拖沓。“事增于前”“文省于旧”用于曾巩亦十分妥帖。简练的笔法让不实的文字无处容身,这不仅是文章风格问题,而且关乎作者的叙事态度。孔子云,“辞达而已矣”[10]642。求实取决于材料的质量,同时也受到叙事态度的影响。平正严实的叙事能让文章取信于人,进而能够实现写人纪事的功能价值,如一味夸饰,则会降低文章的可信度。
欧阳修诗文改革主要针对奇怪险僻的“太学体”。相对于韩愈,欧阳修更为推崇李翱的“平易”。刘熙载《艺概》云,“宗李多于宗韩者,宋文也”[11]78。“李”指李翱,其文得韩愈之平易。欧阳修尊韩愈,但平易晓畅处却深得李翱文章之道。在朱熹之前,对曾巩文章最为推重者当属欧阳修。在《送杨辟秀才》《送吴生南归》等书信赠序中,欧阳修对曾巩及其文章向来不乏美言。曾巩得到欧阳修器重,很大程度上在于其文章的平易之风。如《宋史》称曾巩文章“纡徐而不烦,简奥而不晦”[6]10396,算是比较中允的评价。
除文字的平易简洁,曾巩文章得体中道,是为“中和”之风。曾巩在《上蔡学士书》比较唐宋两代文治,唐太宗时代士风近于功利,故虽成盛世,终有唐末五代之乱,相比之下,宋儒的中道行义方为正途。正所谓“今有士之盛,能行其道,则前数百年之弊无不除也”[4]239。对于道义的追求自然会在文章中有所体现,欧阳修评价曾巩“好古,为文知道理”[7]2355,这是在思想上肯定曾巩文章的价值。
“平正中和”也是曾巩品格性情之体现。曾巩性格耿直,思想中庸,为人忠厚,不为偏倚。曾肇《亡兄行状》云,“公(曾巩)性严谨,而待物坦然,不为疑阻。于朋友喜尽言,虽取怨怒不悔也”[4]795。韩维所撰《神道碑》则云,“公(曾巩)刚毅直方,外谨严而内和裕。与人交,不苟合。朋友有不善,必尽言其过”[4]803。曾巩生前,仕途不顺,却能淡然处之。《宋史》云其“偃蹇不偶,一时后生辈锋出,巩视之泊如也”[6]10391。面对功名,曾巩如徐复一样恬淡寡欲。欧阳修是曾巩最为敬重之人,曾巩称赞欧阳修“畜道德而能文章者”[4]54。道德为文章之根本。欧阳修如此,曾巩也是如此。面对当世政治环境,曾巩“畜道德”遭遇不少困惑。曾巩向往的政治、士风乃以道义为经纶,并非法术,在实际的政治生态中,“法”与“术”的影响往往会超过道义。恪守儒道意味着思想、行为表里如一,学术文章皆要以道义为本。朱熹曾云,“大意主乎学问以明理,则自然发为好文章”[9]3307。如此看来,“平和”之意与曾巩思想学术、为人行事以及文章整体风格都是相互一致的。
4 结语
曾巩传记的平和之意出于史而入于文。“人之所易到”是出发点,其核心在于反对摭奇求异,使纪事之文回归人情之常。从作家角度来讲,曾巩认为良史应善于择人而传,坚守春秋精神,不回护,不隐恶;在创作层面,曾巩认同欧阳修“简而有法”的理念,以平易简实的笔法叙述寻常人的寻常事。“人之所易到”形成了曾巩传记的“平正中和”之风。就内涵而言,“平正中和”体现在人物取材的征实可信,事迹叙述的简而有法,思想取向的中道中义。“平正中和”是曾巩传记主要艺术风格,也受后世广为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