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业教育类型发展百年历程之政策印迹论[1]
2021-12-02邢彦明
邢彦明
职业教育是一种什么样的教育?为什么说它是一种教育类型?我们应如何去认识它、实践它?这个问题从不同角度可以有多重理解,因而我们需要有一个理论上的观察视角——教育类型学和教育政策学。一方面,有了教育类型学对于教育活动的完全分类方法,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去认识职业教育类型的内涵、结构、特征、路径,可以让我们对职业教育的认识从感性经验上升到科学理性的层次,以更好地去认识、去研究。另一方面,有了教育政策学对职业教育的政策制度引领,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去提升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以更好地去实践、去发展。在此复合视角之下,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存在,首先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在此基础上再具有一定的层次,进而产生一定的体系,具有相应的政策制度保障,最后形成一定的社会声誉和地位,以质量、内涵、特色维系与推动该类型存在的演变、进化与持续发展。
一、职业教育类型发展的三维重叠
教育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而职业教育相比较于普通教育,因其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关系更为直接,所以其影响因素更为复杂,既关系教育自身因素,更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各利益相关方。现代职业教育可理解为近代工业革命的伴生物,既与古代传统学徒制有明显的不同,又与普通教育具有根本区别。从相关因素分析,在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进程中,存在着“人、教育、职业”三维关系,可视为职业教育发生发展的关键性推动因素。
环顾近代以来世界各国职业教育之产生,都有一个似曾相识的社会大背景,即工业化过程中“人、教育、职业”的严重分离。一方面,传统的学校教育与社会需求严重脱离,青年失业率上升,“从学校向工作过渡”成为近代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始终关注的重点问题。另一方面,工业化大生产催生大量新的职业岗位,企业急需的大量技术人才十分短缺,教育供给与企业需求严重错位,教育领域供给侧改革迫在眉睫。“人、教育、职业”三者间相互脱节状态,使得个人不能维持生计、教育不为社会认同、企业不能实现自身发展,引发各利益相关方严重不满而难以为继之际,“三维重叠”碰撞合力催生了一种新的教育类型——现代职业教育,因其兼具“教育性”与“职业性”双重属性,架起教育与职业之间的桥梁,以实现“人、教育、职业”之间的对接。职业构成了教育的存在载体,是教育的起点和归宿,使职业承载教育功能;教育构成了人和职业相结合的路径,有了明确的职业指向,教育任何的设计与实践,都不能脱离职业载体,而应与职业的历史与现实形态相适应,使教育具有职业属性;人接受教育而胜任职业,从“象牙塔”中走出来直面社会与市场,由单纯的“劳动力”“经济人”转变为“职业人”、全面发展的“社会人”,使人可以通过职业自由可持续发展实现人生理想和自我价值,有了鲜明的人文价值。因此,作为新产生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具有丰富和发展教育体系、提供个人成长成才新路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技术人才需求的三重作用。
从教育的起源上,“教育发生于实际生活的需要,教育情形也跟着当时的经济情形而变迁”。[3]陈青之:《中国教育史(上)》,北京联合出版社公司2015年版,第4页。影响职业教育产生的历史与现实因素错综复杂,远非“三维互叠”如此简单,本文仅是借助“三维重叠”的类型学思想,作为对职业教育类型发展历史进程考察、分析和推演的一种方法,以作为职业教育类型判断的参照标准。中国教育史概括上可分为三大时期:1862年之前为封建式教育,1862年之后至民国时期为资本式教育,1949年之后为社会主义式教育。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萌生于封建式教育向资本式教育过渡之际,跨越了历史阶段、超越了意识形态,以一种顽强的生命力、适应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自我实现。教育政策具有分配、导向、控制、协调功能,[4]褚宏启:《教育政策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4-8页。是“三维重叠”利益价值碰撞的集中展现。将不同历史时期某些重要的阶段性、标志性政策文件串珠成链,即成为观察和研究职业教育类型发展的一个重要视角。
二、职业教育类型发展的历史印迹
近代以来,中国职业教育的曲折发展历程,可视为一个“人、职业、教育”三维互动的博弈过程,一个教育与职业相结合的演化过程,一个职业教育自身适应需要、迭代升级过程。事物发展总是呈现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规律,顺着“职业教育缘何而生,职业教育如何演变,职业教育走向何方”的脉络,中国职业教育类型发展的历史轨迹,大致可以理解为“三循环、五阶段”非线性交错、迭代性发展,时间上并无绝对的界限区分,其间因需而生、死而复生、生生不息,且在新时期焕发新活力。从1862年清末实业教育到民国时期职业教育,这是职业教育类型发展的第一个循环过程,初次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职业教育制度。从1951年新中国第一部学制到2014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这是职业教育类型发展的第二个循环过程,初步构建了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从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开启职业教育类型发展的第三个循环过程,职业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一)第一阶段:职业教育类型的萌生阶段(1862—1951)
作为“类型”萌生阶段的实业教育,清末洋务运动举办了中国最早一批资本主义性质的近代企业,[5]国家教委社科司组编:《中国革命史(试用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24页。除开办军工企业之外,还先后设立了一批洋务学堂,以培养适应“富国强兵”之需的技术工人等实用人才及科技人才,“人、教育、职业”在近代第一次交汇,使教育开始与军工和农、工、商、矿、铁路等实业结合,转变了传统的人才观,为近代学制改革打下了基础,催生了与封建科举制度完全不同的教育类型——实业教育。
1904年,清政府公布实施《奏定学堂章程》(癸卯学制),“实业教育”在中国近代第一次正式纳入学制并在全国实行,成为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农工商各项实业学堂分高等、中等、初等三等。整个学制系统自横的方面看,分为直系、师范教育、实业教育三系,自竖的方面看,直系教育自蒙养院至通儒院分为三段七级,师范教育分为初级、优级两等,实业教育分初等实业、中等实业及高等实业三等,[6]陈青之:《中国教育史(下)》,北京联合出版社公司2015年版,第599页。实业教育分类、分层自成体系,教育与国计民生、社会发展、行业需求相结合,产生了我国第一个完整详备的实业教育制度,可视为初期的“分轨制”体系。
1922年,中华民国颁布的《学校系统改革案》(壬戌学制)标志着中国近代学制体系建设基本完成,实业学校分别改为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农工商各科,小学课程增设职业准备学科,初级中学兼设职业科,高级中学分普通、农、工、商、师范、家事等科,[7]陈宝泉:《中国近代学制变迁史》,山西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00-203页。“职业教育”第一次取代“实业教育”之名进入学制体系,确立了职业教育在国家教育制度中的法定地位,这不仅是名称变化,更重要的是内涵变化,对职业教育类型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性意义。至此,中国近代教育制度由实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对独立的“分轨制”转变为相互混合的“单轨制”,以综合中学制作为职普教育之枢纽,由起初的“两条线”发展为“一条线”,并行选科和分科教育,兼顾学生升学和就业两种准备,标志着职业教育“单轨制”新制度的确立。
从清末《癸卯学制》到民国时期《壬戌学制》,展现了从近代实业教育向现代职业教育的转变历程。鉴于“综合制”实践效果差强人意,南京国民政府相继于1928年及1932—1933年间颁布《小学法》《中学法》《师范学校法》及《职业学校法》《职业学校规程》《职业补习学校规程》《职业补习学校学校法》等一系列法规,将综合中学改为中学教育、师范教育、职业教育分开设置,重新实现职业教育独立化,普职教育地位平等、独立设校、类型独立。至此,1927—1949年间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职业教育制度基本成型,[8]吴洪成:《中国近代职业教育制度史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年版,第285-310页。职业教育经过一轮“分而合、合而分”的完整循环,重新获得等价地位,实施“分轨制”的同时保留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科目的规定,一个多层次、多类型职业教育体系逐步形成,基本完成了职业教育类型萌生以来的制度化建设。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新中国教育制度的性质为新民主主义教育,资本式教育制度结束,职业教育被改为“技术教育”。1951年政务院《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将职业教育归入中等专业教育,分为技术学校(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等)、师范学校、医药及其他中等专业学校(贸易、银行、合作、艺术等)三类。1952年政务院《关于整顿和发展中等技术教育的指示》,有针对性地面向重点工程项目加大工科专业比重。总体上看,建国初期职业教育的重点是发展中等专业教育和技工教育,学制基本上沿用了民国时期“分轨制”系统,为之后的体系构建打下了基础。
(二)第二阶段:职业教育类型的横向扩展阶段(1952-1996)
该时期突出的特点是规模的扩展性,195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提出“两条腿走路”,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并举,全日制学校与半工半读、业余学校并举,实行“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较好解决了青年就业、升学、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三个紧迫问题,职业教育办学与管理体制基本确立。“文化大革命”期间,大批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学校或停办或消失。1980 年《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以普通高中增设职业(技术)教育课或改办职业(技术)学校、职业中学、农业中学,行业举办职业(技术)学校以及发展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等方式,着重解决结构单一化问题,增大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报告》将职业、技术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与普通教育并举,形成职业(技术)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等多样化并存教育结构,同时在普通高中增设职业(技术)科目,使职业教育得到恢复与发展,但在《报告》中同时使用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以及职业(技术)学校等名称,表明在职业教育的相关理论问题上还没有达成共识。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改革开放初期教育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决定》将职业教育定名为“职业技术教育”,把调整中等教育结构作为教育体制改革的重点,支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一是规模,提出扩大职业教育办学和招生规模,通过普通高中改办职业高中或增设职业班,改变中等教育结构不合理问题;二是体系,第一次在国家政策层面上提出建立“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以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逐步建立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职教体系向外与行业产业配套、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向内各类教育纵向上初级到高级、上下衔接,横向上与普职教育相互沟通。将职业技术教育作为与普通教育相对应类型身份,在官方文件中以“体系”的表达方式作为单独一轨正式确立,是该时期职业教育类型发展的重大进步,“双轨制、双通制”体系初现雏形,职业教育类型发展进入“体系”内中等教育阶段规模扩张期,开启了职业教育类型发展的新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期到中期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机遇期,[9]吴遵民:《教育政策学入门》,上海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179页。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幅扩张,中等教育结构发生重大变革,中等教育结构单一化局面得到改善,职业教育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时期,“职业教育的基本框架开始更为充实和完善起来”[10]余雅风、蔡海龙:《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政策与法律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74页。。1991年《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是国务院关于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第一个专门文件,其与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在延续之前《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政策精神基础上,体系建设产生新变化、新发展,首次提出了“有中国特色的”概念以及“形式多样”“协调发展”要求,初步建立起“与其他教育”(包括继续教育)而非单指“普通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基本框架,较为完整地展现了中国教育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较好地描述了教育政策演进的延续性和发展性。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是新中国建立以来第一部关于职业教育的立法,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进入法制化建设新阶段,实现了国家职业教育制度政策的有法可依,奠定了我国职业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法律地位,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获得了合法性。一是从法律层面上为职业教育定名,以“职业教育”代替“职业技术教育”,涵盖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二是从法律层面上明确“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得到确认;三是从法律制度上提出“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目标,明文规定“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类型发展有了法律保障;四是从法律制度上划分职业学校教育和培训级别,分设“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三等和“初级、中级、高级职业培训”三级,为职业教育体系内纵向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第三阶段:职业教育类型的纵向延伸阶段(1997-2014)
该时期重要的突破是结构的延展性,受经济体制转型、职业教育优待政策取消、高等教育扩张等多重因素影响,从1997年开始,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占高中招生比例不断下降,招生数出现负增长。[11]何震、刘云波、魏明等:《中国教育改革开放40年:职业教育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103页。在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横向受挫过程中,新的国家政策则为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了发展机遇。1998年—1999年《关于加快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面向二十一世纪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原则意见》《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进一步落实职业教育战略地位,明确职业教育跨世纪奋斗目标和体系内外部改革与建设任务,为20世纪末21世纪初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基调。其间,《关于推进职业大学改革与建设的几点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确定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为职业教育类型纵向延伸奠定了政策基础。2002年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类型发展“体系”建设阶段实现新突破。内涵上,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更加突出职业教育类型的适应性、开放性、特色性、自主性和现代性,增强职业教育自主发展能力,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结构上,高等职业教育受到关注,在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比例适当基础上“扩大高等职业教育的规模”,比例框架设计更趋合理。体系上,提出建立人才成长“立交桥”,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职、普、成教育沟通,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并重,各教育类型“多轨”间纵向衔接、横向沟通。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对职业教育类型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目标上,进一步提出要“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使职业教育类型与终身学习结合起来,成为建立学习型社会和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一环,使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有了更深刻、更丰富的内涵,必须符合国情、符合现实,“有中国特色”,实现职业教育类型自主发展。1996年—2006年十年间,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快车道”,实现跨越式发展并占据高等教育“半壁江山”,[12]马树超、郭扬:《高等职业教育:跨越·转型·提升》,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3页。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纵向延伸上有了实质性进展,但同时政策性规定将职业教育限制在专科层次,上升通道并未完全打开,重在提高质量,办出特色。
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是21世纪我国第一个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和指导全国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明确提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的战略目标。从职业教育类型发展角度,将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形成中高职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从现代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角度,提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沟通,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为学习者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教育规划纲要》从国家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上,将职业教育类型与体系建设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和国民教育体系发展规划,为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明确了目标和方向,丰富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内涵,标志着职业教育类型发展正式进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全新阶段。
(四)第四阶段:职业教育类型的体系确立阶段(2014-2020)
2014年,作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基本确立元年,是职业教育类型发展的一个分水岭。《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首次在国家政策文件标题上使用“现代职业教育”名称,提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目标,赋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含义,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类型发展进入制度化建设关键时期。在层次结构上,一方面坚持原则上中等职业学校、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不升格的政策定位,同时推行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试点,重点举办本科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局部上实现了从专科层次到本科层次的延伸,为职业教育类型纵向发展打开了部分上升通道,层次结构渐趋完整。在数量规模上,总体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的一半以上,整体结构更趋合理。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标志着职业教育类型体系框架设计基本形成,国家政策目标正式确立。一是明确了职业教育类型的地位,从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全局的高度,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二是明确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建立、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三是系统设计现代职业教育的体系框架、结构布局和运行机制,确立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框架。纵向流动即职业教育体系内部层次结构上分为初等、中等、高等三个等级,构建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形成职业教育类型纵向完整结构;双向沟通即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双向沟通,以及职业教育与人力资源市场相互沟通,建立人才培养立交桥。至此,职业教育类型发展体系内纵向结构、体系间横向关系之系统设计基本完成。之后,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计划(2015-2018)》则是一次国家制度引导下地方先行先试的实践活动,上海、江苏、天津、北京等地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实现路径和制度创新方面,为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供了实证经验。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首次在国家政策文件中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明确定性为不同类型,标志着现代职业教育类型发展进入改革深化阶段,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内涵转变,由依附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独立的类型教育转变。至此,关于职业教育“层次论”与“类型论”之争,教育类型地位在政策层面得到确立,为职业教育类型发展提供了国家制度保障,为职业教育改革实践指明了正确方向,为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开辟了新的领域,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影响深远。
(五)第五阶段:职业教育类型的高质量发展阶段(2020——)
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更多、更高素质的人才,[13]《习近平会见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顾问委员会海外委员》,《人民日报》2013年10月24日,第1版。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核心任务和根本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目标,我国职业教育类型发展已经由规模扩张和体系构建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在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教育部等部门曾专门就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发布《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在“十三五”期间实现职业教育由规模扩展向质量提升转变,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初步形成。[14]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从“层次”到“类型” 职业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十三五”期间职业教育发展有关情况介绍》,http://www.moe.gov.cn/fbh/live/2020/52735/sfcl/202012/t20201208_503998.html,2021年1月25日访问。2021年,全国教育大会、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强调,“十四五”时期我国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强调,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推动职普融通,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此为标志,职业教育类型发展进入第三个循环,重在真正由“有位”之表转为“大有可为”之里。职业教育应当从教育思想观念、社会文化认同、治理模式构建、人才培养质量等深层问题入手,系统优化有利于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办学模式、育人方式、管理体制、保障制度与评价机制,更加完善“纵向贯通、横向融通”高水平高质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着力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高水平、类型化发展,以为现代化建设与民族复兴伟大事业做出应有的重要贡献。
三、职业教育类型发展的演变逻辑
职业教育类型发展“三循环、五阶段”的政策“印迹”,描述了我国职业教育类型发展“有相”“有位”“有为”的生长脉络。职业教育类型发展历程先后经历了作为“类型”萌生的实业教育、沦为“层次”存在的职业教育、形成“体系”框架的现代职业教育三个循环,我们发现每当大变局之时,社会有识之士都会关注教育问题,而职业教育总是承载着众多仁人志士的殷切期待,走在冲锋陷阵的最前列。国际上职业教育类型发展主要有两种模式:单轨制和双轨制,且都有成功的例证。我国职业教育类型百年来的发展历史表明,实施普职融通的“双轨制、双通制”是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现实选择,不仅是对中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创新,更是为世界职业教育发展提供的“中国方案”,贡献的“中国智慧”。何谓“双轨制、双通制”?即“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其基本含义:首先是“双轨”,即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双轨并行”,是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两种教育类型,每种教育类型自成体系,内部结构完整,上下贯通。其次是“双通”,即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在不同教育阶段,可以相互转换、双向融通,构成人才成长“立交桥”。其三是两者相互关系,在终身教育理念下,“双轨”是前提,“双通”是目的,没有“双轨”,职业教育不能作为一种教育类型独立存在,就谈不上“双通”;没有“双通”,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之间相互割裂,“双轨”就会因僵化而失去活力、丧失价值。“双轨制”与“双通制”不是相互分离的,只有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才是一个功效最大化的完整体系。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未来的发展方向呈现多种可能性。当前为什么选择“双轨制、双通制”?一是从社会制度上,“双轨制”扎根中国大地、符合中国国情,更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从国家战略上把职业教育定位为独立的教育类型,与普通教育等值的单独一轨,可以更好地体现政府主导作用,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优势,从制度层面上使职业教育发挥更大的社会功能,更好满足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二是从个人发展上,“双通制”符合职业人才成长规律,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阶段接受职业教育和实现自身发展的需求。“纵向贯通”使职业教育形成完整体系,打通了职业教育发展上升通道,职业教育不再是“阶段性”教育、“终结性”教育、“断头”教育,从初等到中等再到高等教育阶段,为个人成长成才提供了新路径。“横向融通”打通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壁垒,使学习者可以根据不同时期的需要在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不同教育阶段之间转换,为个人成长成才提供了更大空间。三是从职业教育自身而言,符合职业教育发展逻辑,有利于更好地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双轨制、双通制”一方面可以使我们在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中,更加注重职业教育自身类型特征、类型标准和发展规律,有利于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另一方面可以使我们更加关注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之间的相互关联,从整体和全局出发思考教育类型发展问题,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实现教育体系协调良性发展。概言之,不同的时代、环境、地域,职业教育的名称、内涵、功能都在不断发生新的变化和发展。一个世纪以来,中国职业教育从萌生到发展,先后学习借鉴了日本、美国、苏联、德国、新加坡等国家的成功经验,逐步探索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双轨制、双通制”在继承和发展现有职业教育框架和制度体系的基础上,汇集“人、职业、教育”三维合力,将职业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考虑和设计各种教育类型在终身教育体系之下的相互关系,从理论、制度、实践三个层面,提出了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新路径,是符合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国际趋势和中国国情现实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