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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类非全日制艺术硕士双导师制结合管理体制探索

2021-12-02王国燕任淑敏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专业学位导师制导师

王国燕 任淑敏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区别于艺术理论、学术研究的研究生教育,培养过程注重作品创作与技能实践,强调创作设计技能的提升兼顾艺术理论素养的提高,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的专门艺术人才为培养目标。2012 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再次指出,专业学位研究生要实行双导师制。2013 年10 月29 日,教育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专业学位研究生将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培养将以职业需求为导向。在改革方向上,专业学位研究生将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在招生方式上,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将重点考查考生综合素质、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拓宽和规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渠道。[1]

由于美术和艺术设计专业实践性、技能性、应用性、创造性强的特殊性,美术与设计类非全日制艺术硕士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可成为有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学校聘请校外实践经验丰富的部门骨干或业内精英担任行业导师,配合校内导师指导艺术实践,针对学生的个性化特点来进行具体合理分工,以突出导师组集体培养的优势。这种多样化的培养模式是对传统单一的学术性研究生培养模式的超越,是保障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和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举措。

1.双导师制在实施过程中体现出的优点

1.1 拓宽学术视野,提高创新能力

美术与设计专业艺术硕士除了需要过硬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专业知识外,更需要敏锐的艺术感知力与创造力。相对于校内更新周期较长的书面教材知识以及校内指导教师多年下来的固有教学案例,甚至是部分程式化教学方式,校外导师带来的优质社会资源和丰富的实践教学内容,可以让学生接触更广泛的贴近社会需求的艺术思想和较新的创作成果,较为深刻地了解什么风格的作品真正符合大众市场要求和群众艺术审美需求。校外专业人士的指导,精进了研究生的美术创作和设计实务操作技能,使学生对自己的创作喜好、创作方向、创作能力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有利于制定行之有效的职业规划和形成未来的创作走向。种类丰富、推陈出新的校外实践课程也将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有利于增强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更好地进行艺术创作和艺术设计,提高创新能力。

1.2 深度投入创作,创新设计风格

艺术硕士研究生阶段的专业实践侧重对学生专业能力的塑造,通过实践能力的锻炼,发掘创新潜力,增强其艺术修养和创意表达能力。对已有工作经验的研究生来说,校内的理论提升和校外的实践学习给他们提供了一个不可多得的进行纯粹艺术创作的机会,使学生能够沉下心来提升自己的艺术品位和艺术修养,打破其在岗工作的思想桎梏和经验束缚,改变被工作经验和工作内容固化的思维,在学习中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和艺术表现能力,激发创作灵感。

1.3 提高导师队伍素质,推动产学研一体化

双导师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缓解高校教师资源缺乏的压力,使学校的知识资源得到更加充分的利用,有利于导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活力提升;可以将高校和企业共同培养优秀的人才推荐给企业,在做好研究生的就业指导、拓宽就业渠道的同时,为企业招聘优秀员工提供便利条件。校企合作的双导师制,推动了学校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科研项目合作、联合人才培养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一定程度上节省了高校的研究经费,有利于高校产学研一体化的完善,从而进一步带动高校教育综合改革的深化和发展。

2.双导师制在实施过程中体现出的不足

2.1 没有清晰划分校内外导师的职责

从目前已实施双导师制高校的情况来看,大部分高校仍然将管理的重点放在校内导师方面,对校外导师的聘用只停留在合作初期签署协议层面。在研究生的教学过程中,也没有明确划分出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

校外导师在培养环节中的参与度不高。一些受访研究生表示,他们从一开始入学选择自己的导师,直到论文答辩结束,整个过程中与企(行)业的校外导师并没有直接联系。即使存在联系,也只是进入单位进行的短期探访或研学考察,或进入企业或实践基地进行的短期实习或实训。这种情况下实施的双导师制,从长期的教学成果来看,其成效微乎其微。

2.2 导师之间的联系和沟通相对松散

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超过百分之六十高校的校内导师没有和校外导师联系过,仍有相当一部分校内导师单独负责制定研究生的培养方案,指导研究生的日常学习、学术论文写作、艺术创作和毕业答辩等学习内容。即使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有过接触,一般也仅是在实习实训等培养环节。

导师的指导频率与研究生的学习成果有紧密的联系。导师联系不够紧密,使得校外指导教师对艺术硕士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存在认识不清晰、不全面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指导效能的发挥。导师联系不够紧密,使得双方对人才培养目标存在认同差异,无法针对培养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沟通和解决,影响教学活动的开展。导师联系不够紧密,使得研究生与校外导师的磨合期和对校外学习环境的适应期大大延长,这也导致双导师制的实际效果与设置初衷相去甚远。

2.3 双导师制尚无明确的制度约束

培养单位对校外导师进行实践指导的具体要求和制度约束不够明确,使得校外导师的工作内容较为宽泛,校外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随意性较大。不少校外导师对研究生课程的内在联系缺乏逻辑性认识,并没有参与研究生个人培养方案、培养计划的制定,降低了学生对双导师制的满意和认可度。机制的不完善,校外导师主体动力缺乏、活力不强、积极性下降等问题,导致了学校对校外导师的重视程度愈发降低,双导师制的深度落实在实践过程中不同程度地打了折扣。

2.4 激励措施不明显

一些校外导师在与高校合作的初期阶段,很愿意花时间参与学生的专业实践性指导和职业规划,积极主动地为学生提供建设性的建议和有针对性的帮助。但是,因大部分校外导师是企业家或企业的管理人员或行业的技术骨干,他们的工作任务相对繁重。抽出额外时间为研究生提供针对性的指导和相关专业素质的提升训练,在本就繁重的个人任务上增加了教学负担。由于校企双方并没有根据双导师制的实施建立起相应的综合奖励和激励机制,使得校外导师的指导工作没有得到相对应的奖励或者回报,继而出现部分导师指导热情不升反降、指导频率不高、指导时间不足、指导作用不明显等系列问题,培养质量难以保证。

2.5 实施过程中资金投入不足

相较于传统的校内导师负责制,增加了一位负责研究生实践课程的行业导师,必然带动与之相关的研究生培养经费的增加。校外实践导师的课程报酬、科研经费,企业为研究生提供的实践场地、设施费用以及参加实践项目所需要的经费无疑增加了培养单位的经费支出,给大部分经费依靠行政事业单位拨款的高等学校带来了资金困难。

3.改进措施

双导师制的落实完善是一项包含导师遴选、导师监管、指导模式、教学方式、校外实践基地、导师激励机制等多要素的系统制度。实践经验表明,搭建有效的校内外协作平台,把上述要素有序地融合进来,可以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较好地促进双导师制的落实。[2]

3.1 加强导师之间的联系和师生之间的交流

“双导师制”不仅要明确导师职责,更要明确分工,加强交流与合作。校内导师侧重于学生理论和实践基本功能力的培养,校外导师着重于实践技能的指导,以强调研究生艺术个性和自主完成创作课题或设计项目能力的培养为导向设置培养环节,引导学生全面参与创作和设计过程,在实践中验证和解决问题。例如在学位论文选题环节,学生选择与解决企(行)业或管理部门的实际难题相关的选题,两位导师同时参与论文指导,通过校内导师的学术指导和校外导师对行业形势的把握和技能指导,争取取得符合企业实际需要和市场需求的学术硕果。

高校应积极组织校内外导师进行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研讨培养方案、开设合作课程、进行教学案例、编写精品课程、专题研讨、科研活动、大型艺术创作、艺术展览等活动,进一步加强校企沟通和联系。在产学研合作关系的基础上,校企双方签署协议建立研究生实践培养基地,推动资源共享和学科交叉,在为高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同时,也为企业自身的发展提供了服务。校企双方通过经验总结,将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与应用,最终达成双赢局面。

应构建稳定的师生导学制度,加强研究生与校内外导师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举办师生见面会,导师与学生通过互选方式确定导学关系;建立线上线下师生互动机制,并充分借助线上交流软件加强师生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导师定期与学生进行与专业相关的学业交流,保证对学生的学习近况有充分的了解。对座谈会召开的频率等,高校可以根据学校教学情况进行硬性规定和制定考核要求,并做好会议记录,确保导师指导频率和指导时间,避免出现执行不力的情况。

双导师制不仅局限于校内外负责的两位导师,也可以组建由导师组,让有经验的老教师指导年轻教师,各司其职地对学生进行轮流指导,不仅充分利用了导师的空余时间,避免了一位实践导师指导的局限性,也在无形中提升了校外导师的指导能力。此外,导师组还可以让学生接触到更多行业精英或企业家的实践经验,在指导过程中启发了学生的创作思维。

3.2 加强校内外导师的培养

高校校内导师具有丰富的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但对实践技能的掌握相对薄弱;校外导师多为企业的技术骨干或部门精英,有着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但学术水平较为有限。不管是校内导师还是校外导师,所掌握与擅长的知识或技能都有一定的片面性,给研究生的培养带来一定的不利因素。培养单位应为研究生导师提供类型丰富、多元化的分类培训,鼓励其不断提升自己,以提高校内导师的实践能力,加强校外导师的理论知识储备。

针对部分校外导师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和具体教学方式方法的认识不足等问题,加强对其MFA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相关规定、政策的解读和培训,突出专业学位培养的职业指向和应用性技能要求,有利于增强行业导师对艺术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律的认知,明确其工作职责,保证学生理论和实践环节的合理衔接。

3.3 确立合理完善的导师遴选和监管机制

建立并完善合理的校内外导师遴选制度,是保证双导师制高质量实施的前提。对校外导师的遴选,可以有选择性地降低对学历、职称、科研等硬性指标数据条件,将考核重点放在对导师的实践授课能力、艺术创作经历、教学热情、创新精神等方面,以甄选出一批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艺术创造能力和艺术实践指导能力的业内技术精英或企业骨干作为指导教师。

建立健全完整的监管体制,才能保证双导师制长期有效、不打折扣地执行。与校外导师及其单位签订协议,规定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以确保校外导师指导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导师岗位职责、教学情况,科学地确定具体的考核评价周期,重点考察实践导师在学生的日常学习包括专业课程的开设、学术讨论、论文选题、实习实训、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论文写作、毕业创作(设计)、论文答辩等环节对学生的指导和帮助。对指导工作进行量化处理,将教学案例编写、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行业产业服务、所带学生对该导师的综合评价和满意度等教学、实践、服务成果纳入导师考核、评聘体系,明确和细化考核指标。完善课时考勤、能否按时参加例会、实践效果与考核环节的监管,通过学校监督、第三平台的不定时抽查以及学生考评,以此作为导师续聘、教师评优、职称考核的依据,形成竞争机制。对考核成绩优秀或合格的导师,继续续聘,给予表彰奖励或开展经验交流和传授;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给予警告甚至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做到优胜劣汰,以确保建立一支合格的校外导师队伍,为双导师制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3.4 建立激励措施

高校应多方筹措资金建立激励机制,加大对双导师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以充分调动双导师在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培养成绩突出的校外导师,可酌情考虑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使其享受与校内导师同样的权利待遇,以增强其归属性、荣誉感、获得感,有效保证授课质量和授课效率。

3.5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加强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可以有效解决部分高校由于没有单独划分实习实训经费,给予校外指导教师工作回报少而导致的导师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在短时间内提升外聘导师的教学热情和工作积极性,确保课程教学质量。需进一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行业产业、培养单位多渠道筹集经费的投入机制。完善差异化专业学位研究生生均拨款机制,合理确定学费标准。探索实施企事业单位以专项经费承担培养成本的“订单式”研究生培养项目。引导支持行业产业以资本、师资、平台等多种形式投入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3]

本文系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美术与设计类非全日制艺术硕士双导师制结合管理体制探索”(编号:SDYY16199)阶段性成果。

注释:

[1]郭莹:《专业学位研究生将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京华时报》2013 年11 月28 日。

[2]毛爱华、焦秀华、刘嫣然:《基于平台搭建的双导师制落实完善的实践探讨》,《高教论坛》2020 年第9 期,第63-65 页。

[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26/202009/t20200930_492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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