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某砖瓦用粘土矿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方案
2021-12-01秦凤娇
秦凤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七〇三队 伊宁 835000)
1 地质环境保护原则
有效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降低地质灾害危害程度,保护矿区的生态环境,同时使因矿区开采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得以有效恢复,促进矿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科学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及地质环境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并按照“谁损坏、谁复垦”的原则,将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用征收等提供依据。
2 地质环境背景
2.1 地貌特征
矿区位于阿吾拉勒山北坡的低山丘陵地带,地势南高北低,地形坡度10~35°,相对高差3~26 米。该区位于第一斜坡带以北,坡度为35°,斜坡面分布自然形成的5条南北向小冲沟,冲沟宽约0.5~1米,深约0.3~0.5米,与矿区现有的截排水沟相连,仅在雨季或融雪性季节形成流水,平时干涸。
2.2 地层岩性
矿区出露的地层主要是第四系上更新统-全新统冲洪积层与风积层(Q3-4apl+eol),其中:上部以风积黄土状粉土为主体;下部为冲洪积层,岩层由砾石、砂屑、砂土组成。
2.3 水文地质概况
矿区地下水类型为松散岩类孔隙水,其中上部的风积黄土为透水不含水层,下部的冲洪积砂砾石层为区内主要含水层,富水性较弱,区内地下水的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也是区内最主要的矿床充水因素。此外南侧低山丘陵区基岩裂隙水的侧向补给也是矿区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来源。矿区地下水径流方向自南向北运移,排泄方式为侧向径流排泄和大气蒸发。
2.4 岩土体工程地质类型
根据工程岩体结构控制工程岩体稳定性的观点,矿区内工程地质岩组按地层、岩性划分为粘性土与砾类土双层土体,广泛分布于矿区,上部以风积黄土状粉土为主;下部为冲洪积的砂砾石,矿体围岩岩性与矿体整体上基本一致,底板围岩为冲洪积的砂砾石。设计采矿场沿斜坡布设台阶式开采,生产台阶高度5米,总采深约36米,矿山开采活动破坏了原有的地形,打破了原有的力学平衡状态,可能诱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发生,需做预防处置。
3 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3.1 地质灾害评估
矿区属低山丘陵地貌,地形坡度一般在10°以上,最陡可达30°,相对高差36米。矿区植被较发育,形成地质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矿区中西部范围内形成了1个不规则的扇形台阶式开采边坡,边坡平均高度约5 米,局部地段近7 米,边坡角约45°,边坡堆积较为松散,现场调查未发现崩塌灾害发生,存在三处崩塌隐患,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矿区不存在地下水或地下油(气)开采活动,不具备发生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的条件,现状评估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综上所述,现状下评估区存在崩塌隐患,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不发育,现状评估地质灾害对矿区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较轻”。
3.2 采矿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
该矿山现状下已建的制坯场、焙烧窑(隧道窑)、工业广场、截排水沟及蓄水池开挖破坏原始地形地貌破坏程度较轻;矿山及其影响范围内无各类自然保护区、人文景观、风景旅游区及地质遗迹,且远离城市、主要交通干线,对上述区域地形地貌景观不构成影响,试生产区域及截排水沟改变了原有地形地貌景观,现状评估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和破坏程度为“较严重”。
3.3 采矿活动对土地资源的影响
矿山现有采坑包含已建的制坯场、焙烧窑、工业广场等,挖损及压占土地面积29147.04 平方米(2.92公顷);已建的截排水沟及蓄水池,挖损土地面积727.8 平方米(0.07 公顷);已建矿部生活区压占土地面积约7986.5 平方米(0.8 公顷);矿山运输道路(生活区内)压占土地面积约2400 平方米(0.24 公顷)。现状下矿山挖损、压占土地面积37861.34 平方米(3.79公顷),占用土地类型为草地类的其他草地,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表》现状评估采矿活动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严重”。
4 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4.1 规划露天采矿场
露天采矿场内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对矿山开采影响程度较轻;露天采矿活动对含水层破坏程度较轻;露天采矿场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较严重,对土地资源破坏程度较严重。
主要防治措施为:
(1)基建期沿露天采矿场外围设置铁丝围栏、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入内,在露天采矿场外围5米设立警示牌和围栏,警示牌上用汉、维、哈三种文字书写内容为“露天采矿场,严禁入内”。围栏总长度830米,警示牌14个,对设立的警示牌与围栏进行维护,警戒封场。
(2)采矿期间防止雨季山坡汇水流入露天采场,露天采场开采境界外修建截水沟,将地表汇水拦截至境界之外;
(3)采矿过程中按设计要求开挖采场边坡,禁止超过设计边坡稳定角,控制好台阶帮坡角和最终帮坡角,避免无序施工引发崩塌等地质灾害。
4.2 规划截排水沟
该区域内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对矿山开采影响程度较轻;露天采矿活动对含水层破坏程度较轻;露天采矿场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较严重,对土地资源破坏程度较严重。
主要防治措施:
(1)基建期做好截排水沟的疏通工作。
(2)生产期间保持沟内畅通,定期清理沟内淤泥,使之达到截排水目的。
(3)闭坑后对场地进行平整处理,基本恢复原地形地貌景观,对地表进行覆土和植被恢复,恢复原土地使用功能。
5 地质环境保护效益分析
5.1 社会效益
通过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的实施,一是有效降低矿区环境对周边居民及矿区人员的潜在影响和危害;二是有利于矿区正常生产,实现矿区资源可持续发展,使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三是在矿区内对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可有效防治区域环境恶化,改善矿区及周边的生态环境,促进了生态良性循环,维持了生态平衡。
5.2 环境效益
对本矿区被破坏的土地进行治理恢复及复垦是实现环境效益的重要措施。矿区土地利用类型为其它的未利用的裸地,生态环境较脆弱,对采矿过程中破坏的土地及影响范围采取基本恢复其原生土地类型的生态措施,建立起新的土地利用环境体系,形成新的人工和自然景观,可使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使矿区的生态环境得以有效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