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山论”指导下典型山区绿色发展道路研究
——以井陉县为例
2021-12-01武星希李春明
武星希 李春明
(河南工业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0)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指出要始终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重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1]。2017年12月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进一步研究、出台了乡村振兴战略相关配套政策。2018年,《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出台,其中明确提出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相互交叉和融合,加快发展根植于农业农村、由当地农民主办、彰显地域特色和乡村价值的产业体系[2]。
井陉县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位于太行山东麓,与山西接壤,同时也是河北省的西部边陲,总面积1 381 km2,总人口数31.68万人。井陉县是河北省内唯一的纯山区县。近年来,井陉县加快“换道超车”步伐,积极打造“两山”理论实践地,探索“两山”实践的“井陉样本”,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文化先进县等荣誉称号。
1 井陉县“两山论”实践现状
1.1 绿色发展取得实效
1.1.1 农业方面。井陉县成立了现代农业发展商会,建立了包括“假日梨园”在内的4个农业园,并使其成为市级龙头企业。尤为可喜的是“井陉苹果”成功注册为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井陉县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了49.8%。同时,井陉县冷水鱼养殖业得到了蓬勃发展。
1.1.2 工业方面。井陉县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家,设立研发机构17个,实施工业技改27项,增加57家中小型科技企业;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8%;18家碳酸钙企业脱胎换骨,“21条标准”成为全国同行业环保治理规范;25家矿山企业实施综合整治,将九洲矿业着力打造为绿色集约生产的“领头航母”。
1.1.3 旅游方面。“森林智慧谷”项目由河北恒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38亿元,建设期为2019—2022年。项目规划占地53.33 hm2,总建筑面积66万m2,主要建设大型室内立体化游乐综合体“金色探险乐园”“大型海洋动物王国”和为项目配套的“五星级MGCA国际酒店”。仙台山提档升级,祖山景区正式开放,中国传统村落和“太行山路”声名远播。含碧园徽派博物馆工程过半,陶瓷水镇、玉水庭院分别列入石家庄市创建类和培育类特色小镇。
1.2 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在国家越来越重视环境问题的背景下,井陉县积极配合并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在空气治理方面,2020年,井陉县二级以上优良天数达201 d,比2019年增加40 d,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居全市第4。在水环境质量治理方面,2020年,井陉县出境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且更优。井陉县持续开展造林绿化、水保治理,水保治理20 km2。此外,井陉县矿山迹地修复41 hm2,植树造林0.81万hm2,使森林覆盖率达到56%。藏龙山成为国家自然资源部命名的全国第一家野生连翘公园,祖山被评为省级森林公园,仙台山荣获“中国森林氧吧”和“中国森林康养基地”称号。这些景点已成为井陉县生态文明建设的靓丽名片。
1.3 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近几年,井陉县加强生态治理,生态建设成效显著。井陉县制订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划定了“两块一线”型生态保护红线,并落实了自然保护地自然教育工作方案),确保自然生态空间面积不能少,性质不能变,功能不降低[3]。此外,井陉县在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方面也获得了显著成效,井陉县建筑节能已全面实施于商品住宅、公建工程、安置房工程及校安、民生等工程,新建绿色建筑执行率达55.13%。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相关资料显示,井陉县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2016—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变好”(△EI≥1)的有8个,占9.5%;生态环境质量变化2.69,生态环境管理0.5,综合考核结果(△EI)为3.14,变化等级为“一般变好”。
1.4 环境整治全面深入
2017年,井陉县原环保局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市局的支持下,认真落实省市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总体部署,全面开展了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的防治、企业专项整治等工作,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2018—2020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两山”发展理念,井陉县全面开展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此外,井陉县有选择地发展中心镇,突出抓好天长、威州、小作3个中心镇基础商贸设施建设,加快打造特色旅游城镇,优化中心村,美化一般村,中心村与一般村联动,推动城镇发展。
2 井陉县“两山论”实践存在的问题
2.1 生态安全格局有待优化
一是水土流失治理有待深化。井陉县山区暴雨频次多,降雨强度大,坡度也较大,水蚀强烈。由于轻视生物措施,水土流失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洪水最大含沙量为186 kg/m3,现有水库库容量显著下降。二是矿山修复仍需进一步实施。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众多,表现形式多样。调查统计显示,井陉县有221处矿山迹地,破坏的地貌地形面积为1 306.26 hm2,占比较大。三是林草生态服务功能仍需提升。随着人类活动愈发频繁,导致境内的生态群落逐渐退化,草木植被生态系统也变得愈加脆弱。虽然井陉县林草覆盖率达63.18%,但是天然次生林面积不足7 hm2,人工林占全县乔木林面积95%以上。井陉县林业产值仅占农林渔业总产值的1.5%左右,在全县生产总值中占比较少。
2.2 经济绿色化转型任务重
一是产业布局有待进一步调整。井陉县钙镁企业主要分布在上安、威州、微水、南峪和秀林等乡镇,排污治理较难统一。二是产业结构有待优化。井陉县产业结构常年粗放分布,行业产能严重过剩,传统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中重工业比例较高,污染物排放量大,目前建材等高能耗传统产业在工业存量中占比较大。三是清洁生产水平不高。井陉县企业综合脱硫、脱硝效率有待提升。除电力行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外,水泥等行业的脱硝效率还有待提升。
2.3 生态环境质量有待提升
一是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差。近年来,井陉县空气质量虽持续改善,达标天数逐年增加,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降低,但大部分污染物仍存在明显超标现象。2019年,井陉县PM2.5年均质量浓度为64 μg/m3,约超过二级国家标准年平均质量浓度限值82.86%。二是复合大气污染相对严重。PM2.5、PM10浓度较高,同时二氧化氮、臭氧污染超标率偏高,复合大气污染问题显著。三是二氧化氮达标压力大。移动源是井陉县二氧化氮占比最大的排放源,其二氧化氮排放率在40%以上,区域污染传输影响明显。井陉县处于太行山脚下,西面、南面环山,地形比较“闭塞”,整体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地形呈“避风港”状,加之静风逆温等不利因素影响,使污染物易在区内积聚,且地处晋冀通衢车流量较大,外来源贡献在50%以上。
2.4 生态生活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较差。井陉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55 m2/人,远高于国家110 m2/人的标准;农村人均居民点用地规模达213.7 m2/人,远高于国家规定的150.0 m2/人用地标准。二是污水管网相应的配套设施不足。井陉县排水系统欠发达,夏季降雨排水能力较差,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三是农村环境整治有待加强。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缺乏对生活污水的集中收集处理。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的使用影响农村的水环境质量,同时影响区域内地下水质量安全。
2.5 “两山”转化体制机制尚需健全
井陉县生态文明建设和“两山”转化整体协调机制尚未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具体任务落在县生态环境分局,整体协调机制尚未建成,导致在协调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任务、推行绿色发展等方面存在诸多局限。
2.6 生态文化品牌有待营造
浓厚的历史文化在转化成井陉县当代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的生态文化方面仍有不足,具体表现为生态文明凝练总结不够,优秀、深厚的文化底蕴仍处于“封印”状态,文化转化机制未建立,未挖掘出优秀历史文化中的生态文化成分,并将其转化成指引井陉县居民绿色生产生活的具有生活气息的文化文艺作品;各类文艺演出、文化活动等工作中涉及生态文明的内容仍然较少。
3 完善井陉县“两山论”实践的对策
3.1 弘扬太行“天路”精神,健全“两山”转化制度
一是探索党建创新,构建“统一领导、顺畅有序”的统领机制。①强化井陉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的党建职能,负责组织领导,充分动员井陉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模范带头进行生态文明建设;②负责对井陉县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组织制定并实践生态文明建设计(规)划,制定实施生态文明综合管理目标体系和奖惩机制[4]。
二是落实主体功能,构建“制度健全,系统完善”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机制。
三是研究制定生态、生活与生产空间的开发指引,合理确定各类空间的布局与结构,明确边界、定位、开发和管制,建立完善的相关制度。①对森林、山岭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登记确权,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用途管制工作机制[5];②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资源集约机制,建立源头保护制度。
四是注重协调联动,构建“渠道畅通、援助有力”的环境司法保障机制。①建立健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专门化的工作机制;②探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公众参与和司法公开制度,探索建立审判机关和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③建立运用司法建议促进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制度;④探索建立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机制和环境污染受害人诉讼法律援助机制。
五是健全补偿制度,构建“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生态惠民机制。①进一步研究和制定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和实施途径,在保留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基础上,增加生态补偿专项资金;②积极探索产业、科研、教育、基础设施等多种补偿形式的可行性,让人民真正享受到生态文明成果。
六是弘扬生态文化,构建“全民参与、主体多元”机制。完善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工作机制,推动践行生态文明行动制度化与长效化。
3.2 着力改善大气环境,筑牢“绿水青山”
一是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推进区域形成统一布局、统一监管的联动体系,推动构建石太都市圈大气联防联控办公室。加强与周边县区,共同构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在优先控制本地空气污染源的基础上,推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共同制定实施大气污染控制中长期规划。二是加强矿山粉尘防治。对环保不达标的露天矿业持续实施整改,不达标一律不得生产,合法生产的露天矿山全部实现环保措施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开采规范化,在2年内实现矿山全部规范化运行。
3.3 维系太行生态屏障,优化“绿水青山”
一是加快矿山修复绿化,加强尾矿(矸石)资源化利用和综合治理。推进重点区域责任主体灭失矿山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建则建、宜景则景”的原则进行修复绿化。二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①在西北部深山区,以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和保护生物多样性为重点,大力建设水源涵养林,保护水源,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安全,维护生态平衡,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延续生物多样性;②在南部水源涵养区,大力实施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恢复植被区域;③在北部浅山丘陵区,发展半农半林,利用平缓坡地优质土壤,积极引进优质、特色林果品种,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林果产品,加强优质绿色食品等生产企业建设。
3.4 加快钙镁矿企转型,收获“金山银山”
禁止水泥、钙镁等行业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搬迁升级改造项目除外)的项目和企业。围绕削减煤炭消费,重点推进火电、水泥、化工、钙镁等行业压减过剩低效产能。严格执法,实施严格的标准,对化工、水泥等行业中能耗、环保、质量、安全不达标的企业依法关停退出,整合行业资源。
3.5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孕育“金山银山”
一是深入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加快生态脆弱地区造林速度,加快推进森林抚育经营,发挥森林对生态的恢复促进作用,改善城乡的生态环境,增加林木碳汇。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对公共绿地中的裸露地块进行补种植物,尽快实现更全面的县域绿化。
二是发展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出台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以推动货物公路运输转铁路运输为重点,积极协调和配合长途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提高铁路货运比例。
3.6 挖掘“千年古县”精髓,营造生态文化品牌
3.6.1 深度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大对井陉拉花等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力度。鼓励通过“传帮带”,培养一批非遗传承人,鼓励其按照文化传承法则发展产品生产,在手工技艺项目比较集中的地区建立传承基地和生产园区。
3.6.2 着力发展生态旅游业。打造全域旅游试点,大力推进“互联网+”旅游,整合旅游业资源。以自然生态恢复、文物古迹修复和精品景区(点)建设为着力点,重点抓好以古城、古道、古战场、古村落为代表的千年古县文化开发,加大井陉瓷窑文化产业园保护开发力度,加强以法舫文化园为代表的文化园区建设,注重对井陉拉花等“非遗”的保护开发,培育以井陉拉花为代表的文化创意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