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探讨
2021-12-01常越亚
常越亚
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0 引言
根据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改为由建设单位自主验收,进一步强化了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三同时”主体责任,并规范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1]。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是对主体工程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进行验收[2],结合相关要求,收集工程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勘查,编制监测方案,对建设项目污染物达标情况、污染治理效果、环境管理水平等多方面进行整合,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最终编制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通过总结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全过程中各环节需要注意的问题,帮助企业在自主验收过程中规避风险,对于企业自主竣工验收具有一定借鉴作用。
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过程各环节需注意的问题
1.1收集资料
收集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项目设计图纸(终稿),土建工程竣工报告、污水纳管证明以及其他材料等,从而对项目情况有一个基本了解。
1.2现场踏勘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的要求,在现场踏勘过程中,分别从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五方面逐一核实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情况[3]。
1)建设项目的基本信息应包括主要经济指标、项目地址、企业员工数量、生产时间、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及生产设备等。
2)废水是否做到“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其排污口及标识牌是否符合规范化要求。查看废水流向及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的实际流向、处理工艺及处理能力是否符合要求,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要求及最新的国家或地方标准确定废水污染因子[4]。
3)废气的类型和废气处理设施,各环节废气是否有效收集,排气筒的高度、管径尺寸以及采样监测孔是否符合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4)需要了解厂界内主要噪声源,厂界外企业、道路等产生的噪声源,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等情况。
5)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弃物。查看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的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进出库的台账与固废处置合同中的固废类别、数量等是否相符。
现场踏勘中,若发现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主要产品及规模、工艺流程、配套环保设施等发生变动,则需要核查相应的申请报告和批复文件,确定其变更的合法性,对于未按要求申请变更的,则应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按其处理意见继续下一步工作。
潼关一带商代隶定国,称桃林。周代为畿内地,隶虢国,称“谓汭”。春秋时称桃林塞,隶晋。战国,秦厉共公二十四年(前453)隶魏。秦惠文王六年(前332),置宁秦县,属宁秦县辖地。汉高祖五年(前202),设船司衙门,专管黄、渭河水运、船库,后以船司空官名为县名,隶京兆尹。新莽始建国元年(9),改船司空县为船利县,隶后承烈郡。东汉复名船司空县,隶司隶校尉郡。建安十八年(213),船司空县并入华阴,隶京兆尹。后经三国、魏、晋275年均属华阴县。北魏永熙三年(534),属定城县,隶华州华山郡。西魏时定城县并入敷西县,直至北周。
2 确定验收监测方案
2.1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简述建设项目的位置及范围,任务来源,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时间、编制单位,环保部门的批复时间等,并确定项目是全部验收还是分阶段验收。
2.1.1 验收监测依据
国家或地方现行有效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和技术规定;与项目有关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保部门的批复;相关的监测技术规范和方法标准;其他相关的情况说明等文件。
2.1.2 生产工艺简介
简述主要原辅材料、主要生产工艺的原理、流程和产污节点等,并附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
2.1.3 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来源及产量,处理或处置方式,以及对应的环保设施,或用图表列出。
2.1.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意见及其批复的要求
2.1.5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及总量控制
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监测分析方法等,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所依据的标准及批复要求为准,若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排放标准或某污染物排放限值时,应执行新标准或新限值。
总量控制按该项目环评批复执行,批复中未要求的应落实地方政府要求;地方政府未要求的则不需执行,提出要求的则按相关要求执行。
2.1.6 验收监测内容和质量保证
1)验收监测内容包括废水、废气排放口、厂界噪声或受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采样频次、分析方法和质量控制。
2)相关示意图包括废水、废气流向及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等。一般监测点位示意图符号如下:废水用★表示,地下水用☆表示;废气用◎表示,无组织排放用○表示;噪声用▲表示,噪声敏感点用△表示;固体废弃物用■表示。监测点位图和监测结果表里的序号相一致。
2.2 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现场监测应满足生产负荷75%以上,水泥工业80%以上,因此在验收监测方案的基础上,需要补充以下内容:(1)验收监测结果及分析评价;(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落实情况;(3)验收监测结论与建议;(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5)附图,包括项目地理位置图、行政区域图、总平面布置图、环境功能区划图及监测点位图等;(6)附件,环评批复、纳管协议、危险废物处置协议等;(7)企业生产负荷及生产设备运行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在编制报告过程中,以下细节问题需要特别注意:(1)报告项目名称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确定;(2)监测数据的小数点保留位数要一致;(3)废气的标干风量与风机铭牌的风量相匹配。
2.3 形成验收意见
一般情况下,为提高验收的有效性,建设单位在提出验收意见的过程中会成立验收工作组,该工作组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环评编制机构、监测单位及技术专家组成,代表的范围及人数自定。
验收意见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保设施落实情况、环保调试效果、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等方面,验收结论应明确该项目环保设施是否验收合格。
3 结论
本文梳理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过程,通过前期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确定验收监测方案、编制验收监测报告、形成验收意见等方面,分析了各环节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帮助企业在自主验收过程中规避风险,对于企业自主竣工验收具有一定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