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维埃时期中共群团工作的特点与经验
2021-11-30庞振宇
■庞振宇
苏维埃时期,中国共产党探索出一条政治方向是根本、制度体系是基础、组织网络是核心、法制建设是保障、组织化参与是目的的群团建设道路。党通过中央、省、县、区、乡、村六级纵向党政体系与主要通过群团覆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分层横向组织体系,编成一个几乎覆盖全社会的网络结构,苏区群众被编织在这个精密的“网络”之中,国家权力也因之而深入到基层社会和偏远乡村。群团工作增强了党和苏维埃政府的凝聚力与战斗力,是使历史天平向中国共产党倾斜的重要砝码,其历史经验在当代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群众团体(简称群团),亦被称为人民团体或人民群众团体,是与政党关系密切的政治性群众组织。苏维埃时期①,中国共产党在共产国际的指导下领导苏维埃革命并在苏区开始局部执政。在加强党的建设和完善苏维埃政权建设的同时,中国共产党努力协调与各群团之间的关系,经过群团中的党团,宣传党与苏维埃的方针、政策、法律、政纲,并且充分发挥群团与群众的天然联系,调动诸如工会、贫农团、共青团、妇女代表会、革命互济会、反帝拥苏同盟等群团的积极性,凝聚了民心,巩固了执政基础。目前涉及苏区群团的研究已有不少②,但关于这一时期中共群团工作的基本特点和历史经验还有深入研究的空间。
一、苏维埃时期中共群团工作的特点
苏区群团被定位为党领导和联系群众的桥梁与纽带,苏维埃所依靠的“柱石”和“助力”,以及群众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1]中国共产党提出,“只有将广大的群众吸引到革命的组织以内,才能易于领导”[2](P445),因此努力通过群团使苏区群众形成组织化的社会力量,争取苏维埃革命的胜利[3](P249)。这一时期的中共群团工作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群团为党和苏维埃所倚重并与之互动,形成“党(苏维埃)—群团—群众”的领导架构
在苏区,党与苏维埃政府实施群众动员的基本程序是,由各级党和政府确定发动群众的中心工作,再由具体职能部门召集各专业委员会的相关委员、苏维埃代表进行协商分工,然后由各群团和各专业委员会的委员、苏维埃代表,召集会议商议具体的实施办法。这就使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能够十分迅速地贯彻落实到基层群众之中。1933年12月,江西省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总结了数年来的斗争经验,认为群团工作的强弱关系着苏维埃工作的优劣,“在群众团体不强的地方,苏维埃工作的发展亦薄弱(如在宜黄、乐安、崇仁、吉水、永丰、广昌等县),因群众阶级斗争发动的不够与各种革命团体的组织的不健全,所以苏维埃的各种方面工作都差”[4](P355-356)。可以看出,群团在帮助苏维埃工作群众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只有群团组织健全才能夯实党进行革命动员和苏区执政的群众基础。
群众组织起来后就多了“话事”的自信,能够实现群众对党和苏维埃的帮助与监督。1935年8月,曾任中央土地部部长的高自立(化名周和生),在向共产国际汇报中国苏维埃运动经验时说,群团组织“可以使一切建设工作、动员工作,深入公民中去,公民对苏维埃的意见也容易反映到苏维埃来”[5](P459)。各级工农监察委员会对党和苏维埃的监督,也主要“经过各种群众团体,领导广大工农群众,来进行反官僚主义的以及反贪污浪费的斗争”[6](P1375)。群团对党和苏维埃的直接监督,也是苏维埃制度建设重要内容。在川陕苏区,党明确规定了工会、贫农团在村苏维埃政权建设中“有监督苏维埃和改造苏维埃的权利”[7](P1128),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党与苏维埃的官僚主义作风。
中国共产党发动了诸如选举、识字、春耕、扩红、公债、借谷、查田、肃反等一系列运动。在这些运动中,由于反“围剿”战争的不利态势,需要花费大量人力和物力的运动容易造成党、苏维埃与群众之间的关系紧张。作为运动任务的承担者和分解者,群团成为这种紧张关系的缓冲器。1933年8月28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人民委员会在总结瑞金县推销300万经济建设公债的情况时认为,云集区洋溪乡的工作做得最好,原因是充分发挥了群团的作用,如“对于不肯买的,由妇女代表会的代表及工会、贫农团的会员等去劝他买,去鼓励他买”[8]。这样,群团就使党和苏维埃在社会问题及矛盾面前有了迂回空间,在一定程度上纾解了党群关系、政群关系的紧张。
(二)上下联动的垂直系统,为群团整合群众而形成纵向统辖体系提供了组织上的优势
在苏区,工会、共青团、反帝大同盟、拥苏大同盟、革命互济会等群团都建立了从中央到乡村的组织系统。贫农团、妇女代表会虽然没有建立从中央到乡村的多层级系统,但也能够实现在中央与基层之间的垂直领导。贫农团仅有乡、村两级(查田运动中增加了区一级的常设组织),乡贫农团受乡苏维埃领导,办公地点设在乡苏机关内,“力求简单”[9](P88)。但贫农团多由雇农工会或其会员发起成立,雇农、苦力及其家属(湘赣苏区还曾包括手工业工人)亦可加入,并在贫农团内单独组织雇农小组,对贫农团有领导之权。由于雇农工会的领导,中央与基层贫农团之间就实现了信息互达。妇女代表会作为“广大妇女群众性的组织”,只在基层的城市和乡村设立,“区以上没有经常代表制度”[9](P209),但开展妇女工作的还有各级党委、团委的妇女部或妇女委员会,以及政府内的各级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而且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往往是经过妇女代表会“选出候选名单,交同级苏府批准,收集妇女日常的需要和要求,参加同级苏府的主席团的会议(城乡苏府在外),有发言权、表决权”[10](P133)。这样,妇女代表会通过建立从上到下垂直系统的党团妇女部或妇女委员会以及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可以直接与上级党和苏维埃政府实现密切的联系,而且妇女代表会还不定期地召开区、县、省级妇女代表大会(苏维埃时期没有召开过中央一级的妇女代表大会),实现了中央对妇女工作的垂直领导。
群团和苏维埃政权相互配合,进行革命动员和推进苏区社会各方面建设,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也向着现代化方向转型和发展。苏区严密的组织使蒋介石有很大的触动,他在演讲中多次提出要取共产党之长,补国民党之短。例如,1933年4月25日,蒋介石在南昌科学馆对军事长官与参谋人员的演讲中认为,中共在苏区的“政治的组织和民众的组织,都很严密”,“尤其是民众的组织”,国民党最不及共产党。组织严密和上下联动,使共产党是“一个人能当十个人用”,而国民党则是“十个人不能当一个人用”,要剿灭中共革命,就要学习、效仿中共,将民众分别男女老幼进行编组,补救国民党的“这个缺乏组织的短处”。[11](P36-37)蒋清晰地认识到,苏区上下联动的群团组织系统使中共的政策、措施快速地传达给基层群众,达到以臂使指之效,这是国民党所缺乏的。
(三)群团之间互动与互补,实现在组织上互为渗透、工作上相互帮助,是群团工作能够有强大力量的重要原因
群团不仅有上下联动的垂直领导系统,而且群团之间左右互动,成员相互交叉。如工会、贫农团的成员可以加入革命互济会、反帝大同盟、拥苏大同盟等群团;贫农团中的男女青壮年可以加入共青团、妇女代表会等,少年儿童可以加入少先队、儿童团;工人和贫农中的妇女除分别加入工会和贫农团外,同时又是妇女代表会的成员。1932年5月,团赣东北省委在给团中央的报告中称,“反帝大同盟,苏区大部分(少先队)队员都加入了”[12](P538)。1932年12月,团湘赣省委在给团中央的报告中称,凡属青工团员“一律加入工会,过工会生活”[13](P215)。1933年1月,湘赣省雇农工会报告:雇农工会会员加入各团体的数量,“大约贫农团十分之七,互济会十分之六,反帝大同盟十分之五,拥苏大同盟十分之四”[14](P498)。这样,各群团上下左右贯通,成为苏区社会强有力的群体力量。
在群团工作中,群团之间互相帮助、互相促进,如雇农工会或雇工小组的成员、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儿童团员,在贫农团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及作为反帝拥苏同盟或革命互济会的成员,推动反帝拥苏工作和济难工作的开展。1933年1月,湘赣省职工联合会向中华全国总工会报告了工会和其他群团之间的关系,从中能清楚地看到群团之间在工作上的互动和互补关系。报告中说:“工会常委参加反帝大同盟”并负领导之责,“拥苏大同盟是工会发起组织的,已由下而上召集了代表会,成立了省拥苏大同盟”,“雇农已多数加入了贫农团……最近贫农团会议多是雇农起领导作用来召集,特别在查田运动中,雇农领导贫农反富农斗争,表现有相当成绩,查出了很多豪绅地主的田”。报告中还对存在的缺点进行自我批评,“工人对于反帝与拥苏工作,还是表示忽视倾向,会员加入者有三分之二,而领导作用非常薄弱,各级工会多不注意着各团体的文件,也没有什么意见贡献到各团体;反帝拥苏的会议,虽屡次召集,工会难得派人去参加,以致彼此的关系不密切”,“拥红委员会与互济会的工作,工会没有多大注意,会员虽有部分加入,没有什么领导作用”。[14](P492)湘赣省工会的自我批评,也说明了群团之间互动与互补是群团建设的制度性措施。
(四)革命骨干是群团运转的枢纽,能够准确地理解并带动其他成员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同时也向党和政府及时反馈推行方针政策的情况及改进措施
每一个群团中都不乏对组织的功能和目标充满热情的人,也有不少持消极态度甚至是对立态度而迫于某种压力加入组织的人,那些充满热情且工作积极的人即革命骨干。在群团中,革命骨干多是党派入或者党新发展的党员,抑或群众选举出来的干部。1932年6月,中共赣东北省委在给鄱阳区委的信中指出:“贫农团的组织应当马上建立起来,这是农村中群众的基本阶级组织,应把它团结在我们的周围。这里面要建立党支部核心的领导作用,党的决议及政策都要经过这一支部,在贫农团起核心领导作用而传达到他们中间去。每个贫农团中应抓住几个勇敢积极对革命很坚决的分子做贫农团的骨干。”[12](P34)革命骨干是群团组织体系中的核心和灵魂,在语言和行动上为群众如何参与革命斗争做出榜样。
群团成员多是从获得利益回报的角度加入某一组织,而且组织对会员没有绝对的强制力,因此就特别需要革命骨干在其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当革命任务到来时,革命骨干激活组织,使之紧张地运作起来,以从群众身上汲取党为应对革命任务所必需的行动控制而完成革命任务。1933年5月13日,蒋介石在南昌政治训练会议开幕时的演讲中说:“共产党他们有了民众组织,就可以生相当的效力,而我们虽已有民众组织,但是很少效力!这是什么道理?就是我们仅仅是有组织,而没有训练,尤其是不能训练出指导民众组织的人才,因而所有的组织,都没有一个核心,都无人可以掌握。”[11](P103)可以说,蒋抓住了苏区群团能够高效运作的精髓。在骨干力量的带动下,其他成员就有了行动的方向感。如苏区小学管理大纲中规定,群团是党和政府发展文化教育的助手,有组织教育评判会的权利,以审查列宁小学,检举最坏的小学,奖励最好的小学。[6](P1612-1613)群团的这些功能必然要在骨干的带动下才能得以很好地发挥和实现。苏区群团就是依靠革命骨干实现了革命任务到来时的高速运转,与党和苏维埃政府一起动员群众,达到革命动员以及社会治理的目的。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指出,群团是政党和群众之间的“传动装置”。[15](P370)在苏区,中国共产党通过建立有垂直系统的群团,重构群众的社会身份,实现党和政府对苏区社会的革命动员,又通过群团之间的互动与互补,与苏维埃政府一起构成社会管理网络,实现意志贯通和行动统一,同时革命骨干又保证了动员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苏维埃时期中共群团工作的基本经验
苏维埃时期,国共两党各自按照自己的革命思路改造中国社会。有学者认为,国民党的失败归根结底是没有能力实现对民众的社会革命动员,而中国共产党越来越使自己成为“早已该进行的深刻的社会革命的领导者”,因此历史的天平就必然向中共倾斜。[16](P198、P203)在革命进程中,中共群团工作增强了党和苏维埃政府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使历史天平向中国共产党倾斜的重要砝码。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群团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群团与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苏区群团与通常意义上的民间社团不同,有着鲜明的政治性。中共中央指出,群团是党和苏维埃政权的“最主要的支柱”,没有群团就“不能实现真正的苏维埃政权”。[17](P728)在实践中,中国共产党规定群团担当的使命和利益取向,构建党、苏维埃和群团的政治命运共同体。中共中央明确规定,工会要“密切地与苏维埃运动全部的利益和胜利联系起来”[18](P1858),要领导土地革命、反对帝国主义战争,要吸引积极分子到苏维埃、红军中作领导和指挥工作,要准备“由现时的民主革命转变到无产阶级革命的前途”[19](P775)。对其他群团也有具体的规定。例如,中共湘赣省委在贫农团暂行组织法中所规定的10项主要任务,都是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政治主张。[9](P89-90)这些刚性规定,强制性地规范了苏区群团的政治方向。除了刚性规定之外,党和苏维埃政府还采取行之有效的柔性措施,扎实推进群团的思想建设,要求在群团内“进行广泛的马克思共产主义教育”[20](P220),增强群团成员的政治意识。党和苏维埃政府还高度重视与群团一起进行文化建设,要求各级政府文化部(文化科)和教育委员会“与群众团体取密切联系”[21](P584)。
各群团通过的决议以及下发的通知、训令,都以中国共产党当前的工作为中心。由此,一级一级地把党、苏维埃政府的决议精神传达到各级群团中去,成为各群团共同的工作任务。例如,1932年3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人民委员会第八次常会议决“正式宣布对日作战”[22](P189)。3月20日,团湘鄂西省委就发布《关于对日宣战问题告全体同志书》,号召团员们拥护中央人民委员会对日宣战的决议,“动员广大的劳动青年用武力制止日本商船和兵舰在苏维埃区域长江内的航行,在长江沿岸各要隘布置炮台与工事,动员广大的少先队员轰击日本商船与兵舰,同时要制出各种对日宣传的口号”[23](P132-133)。各级群团与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是中共群团工作能够取得成绩的重要经验。
(二)设置尽可能完善的群团制度,为群团组织健康发展和群团工作的科学化提供制度支撑
群团制度是苏维埃制度的重要构件,体现了苏区社会的性质。党、苏维埃政府或各群团制定的群团章程及通过的关于群团工作的决议案,对团体宗旨、会员资格、入会退会、组织体系、组织和解散程序、群团事务以及经费来源等作出了详细规定。群团制度还被逐级解读和细化,成为基层群众可感知和便于操作的制度。以湘鄂赣苏区的平江县为例,从1930年6月到1931年7月,平江县制定了14个群团制度文件,而且这仅仅是后人搜集整理所得,实际的情况还应多于此数(具体如表1所示)。这些章程和条例包括对如何组织群团的解释、对群团工作中出现问题的纠正和如何健全群团组织的指示,成为地方便于操作的制度细则。更为可贵的是,其中还有一件区级革命互济会的文件。1930年12月17日,革命互济会平江第十五区总会就目前互济会任务发出通告,根据上级制定的革命互济会的宗旨列出了四项目前的任务,要求各分会负责人站在革命战线上,“担到自己的身上来”,积极领导会员去完成。[24](P678)
表1 湘鄂赣苏区平江县群团制度文件简表(1930—1931)
逐级细化使群团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并在基层的细化中更加丰满,更加完善,而且强有力的措施也保证上级的规章制度和决议案能够贯彻执行。1930年11月10日,革命互济会平江县总会通知全体会员及各级负责人,学习贯彻各级委员长联席会议通过的《关于应怎样组织革命互济会》等决议案。通知中指出,这些决议案“很实际,很有价值,能包含本会全盘工作”,“出版3000本,藉作各会员的教育材料,凡一般工作,均按照其实施,决无错误,必定可使平江互济会转弱为强。各级负责人,对此决议案,切勿过目而掷,定须殷勤温读和研究。全体会员亦须详读熟悉,庶不辜负此决议案的贵重价值。若不执行此决议案者,便非本会会员,快些滚出本会去”。[24](P672-673)群团制度逐步完善,使群团成为苏区社会结构中的重要实体,像千百条血管连接在群众里面,使群众与苏维埃政权建立起密切的联系。
(三)通过纵向党政体系和主要由群团形成的分层横向组织体系,精密构建群团组织网络,编成一个几乎覆盖全苏区的网络结构
中国共产党在破除传统的权利文化网络[25](P13-14)的同时,建立了新的乡村社会的权利组织网络,即苏维埃和工会、雇农工会、贫农团、妇女代表会、共青团、少先队、儿童团、革命互济会、反帝拥苏同盟等正式的、制度化的组织体系。其中,群团分层横向组织网络在苏区经济发展、文化教育建设以及社会问题的解决等方面发挥着助手和推动力的作用。群团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并且群团之间会员交叉穿插,扩大了群团的覆盖面和动员能力。例如,在湘鄂西苏区的抗灾斗争中,群团组织把群众团结起来,积极解决灾民的救济问题,组织群众承销苏维埃政府发行的水利债券,组织堤工委员会动员群众自备伙食修堤,使湘鄂西苏区“在粉碎敌人第三次‘围剿’的同时,又战胜了几十年未有的大水灾”[26](P236)。
群团与党、苏维埃政府的相关机构相互配合,几乎每个群众都被纳入社会组织网络之中,群团功能也在这个纵横交织的网络中得到很好的发挥。以兴国县妇女组织为例,兴国县委妇女部召集区妇委书记及支部妇女干事联席会、妇女代表会,充分讨论扩大红军动员计划。妇女代表会和党、苏维埃政府中的妇女机构一起,动员妇女群众参加区乡扩大红军的“突击队与宣传队”,深入模范赤少队的干部与队员中进行动员并慰劳新战士;组织“反逃兵突击队与慰劳队”,对屡经宣传顽固不归队的,“发动妇女耻笑他”,甚至召集群众大会“都来耻笑他”。因此,兴国县在1933年9月取得了骄人的扩红工作成绩,被评为扩大红军突击运动模范区。[27](P119)在1934年的“三八”节中,兴国县又经过20余天的动员,“发展女党员358人,团员240人,做草鞋5319双,妇女推销公债14520元,建立托儿所227所,赤卫队发展1834名”,在中央苏区江西、福建、粤赣三省各县工作评比中被评为“工作最好”。1934年4月24日,中央在《红色中华》上撰文指出,兴国的工作方式“是值得各地学习的”。[28]这种群团与党、政府相关机构协同配合的工作方式,逐步成为苏区普遍的社会动员模式。
(四)良好的法治环境是群团工作得以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同时会员权益的实现使群团工作更有吸引力和凝聚力
中国共产党在苏区革命实践中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制体系③,其中规定了群团的参政议政权、对苏维埃工作的监督权以及其他权利和义务。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即额外工作)必须“经过工人与职工会的同意及当地劳动部的批准”,“学徒应得工资的比例由中央劳动部会同全国总工会规定之”,“劳动检查员于一定期间内,由职工会的会议选举,呈请当地劳动部批准”等。[29](P1410-1415)这些规定为群团建设、工作运行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群团实现会员权益提供了法制保障。反映和维护会员的权益是群团的制度要求和职责规定。如工会规定:“积极改良工人生活”,“实现保护劳动法”[30](P288-289),“彻底实行8小时工作制”,“提高对于失业的救济劳动保险”,“增加工资”,“职工会与雇主订立集体合同,号召每一个工人订立劳动合同”,“组织劳动保护委员会”[14](P236),“普遍发展识字运动”,“建立俱乐部、体育运动各种娱乐组织”,“有计划的设立工人学校及工人子弟学校”[13](P58-59)等。苏区群团政纲、章程、组织法或决议案是各群团内的法规,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与法制体系一起保障和维护了会员的权益。
群团使群众看到了群体的力量,体会到个人身份、地位的变化,也得到利益的满足。权益的实现也增强了苏区群团组织发展的吸引力。1934年1月,毛泽东在二苏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工会“是保护工人利益的堡垒……苏维埃对于工会,在法律上保障了他的权利,因此工会会员极大的发展起来”[6](P1328)。其他群团也是如此。在实践中,苏区群众自觉地通过群团来维护、争取和扩大自己的利益,并更加积极地参加到苏维埃革命和苏区社会建设中来。苏区群众加入群团的原因是多样的、复杂的,但原因之一是群团能给他们带来安全感和一定程度的利益保护。当年的革命者认识到这一点,因此,一直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群团工作的重中之重。
(五)实现群众组织化参与是群团工作的目的,群团是群众管理社会事务、参政议政的平台,也是群众得到锻炼与提升的平台
群众组织化的社会参与是“决定各级党部群众工作好坏的标准之一”[31](P33)。在打破传统社会结构的同时,党和苏维埃政府以群团来组织社会力量。1930年,赣西南“群众的斗争局面,日益扩大化,猛烈化”,原因就是群众组织起来了。“二七”会议召开时,“群众组织150万”;到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时,“有300万”;1930年8月,则“有400万有组织的群众”。有组织的群众,“都是很勇敢的,群众的阶级观念比较强……同时能够受指挥”。[32](P68、P79-80、P76)1934年1月,毛泽东在二苏大会上用具体数据说明了苏区工人的生活得到很大的改善,是因为工人“组织了坚强的阶级工会”的结果。他还列举了中央苏区、湘赣苏区、湘鄂赣苏区、闽浙赣苏区以及闽赣、闽北的工会会员数,并指出根据中央苏区的材料,95%的工人都加入了工会,有的地方达到98%。他骄傲地说,苏区群众组织化程度之高是国民党区域不能梦见的事情。[6](P1323-1328)可以说,卓有成效的群团工作将分散的群众组织起来,给他们一个在党和苏维埃政府所进行的各项建设中成长和自觉或不自觉地发挥自己作用的平台。
苏区群众在群团中能够更便利地熟悉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社会参与渠道,顺利地融入进去,参政议政,表达意愿,维护、争取和扩大自己的利益。以苏维埃选举运动为例,群团是苏维埃选举的重要组织者,群团的代表参加选举委员会,群团成员通过所在的群团进行选民登记,群团向选举委员会提出关于候选人名单的建议,以及积极地准备维护群团成员利益的提案等。同时,群团也成为群众得到锻炼和提升的平台,当时称之为干部队伍建设的“摇篮”。党和苏维埃政府依靠干部建立与群众的联系,要求干部始终用自己的眼、耳、嘴服务群众,与群众共同生活,向群众学习,向党汇报情况,因此非常重视干部的培养和选拔。群团则积极地开办各类干部训练班,开展政治训练,培养干部队伍并输送干部到党政机关和军队中去,成为培养、锻炼和输送干部的基地,实现苏区群众的高层次社会参与。
概言之,中国共产党在苏区社会实践中逐步探索出一条从政治、制度、组织、法制、参与等方面进行群团建设的道路。苏区群团建设坚持政治方向是根本,制度体系是基础,组织网络是核心,法制建设是保障,组织化参与是目的,五位一体,相辅相成,既用阶级的爱憎培养工农群众的革命觉悟,又坚持用权益的保障激发工农群众的革命热情,以深度的群众组织化参与来改造旧社会,创造了“一个自由的光明新天地”[6](P1338)。
三、苏维埃时期中共群团工作的历史启示
从成立那天起,中国共产党就一直重视通过群团工作来组织群众,保持党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密切党群、政群关系。苏维埃时期中共群团工作留下了宝贵的历史启示。
(一)党的重视、指导与支持是群团能否在社会治理中真正发挥作用的前提
做好群团工作,关键在党。苏维埃时期,中国共产党将群团工作纳入党的工作的整体格局,党从思想认识、基本原则、工作机制等各个层面加强对群团的领导,规定党是群众团体思想上的领导者,在群团中设置有威望、能工作的党团,加强党支部建设,以执行党的命令和监督群团中的党员工作,确保群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33](P3215-3218)这既加强了党对群团的指导,密切党、苏维埃政府与群团的联系,保证党和政府的意志、法令在群团中的全面贯彻执行,同时又注意到了群团的独立性,划定各群团的行为边界。群团的干部队伍建设也被纳入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格局,群团成为干部队伍建设的“摇篮”,培养干部并输送干部到党政机关和军队中去。今天,党要进一步制定科学的群团发展战略,实施正确的政治领导,把支持群团竭诚为群众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满足群众合理的利益要求和培养感情是群团最基础的工作
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苏维埃时期,群团在党、苏维埃政府与群众之间起着桥梁和纽带作用。群团既向党和苏维埃政府反映群团成员的利益要求,以便制定政策、法律时能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利益,又向群团成员宣传党和苏维埃政府的政策、法律,使人民群众能够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地保持一致。积极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是中共群团工作的基石。陈云进入中央苏区后发现,“忽视苏区工人当前这些最迫切的问题”,是苏区工会危险的错误倾向。[34](P1-2)他批评苏区各级工会,在日常工作中放松了对工人日常利益的保护,“而且在一部分工会工作同志中(会昌,胜利)公开的代表资本家思想,说‘工人现在不应该再有经济斗争了’”。他要求工会估计企业的能力帮助工人签订合同,救济失业,建立社会经济部工作,在这些工作中使工会活跃起来。[35](P8-13)这就密切了党、苏维埃政府与群众的联系。陈云还要求群团工作要注意领导艺术,要从群众“最高兴的工作做起”,并且经过“灵巧的工作方法和艺术的领导方式”把正确的决议运用到群众中去。[34](P17)在陈云的呼吁下,苏区工会工作有了很大的改善。党赋予群团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所联系群众的合法利益。否则,群团就会失去存在的政治价值和社会价值。今天,群团也只有积极地满足群团成员的合理的利益要求,增强团体的向心力和会员对团体的感情,才能继续真正拥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建立群团的联动机制,既发挥单个群团的功能又要形成群团合力
作为拱卫党的外围组织,群团只有实现有机联动、深度融合,避免条线分割、各自为战,才能有效利用资源,形成群众工作的合力。苏维埃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广泛的群团建设把苏区绝大多数男女老幼组织起来,形成了多层次、相交叉的社会管理网络。各群团由于形成了互补、互助的关系,成为党和政府对乡村社会进行有效动员和社会调控的重要方式。群团之间加强联络,不仅上下联动而且左右互动,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增强群团之间的凝合力,达到互利共赢。今天,群团工作要树立“大群团”的观念,探索建设“大群团”格局,更好地发挥协调效应和互补效应,互联互动,提高组织的整合力和执行力。
四、结语
在苏维埃革命中,群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构建新社会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新社会建设的重要探索。中国共产党通过决议、通告、指示等明确了群团的性质、任务。中共群团工作实现了对民众政治身份的重新认定,也实现了对苏区内部的社会整合。精密的网状管理结构提高了群众的组织程度与政治觉悟,把分散、孤立的群众结合为组织化的政治力量。组织起来的群众在党和政府进行的各项建设中成长,并且使力量能够最大化,成为党在苏区局部执政的柱石。根据群团制度安排,苏区群团分享一部分权力。作为苏维埃的助力者,群团承担着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社会等方面的多重事务,与基层政权相互扶助、相互监督,在实现乡村社会改造和社会治理的宏大目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共群团工作畅通了群众利益诉求的渠道,保证党始终与广大人民群众心连心。苏维埃时期的中共群团工作,为以后的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的群团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在新时代,党与群团的“轴心—外围”模式要进一步巩固与加强,形成工作合力,走向党统筹之下的协同共治。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群团的领导和支持,积极发挥群团在解决社会问题和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各级群团要做强基层,在基层找到工作重点,以满足群团成员的合理利益需求为工作中心,发挥各级各类群团的联动效应,及时有效地处理社会矛盾、突发问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36](P308)
注释:
①苏维埃时期是历史上留下来的专有名词,后来党史学界通常称之为土地革命时期或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或红军时期。但这种改动不利于全面认识这段历史。笔者赞同有学者认为的“这一时期称为苏维埃时期或者苏维埃运动时更为客观一些”的观点(黄国华、陈廷湘:《苏维埃时期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页)。
②主要研究成果有:唐正芒《论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雇农工会》(《党的文献》2007年第6期),李敏、陈宇《川陕革命根据地党对群众团体工作的领导》(《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2期),张文标、戴莉萍《中央苏区群团建设探析》(《党史文苑》2009年第11期),何友良《权能分担与社会整合——国家与社会关系视野下的苏区社团》(《近代史研究》2014年第3期),龚子方、张玉龙《社会治理视域下苏区时期社团组织功能的发挥》(《江西社会科学》2018年第3期),等等。
③韩延龙、常兆儒编的《革命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一书中,收入了苏维埃时期的宪法性文件8件,政府机构组织法16件,选举法规16件,土地法规45件,劳动法规13件,婚姻法规8件,刑事法规15件,诉讼法规2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