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非遗”传承共同体的策略探析
——以江苏常州市为例
2021-11-30方佳
方 佳
(常州开放大学,江苏 常州 213001)
自国务院2006年5月20日批准文化部确定并公布第一批共计518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来,已经有4批共计1372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下简称“非遗”)。国家级“非遗”名录分为十个门类: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常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常州“非遗”现已形成较为完备的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市级、辖市区级阶梯式的五级“非遗”名录体系。常州现有“非遗”资源性项目1228个,拥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1项、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13项、省级“非遗”名录项目53项、市级“非遗”名录项目131项、县级“非遗”名录项目342项。常州“非遗”按照国家级“非遗”名录的归类方法,分属十个门类,其中传统美术类“非遗”在国家级“非遗”名录中占4位,数量为常州“非遗”十个门类之最。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常州三宝”:留青竹刻、梳篦和乱针绣均属传统美术类“非遗”项目。
一、“非遗”传承基本现状分析
传统上,我国“非遗”技艺的传授和继承具有家族性。在工业现代化之前,传统的 “非遗”传承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和促进了家族的生产、生活和经营,但是,随着工业现代化的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传统的家族性传承方式在规模化大生产和人口大流动的冲击下,其局限性不断涌现出来。加上在 “非遗”申报时存在忽略急需保护名录和过于偏重代表作名录的现象。[1]“非遗”技艺传承甚至面临后继乏人、亟待拯救的状况。
“非遗”的传承与保护密不可分。笔者调研常州传统美术类“非遗”传承的基本现状,从而了解到在我国各级政府主导下,行业、组织、学校、社区和个人多方参与了“非遗”的传承与保护工作。
(一)制定法律和政策,确保“非遗”传承有法可依、有策可靠
我国于2011年2月通过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苏省于2013年1月修订并公布《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常州市于2017年11月审议通过《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我国各级政府部门通过立法、立规形式强化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非遗”保护、保存工作。
我国各级政府部门还出台了多项与“非遗”相关的扶持性政策。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各级政府层面均有“非遗”项目和 “非遗”传承人的认定制度。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下发《关于支持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通知》。同年,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大力振兴贫困地区传统工艺助力精准扶贫的通知》。两个文件具体部署了“非遗+扶贫”工作,有助于“非遗”传承、扶贫就业、产业发展和文化振兴。江苏省在2018年修订了《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2019年为例,江苏省省级“非遗”每项可获得补助资金10-15万元;省级“非遗”传承人每人可获得补助资金8000元;“非遗”展示馆(厅)内容建设每个可获得补助资金10-15万元;省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每个建设单位可申请10-20万元补助资金;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建设每个可补助3-5万元。
常州“非遗”的传承与保护工作紧密相连。2016年,常州市在市文化馆增挂“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并成立了 “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会”。2018年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制定并印发了《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估暂行办法》。常州传统美术类“非遗”传承人在对应级别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艺美术家协会中亦是领军人物。
(二)抢救性和数字化保护,确保“非遗”传承见人见物见生活
2015年,文化部启动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截至2015年1月底,文化部公布的4批1986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中已有235人离世,在世的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中超过70周岁的占到50%以上。江苏省132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中,近年来也有近20人去世,在世传承人中70岁以上的超过 六成。
常州市于2015年底开始通过视频采集、录音、拍照、文字记录等方式全面记录“非遗”传承人绝技,深入传承人工作生活,挖掘记录“非遗”文化。截至2019年,常州市文化馆(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已经完成5位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秦德祥(常州吟诵)、吴雅童(锡剧)、松纯(天宁寺梵呗唱诵)、徐秉方(常州留青竹刻)和金松群(常州梳篦)的抢救性记录工作。其中,徐秉方和金松群均为常州的国家级传统美术类“非遗”传承人。常州市通过建立国家级、省级“非遗”传承人抢救性记录数据库把传承人、“非遗”历史和本土文化相结合进行记录、研究和公共传播。
(三)多种媒体宣传,确保“非遗”用多媒介推广、传承
目前,开展“非遗”宣传的主要媒体是网络、电视、报刊和广播。这四大主流媒体宣传“非遗”有共性也有特性。共性是通过各自的新闻报道“非遗”信息;通过广告宣传、销售“非遗”产品和衍生品;通过组织比赛推广“非遗”等。四大主流媒体因不同的宣传媒介和方式,对“非遗”宣传也有诸多特性。
网络媒体宣传“非遗”主要有以下方式:通过国家、省市的各级“非遗”专题网站,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江苏非物质文化遗产”、“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网”公示“非遗”项目和文件,报道“非遗”新闻和活动等;通过各级、各类“非遗”微信公众号,如:“非遗中华”、“江苏非遗”、“常州非遗大师汇”等推送“非遗”新闻和动态等。电视媒体宣传“非遗”主要有以下方式:制作“非遗”专题电视节目,如:央视制作的50集“非遗”系列纪录片《留住手艺》;江苏电视台出品的8集“非遗”专题片《非遗江苏》;常州市新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办公室出品的20集纪录片《传播·传承——走进常州新北区非遗》等。报刊宣传“非遗”主要有以下方式:通过文字、图片专版单期或连载宣传“非遗”;制作限量版“非遗”专题报刊供读者收藏等;广播宣传“非遗”主要有以下方式:制作 “直播互动”类“非遗”节目,如:中央电台文艺之声制作的《从文化开始》栏目。
(四)“非遗”教育走进校园和社区,确保“非遗”普及、惠及广大民众
为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基因,各级各类学校主要通过开设校本课程、“第二课堂”、讲座、比赛、展览等方式,使保护和传承“非遗”意识从小根植广大学生的内心。常州部分高校和高职院校还调整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师培养方案。常州开放大学在文化创意与策划专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增设了“非遗”技艺传承课程,设立了“非遗”大师工作室;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采用了“非遗项目工作室”、“现代学徒制”的教学模式,开展了“非遗”教学成果展;江苏常州技师学院与“非遗”项目所在相关行业协会开展了“校企合作”;常州大学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学科和人才优势,成为江苏省首批“非遗”研究基地。常州高校和高职院校在专业教学的进程中科学探索“非遗”传承方法,有序提高师生“非遗”技能,深挖研究“非遗”历史和文化。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教育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都应该形成自己的 特色。[2]
保存发扬传统民俗文化,就是保存民族和国家的发展历史,使得民族的生活智慧、人文精神和创造力得以延续和流传。[3]为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认知、熟悉、接受和喜爱“非遗”,“非遗”教育正走进社区,走进民众生活。常州不少街道和社区组织开展了“非遗”文化进社区活动。2019年,常州的6个区和1个县级市共22个街道和37个镇共组织开展与“非遗”相关的社区教育和社区活动500多场,其中与传统美术类“非遗”相关的有30多场。
(五)“领进门”和“走出去”,确保“非遗”传承人正常开展传承活动
目前,“非遗”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的方式以传统的徒弟进门拜师学艺和新式的师傅出门传承技艺为主。以常州的17项市级及以上传统美术类“非遗”项目为例,每个都有以本项目为主题的“展示中心”、“工作室”或者 “博物馆”。“非遗”传承人既可以在上述场所开展教习、展示活动,也可以受邀参加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学校社区和企业个人组织开展的各项“非遗”传承活动。常州的92位市级及以上传统美术类“非遗”传承人主要通过加入国家、省市的各级工艺美术家协会开展“非遗”项目内部和项目间的传承信息交流。
“非遗”传承不是传承人的单肩任务,而是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一盘棋”的行动;对“非遗”及时的抢救性记录能够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影像、文字资料;大众媒体的广泛宣传能够为民众普及“非遗”的概念,丰富对“非遗”的认知,进而熟悉并喜爱“非遗”;在学校和社区开展“非遗”传承教育能够更加直接地发掘出适合的传承人;传承人多元化的传承方式能够打开传统的传承方式的禁锢之门。
二、“非遗”传承存在的问题
“非遗”传承得到了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在政府主导,行业、组织、学校、社区和个人多方参与的情况下取得的成效显著,但也还存在以下困难与问题。
(一)政府的顶层设计未能贯彻到底
高度发挥制度优势,在国家的强势主导下,地方各级政府积极响应,出台了保护与传承“非遗”的制度或条例。在具体的推行与实施过程中,存在政策红利分摊不均,多头管理推诿责任,重项目申报与开发,轻项目监管与传承保护等问题。
(二)抢救性保护来不及全面开展
从2006年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遗”名录至2016年,各省(区、市)公布了11042项省级“非遗”名录项目,地(市)级“非遗”名录项目36111项,县级“非遗”名录项目88518项。[4]截至2020年3月,文化部已公布了五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共3068名……截至2016年,全国省级“非遗”传承人共12294名,市级38220名,县级76842名。[5]我国的“非遗”项目和“非遗”传承人数量居世界第一位, “非遗”传承人的平均年龄较高,大批“非遗”项目深藏于山野民间,此外,不少“非遗”项目的原生环境和原材料正在消亡。依靠政府行为全面开展抢救性保护的速度往往赶不上“非遗”项目消亡的速度,不少优秀的“非遗”传承人因身体、年龄、家庭等原因无法参与“非遗”项目的抢救性传承保护。
(三)媒体宣传未能契合“非遗”本真
从收视、收听角度而言,各类媒体为了博得观众和听众,大都会给“非遗”项目和“非遗”传承人加上包装。在过度包装后,满足视听需求的节目往往偏离了“非遗”的本真,这容易导致一些“非遗”项目不再以传承优秀的传统文化为己任,而把经济因素摆在了首要位置,把“非遗”项目的展示商业化、庸俗化,甚至会误导大众的“三观”。
(四)学习者未能符合传承要求
不少“非遗”项目对学习者的身体素质、文化基础、技术技能等有基础性要求。普通大众基本从欣赏和体验的层面了解和认识“非遗”。我国各级政府制定了相应的“非遗”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或条例。“非遗”传承人要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能够完整地掌握其传承的“非遗”项目的传统知识或特殊技能,具有传承能力,并长期从事该项“非遗”实践,能够在该项“非遗”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和较大影响力,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以常州的留青竹刻、梳篦、乱针绣、刻纸等传统美术类“非遗”项目为例,学习者需要具备一定的书法、国画或油画功底,且需要在师傅指导下进行至少3年的持续性学习和训练才有可能“出师”。大部分学习者浅尝辄止,没有深入领悟和掌握“非遗”项目的精髓,更加无法成为传承人。
(五)理论研究未能满足实际需要
目前,我国的“非遗”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不足。“非遗”传承人擅于项目的实践,但理论研究能力和水平普遍不高或缺乏;大部分高职院校及其他学术机构的研究人员缺少 “非遗”传承技能,“非遗”传承理论研究的成果不易快速转化并投入实践探索。在缺少有力的智力支持下,我国“非遗”学科体系难以形成。理论研究的滞后不能充分满足“非遗”传承的实际需要。
三、职成教构建“非遗”传承共同体的可行性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对于“保护”的定义是“采取措施,确保‘非遗’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宣传、弘扬、传承(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即先要确保“非遗”具有活态性,还要采取措施“保护+利用”,即“活态传承”。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履行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的义务……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
在调研常州传统美术类“非遗”传承现状的过程中发现,所有传承人在采访中强调,传统美术类“非遗”项目的完全习得需要至少3年的持续性教习。为确保“非遗”项目的“活态传承”,需要在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学校和社区为主要传承基地,共建共享“非遗”传承的师资力量、课程资源、网络平台、宣传媒介,把“非遗”项目传承的要求与全日制人才培养和地方社区人才培训的需求相结合,以“非遗”传承共同体的方式开展“非遗”项目的传承与保护工作。
四、职成教构建“非遗”传承共同体的对策
“非遗”是我国各族人民优秀的传统文化。传承“非遗”不是国家、行业、组织、学校、社区或个人单方的责任。传承“非遗”需要打出“组合拳”,需要用构建“非遗”传承共同体的方式从上至下具体布置和落实好传承工作。
(一)“非遗”传承共同体构建的主梁:寻求政府给予有力的政策支持
“非遗”传承共同体构建需要政府高屋建瓴的政策支持和顶层设计。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需要发挥主导地位,把传承“非遗”纳入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总体规划。在国家和地方的政府工作报告、党代会报告、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纲要等重要的工作性、指导性文件中要对“非遗”传承和保护有明确的部署。尤其要加强对以全日制学校和地方社区为主要传承基地,共建共享“非遗”师资力量、课程资源、教学设备、网络平台、宣传媒介,以“非遗”传承共同体方式开展“非遗”传承的制度保障、政策扶持和经费投入。
(二)“非遗”传承共同体构建的基石:确保传承人给予有效的教习传授
“非遗”传承人不同于普通教师。一般情况下,前者长于实践操作,后者长于理论指导。在“非遗”传承共同体传承模式下,传承人可以采用阶段性集中实训的教学模式给教授、学习该“非遗”项目的教师、学生作操作示范、技术指导和阶段考核。与“非遗”项目相近专业的教师可以面向学生开展阶段性集中实训前的“非遗”项目理论指导和阶段性集中实训后的过程性指导。在“非遗”传承共同体模式下,传承人与普通教师协作,各展所长。确保学生在实践操作前对“非遗”项目有基本的理论知识;确保学生在阶段性集中实训中有优秀的传承人手把手的技术指导;确保学生在阶段性集中实训后有参与协作的教师不断档地对实训任务督导、指导和成果反馈。
(三)“非遗”传承共同体构建的主体:符合要求的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
目前,我国的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培训)是受教育者人次最多的两类教育形式。学校教育按照年龄层级可以分为:学龄前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和大学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社区教育(培训)往往可以按照培训项目所在地理位置、层级和类别来区分。不同的“非遗”项目有不同的传承要求。以常州传统美术类“非遗”项目为例,要求3年持续性教习时间;学习者具备基本的美术技能;教习场所具备制作、演示传统美术类“非遗”项目的实训场所和工具等等。从受教育者的年龄、知识储备、操作技能、学习年限、学习目的和就业前景考量,在初中教育后的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和面向成年居民的社区教育开设传统美术类“非遗”传承课程、培训最合适。从共建共享,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出发,学校和社区在当地政府统一规划下,以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为基地,集合学校的场地资源和课程资源,社区的“非遗”项目资源和传承人资源等优势开展“非遗”项目的课程教学和技能培训工作。“非遗”传承共同体模式下,通过“学分银行”记录课程积分,可以贯通“非遗”相关专业的职业教育和社区教育(培训),在积满“学分”的情况下,同时获得专科毕业证书和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四)“非遗”传承共同体构建的窗口:融合网络教学平台和媒体宣传平台
“非遗”传承共同体模式下,需要充分利用网络教学手段打破时间和地域限制,开展 “非遗”传承教学;也需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功能,分享优秀的教学理念、教学模式、教学效果、教学案例。常州的社区教育从2009年开始形成了以常州开放大学(原常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为龙头(一级管理),区(县级市)社区学院和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为骨干 (二、三级管理),村民(社区居民)和学校(学习点)为基础(四级管理)的四级社区教育网络体系。[6]常州开放大学的终身教育指导中心、终身教育信息中心、终身教育研究中心对应指导常州市社区教育的课程开发、信息化建设、教科研究等工作。目前常州的6个区和1个县级市共22个街道和37个镇均在开放式网络教学平台“常州终身教育在线”建设了分站。“常州终身教育在线”合作的培训机构数量已达720家,开放式的视频教程数量已有12973个。除“常州终身教育在线”以外,常州开放大学终身教育信息中心打造了常州社区教育的微信公众号“乐学龙城”。目前,“常州终身教育在线”作为社区教育教学的主阵地和“乐学龙城”公众号对外推送的信息同步,两个平台互相贯联、贯通。常州“非遗”传承的在线教学与宣传可以充分利用已有条件,依托四级社区教育网络体系,在“常州终身教育在线”和“乐学龙城”公众号开展工作。
(五)“非遗”传承共同体构建的支柱:依靠行业协会和群团组织的支撑
2012年底国家统计局对《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进行了修订,新增加了“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工艺美术品的生产”和“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三个大类。国务院于2014年3月14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着重指出了“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并将其列入国家战略层面考虑。2017年常州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指出要“创新发展现代服务业……壮大文化创意产业。”当下,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紧密相连。“非遗”不再是个单纯的文化符号,“非遗”传承也不再是简单的手口相传。常州传统美术类“非遗”具备深厚的文化潜力和资源,“非遗”传承共同体下模式,职业教育和社区培训需要和常州的文化创意产业密切合作,深化对接人才培养和培训,产品转化和研发,既满足市场对人才和产品的需求,又实现了产业经济对“非遗”传承的反哺;此外,与常州市工艺美术家协会、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会等社会组织密切协作,不仅可以提供“非遗”传承共同体最需要的优质的 “非遗”传承人,而且有助于深挖“非遗”的文化内涵,深入开展“非遗”传承的理论与实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