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百年反贫困事业的发展历程与经验启示
2021-11-30韩美群
韩美群,余 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乡村文化振兴研究院,湖北 武汉430073)
反贫困是古今中外治国安邦之大事。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始终把让人民过上好日子作为奋斗目标,并为此进行了长期艰苦卓绝的努力[1]。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与党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反贫困任务相结合,将贫困治理纳入党的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之中,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反贫困工作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全局上来,组织了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和历史性成就,创造了减贫治理的中国样本,为全球反贫困事业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2021年2月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宣布,中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2021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在天安门城楼向全世界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2]站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高度,集中梳理中国共产党百年反贫困事业的发展历程,系统总结中国共产党百年反贫困事业的主要成就,深入探析中国共产党百年反贫困事业的基本经验,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促进国际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反贫困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革命性全域扶贫:中国共产党反贫困事业萌芽阶段(1921-1949年)
从1921年建立中国共产党到1949年成立新中国,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浴血奋战的28年。28年里,中国共产党在帝国主义列强不断侵略、蚕食中国的国际环境和封建地主阶级不断压迫、战乱纷争的国内环境两难境地下,将革命同改变农民悲惨境遇、改善民众生活状况相结合,带领广大民众开展土地斗争,实行“耕者有其田”,推翻了“三座大山”,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建立了崭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是中国近代史上翻天覆地的大事,为中国人民摆脱贫困和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了根本政治条件。毛泽东曾指出:“新民主主义的革命,不是任何别的革命,它只能是和必须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3]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任务是反帝反封和反对官僚资本主义,为了完成这一艰巨任务,中国共产党必须依靠和团结广大人民大众,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动力,它要求中国共产党挽救人民大众于危难、贫困之中,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在此意义上,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既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推翻“三座大山”的革命历史,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土豪、分田地”,从根本制度上同贫困作斗争的建设历史。从反贫困视域来看,这一阶段既是革命性全域扶贫阶段,也是中国共产党反贫困事业的萌芽和探索阶段。
早在五四时期,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就认识到发展生产力和巩固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是无产阶级的首要任务。李大钊在《庶民的胜利》一文中指出:“须知今后的世界,变成劳工的世界”[4],强调人人参与劳动是消灭剥削的必要途径。蔡和森、李达等人也指出,社会生产的目的是供给全体消费,而非极少数人,生产需集中统一领导,以此改变财富分配不均的状况,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早期马克思主义者高度关注人民大众的贫困问题,并致力于探寻解决途径。这些思想的宣传与传播,使早期共产党人认识到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和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是实现社会发展和人民富裕的根本方法。中国共产党一大纲领明确指出:“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5],将生产工具收归社会共有,社会公用。中共二大提出了农民在中国革命中的重要性,并对中国农民的经济现状进行了分析,提出革命是农民摆脱贫困的唯一方法。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自成立初期就将解决民生问题摆在核心位置。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中国革命陷入了低潮,中国共产党人开始独立探索革命的道路和方向问题。通过对中国国情和革命特点的进一步了解和深化,中国共产党人认识到农民在革命中的巨大潜力,只有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中国革命才能取得胜利,因此需要不断改变农民所处境地,改善农民生活,以此来激发和唤醒农民群众的革命潜力,发展革命队伍,壮大革命力量,夺取革命胜利。随着中国革命向农村转移,中国共产党确立了领导和发动农民开展土地革命的基本路线,并于1928年和1929年先后颁布《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废除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发展农业生产,保障农民对土地的合法权益。随着农村土地革命的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实践中根据时局变化开展土地革命,不断完善和调整土地政策,使得农村土地分配政策更加具体,土地所有权更加明晰,不断为农民解决了土地问题。
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地开展土地斗争,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奋斗,从根本上破除了中国几千年贫困问题的根源,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完成了土地所有制根本转化。在这一阶段,中国共产党从解决农民贫困的根源入手,将解决土地问题、改善民生同开展革命运动、进行武装斗争相结合,特别是在贫瘠的根据地帮助农民获得生产资料,组织农民发展生产,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了根据地经济的发展,集中凸显了中国共产党清除贫困根源的信念和力量,为新中国成立后救济式扶贫事业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这一时期,受中外民族矛盾和国内阶级矛盾的制约,中国共产党的主要任务在于推翻“三座大山”,夺取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中国共产党反贫困事业虽已萌芽,但并没有条件全面开展,也未形成系统的反贫困治理路径,还停留在初步探索阶段。
二、“输血式”救济扶贫:中国共产党反贫困事业开拓阶段(1949-1978年)
新中国成立前后,民生凋敝,百废待兴,尤其是广大农村受战乱、自然灾害等影响,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方式落后,人民生活苦不堪言,整体上处于绝对贫困状态,其中三分之一的农村人口处于极端贫困状态。这一时期,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对贫困问题的根源和系统解决有了更为清醒的认识,在完成了中国革命的基本任务后,把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提上重要日程。1949年3月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描绘了新中国的发展蓝图,提出在夺取全国胜利后党的工作重心要从乡村转移到城市,以生产建设为中心任务,并确立了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由革命转到经济建设,全面恢复经济。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以及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中国反贫困工作扫清了制度障碍,社会主义反贫困事业正式开启和全面起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迈上了反贫困的社会主义道路。
具体来看,面对一百多年战争与磨难留下的满目疮痍,新中国成立后的首要任务就是恢复和发展经济。1953年土地改革以及国民经济恢复的任务基本完成后,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第一次对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作了比较完整的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6]毛泽东将这条总路线比喻成“灯塔”,照耀党的各项工作。过渡时期在执行总路线的过程中,虽然出现了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造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一等“四过”偏差,但正如《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所指出的,这条总路线是完全正确的,是被历史证明了的,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必然性。1957年随着全国经济的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社会主义建设的热忱和积极性大大提升,为了迅速改变中国贫穷落后面貌,我国经济建设出现了急躁和冒进倾向。1958年党的八届二次会议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这一路线虽然主观上反映了人民群众迫切改变经济文化落后状况的愿望,但是客观来看违背了经济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导致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等盲动行为。
总的来看,1949-1978年,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团结和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社会主义建设在曲折中不断探索和前进,总体上建立起了独立和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历史性地解决了占世界1/4人口的中国人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问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物质基础,提供了宝贵经验。这一阶段,中国共产党组织人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全面开启了“输血式”救济扶贫道路,中国反贫困事业不断推进,主要路径有:一是在农村地区进行土地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以法律的形式保证贫苦农民获得土地等生产资料,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提高了农民收入。二是大规模开展农村合作化运动。毛泽东指出:“全国大多数农民,为了摆脱贫困,改善生活,为了抵御灾荒,只有联合起来,向社会主义大道前进,才能达到目的。”[7]通过合作社的形式组织农民联合起来以改善农业基础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使得个体贫困农民的救济问题可以在集体范围内得到更好的解决。三是建立贫困户救济制度。通过层层摸底和申报,对农村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建立对贫困人口的救济制度,青黄不接的时候由政府职能部门下发救济粮,冬天下发救济衣被。四是建立农村“五保”供养制度。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推进,农村救济问题得到了大幅度的解决,但是丧失劳动力的贫农脱离救济后依然无法生存。针对救济的持续发展问题,党和国家针对农村特殊贫困群体进行小规模财政救济,保障其基本物质生活需要,同时在农村建立五保供养制度,即由救济对象所在单位为其提供生活上的帮助,为救济对象提供必要的物质供应,做到“保吃、保穿、保烧(燃料)、保教(儿童和少年)、保葬。”[8]除此之外,党和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如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农村灌溉技术和交通水平、展开扫盲运动等措施开展救济扶贫,最大限度地解决了农村贫困问题。
近30年的反贫困事业在曲折中不断发展,整体上达到了预期效果,“从 1950年到1977年的28年间,国家财政用于农村救济费用累计高达127.73 亿元”[9],有效保障了极端贫困状态下农村大部分人口的生存需求,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大规模贫困问题,提高了农村农业生产力和农民生活水平。但是,从长远来看,“输血式”救济扶贫道路忽视了贫困人口全面发展问题,形成对直接物质性扶贫的依赖,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的整体贫困状态,再加上受左倾错误思潮、“浮夸风”等影响,直至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广大农村仍处于普遍贫穷状态,贫困问题依然是我国发展中重要的社会问题。
三、“造血式”改革扶贫:中国共产党反贫困事业发展阶段(1978-2000年)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中国共产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成为时代的主旋律。由于中国贫困人口基数较大,直接提供物质、资金支持的“输血式”救济扶贫方式的弊端逐渐显露,减贫效果低下。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心系人民、情系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贫穷、落后问题。邓小平同志多次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落后不是社会主义,经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人民生活长期停止在很低的水平,都不能叫社会主义。在1984年英文版《邓小平文集》出版序言中,邓小平曾写道:“中国人民将通过创造性劳动,根本改变自己国家的落后面貌,以崭新的面貌,自立于世界的先进之列,而且同各国人民一道,共同推进人类的正义事业。”[10]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以“富起来”为己任,走中国自己的道路,开始探索新的扶贫改革和开发模式,开创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施大规模、有计划、有组织的“造血式”扶贫开发,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等方面,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第一,通过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动扶贫工作(1978-1985年)。改革开放以后,逐步在全国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包干到户”和“包产到户”实现了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既发挥了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又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土地产出率大幅提高。同时政府还通过改革农村商品流通体制代替统购统销政策,大幅提高部分农产品价格,保障了农民利益,乡镇企业日益发展,为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农民收入多渠道、大范围提高,农村贫困问题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解决,也为推动中国的扶贫事业迈上新阶段。据统计,至1985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总数由改革开放初期的2.5亿减少到了1.25亿,“农村贫困发生率由30.7%下降到14.8%。”[11]
第二,成立扶贫工作机构,建立扶贫工作机制(1986-1993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使得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但是“老、少、边、穷”地区的贫困问题仍然存在,1986年国家成立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为边远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制定详细的政策方针和发展规划。同时转变扶贫理念,开启“造血”开发式扶贫进程,重在提升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促使贫困人口利用本地区自然优势发展生产,摆脱贫困。集中国家扶贫资金和资源,加大对331个贫困县地区开发建设的力度。“经过8年的不懈努力,到1993年底,农村贫困人口由1.25亿人减少到8000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从14.8%下降到8.7%。”[12]
第三,确立八七攻坚扶贫计划,缩小东西贫困差距(1994-2000年)。随着开发式扶贫力度的加大,农村贫困率稳步下降,但受地域差异的限制,东、西部地区经济差距日益凸显,贫困人口分布态势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为加快改变贫困地区贫穷落后面貌,基本解决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国务院于1994年制定和颁布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中国扶贫开发事业进入攻坚阶段,具体措施是,首先重新划定国家贫困县,将592个贫困县列入国家重点扶持对象,加大对贫困地区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发展能够带动本地贫困人口就业的资源开发型产业。其次,制定专项扶贫政策,加大专项扶贫的资金投入力度,同时扶贫重心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并开展东、西协作扶贫、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进行经济合作交流。除此之外,积极动员社会各界投身扶贫事业,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由“输血式”救济扶贫到“造血式”改革扶贫的转型发展,使得中国扶贫开发事业迈上一个新台阶,扶贫目标基本实现,贫困人口数量降低,“农村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2000年的300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30.7%下降到3%左右”[12],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开发式”综合扶贫:中国共产党反贫困事业深化阶段(2001-2012年)
进入21世纪,为适应新的历史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在巩固“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成果上,进一步解决特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国务院于2001年颁布《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旨在巩固温饱成果,防止返贫现象发生,同时提高贫困人口综合素质,使贫困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等综合发展,逐渐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开发扶贫、全面发展”的扶贫开发新格局,将我国的反贫困事业推上一个新阶段。这个阶段,我国反贫困事业主要聚焦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扶贫开发重点和对象精细化,专项扶贫由县到村纵深发展。重点是将贫困地区尚未解决温饱特困人口作为重点扶贫对象,巩固扶贫成果,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促进贫困人口自身综合全面发展。同时继续贯彻落实党的专项计划扶贫政策,专项扶贫瞄准对象转向村级,扶贫资源由贫困县向贫困村倾斜。“整村推进”使得贫困村在短时间内整合国家扶贫开发资源,因地制宜加大贫困地区生产投入,扶贫效果显著。据统计,“贫困村的农民收入增长要比非贫困村高2%,整村推进村农户要比非整村推进村农户高 8%~9%。”[13]
第二,产业扶贫和科技扶贫相结合,经济发展与生态改善共同推进。中国共产党始终把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工作的重心,通过资金和政策支持积极鼓励贫困地区因地制宜,根据市场需求,发挥贫困地区自身独特的自然资源优势和其他优势来发展特色产业,加大对贫困地区产业的科技投入力度,鼓励科技人员深入贫困地区创业,积极引导科研组织赴贫困区开展课题研究,推动新科研成果创造性转化,带动扶贫开发工作高质高效开展。除了通过产业扶贫和科技扶贫相结合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外,这一时期反贫困事业还着重关注扶贫开发工作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坚持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坚持扶贫开发与资源保护、人口控制、环境建设的有机结合,提高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劳务协作和搬迁扶贫稳推进,生活条件和文化素养同步提高。为了多方位拓宽贫困人口收入增加的渠道,提高贫困人口的劳动技能,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通知》,在贫困地区实施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与发达地区开展劳务协作,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向沿海发达城市流动。有序组织和引导少数特困人口自愿进行移民搬迁,是这一时期反贫困事业的工作重点,例如“吊庄移民”建立的闽宁镇,通过移民搬迁优惠、移民地户籍管理等政策协调处理好搬入地与搬出地的关系,获得了较大成功。除此之外,中共中央还高度重视改善贫困地区生活条件,如建立公共服务设施、“水路邮电”、村卫生室等,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的生活质量,同时普及义务教育,做到“扶贫”和“扶智”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扶贫政策保障,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
新世纪前十余年的综合式开发扶贫的探索与全面展开,反贫困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到2010 年底,全国的农村贫困人口已经减少到2688万,贫困发生率降至 2.8%。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273元。”[14]中国共产党反贫困事业进一步深化发展,为新时代精准扶贫工作的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科学精准扶贫:中国共产党反贫困事业完善阶段(2012-2020年)
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新时代,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极为艰巨,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农村地区任务更为复杂和繁重。2012年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在会见中外记者时就明确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15]反贫困和扶贫脱贫工作,虽然是最难啃的硬骨头,但关系老百姓的民生福祉,关系人民美好的生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号角下,中国共产党时不我待,统揽全局,将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新时代脱贫攻坚人民战争全面打响。
在扶贫总体规划方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 年)》明确提出扶贫总体目标,即“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16]。为了实现这一目标,2020年中国9899万贫困人口必须全部脱贫,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和一个贫困群众。十八大以来,中央召开多次扶贫开发工作专项会议,制定了一系列的重大部署和工作安排。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决战决胜“精准脱贫”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进行全面部署,不断将精准扶贫方略推到细处、落到实处、引向深处。2020年在脱贫攻坚战进入决战的关键阶段,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和灾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召开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要求全党和全国人民不停顿、不大意、不放松,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做好“加试题”,打好收官战,吹响了脱贫攻坚的总攻号令。
在扶贫政策方面,这一阶段中共中央及各部门制定了更具针对性的扶贫政策,因人因地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2014年1月中央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启动精准扶贫,创新了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体制机制。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扶贫开发冲刺期总要求、总任务。2016年12月,国务院专门制定了《“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全面阐释“十三五”期间国家脱贫攻坚的总思路、总要求、基本目标和具体实施方案。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入指导扶贫工作。2018年颁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总结过去五年党的反贫困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明确未来三年脱贫任务和要求。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把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任务提出来,提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要有机衔接。近十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出台了多个文件和配套措施,细化扶贫任务,使新时代反贫困事业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形成了全方位、系统化精准扶贫工作格局。
在扶贫具体实践上,“精准”是这一阶段反贫困事业的关键词和主要特点。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精准扶贫”概念,所谓精准,就是因地制宜,因地施策,关注致贫的原因和类型,找准穷根靶向,对症治疗,“要在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17]在“精准”扶贫对象上,确立连片特困区范围,并给予重点扶持,贫困瞄准区域下移至村,通过建档立卡精确到户,精确到个人。在“精准”扶贫内容上,继续深入推进专项扶贫,通过异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以工代赈、产业扶贫、就业促进等措施帮助特殊贫困对象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同时开展扶贫试点,加大对贫困革命老区的扶贫力度。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完善贫困地基础设施、发展科、教、文、卫事业进行行业扶贫,完善农村保障制度,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在“精准”扶贫参与主体上,强化各级党组织扶贫工作责任制,加强和完善党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积极引导各部门各机关参与定点扶贫,系统推进东西协作扶贫、区域协作扶贫,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扶贫事业。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反贫困事业的“精准”开展,使得我国的贫困率大幅降低,脱贫攻坚成效显著,“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村全部退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全面完成。”[18]中国共产党历史性地解决了困扰中国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反贫困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六、中国共产党百年反贫困事业的经验启示
中国共产党百年反贫困史,既是从革命扶贫到改革扶贫,由全域帮扶到精准扶贫,由单一救济到多维开发扶贫的奋斗史,也是中国从“一穷二白”到“消除绝对贫困”的辉煌史。百年反贫困历程使党积累了丰富经验,不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党在“十四五”期间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19],脱贫攻坚战的胜利并不意味着贫困问题的彻底解决,当前防止返贫致贫问题、解决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问题、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问题等呈现多元化态势。“十四五”时期正式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家的新征程,总结中国共产党百年来反贫困的基本经验,继续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为指导,发挥党对反贫困事业的政治引领和组织保障作用,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创新贫困治理新形式,有利于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全面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1.以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为指导,在扶贫实践基础上推进反贫困理论创新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能够独立自主地推进反贫困事业向前发展,一个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共产党能够在百年变化莫测的局势中,始终坚持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同中国的具体贫困实际相结合,并且创造性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在党的百年治理进程中得到了充分检验,“理论的生命力在于不断创新,推动马克思主义不断发展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神圣职责。”[20]“十四五”期间,党的防贫返贫事业不能停止,必须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工作,这就需要我们继续坚持推进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创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理论的最新发展,是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开展扶贫工作的行动指南,我们需要继续以其为指导,将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和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到“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规划中去,提升加强各级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为开展防贫返贫工作凝心聚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强根固本。
2.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在反贫困事业中厚植人民情怀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坚持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为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进行了长期艰辛奋斗。”[19]回顾党在革命、建设、改革时期的反贫困事业,从将扶贫工作同发展革命相结合到开发式扶贫,无论面临何种挑战和压力,无论作出多大牺牲,无论付出何种代价,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集中最广泛的力量解决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脱贫成效的重要尺度。”[19]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动扶贫开发工作精准到人、精准到户、精准到项目、精准考核和奖惩,脱贫攻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一个重要的经验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一方面,广泛集中人民的智慧,发挥亿万人民的力量继续推动人类减贫事业向前发展,坚持扶贫力量依靠人民,扶贫成效造福人民,扶贫理念根植人民,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另一方面,坚持精准扶贫方略,“脱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19]从扶贫对象上来说,科学界定贫困人口,加强对贫困人口的数据统计和信息管理,特别关注贫困地区特殊群体需求,加强对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提高其自我发展的能力。从扶贫资源上来说,通过数据分析精确扶贫资源配置,确保扶贫资源真正用在贫困人口、贫困地区上。从扶贫政策上来说,真正做到因村施策、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因贫困原因和类型施策,坚持以发展消除贫困,改善贫困地区发展条件,提高贫困地区发展能力,为人类反贫困事业提供了科学动力和路径。
3.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保障,不断优化反贫困事业的顶层设计
百年反贫困事业能够取得巨大成效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从纵向来看,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团结带领广大农民“打土豪、分田地”,广泛开展土地革命,唤醒农民投身革命,夺取革命胜利,为反贫困事业奠定政治基础。新中国成立后,党团结带领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制度,积极探索改善生活,解决贫困问题新道路。改革开放后,党团结带领人民致力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积极创新扶贫开发新形式,推动扶贫事业迈向新阶段。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扶贫开发提高到国家战略层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建党百年之际,打赢脱贫战,解决了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党始终将摆脱贫困置于国家发展的核心位置,通过多措施、多渠道不断加强党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百年扶贫奋斗历程充分表明,中国共产党是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团结带领人民攻坚克难、开拓前进最可靠的领导力量。”[19]坚持党对反贫困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反贫困事业取得巨大成效的根本所在,在“十四五”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仍然需要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政治引领和组织保障,继续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强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人才建设,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提升基层工作队伍综合能力,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4.探索贫困防治新形式,推动基层治理的实践发展与理论创新
从革命性全域扶贫、“输血式”救济扶贫,到“造血式”改革扶贫、“开发式”综合扶贫以及科学精准扶贫,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精准施策、与时俱进,不断调整贫困重点、贫困标准、贫困对象,从全国、贫困区域、贫困县、贫困村瞄准到户、瞄准到人,从单一的扶贫模式到全方位大扶贫格局,不断创新贫困治理形式。经过百余年的努力,终于在2020年实现了从整体上消灭了绝对贫困,谱写人类反贫困的历史新篇章。摆脱贫困一直是困扰全球发展和治理的突出难题,绝对贫困的消除并不意味着贫困完全消失,我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贫困治理的主线将由防止返贫致贫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平稳过渡。作为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五年,“十四五”期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这就要求我们守好“三农”基础,在汲取中国共产党百年贫困治理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基层治理的实践发展与理论创新,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体来说:一是设立脱贫地区的衔接过渡期。合理把握过渡期内帮扶政策的节奏和力度,推动脱贫地区实现向乡村振兴的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二是强化脱贫摘帽地区后续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返贫动态监测机制,持续监测脱贫人口收入变化,加大对脱贫地区的就业政策优惠和产业扶持力度,同时加强对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力的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三是助力脱贫摘帽地区实现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在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积极拓展消费帮扶,加大对西部脱贫地区的政策扶持力度,促进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的有效协作和对口帮扶。四是构建“城乡一体化”模式,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城乡资源、人才、产业、信息等互助流通。
贫困问题是人类共同面临的世界性难题,中国共产党百年来根据不同的时代条件和复杂形势,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和党在不同时期面临的具体贫困实际相结合,持续性地推进反贫困事业深入开展,在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的道路上取得了伟大的历史性成就。从全球视野来看,中国共产党百年反贫困事业的奋斗历程,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伟大奇迹,一方面,本国贫困人口的减少为世界减贫事业作出巨大贡献,减轻国际减贫事业的压力;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百年反贫困事业的成功,“加快了全球减贫进程,增强了全世界消除绝对贫困、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信心”[21]。反贫困事业的“中国之治”,也为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摆脱贫困提供了可参考性方案,对于推动构建国际减贫合作新机制,促进国际反贫困事业新实践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