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适度规模家庭农场培育浅析
2021-11-30李品
□文/李品
随着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家庭农场作为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崭露头角,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业现代化的有生力量。
一、全县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枣强县是个典型的农业大县,结合实际,农业农村部门通过政策扶持、技术指导、示范引导等方式,积极稳妥地发展和培育家庭农场。把握好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鼓励农户由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有效地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进一步促进了农业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农民致富。截止到目前,县工商注册家庭农场570余家,创建县级示范家庭农场88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38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1家,经营范围为小麦、玉米、棉花、果树、蔬菜等,形成了粮食生产、水果生产、设施农业、特色种植、种养结合等多种发展类型。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为了让更多的农民朋友了解政策、熟悉政策,采取印发宣传资料、“赶大集”下乡入户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家庭农场政策,让更多的农民朋友了解发展家庭农场的意义,增强创建家庭农场的积极性、主动性。农业农村部门把家庭农场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重点,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培育一批制度完善、财务清晰、管理规范、技术先进、设施配套、技术先进、生命力强、带动力大的家庭农场。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结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完善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和登记备案制度,根据家庭农场注册情况,将家庭农场有关信息准确录入到农业农村部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和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在制度保障上促进家庭农场的发展。
3.严把认定标准,搞好服务指导
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职能作用,详细掌握每个家庭农场的基本情况,严格按照家庭农场基本条件予以认定,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淘汰,同时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到家庭农场做指导,帮助农民朋友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鼓励并指导家庭农场做好经营日志,监测家庭农场经营情况;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现代农业。
4.加强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和培育
按照省市相关部门要求,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参与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示范性家庭农场建设和培育坚持“五有”原则,即有资质、有技能、有规模、有设施、有规范,全面推行“生产有规模、经营有场地、设施有配套、管理有制度”的基本要求。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梯次推进的方式,从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择优参加省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
二、全县家庭农场的发展特点
1.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
家庭农场的经营者为农民身份。家庭农场经营规模与家庭农场主的能力水平相适应。家庭农场的经营范围大部分是小麦、玉米、果树、中药材等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流转或承包年限至少在5年以上,不超过二轮延包期限,并签订规范的合同,规模下限是当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可的规模经营标准,有效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有较明显的经济效益。
2.提高了农场主经营管理水平
家庭农场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主要的劳动力是家庭成员,和散户相比,家庭农场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的生产经营水平更高,农业收入是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家庭农场主大多愿意接受新鲜事物,具有一定的经营头脑,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及从事种养业的技术和经验。他们为了提高自己的农业生产水平,会积极参加一些农业技术培训,把学到的新技术、新模式运用到家庭农场经营中去。
三、当前家庭农场的发展形势
1.政策环境好
家庭农场坚持了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适合我国基本国情,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最合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重点工作部署开展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引导家庭农场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因此,中央、各级地方政府分别出台了一些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
2.发展基础好
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相比较,无论是生产技术、生产方式、经营模式都发生了质的变化,经济效益也越来越高。传统农业是每家每户生产,规模小、土地碎化、技术落后、市场竞争力弱;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规模上、专业性上、商品化水平上都优于传统农业。
3.生产条件好
家庭农场作为现代农业的新生力量,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通过政策鼓励农户创建家庭农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土地流转为发展家庭农场提供了良好条件。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渗透的速度加快,大量的闲置土地随之出现。同时,国家对于土地流转相继出台了法律法规,农户的利益得到了保护,土地流转意愿进一步加大,土地流转的规模必然会增加,这些都有利于家庭农场的成长壮大。
四、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相较于发展规模大的家庭农场多数家庭农场规模较小。面积在50亩至200亩的家庭农场占80%,并且由于个别农民不愿流转,导致土地不能连片集中规模经营;家庭农场主科技素质有待提高;实施标准生产、品牌创建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家庭农场发展面临着融资困难、缺乏配套的农机设备等问题。
五、发展建议
1.加强宣传引导,培育典型示范
加大对培育示范性家庭农场的有关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家庭农场向管理水平更高、经营规模更大、生产手段更新方面转变。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培育创建产品质量优、发展潜力大、经济效益高、带动能力强的示范性家庭农场,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营造家庭农场发展氛围,示范带动全县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
2.开展技术培训,增强发展潜力
加大对家庭农场主的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对家庭农场主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农业创业、农业专项技术等培训,提高家庭农场人员素质,增强生产经营能力,培育一批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场主。
3.指导家庭农场农产品质量认证
采用现代生产经营方式,支持家庭农场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推行采用绿色防控、生态养殖、资源循环利用等新模式和节水、节肥、节药及粪污、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创建自己的品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加大扶持力度
为促进家庭农场健康、有序发展,各级政府将家庭农场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纳入扶持范围。从根本上解决家庭农场资金难题,加快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培育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运转良好、效益明显的省、市、县级示范家庭农场,促农业增效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