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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扶贫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2021-11-30覃红霞

苏州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21年4期
关键词:共同体教育

覃红霞 李 政,2

(1.厦门大学 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福建 厦门 361005;2.宁波大学 教育学院,浙江 宁波 315211)

一、引言

贫困是人类社会的长久顽疾,消除贫困是全人类共同奋斗目标,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根本要求。教育是治贫疗困的根本药方。2010年7月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是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文件。在该文件中,提及“高等教育”31次,提及“农村”46次,提及“贫困”12次,可见国家对教育扶贫及高等教育作用发挥的重视与期盼。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教育扶贫工作做出一系列深刻阐述和全面部署,将经济振兴与农村家庭子女教育、农民工发展以及弱势群体帮扶政策有机融合。自此以后,我国完成了有史以来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成为世界上扶贫成效最为显著的国家,40年间我国帮扶7.7亿人口脱贫,减贫人口占同期全球总数的70%以上,提前10年完成《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可以说我国缔造了历史上最大的“脱贫攻坚”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这一伟大进程中,教育扶贫作为“五个一批”的重要内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地为我国扶贫事业取得突出成效提供了重要的知识和人才保障,高等教育在教育扶贫事业中发挥了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中国高等教育扶贫形成的独特经验,凝结成高等教育扶贫的“中国道路”,为全世界解决贫困问题,共建没有贫困、共同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中国范本”与“中国模式”。

二、高等教育扶贫工作的十年回顾

教育扶贫是指针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进行教育投入和教育资助服务,使贫困人口掌握脱贫致富的知识和技能,通过提高当地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以促进当地的经济和文化发展,并最终摆脱贫困的一种扶贫方式。[1]世界扶贫的基本经验是“教育的缺失是比经济贫困更深层的贫困,是引发贫困代际传递的主要原因”[2]。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这个体系不仅直接发挥着启智益民的知识传播推广作用,更具有扶贫济困的经济发展助推效应。高等教育在这个知识及资源传递体系中发挥积极的效用,体现出互助互爱、共享共进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精神。十年来,经由各个层面高等教育主体的积极参与、不同类型扶贫模式的相继推出,我们已经形成一个行之有效的高等教育扶贫系统,凝结成高等教育扶贫的“中国经验”。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以教育扶贫政策引领组织共同体

中国高等教育扶贫工作之所以取得突出成绩,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教育优先发展的地位不断加强,教育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与方针不断落实。教育部牵头出台了一系列扶贫政策,实施分阶段的脱贫计划,让教育发展成果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十年来教育扶贫政策的连续出台,有效地引领了高等教育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调整和重塑政府、高校、乡村之间的良性互动格局。主要的政策文件包括两大类:一是重要的发展规划或开发纲要,这是高等教育扶贫的指引性政策,如连续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等,从战略层面为高等教育扶贫工作提供政策指引。《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更是成为国家首个教育脱贫的五年规划,也成为“十三五”时期教育脱贫工作的行动纲领,在“十三五”期间发挥重要指导作用。二是专项的扶贫方案或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如《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行动计划如“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高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等专项计划,或直接面向贫困学生招生录取,或同等条件下优先建档立卡。2012年以来,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已惠及逾60万学子,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数从2015年的27.5万人增至2019年的50.9万人。[3]按照政策酝酿、制度设计、行动支撑、项目辅助的循序渐进思路,形成了阻止贫困代际传递、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发展的政策体系,有效保障贫困学生“有学上、上得起、上好学、有收获”,共同建设以扶贫助困为核心的组织共同体,为扶贫工作贡献新力量、提供新模式、开创新路径。

(二)充分发挥高校优势,以科教服务链接知识共同体

首先,直属院校发挥牵头引领职责。自2010年教育部正式启动了高校团队式对口支援工作,共成立了42所高校参加的6批对口支援团队。2013年,教育部出台《关于做好直属高校定点扶贫工作的意见》,明确直属高校定点扶贫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44所直属高校承担了44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定点扶贫任务。到2019年,75所直属院校全部“出战”,成为承接脱贫攻坚关键任务的一支中坚力量。[4]其次,各地方高校充分发挥在地优势,把自身人才、科技及资源优势与周边贫困区域扶贫短板对接起来,选派支援一大批驻村工作队、支教助教团、科技特派员、返乡创业学生奋战在扶贫一线,共同向贫困宣战,促进人才、资源和科技向贫困地区注入,同时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引导各类扶贫要素向扶贫区域聚集,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形成了智力扶贫、健康扶贫、科技扶贫、产业扶贫、消费扶贫和文化扶贫等多种特色扶贫模式。通过建档立卡锚定帮扶对象,通过科教融合攻坚脱贫难关,通过院村对接架设扶困通路,形成了制度优势与组织保障相结合、扶贫扶智扶志良性互动、具有“高校品牌”的特色扶贫路径。教育部原部长陈宝生表示,各高校各单位在扶贫工作中,动了真感情、用了硬措施、探了新路子,已成为脱贫攻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5]

(三)坚定人民优先立场,以职教输出构建技能共同体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我们始终坚定人民立场,强调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是党和政府的重大责任。”[6]“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在脱贫攻坚战役中,职业教育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成为教育扶贫的重要生力军之一,全程发挥积极的支撑性、基础性作用。

首先,职业院校培育了一大批服务乡村振兴的农科学生。“十三五”期间,我国实施了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职教圆梦行动计划、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等诸项计划,发挥城乡和区域优势,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通过掌握实用技能以摆脱贫困,实现“教育培训一人,就业创业一人,脱贫致富一户”的目标。自2020年起,高职院校开始实施百万扩招计划,通过实施分类考试两年扩招200万名学生,扩招指标优先照顾贫困地区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等。此外,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计划同样持续向贫困学生倾斜。其次,针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下岗企业职工等困难群体,针对性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建立公益性农民培训制度,开展“求学圆梦行动”,加强农民工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培训等一系列政策与项目,培养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发展职业教育实现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帮扶转变,增添了贫困学生自立自强的信心勇气,有效推动开发式扶贫、共同缔结技能共同体。这些重要经验和认识,是我国高等教育扶贫的重要内容,组成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下的中国道路、中国方案。

三、 后扶贫时代高等教育扶贫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2020年底,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但绝对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并不意味着贫困人口的全然消失,而是代表着我国进入“后扶贫时代”——“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7]。在后扶贫时代,扶贫工作要面临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挑战,为了实现“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8]的新目标,就要更积极地承担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重任,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科学地构建防止脱贫人口再次返贫的机制,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直面“谁来扶、扶持谁、怎么扶”三个关键难点问题,以更加积极进取的姿态应对返贫威胁和共富挑战,以更加开放创新的举措推动教育扶贫与乡村振兴,以更加共治共享的理念,引领共同富裕,助推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

(一)贫困治理主体:由单一主体支撑向多元主体参与转变

在高等教育扶贫的历史进程中,发挥教育部门自身的优势,建设最大效益的扶贫队伍是一个关键措施,然而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任务有所不同,扶贫队伍本身也要不断调整。在脱贫攻坚时期,高等教育系统主要采取“自愿报名、组织选派”的遴选机制,依照“下得去、留得住,能干事、干成事”的总体要求,针对主要致贫原因选派对口干部到贫困区域参与扶贫工作,派出单位对扶贫人员予以必要的资源、信息及组织保障,这种“半行政化”的挑选任命机制,往往更适宜单一性、趋同性的贫困区域。

然而,在后扶贫时代,扶贫对象由绝对贫困转为相对贫困,致贫原因由单一性因素转为多元化,此时,以单一来源、单一类别为主要构成的扶贫主体自身也面临多元化的挑战。首先,以行政命令、精神号召为基础的简单组织方式面临挑战。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教育扶贫需要更为多元的组织方式,应当鼓励更多的社会机构以不同的组织方式参与到教育扶贫大军中来,以强化教育扶贫的资源储备与技术更新。其次,以基础经费、工作荣誉为基础的偏重精神鼓励的支持方式同样面临挑战,核心是教育评价问题。当前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高校评价、学科评估、干部晋升、教师评聘等各类评价中,“分数、升学、文凭、论文、帽子”等指标不断被强化甚至固化,干扰了高等教育的价值取向,也影响了扶贫主体的持续投入和热情,应当给予扶贫工作者积极的公允评价和发展支持。

针对以上挑战,我们需要遵循“破五唯”的精神,从根本上激发高校各类人才更好地服务地方、造福乡村的内在驱动力,必须破解贫困治理多主体参与动力不足的困境,建立一支专门化、专业化和日常化的可持续扶贫队伍,建立稳定、持续、常态化的贫困治理机制,将工作重心从“增数提效”转变为“增效提质”,改变当前的单一主体支撑现状,积极吸纳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振兴,促进社会力量有条件、有动力、有能力参与贫困治理。

(二)贫困扶助对象:由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转变

2020年底,我国乡村绝对贫困彻底终结,经8年精准扶贫、5载脱贫攻坚,我国832个贫困县悉数摘帽,现行标准农村贫困人口整体脱贫,贫困治理进入新阶段,并呈现出五大转向,即从“绝对贫困”转向“相对贫困”、从“片状贫困”转向“点状贫困”、从“静态贫困”转向“变迁贫困”、从“突发贫困”转向“持续贫困”、从“原生贫困”转向“代际贫困”,未来隐性贫困的波动性和反复性将增加,相对贫困的种类也会更多延伸至能力贫困、收入贫困、权利贫困和心理贫困等更深的领域。[9]

益智仁挥发油对东莨菪碱致小鼠学习记忆障碍的改善作用研究 …………………………………………… 马俊俏等(22):3074

进入新阶段以后,贫困扶助对象自身和扶贫者双方都容易出现疲劳厌战、松劲懈怠心理。贫困扶助对象将面临更多的发展挑战,这种挑战突出表现为个人及集体两个方面。首先,就个人而言,突出表现为贫困扶助对象持续发展动能不足,我国乡村人口老龄化快于全社会平均水平,乡村劳动力受教育年限低于全社会平均水平;加之在产业、教育、医疗等领域的滞后,一些贫困人口即便脱离绝对贫困,也很难获得进一步发展提升的机遇,从而容易陷入相对贫困的泥潭,很显然防范返贫致贫的压力将会持续一段时期。其次,就整体而言,贫困扶助对象农业发展现代化容易受限。2021年1月,中国农科院发布《“十三五”全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评价报告》指出全国农业现代化实现程度由2015年的58.1%增长至2018年的62.0%[10],这表明农业现代化实现程度总体上处于转型跨越初期,农村农业发展仍然面临缺政策、缺资金、缺设施的现实困境,难以充分吸纳来自高校的人才、信息与技术,容易导致“慢性返贫”。

显然,消除绝对贫困之后,缓解相对贫困将是更长久的考验,高等教育应当发挥更为积极、更为持久、更为精准的扶贫作用。一是要坚持分类施策,区分不同脱贫阶段、不同致富能力、不同发展意愿,予以精准“画像”。对于已经具备“自我造血能力”的扶助对象,要鼓励其积极开办小型创业机构;对于尚缺乏较强能力的对象,要采取创业拉动就业帮扶;对于具有较大返贫风险的对象,要积极联系公益组织热心帮扶。二是要坚持综合帮扶,单个高校的扶贫行动往往难以产生集群效应,在人员、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扶贫资源的投入上难免存在“碎片化”现象,要通过高校联盟促进长效机制的形成,加强扶志扶智教育,推进高等教育扶贫的深入实施。

(三)贫困扶助路径:由依赖物质资本向利用“三维资本”转变

从反贫困理论发展脉络看,一般认为贫困治理的进步阶梯可以被分为物质资本范式、人力资本范式及社会资本范式三种阶段,分别对应物资基础保障、人力资本增值、社会网络进化三种扶贫过程。[11]当前,脱贫攻坚已经获得全面胜利、乡村振兴开启全面起步征程,在贫困扶助路径上,我们正处于由物质资本范式向人力和社会资本范式转变的重要过程。在这期间,首先,需要继续保持物质资本的稳定增值——促进农业经济增长和农民财富增加,进而保障贫困者获得更多就业机会、稳步脱贫解困;其次,需要持续提升人力资本的综合赋能——加强对贫困人口的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其自身的知识储备及“造血能力”;再次,需要吸收社会资本的不断注入——吸引多种社会组织、用人单位加入乡村振兴大局中,优化贫困地区的外部社会环境和内部经济秩序。

显然,以上三种范式在各个时期都是耦合存在的。在后扶贫时期,贫困扶助路径所面临的主要挑战在于,如何合理地运用好这三种范式,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能,将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统筹起来,建立一种行之有效的“三维资本”协同反贫困机制。然而,建设“三维资本”存在两个“分散”困局:一是机构分散,高等教育扶贫往往是多个部门、多个单位的多头努力,各部门、各单位间还缺乏信息的实时传递和管理的统筹调配;二是资源和政策分散,帮困资源和扶贫政策散存于多种项目工程之中,“碎片化”“重复化”现象客观存在,难以实现统筹谋划和有效协同。

对此,高等教育既要做扶贫工作的“排头兵”又要做扶贫研究的“主力军”,既要在扶贫工作中冲在一线,也要在扶贫研究中不断反思,尤其要加强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效绩、效率、效能及效益的“四效”研究,探索更为高效的扶贫组织形式及工作路径,更有效地将“三维资本”整合起来。此外,高等教育既要做扶贫工作的执行者又要做扶贫管理的组织者,要在扶贫工作中身体力行、率先示范,更要发挥高等教育机构自身的社会组织属性,将各种产学研组织、用人单位、校友群体积极协同起来,形成系统的工作思路和配套体系,提升教育扶贫及乡村振兴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新发展时期高等教育扶贫促富的新使命、新路径、新策略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扶贫发展先后经历了体制扶贫、开发扶贫、计划扶贫、联动扶贫等多个发展阶段,而今,我国正式进入新发展时期下的乡村振兴阶段,高等教育扶贫的工作路径应随之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优化。如果说扶贫攻坚阶段,高等教育扶贫的作用可以用“起振”来形容,那么在新发展时期,高等教育扶贫面临“共振”的新使命,高等教育亟待以更加融入的方式引领共同富裕、提振乡村振兴,要求高等教育扶贫工作具有更加精准、更加科学的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及工作路径,整个工作范式也应当从单项输出走向双向互动,以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更好地发挥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治本之策的综合功能,变“输血”为“造血”,积极实现“精准扶贫”向“乡村振兴”的同频转变。[12]

(一)加强顶层设计,构建服务共同富裕及乡村振兴的公共政策共同体

中国的高等教育扶贫为世界教育扶贫提供诸多道路借鉴,其中首要的一种观照,就是一项公共事务如何经由政策集聚结构,迅速上升为国家战略导向,得到各个系统的全力支持从而获得突出成效。然而,当这种成效达到一定阈值以至于对政策集聚这一路径本身产生依赖性时,就非常有必要对政策集聚本身的结构性进行反思和优化,需要经由政策共同体建设,持续优化政策本身的科学决策、协议执行及科学评估,以使得更多利益相关体做出更为实质性、更为内生性的政策响应,以更为主动、更为创新的方式参与到教育扶贫事业中来。为此,高等教育应当更为积极地参与到共同富裕和乡村振兴政策形成过程中去,形成一种多方介入、全程协同的政策体系,汇聚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力量,构建“农民主体、政府主导、企业引领、高校服务、社会支撑”[13]的公共政策共同体。

就高等教育自身而言,一方面,要系统地谋划高等教育助推共同富裕的制度框架,不断完善高等教育服务“共富”的法律制度建设。要加强教育促共富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以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完善的高等教育助推乡村振兴法律制度体系、后勤支撑体系及评估考核体系,推进高等教育发展与乡村振兴的全面同频共振。另一方面,要创新高等教育扶贫工作的工作理念,将精准扶贫的理念内化为精准促富共富的实际行动,贯穿于从制度设计、政策制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动态管理和精准考核的全过程。同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形成众志成城、群策群力的共富工作氛围。

(二)注重分类施策,构建服务共同富裕及乡村振兴的创新资源共同体

在中国的高等教育扶贫提供的道路借鉴中,极其值得关注的一点,就是高等教育系统对于扶贫事业不求回报、不计得失的资源付出,“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这是世界教育史上都极为罕见的系统性资源输出工程。然而,当这种输出方式完成其历史性使命——协助根除绝对性贫困之后,就必然要面临对资源输出方式的调整及优化这一新使命,要获得更为高效、更加精准的共富成效,就必须对资源输出的靶向性、适切性、反馈性做出不断调整。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我们要积极扩大内需,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14]显然,在新发展时期,高等教育扶贫要率先引领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优化与扶贫对象之间的资源及信息交互方式。

要完成这一新使命,需要在路径选择上因校制宜、因地施策、找到校地双方资源运用的“最大公约数”。首先,要注重因校制宜、扬长避短,各高校要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和专业特色,有针对性地制定服务乡村振兴的适宜策略[15],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地方服务中寻找农学结合的“契合点”,打造符合学校学科特色、满足区域实际需求的农学合作平台。其次,要做到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立足农村发展的现实需求,分析相对贫困区域的资源禀赋,发挥优势特色产业的“动力源”作用助力实现乡村振兴,建立健全高等教育扶贫帮扶常态长效机制,以“共享乡村”“移动田园”等形式开创高等教育促富共富的新范式。最后,高校服务乡村振兴要加快高等教育扶贫的信息化、数字化、立体化转型,积极构建返贫风险预测预警机制,加强动态监测,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治理体系,提升教育反贫困治理的综合效能。[16]

(三)强化内生动力,构建服务共同富裕及乡村振兴的学习实践共同体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高等教育扶贫的广泛实践再次印证这一论点的科学价值。高等教育扶贫之所以取得如此积极的成效,是由于一大批高等教育扶贫工作者结合实际、真抓实干、注重实效的实践探索,这种“分为治之、具而扶之”的精细作业共同铺成高等教育扶贫的“中国道路”。在新发展时期,我们一方面要坚持继承这种“村校对接、包干到户”的细分工作法,另一方面要注重加强不同扶贫人员、不同扶贫队伍之间的经验分享、资源互通及组织整合,尤其要加强“五个一批”工作队伍的横向交织,形成更具组织规模、整体效应、延展空间的学习型扶贫促富实践共同体。

“实践共同体”最初是由莱芙和温格在《情境认知:合法的边缘性参与》中提出的[17],是群体成员长期从事共同事业进程中的知识体系、道德信念、价值观趋同。在新发展时期,我们同样要关注高等教育扶贫的“实践共同体”建设。一方面,要激发高校教职工服务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高校要注重选送一批工作态度好、业务能力强、思想品德好的中青年干部,积极投身于乡村教育事业振兴中,同时要定期选拔专业能力优、技术水平高的涉农科技团队,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技术服务,真正“把论文写在乡村大地上”。另一方面,要凝聚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的外部推力。要争取、吸纳和结合党政部门、农工商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战略中来,建立利益共同体和价值共同体。同时,要从教育主管部门单独集中高等教育扶贫资源、单独拥有权利与责任向多元主体共享资源和分担权责上转变,建立各类公益组织参与的扶贫工作信息交流平台,为多个主体搭建稳定有序的、制度化的沟通协作渠道,形成不同主体间各司其职、共促共进的教育扶贫促富长效机制,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共进的精准教育扶贫促富模式。

长远来看,中国高等教育扶贫的经验不局限于脱贫攻坚阶段,中国高等教育扶贫的探索也不固步于国内教育领域,更应成为解决世界贫困顽疾、推动各国教育互鉴、促进各国经济共赢的重要载体,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进程中发挥教育引领和扶贫共富示范作用,这无疑是中国高等教育走向“世界一流”道路的必然选择和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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