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指导
2021-11-30
01 系统谋划推动新发展阶段农村改革加快健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体制机制
4月25日,农业农村部在安徽小岗村召开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暨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工作会议。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出席会议并讲话,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不断创新乡村振兴体制机制。着眼于农业现代化,加快构建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体制机制,提高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能力,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扩大覆盖范围、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对小农户发展的政策支持。着眼于农村现代化,加快构建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一体规划机制、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管护机制和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供给机制。着眼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构建乡村振兴要素投入保障机制,引导各类人才支持、服务乡村,保障乡村振兴合理用地需求,拓展乡村振兴资金渠道。着眼于激发农村内生活力,加快构建现代农村产权制度,把握好确权、赋权、活权关键环节,进一步明晰各类资产的产权归属,丰富产权权能,促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更好盘活农村各类资源资产。着眼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快构建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党委农办、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协同高效的运行机制,完善健全乡村振兴责任体系,探索建立常态化督查检查机制,把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会议要求,深化农村改革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实行分类指导,用好试点手段,审慎稳妥推进。今年要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扎实推进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等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中央部署的硬任务。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02 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5年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并从完善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提高农业执法监管能力、提升农业农村普法实效、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强化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治理能力5个方面,提出了强化重点领域立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等15项重点举措。《意见》强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健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抓好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要强化工作力量,加强干部依法行政培训和法治工作体系建设,培养既懂业务又懂法治的高素质工作人才,选优配强法律顾问队伍。要强化条件保障,全面落实法治经费保障制度,推进执法条件装备建设和统一着装,加强执法人员职业保障,提升法治工作信息化水平。要强化激励约束,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重视选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对落实法治建设要求不力或者违法行政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03 农业农村部部署农业防汛抗旱工作
4月26日,农业农村部召开农业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会议,副部长张桃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立足抗灾夺丰收,强化指导服务,积极主动应对,赢得全年粮食和农业丰收主动权。会议指出,今年我国气象年景总体偏差,旱涝并重,区域性阶段性旱涝灾害明显,农业抗灾夺丰收任务繁重。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清醒认识,把灾害影响估计得更充分,把应对措施准备得更充足,把防灾减灾工作做得更扎实,用做好工作的确定性应对自然灾害的不确定性,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影响。会议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紧紧围绕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任务目标,分区分类施策,精准指导服务,抓细抓好防灾减灾各项措施落实。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04 农业农村部启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
4月19日,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正式启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间全国将试点构建30个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及相关标准综合体,制修订相关标准200项,遴选命名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300个,按标生产培训5万人次,培育一批全国知名的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化协同推进机制基本形成。试点工作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主攻方向,突出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试点期间将着重构建以产品为主线、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试点打造一批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培育一批高标准引领的绿色优质农产品精品,选树一批标准化带动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和质量提升的示范典型,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和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05 2021年伏休期间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许可
4月27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2021年伏季休渔期间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许可和捕捞辅助船配套服务安排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规定,2021年伏休期间专项捕捞许可品种为海蜇、毛虾、丁香鱼、口虾蛄和鱿鱼5个品种,共涉及专项捕捞渔船4863艘、捕捞辅助船1012艘。同时《通告》对上述渔船的作业海域、作业时间、捕捞限额、作业类型以及渔具最小网目尺寸等作出明确规定。 《通告》规定,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渔船,应当禁止其再出海从事专项捕捞生产,并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对发生群体性违规事件的地区,实行熔断机制,在未整改到位之前,禁止该地区所有渔船从事专项捕捞生产。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