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对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2021-11-30周应华李冠佑
周应华,李冠佑,刘 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切实把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不断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汇聚全党上下、社会各方促振兴的强大合力。
要完善新发展阶段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借鉴脱贫攻坚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机制和办法,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贯通、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特别是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三农”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充分发挥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党委农办建设,真正把农业农村工作统筹抓起来,形成“一盘棋”的工作合力。要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切实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
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推动乡村振兴的战斗堡垒。要抓实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有序做好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但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根本的工作导向,把更多资源下沉到乡镇和村,切实减轻基层组织负担,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放到帮助农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上来。
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当前,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不高,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手段还存在着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乡村治理需要破解的难题还不少。要注重运用现代治理方式与发挥农村传统治理资源作用相结合,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的根本政治保障。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上不断取得一个又一个新的成就。
(摘自《农民日报》,2021年3月2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