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煤炭行业改革发展成效显著
2021-11-30
2021年3月3日,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2020煤炭行业发展年度报告》。报告总结了“十三五”煤炭行业改革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煤炭工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划时代意义的5年。这5年,煤炭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做好煤炭这篇大文章”的嘱托,深入贯彻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着力推动煤炭安全高效智能化开采和清洁高效集约化利用,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行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迈上了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煤炭去产能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5 年来,在国家有关部门和主要产煤省区地方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下,持续推动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建设先进产能,全国煤炭供给质量显著提高。截至2020年底,全国累计退出煤矿5500处左右、退出落后煤炭产能10 亿t/a 以上,安置职工100万人左右,超额完成《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提出的化解过剩产能奋斗目标。
◆煤炭资源开发布局持续优化
“十三五”时期,我国煤炭生产重心加快向资源禀赋好、开采条件好的“晋陕蒙地区”集中。2020年西部地区煤炭产量23.3 亿t,占全国的59.7%,比2015 年提高5 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占全国的33.4%,下降了1.4 个百分点;东部地区下降了2.3 个百分点;东北地区下降了1.3个百分点。
从大型基地和区域煤炭产量变化看,2020 年,14 个大型煤炭基地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96.6%,比2015 年提高3.6 个百分点。内蒙古、山西、陕西、新疆、贵州、山东、安徽、河南等8个省(区)煤炭产量超亿吨,原煤产量共计35.0 亿t,占全国的89.7%,其中,晋陕蒙3 省(区)原煤产量27.9 亿t,占全国的71.5%。全国煤炭净调出省(区)减少到晋陕蒙新4个省(区),其中,晋陕蒙3省(区)调出煤炭17.3亿t左右。
◆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煤炭供给体系质量显著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国煤矿数量减少到4700处以下、平均单井(矿)产能提高到110 万t/a 以上。大型现代化煤矿成为全国煤炭生产的主体。全国建成120 万t/a 以上的大型现代化煤矿1200 处以上,产量占全国的80%左右,其中,建成年产千万吨级煤矿52 处,产能8.2 亿t/a;30 万t/a 以下的小煤矿数量、产能分别下降到1000处以下、1.1亿t/a左右。
前8 家大型企业原煤产量18.55 亿t,占全国的47.6%,比2015 年提高11.6 个百分点;其中,亿吨级以上企业煤炭产量16.8 亿t,占全国的43%;千万吨级以上企业煤炭产量30.0亿t,占全国的77%。
煤炭企业战略性重组步伐加快。神华集团与国电集团合并重组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山东能源与兖矿集团联合重组成立新山东能源集团,中煤能源兼并重组国投、保利和中铁等企业的煤矿板块,山西省战略重组成立晋能控股集团和山西焦煤集团,甘肃省、贵州省、辽宁省分别重组成立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盘江煤电集团、辽宁省能源集团。战略性重组后,国家能源集团、晋能控股集团、山东能源集团、中煤能源集团等4家企业煤炭产量超过2亿t,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山西焦煤集团等2 家企业产量超过1 亿t,煤炭产业集中度大幅提升,培育打造了一批具有创建世界一流能源企业潜力的大型煤炭(能源)企业集团。
新兴产业和生产服务性产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科技环保、现代金融等产业不断培育发展,形成一批新兴产业增长新引擎。人工智能、大数据、机器人等现代信息技术与煤炭开发利用深度融合,煤矿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全面提速。截至2020 年底,建成400 多个智能化采掘工作面,采煤、钻锚、巡检等19种煤矿机器人在井下实施应用,71处煤矿列入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
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截至2020年底,煤炭企业参股控股电厂权益装机容量达3.3 亿kW,比2015 年增加1.8 亿kW,占全国燃煤电力装机的26.5%;参股控股焦化规模占全国焦化总产能的30%以上;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气、煤制乙二醇产能分别达到931万t/a、1582万t/a、51亿m3/a、489万t/a。
◆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十三五”期间,煤炭行业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大型煤炭企业采煤机械化程度提高到98.86%。大型矿井建设、特厚煤层综放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燃煤超低排放发电、高效煤粉型工业锅炉、现代煤化工技术等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主要煤机装备和大型粉煤气化技术实现了国产化,煤机装备制造规模位于世界前列。“十三五”期间,全行业获得国家科技奖励22项,“400 万t/a 煤间接液化成套技术创新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煤制油品/烯烃大型现代煤化工成套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中国专利奖共51 项,其中,金奖3 项,银奖2 项;获得煤炭行业科技奖1491项,其中,特等奖5项,一等奖162项。
“十三五”期间,全行业建成国家级、省部级和行业级研发平台达170 余家,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23家,科技创新支撑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煤炭清洁生产水平明显提升
煤炭清洁生产机制不断完善,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无煤柱开采等煤炭绿色开采技术得到推广,煤炭资源回收率显著提升。2020年,原煤入洗率达到74.1%,比2015 年提高8.2个百分点。煤炭洗选加工技术快速发展,千万吨级湿法全重介选煤技术、大型复合干法和块煤干法分选技术、细粒级煤炭资源的高效分选技术、大型井下选煤排矸技术和新一代空气重介干法选煤技术成功应用。2020 年,矿井水综合利用率、煤矸石综合利用处置率、井下瓦斯抽采利用率达到78.7%、72.2%、44.8%,比2015 年分别提高11.2 个、8 个、9.5 个百分点;土地复垦率达到57%左右,提高9 个百分点;大型煤矿原煤生产综合能耗10.51kg 标煤/t,下降11 个百分点;煤矸石及低热值煤综合利用发电装机达4200 万kW,增加900 万kW,年利用煤矸石达到1.5亿t。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步伐加快
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推进。截至2020年底,全国燃煤电厂完成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9.5亿kW,占全国燃煤电厂总装机的76%左右。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效煤粉型锅炉技术得到推广应用,锅炉燃料燃烬率达到98%,比普通燃煤锅炉提高28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天然气锅炉排放标准。散煤综合治理和煤炭减量替代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散煤用量消减超过2亿t。
◆煤炭市场化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为标志,我国煤炭市场化改革进入快车道。全国煤炭交易市场体系不断完善,煤炭价格指数体系逐步健全,煤炭期货市场不断培育发展。市场运行机制、交易规则、监管体制不断建立和完善,特别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推动下,逐步建立了符合煤炭工业改革发展方向的产能置换、中长期合同制度和“基础价+浮动价”的定价机制、最高最低库存和政府行业企业共同抑制煤炭价格异常波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等一系列基础性制度。2021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约量达到21亿t,占全国煤炭产量的50%以上。中长期合同制度和“基础价+浮动价”定价机制,发挥了维护煤炭经济平稳运行的压舱石作用。
◆矿区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
全行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推进矿区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矿区大气、水、土壤、绿化等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建成了以开滦南湖中央生态公园、徐州潘安湖湿地公园、神东国家级水土保持生态基地为代表的一批国家矿山公园、近代工业博览园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矿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品质得到新提升,促进了矿区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煤炭产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
能源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资源税法》颁布实施,《安全生产法》《能源法》《煤炭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制度修订工作有序推进。国家先后出台了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去产能关闭煤矿职工安置办法、煤炭产运储销体系建设、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的意见、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激发煤炭企业的活力,为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国际交流合作领域不断拓展
煤炭行业企业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深入推进“一带一路”产能合作。国家能源集团、中煤能源集团、中煤科工集团、中煤地质总局、山东能源集团、徐州矿务集团、郑州煤矿机械集团等大型企业依托地质勘探、矿山建设、煤矿机械、技术装备、人才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深化务实合作,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区域建设格局,全球配置资源能力不断增强,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煤炭行业与世界能源机构、主要产煤国家政府、协会和企业的合作不断深化,搭建高层次国际合作交流平台,举办世界煤炭协会技术委员会会议、煤炭企业国际化研讨会、中国国际煤炭采矿展等,开创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业合作和互利共赢发展的新局面。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不断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安全科技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安全生产投入大幅增加,煤矿职工安全培训不断强化,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20年,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降至0.059,比2015年下降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