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性
——基于其核心理念的论析
2021-11-30王鹏伟贺兰英
王鹏伟,贺兰英
(广东医科大学 社科部,广东 湛江 524023)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指南,是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这典型体现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生命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两山理论”上。生命共同体对自然史、人类史和人与大自然的关系、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法途径等作出了科学论断,人类命运共同体指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途径,集中体现了习近平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大国担当胸襟,而“两山理论”正是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得益彰。
一、“生命共同体”指明了人与自然相处的应然方式
习近平指出:“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1];“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2]。这意味着,生命共同体不仅是一个关于自然科学的事实概念和一个关于社会科学的价值概念,而且,生命共同体还指明了人与大自然相处的应有方式,即人与大自然应该是一个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
(一)“生命共同体”,实现了对“生物共同体”的超越
现代环境哲学肇始于20世纪60-70年代的西方发达国家,是对全球生态环境问题的哲学反思。近代机械论自然观把大自然(甚至人)看作机器,是没有自身目的、利益和价值,完全是为人类而存在的,从而人类可以随意对待它们,这是导致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认识根源。进化论、生物学、生态学和系统科学等的大发展,使人们认识到大自然是一个复杂巨系统、活系统,人与其他自然存在物相互作用、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的、系统的、运动变化发展的体系,即生物共同体。基于此,现代西方环境哲学,尤其是其中的非人类中心主义,认为大自然也具有内在价值和道德地位,此即自然内在价值论。自然内在价值论是错误的,犯了休谟错误和自然主义谬误。因为,无论大自然是生物共同体,还是大自然具有内在价值,所表明的都是自然事实,即自然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性和规律性,而非伦理价值事实。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认同人与大自然构成了生物共同体。但是,并不止步于此,而是认为人与大自然还构成了生命共同体。在生命共同体中,“山”“水”“土”“林”“田”“湖”等不仅仅是天然自然物,更是因人类和为人类而存在的属人自然物。“水的命脉在山”和“山的命脉在土”主要揭示了自然界中无生命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表明物质世界尚处于无生命进化阶段;“田的命脉在水”和“土的命脉在树”主要揭示了自然界中生命对于非生命的依赖和非生命对于生命的支撑,表明物质进化已经到了生命阶段——各种生物与其环境构成了生物共同体。从一般意义上说,“山”“水”“土”都是有“命脉”的,都是物质运动的具体形态。但是,从根本上说它们又是没有“命”的,不是“生命”,没有什么意义和价值。因为,非生命物之间只是单纯的共存关系。只是从“树”即“生命”开始,世界才有了意义的可能。因为,事物之间有了共生的可能,而“生生之为德”。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人及人类社会的出现,则划分了人和自然界、人和非人的区别,从此世界才有了真正的价值和意义。
价值和意义从根本上说是由人所赋予的——即外物对作为主体的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的价值和意义——在人类出现之前,不管大自然中是否有生命存在,都是没有意义和价值的。人以其独特的自然生理特征和劳动实践从大自然中普通的一员脱颖而出,成为人,成为主体,从而实现了对自然界的超越,而大自然则成为人的客体。只有在生命共同体而非在生物共同体中,“田”才是有意义的,就是说,田是人的主体客体化、意义外化的体现。“人的命脉在田”主要揭示了人对于大自然,尤其是对于自然生物的依赖和后者对于前者的支撑,表明物质进化已经到了人类社会阶段。而人及人类社会一经出现,生物共同体就自然转化为生命共同体。因为,“田”的意蕴已远非“山”“水”“土”“树”所能容纳。“田”意味着“农耕”“田猎”,意味着人类文明。“田”既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物质资料,也是人类实践活动的重要产物。“田”里充斥和孕育着生命,最重要的生命当然是庄稼。为了庄稼丰收,人们要翻土、施肥等,庄稼引来虫媒动物等,田地里还存在各种微生物等。总之,“田”本身就是一个生物共同体,但更是一个因人和为人而存在的生命共同体。这充分说明,习近平生命共同体不仅内蕴生物共同体,是一个事实性概念,更是一个价值性概念。而且,以生命共同体为基础,全人类还构成了一个命运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够从生命共同体推导出人类必须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结论,而不会像现代西方环境哲学非人类中心主义那样出现备受诟病的休谟错误与自然主义谬误。
虽然生命共同体中的各种要素都是有“命”的,但人的“命”最重要,而且,人是生命共同体和生态文明的主体。因此,我们应该促进人与大自然之间的“生生”“美美”,实现人与大自然之间的共存共生共荣。这意味着,在环境哲学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我们必须坚持人的主体地位。虽则,既然人与大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就必然会出现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情形。因此,人类主体地位的发挥不能超越大自然的自组织限度而导致自然生物共同体的崩溃。否则,必将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因此,我们不能恣意妄为,像奴隶主对待奴隶那样对待大自然,而必须尊重规律、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如此方能在利万物的同时利自己。因此,与现代西方环境哲学生物共同体主要认为人与其他生物是浑然一体的存在物不同,习近平生命共同体虽认为人确实是生物共同体的成员,但认为人又在此基础上突现出来,同时成为处于生命共同体中具有社会实践性的人。生命共同体才是人与自然相处的应然方式。
实际上,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其中,广义生命共同体概念除了含有生物共同体概念外,还内蕴狭义生命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两个概念。因而,习近平生命共同体实际上涵指三种共同体:(1)包括作为自然存在物的人类在内的各种生物及其环境所构成的生物共同体,此即现代西方环境哲学中的生物共同体。(2)由社会性的人及其自然环境所构成的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此即狭义生命共同体。(3)由处于各种社会性组织,尤其是民族国家中的人所构成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其中,生物共同体是狭义生命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赖以存在的自然物质基础。基于生物共同体所描述的自然生物事实,狭义生命共同体认为,在人与大自然的关系中,必须坚持“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人类命运共同体则认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因此,虽然life community既可以翻译为生物共同体也可翻译为生命共同体,但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将现代西方环境哲学语境中的life community翻译为生物共同体是恰切的。
(二)“生命共同体”,是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继承发展
在马克思之前,西方社会对大自然的认识整体上是不科学的。它要么将大自然看作是人的意识的产物,要么虽然认为大自然外在于人,但又认为大自然是机械的、无机的、静止的。这也体现在现代西方环境哲学上。其中的人类中心主义持机械论自然观,虽然承认大自然对于人类的先在性和外在性,但实际上将大自然看作人的思维外化的产物,因而是可以随意对待的;其中的非人类中心主义虽然认识到大自然是系统的、有机的,但它以自然内在价值论证明大自然具有道德地位,从根本上说是错误的,而且,它割裂人与大自然的关系,在论证大自然具有道德地位时仅将人看作自然存在物,而在论证环境责任时又将人看作社会存在物,从而使环境伦理失去实践主体而成为不可能。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认为大自然及其存在物是有机、系统、运动、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物质存在。就是说,“自然界不是存在着,而是生成着和消逝着”[3],人类也是这个系统的产物和一部分。这主要是对天然自然的认识。自然史要由人类来书写。在人类出现之前,只有自在的宇宙和自然演化史。在人类出现之后,才有了真正的自然史,即人类对物质世界、大自然和人类进行自然科学研究的历史。马克思指出:“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制约。自然史即所谓的自然科学”[4]。大自然要真正被人类所认识,就必须经过人类的实践变革而成为人化自然和人造自然。人化自然和人造自然是人现实的、真正的自然。由此,人类也开始真正进入了文明阶段,即人类史阶段。
人类史是人类战天斗地、改造自身社会存在的历史,其中,人对自然的改造具有基础性地位。人同其他动物一样也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但是,与其他动物不同的是,人还是自觉的类存在物。劳动在人类从猿到人的转变中起了根本作用。劳动成就了人类,也使大自然从物质进化史和自然史阶段走进人类史阶段。动物没有真正的历史。动物的历史,实际上“即动物的起源和逐步发展到今天这样的状态的历史。但这部历史对它们来说是被创造出来的,如果说它们自己也参与了创造,那也是无意识的”[3]。人类因劳动而具有意识、语言和文化,会从历史中发现规律,汲取经验教训。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人类史)的最新阶段。
西方文明(旧哲学)没有科学指明人类(史)对自然(史)的区别和超越。唯心主义,如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没有将人类与大自然区分开来,认为人、人类社会乃至自然界都是观念的产物;旧唯物主义,如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对人类的理解完全是唯心主义的。现代西方环境哲学虽然唤起了人们的环保意识,但从根本上说并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真正和解。因为,其主流即非人类中心主义以自然内在价值论立论,既不懂人,也不懂自然——把大自然混同于人类,一方面提高大自然的地位,另一方面又降低人类的地位。恩格斯指出:“动物所能做到的最多是采集,而人则从事生产,人制造最广义的生活资料,这些生活资料是自然界离开了人便不能生产出来的。因此,把动物界的生活规律直接搬到人类社会中来是不行的”[5]。现代西方环境哲学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一大重要缺陷就是:一方面,把动物界的生活规律直接搬到人类社会中来;另一方面,把人类社会的生活规律直接搬到动物界,甚至整个自然界中。
马克思认为,虽然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是人的无机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而不能离开大自然,但人通过实践变革大自然、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而使自己成为有意识的类存在物,成为超越大自然的大写的社会人。现实的大自然也不是与人无关的大自然,而是因人存在和为人存在的大自然,是人化自然和人造自然。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隔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6]。一般而言,在自然科学研究中,我们要尽量减少对利益和价值的考量。但是,在生物学、生态学和系统科学这些涉及自然有机系统的自然科学研究和博物学性质的研究中,我们应假定自然存在物,特别是其中的生物是主体,有目的、利益和价值等。实际上,正是这种研究模式使我们认识到大自然是生物共同体,从而引发了现代环境哲学的诞生。但是,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哲学问题研究并不是单纯的自然科学研究,而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因而必须要考虑主体及他们的利益和价值。这里,“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7]“人始终是主体”[7]。因为,在人与大自然的现实关系中,不论相互作用着的非人事物在其他研究中是主体还是客体,但对于观察和认识它们的人而言统统都属于客体[8]。
当然,人类不能随意对待作为客体的大自然。“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3]。好在人类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更是社会存在物,唯有人类,而不是动物,才能自觉地认识到人与大自然还构成了生命共同体、人类自身与大自然“命脉”互依。“我们对自然界的全部统治力量,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3]。并且,我们越是能够正确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我们就越是能够认识和控制我们行为的较远的后果。习近平生命共同体更使我们认识到人与大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这要求人类活动必须尊重大自然的客体尺度、外在尺度和真理尺度。因为,虽然依据自然内在价值论,自然存在物也是具有内在价值的,但是,同样依据自然内在价值论,非生物、植物和无感觉的动物、有感觉的动物以及人的内在价值是由最小逐渐到最大,而它们的工具价值则是从最大到最小的[9],因而,人类对大自然的利用是正当的。但是,不能因此严重损害自然系统中低层级系统的丰度,以致使其低到无以支撑起高层级系统的程度,若如此,高层级系统就会崩溃,甚至影响到人类的生存发展。人类要想繁荣发展,必须摒弃“小我”而走向“大我”,报持“我活,也要让他人活”的思想,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这是人与自然相处的应然方式。
综上所述,既然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与大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我们就必须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之路,以系统思维和方法对待人与大自然的关系,“按照系统工程的思路,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2]。因为,生态环境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涉及包括工农业生产在内的全部经济部门和产业领域,国计民生、各行各业无所不包,各行各业,各部门和各领域彼此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是一个动态有机的复杂巨系统。概而言之,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促进人与自然的协同发展,就必须以系统思维和方法,统筹规划,协同推进,方可取得成效。其中,重点是调整经济结构和能源结构,走清洁、环保、节能、高效的工农业发展道路,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尤其重要的是,要把生态环境保护真正纳入对官员的政绩考核中,引领主政一方的党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指明了人类相处的应然方式
习近平指出:“人类是命运共同体,保护生态环境是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生态文明建设做好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加分项,反之就会成为别有用心的势力攻击我们的借口。……人类进入工业文明时代以来,传统工业化迅猛发展……造成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引发了人们对资本主义发展模式的深刻反思”[1]。人类命运共同体充分体现了习近平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宽广视野和博大胸襟。因为,它不仅致力于推进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和中国人与自然关系的彻底和解,也致力于推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和全人类与自然关系的彻底和解。即通过构建和平、平等、共同繁荣进步、命运休戚与共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来推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而且,生命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彼此互蕴,互为目的和手段的,是实现“两个和解”的重要途径——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实现国际范围内人际关系和谐,从而实现全球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
(一)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本身就是对人权的尊重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依靠人民、为了人民。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首先必须依靠中国人民。习近平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2],“绿水青山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2],“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2]。要求走绿色发展道路,“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增长点”[2],“保护生态环境就应该而且必须成为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2],最终旨归是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当然,我们必须尊重自然。从根本上说,这也是尊重广大人民的生物存在和社会存在,因而本身就是对人权的尊重。
(二)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并要求全球生态文明建设
习近平指出:“要实现永续发展,必须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中国现代化是绝无仅有、史无前例、空前伟大的。现在全世界发达国家人口总额不到十三亿,十三亿的中国实现了现代化,就会把这个人口数量提升一倍以上”[2]。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走生态文明之路本身就是对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和人类和平发展的最大贡献。而且,中国积极参与和推进生态环境外交,以生态环境治理等谋求共同发展繁荣,以共同发展繁荣促生态文明建设,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支持广大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挑战,以增强其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能力,而不以合作援助为由干涉其内部事务。这通过亚投行、“一带一路”等一系列重大的中国外交平台展现和传递出来。对于全球生态环境治理,中国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这有利于在国际事务中凝聚共识、管控分歧、求同存异、聚同化异,形成包容联动的全球发展治理新格局。这本身就是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旨和目的。
(三)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途径,促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环境问题与人类对大自然的客观规律认识不足有关,更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以资本逻辑为推力的工业化、资本全球化有关,后两者才是造成全球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然而,他们却在减排和环保问题上避重就轻,无论是在资金还是在技术上,对发展中国家环保事业的援助都是“缺斤少两”、口惠而实不至的。因此,人际关系的不和谐,尤其是国际人际正义的不彰才是生态环境问题的主因。恩格斯指出:要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彻底和解,就必须“对我们的直到目前为止的生产方式,以及同这种生产方式一起对我们的现今的整个社会制度实现完全的变革”[5],即消灭资本主义制度,建设起社会主义制度。这有助于促进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而且,“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4]。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有助于全人类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从而促进国际人际关系的和解,最终推动全球生态文明建设。
当今时代,虽然现实世界是划分国界的,但我们共处一个地球,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而且,大气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是不受国家、民族、种族、性别、肤色等限制的。这就要求国际合作。这次新冠肺炎在全球的肆虐就证明了这一点,也再次证明了人与大自然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全人类是一个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当此之际,我们要合舟共济,共渡时艰。当然,包括社会主义在内的各种现实的共同体都不是真正的共同体。但是,作为真正的共同体,即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是造就共产主义的物质和精神前提,走向共产主义的必经途径。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旨在在存在不同国家共同体的现实前提下推动世界和平发展,实现全人类的共同福祉。在当今世界现实情势下,我们要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途径,实现全球范围内的环境正义和生态文明。这有助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彻底和解,增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水平和话语权,进而助推人类命运共同体自身的构建。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系统性、有机性、科学性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建设性。
三、“两山理论”指明了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关系
长期以来,人们以为发展就是经济即工农业增长。工农业增长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增加了实物财富,却不可避免地造成自然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加剧人与自然矛盾。并且,在大拆大建的同时也毁掉了大量社会财富。这与西方经典哲学及其价值和财富观坚持强势人类中心主义,认为唯有人类劳动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并且,自然资源是取之不竭的密切相关。现代西方环境哲学人类中心主义正是基于此而认为大自然是没有价值,从而是可以随意处置的,而非人类中心主义虽认识到大自然是财富的来源、有价值,但又走向另一个极端,认为大自然具有不依赖于人类而独存的内在价值和道德地位,因而几乎是人类不可以触碰的,从而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保对立起来(以罗马俱乐部为代表的现代西方环保运动同样如此)。我们认为,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发展的基础,而工农业是最为重要的经济增殖方式。因而,将工农业增长视为发展的核心内容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发展不只是、不等于工农业增长。发展是良性的、进步性增长。以生态环境污染破坏和疾病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是带血的增长,而不是发展。而且,发展也不仅仅是经济发展,而是包括经济发展在内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等的全方位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10],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应该而且能够做到“鱼与熊掌兼得”。
实际上,虽然劳动是财富的来源,但并不是唯一的来源。马克思恩格斯科学地指出:“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11]。“劳动和自然界在一起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为劳动提供材料,劳动把材料转变为财富”[5]。这就是自然财富论。当然,与动物主要直接依靠大自然存活不同,人类越脱离自然界而成为“人”,就越要靠劳动创造的财富存活。劳动是人与自然相区别的根本原因和标志,也是人与自然相结合从而实现对自然的认识和改造的中介。现代社会,自然财富越发稀缺。人类要更好地生存发展,就既不能像动物那样率性对待大自然,也不能无所作为,将自己混同于大自然的普通一员,而应该且只能借助于因劳动而成就的主体能动性,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走人与自然协同发展的生态文明之路。
习近平在吸收自然内在价值论的合理成分(大自然具有固有属性和规律)、继承发展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财富论基础上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自然价值和增值自然资本,就是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使绿水青山持续发挥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1],此即两山理论。两山理论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财富论的创新发展、高度凝练和形象表达,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价值,对指导生态文明实践具有重大意义。一方面,既使我们认识到传统价值观将“价值”仅界定为大自然对人类的物质经济价值的狭隘性——实际上,大自然的美学价值、历史价值、生态价值等非实物价值也是(对人的)价值——也否弃了大自然具有独立于人的内在价值和道德地位的抽象虚妄方面。另一方面,两山理论要求绿色发展,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标志着发展观、发展理念的与时俱进:发展不仅仅是经济发展,而是包括生态文明在内的全面发展;财富不仅包括实物财富,也包括自然财富、生态财富等非实物财富;价值不仅仅是经济价值,更包括非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等。基于两山理论,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是可以兼得的。实际上,两山理论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动力论。它的功用方面科学地指明了人类为什么要建设生态文明、尊重和保护大自然的根本原因。因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即大自然对人类具有物质的和非物质的工具价值。正其如此,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才具有彻底性,从而具有强大的现实实践性。
综上所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其生命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两山理论为核心理念,是一个科学的体系。生命共同体指明人与大自然的应然相处方式,人类命运共同体指明人类间的应然相处方式,两山理论表明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可以兼得,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动力论。这也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系统性、有机性和强大现实实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