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态技术创新的践行困境及实践路径
2021-11-29陈多闻
陈多闻
(东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沈阳 110001)
“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1],不管是技术发展问题还是生态文明建设问题,都是国家现代化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特别是我国进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一方面要通过技术实践加紧建构“美丽中国”从而实现“中国梦”,另一方面又要依靠技术实践加快消解改革开放以来产生的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生态技术创新已然成为一种理论自觉和实践诉求。
生态技术创新的语义解读有两种:一是生态的技术创新,二是生态技术的创新。前者是广义的生态技术创新,指的是技术创新纳入了生态因子,生态成为了技术创新的重要内涵;后者是狭义的生态技术创新,指的是围绕生态技术所进行的各种创新活动。生态技术创新无疑给人类勾勒了一幅欣欣向荣的美好生活图景,在技术创新给人类带来“更快、更高、更省、更多”的价值体验后,生态技术创新给人类带来的是“更美、更好、更自然、更舒心”的价值盛宴。
我国从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以来,逐步将生态技术创新提上了制度保护议程,以1989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依托,我国已经逐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法律制度体系,但就目前实际来说,我国生态技术创新还面临种种现实困境。
一、企业层面的生态文化践行困境
生态技术创新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国家层面的法律制度保障固然不可或缺,但毕竟企业才是生态技术创新的实际主体,只有调动企业生态生产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企业才能真正建构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才可能深入人心,并渗透到企业的设计和制造活动中。但就目前来说,不少企业还是秉持狭隘的发展观念,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坚持本位主义思维。
(一)非辩证的狭隘的发展观念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2]自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在生态危机凸显为全球性问题的时代背景下,我国人民对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诉求日益彰显,生态文明建设已经在实践中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有些生产企业为了获取尽可能高的利润,仍然把生态因素视为生产成本,能躲就躲、能避就避、能免就免、能减就减。比如,国家要求防止污染的设备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使用,一开始部分企业都持观望态度,拖拖拉拉,看到国家动真格了,在设计和施工环节才勉强应付,等过了生态评估检查就不再使用了,防止污染的设备工程就形同虚设,直到国家来监管了,又开始使用,防止污染的设备工程主要用来应付检查了,一年也就启用那么几个星期。还有些高污染企业,在环境评估期间老老实实按照规定生产、排放和处理污染,但过了检查期,照样我行我素,不少企业骨子里生态意识和生态责任的缺失导致其应对上头的环境政策时总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世哲学
中国传统文化潜伏着一种根深蒂固的处世哲学,那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和“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保身哲理。企业是放大的个体,是为了生产、经销某一类产品而汇集起来的单位组织,作为生产单位,它是一个国家生产方式和生产理念的象征;作为经销单位,它决定着这个国家的消费内容和消费方式。任何企业,即使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先要考虑的也是利润的获取,新时代赋予了企业一种新的生态使命,要求它们进行负责任的技术创新活动和技术生产行为,大部分企业也确实认识到了自己的神圣职责,只不过在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的两相权衡下,总是不自觉地要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不惜牺牲甚至放弃生态利益,因为经济利益是个人的、可见的,但是生态利益是国家的、集体的、隐藏的。正如《美人鱼》电影里房地产开发商的一句经典台词:“我们只管赚钱就好了,保护地球就交给环保机构了。”电影里房地产开发商为了能把海豚湾变成可以修建房产的地皮,首先就要驱逐海豚湾的海豚,为了达到驱逐目的,他们专门研制开发了一种声波武器,一旦启动,就会折磨生活在其中的海豚致其死亡,当海豚湾再也没有海豚的时候,开发商就可以理所当然地填海盖房了。
企业是生态技术创新的主体,理应承担起生态技术创新的责任,但是完全寄希望于企业完成生态生产和生态制造这也是不现实的。企业毕竟是以获取利润为生存的根本,要完全依靠它把生态理念彻底贯彻到技术创新的全过程无疑是一种幻想,生态技术创新能够实现利润、创造收入还好说,要是不能够实现利润、创造收入,哪个企业又愿意对生态技术创新投入更多呢?所以,企业要真正成为生态技术创新的主体,就必须能尝到生态技术创新的甜头。有利可图,企业才会花费时间和精力去研制生态工艺和生态技术,才会花费时间和精力给消费者提供生态产品。所以,国家在生态技术创新的起步时期,对企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帮助至关重要。
二、公民层面的生态行为践行困境
生态技术创新是通过提供生态产品、生态方法、生态功能等让社会获益,这就离不开市场消费者的支持,如果生态产品无人问津,没有市场,那么生态技术创新就失去了发展的动力,会被扼杀在摇篮之中。所以说,生态技术创新能否可持续发展最终还是取决于消费者是否选择、购买和使用其带来的生态产品。
(一)价格因素成为公民购买生态产品的首要考量
生态技术创新要可持续发展,市场是决定因素,换而言之,生态技术创新能否成功关键取决于其所提供的生态产品是否有消费者买单,生态产品有人买单,生态技术创新就取得了初步的成功,有利可图,企业才会进一步加大对生态技术创新的投入,给消费者提供更好更多的生态产品,才有希望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生态产品在价格上普遍会比普通产品贵,特别是获得认证的生态产品,如超市里的各种有机产品、有机蔬菜可以卖到10元一斤,土鸡蛋可以卖到15元一斤。在我们之前的社会调查问卷中有这样一个问题,即环境友好产品比一般产品价格高多少,您会选择购买:同样的价格;20%以下;21%-40%;41%-60%;60%以上;无论价格相差多少,都不会购买环境友好产品。结果在1 049份有效问卷中,890人的选择是“同样的价格”,只有159人选择了“20%以下”和“21%-40%”,41%以上没有一个人选择。可见,在生态产品的购买问题上,还是钱包说了算,一般老百姓都知道生态产品好,也愿意支持生态产品,但是当生态产品的价格远远超过普通产品时更多地会选择普通产品。
(二)沉溺于符号性消费、炫耀性消费和攀比性消费
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就对生产与消费的关系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认为“消费直接也是生产”[3](P93),消费者的喜好会直接决定着技术产品的销路和市场,技术产品的畅销会刺激生产者的研发和再生产行为,技术产品的滞销则会阻碍甚至终止生产者的研发和再生产行为。马克思指出,人类首先需要满足自己的衣食住行然后才能创造自己的历史,因为人首先是一个自然存在物,其次才是一个社会存在物,“消费的需要决定生产”[3](P28)。在科学技术水平还很低下的农业社会,人们的需求以吃饱穿暖为主,生产也就主要满足人们的这些最基本的消费需求,但工业社会的到来,全面开启了人的器官享受,就连生态自然本身也成为了人们消费的目标和对象,就这样,“大量消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成为了一个循环怪圈,在这个循环怪圈中,一个用过即丢的浪费模式已然成形。
不管是符号性消费、炫耀性消费还是攀比性消费,都相悖于生态技术创新的理念,这实际上制约着生态技术创新,虽然生态技术创新形式多样,但都指向了节约、节俭等价值内涵。我国改革开放40多年以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但有些人在思想上仍受到西方文化价值观的影响,个人主义、享乐主义、自由主义、消费主义等不断冲击着我们的传统文化,一部分人思想上向往放纵和自由,渴望通过消费放飞自我。在这种情形下,如果我们能够把生态发展打造成为一种时髦、前卫的标签,倒也可以为生态技术创新作出贡献,比如1998年乐活一族的兴起,乐活一族重视健康、关爱环保,在消费时以健康、环保、时尚、有机、天然、绿色为主题,并于21世纪初传到我们国家,受到了部分人群的认同。
三、我国生态技术创新的实践路径
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无论是实现中国梦还是建设美丽中国,生态技术创新势在必行,国家在战略层面也是越来越重视,投入了大量的经费支持,仅在“十一五”期间,国家用于节能减排研发的经费就超过了100亿元,在 “十二五”期间,国家在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建设等12个环保科技领域投入的研发资金则达到了220亿元[4]。在加大经费支持的同时,国家也加大了政策支撑,努力践行“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生态技术、生态政治和生态技术哲学成为创建生态文明的重要因素”[5]。但鉴于现实困境的存在,国家还需要进一步作出努力。
(一)健全完善生态执行制度,强化生态考核指标
对于生态技术创新行为,国家既要出台相关的政策和制度,也要在执行的速度、力度、程度和范围上下功夫,“有法可依”了,就必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任何有利于生态技术创新的行为,要适时鼓励和引导,而对于任何有碍于生态技术创新的行为必须零容忍,要狠抓生态考核,落实生态监督。
所谓生态考核,就是针对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具体指标的考核,不仅要针对企业,更要针对政府部门,使之成为政府政绩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考核就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挥棒,引导政府工作始终围绕绿色GDP开展。绿色GDP“是指在一国(或地区)的经济领土范围内,由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考虑了资源与环境因素之后的最终有效成果,即在传统的 GDP中扣减了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耗减和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损失后的结果”[6]。生态考核引导着企业生产围绕着低碳减排进行,它是否全面、具体、有效决定着我国生态技术创新的进展程度。
生态考核涉及到人民生活环境的方方面面,是客观的生态环境指标,最基本的包括水质量考核、空气质量考核、土壤质量考核、食品安全考核、森林覆盖率考核等。习近平总书记在多种场合强调,要不断改进考核方法和手段,彻底打破对GDP的经济崇拜,除了生态考核,还要进行民生考核、社会进步考核等全方位考核。只有严格执行生态考核制度,绿色GDP才会落到实处,企业才会全心全意投入到生态技术创新之中,生态文明建设也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二)动员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落地公众生态监督
2012年,党的十八大明确作出了加强环境监管的指示,要求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再三重申,一定要“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还要“加强社会监督”[7]。2014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明确,“在给环境监管部门赋予更大执法权力的同时,也相应规定了环境监管失职行为的制裁措施,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和接受社会监督的义务。”[8]政府部门的时间和精力有限,企业也不可能自己来监督自己,所以要真正调动公众生态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且用法律制度来赋予和保障公众的生态监督权,“只有通过全社会积极参与和不懈努力,才能有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9],打赢一场轰轰烈烈的生态保卫战。
动员广大的群众来参与监督,一来可以有效隔断了企业提前托关系、送人情;二来可以造成一种24小时被人监督的无形压力;三来群众是切身利益相关者,积极性和主动性容易被调动和激发起来,群众参与进来就很容易打破“中国式运动治理”的循环怪圈。公众不仅可以监督企业,也可以监督政府部门,监督企业是为了督促企业进行生态生产,监督政府是为了督促政府生态执法。为了保证社会公众的生态参与积极性,“必须建立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公众听证制度,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扩大环境信息公开范围”[10]。当然,公众生态监督也存在短板,公众主要关心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问题,比如对饮用水安全的关注程度就远远高于生物多样性,对空气质量的关注程度就远远高于资源开发,所以,公众生态监督离不开宏观管理和组织。生态监督一旦落实,政府应该有奖有罚,对在生态技术创新领域作出不懈尝试并积极推广应用的企业,国家要及时予以认可,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要双管齐下。
(三)提倡绿色减排,重点打造绿色生活文化
目前,生态文明建设已经上升为国家意志,不仅承诺了人民一个健康中国、美丽中国,也赋予了人民绿色生活的神圣职责。国家的生态意志已经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渗透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润物细无声地引导着人们的日常行为:一则不要随手丢垃圾的广告引起多少人的共鸣,一则不要让你的眼泪成为地球的最后一滴水又提醒着多少人要节约资源,一部《美人鱼》的环境保护电影又激起多少人的生态意识……国家有政策、有决心,但保护环境,却要从每一个小我做起,具体到每一个人,就是进行负责任的生活技术使用行为。负责任生活技术使用行为有两层含义:一是节俭,节俭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它强调爱物、惜物,不浪费一滴水、不糟蹋一粒米,不买不必要的生活必需品,对于生活必需品做到物尽其用,节俭能有效地使用和保护我们的物质资源。二是可持续,切忌用过即扔掉、多就是好的消费行为,哪怕是一件生态的纯棉衣服,其从设计到生产到成衣再到被弃之不用,或多或少意味着资源的耗费,消费者作为生产者关注的对象,应将节约资源、绿色消费的理念贯彻到现实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反对高能耗,支持绿色低碳。国家除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进行生态宣传外,还需要对实施生态行为的公民予以经济补贴或实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