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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末日美外交关系的不对等性(1853—1867)
——兼谈对当代国际关系的启示

2021-11-29赵承伟

关键词:幕府外交关系哈里斯

赵承伟,卢 镇

(1.青岛工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青岛 266300;2.河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开封475001)

引言

日美外交关系研究一直是学术界竞逐的热点,也是探究全球大国外交关系中的重要一环。学界基于日美外交关系中的研究大多聚焦近现代日美外交关系领域,其中尤以战后日美外交史居多,或许这与当下盛行的现实主义外交有关。目前,学界有关日美外交关系的研究成果颇丰,研究视角也各有千秋,但综其而论,关于幕府末期日美外交关系的研究依然有限,而涉猎此领域的系统性论证更是不多。鉴于此,有必要积极探寻幕府末期日美之间的外交关系及其发展规律。

日美两国之间建立外交关系的历史迄今已有二百余年。二百年来,日美外交关系的发展已形成了一定的规律,即“经历了从衰落到上升的两个周期”[1],中国社会科学院刘世龙先生认为:“1854—1867年的幕末时期和1945—1952年的美国占领时期,日本两度衰落。1868—1945年和1952年至今,日本两度上升”[2],该说法基本反映了日美之间二百年来的外交发展规律。其实,幕末期日美之间的外交关系是否可以理解为日本屈服于美国的一种不对等的主从关系?

一、从日美条约外交透视幕末日美外交关系的不对等性

幕末时期,幕府面临内忧外患的处境,其“本弱末强”的局面也愈演愈烈,而大洋彼岸的美国生产力持续发展、财富不断积累,以至于美国来日的次数愈发频繁,且态度愈发强硬,到1854年,美国东印度舰队司令培里已两度赴日,“迫使幕府当局签订《美日和亲条约》,日本由此‘开国’”[3]。由此,日美之间开启了不对等的条约外交体制,日本传统的“大君外交体制”也被西方的“条约外交体制”所取代。1854年后,美国赴日的目的也不再是单纯地寻求对等、互惠的贸易外交,而是打着“自由贸易”的旗帜,强迫日本开国通商,进而开启了不对等的条约外交体系,以求改造日本,从中谋利。

(一)由《日美亲善条约》的签订及内容透视幕末日美外交关系的不对等性

1854年2月,美国东印度舰队司令培里再度赴日,率领舰队的数量也高达7艘,这在场面上与培里第一次赴日形成鲜明对比。在没有征得幕府同意后,培里离开了浦贺,且以舰队庞大难以停泊为由,下令测绘江户湾的水位及地貌。到了2月25日,培里借纪念美国总统华盛顿生日为由鸣放威力巨大的礼炮,并令其下属“阿达姆斯参谋长率30名美军士兵首先登陆”[4],这是美国的士兵以如此规模第一次踏上日本的领土。

在接下来的谈判中,培里又以保护美国人的利益为由要求开放长崎等三到四处港口,他还说如果幕府不同意开港,就会演变成日美战争,并且他半年内就可以从美国召唤每只满载二百位军人的数百艘军舰赴日。在经过几番谈判后,培里一方提出以《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为蓝本进行签约,而幕府却极不同意与美方签订和大清国相同的条约,但日方迫于压力,由全权代表林复斋与美方代表培里于1854年3月31日签订了《日本国美利坚合众国亲善条约》(亦称《日美亲善条约》)。由条约的签订可以看出“日本的情况与中国稍许有所不同,签订的条约未伴随直接的武力行使,但必须看到,尽管如此,还是发挥了军事恫吓的威力。”[5]从此,“美国成为列强在亚太地区竞技场上角逐的主角之一”。[6]

《日美亲善条约》的主要内容有:(1)日美两国永远亲善;(2)为补充“薪水、煤炭和所缺物质”,开放下田和箱馆两港;(3)遇难人员和赴日人员的待遇问题;(4)供应必需品;(5)最惠国待遇问题;(6)在下田进驻领事的权利;(7)日美之间交换批准文书问题。然而,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是幕府努力争取自身利益签订的,但深究条约的签订过程及其内容,得出日方并非是情愿地签约,而是美方强迫日方签订不平等条约。

首先,就《日美亲善条约》的签订过程论,美国用船坚炮利威逼幕府签订该约,且美方在谈判过程中也多次使用武力恫吓日方,并多次侵犯日方土地、海洋等权益。于详细谈判中,美方也是一意孤行,基本没有听取日方的意见或考虑日方的窘境,而是一再威逼日方妥协签约进而维护美方的利益。

其次,就条约的内容论,美方强迫日方开放下田和箱馆,目的是保护美方在日人员的权益;美方在日可以以较低价格补给煤炭、淡水等,目的是保护美方在远东的太平洋捕鲸业。美方在下田可以进驻领事(而日方却没有派驻领事到美国的能力),特别是最惠国待遇①的规定更是赤裸裸地侵犯了日方的外交及经济权益。就达成最惠国条款的日美双方而言,美方可以均享日方与诸列强签订的各种商约,而日方事实上是无法享受美方的对等条款。

再次,就签订条约后的影响论,《日美亲善条约》的签订虽说有一定的历史原因且日方也享有一定的讨价还价权利,但就外交本质论,这是美国强迫日本签订的第一个不对等条约,并促使日本部分人士萌生了近代化变革的思想,同时对日本的外交体制造成了巨大冲击,正如信夫清三郎所言:“这也是日本缔结的最早一个近代国际条约,持续二百多年的大君外交体制原则从此开始走向崩溃。”[7]谈判期间,尽管幕末开国派做出了维护日方权益的巨大努力,但就条约的性质而论,不过是对旧有的幕藩体制进行的修修补补,并未起到拯救幕府于危难之际的作用。然而,此条约的签订标榜日本正式开国,日本也被迫敞开心扉开始接纳世界,从此,“日本的开国构成世界资本主义远东市场形成过程中的一环”[8]。

(二)由《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的签订及内容窥探幕末日美外交关系的不对等性

继《日美亲善条约》签订后,日美双方的接触日益增多,到了1857年6月,日美双方又签订了《日本国美利坚合众国条约》,而后《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的谈判便被美方提上了日程。

美方签订《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的主角是美国驻日总领事哈里斯,“1849年5月他放弃了生意,从事于印度洋和太平洋上的贸易,1850年他在马尼拉;……1852年在新加坡;1853年在香港;1854年在加尔各答”[9]。哈里斯在辗转各地的外交履任后,最后回到纽约并向美国国会提出希望担任美国第一任驻日本总领事一职,哈里斯颇为幸运,他的申请得到了美国国会及总统的批准,并于1856年8月21日乘坐“圣楂辛托号”到达下田并在下田停留长达十四个月。

然而,哈里斯在下田的遭遇较为不幸,并且在与幕府的交涉中也颇为不顺。幕府并不欢迎哈里斯远涉重洋而来,并认为之前与美签订的《日美亲善条约》也未规定照顾哈里斯的义务,但哈利斯反驳认为《日美亲善条约》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条约签订的十八个月之后,美国享有派领事或代表驻下田的权利”[10]。之后,哈里斯据理力争提出了一系列进驻下田后的要求,包括进一步造访江户城,美国人享有居住江户的权利,调整货币兑换比率的权利和开放其他港口的权利等。哈里斯深知“当美国没有力量迫使其他国家趋向自由贸易的时候,其他国家的保护主义将会损伤美国的利益”[11]。在之后的外交谈判中,哈里斯据理力争,软硬兼施,最后与幕府签订了《下田条约》,这也为哈里斯此后的江户之行提供了信心与勇气。

哈里斯在艰辛的长途跋涉后,于1857年11月30日到达江户,在日记中写道:“我今天进入江户将会在日本的历史上留下重要的印记”[12]436,之后哈里斯在与幕府交涉时说:“日本人民应该感谢我的造访,因为我的造访会给日本带来无穷的利益与好处。”[12]452最后,哈里斯于1857年12月7日觐见了将军德川家定,但觐见过程中他并未行匍匐礼,而是站着与将军对话。1857年12月12日,哈里斯与幕府外务相在谈判两国通商贸易时又说:“如果日本倡导开国通商,那么日本的工业不仅会壮大而且会促使日本蜕变为一个伟大国家,如果日本拒绝开国通商,日本将会遭受灾难性的战争并沦为美方殖民地。”[12]485—486

哈里斯与幕府就通商贸易谈判共用了29天时间,在此期间哈里斯多次以武力恫吓,曾说“我越强硬,日方就会越重视我,最后签约也定会如期而至。”[12]496在双方艰苦的谈判与反复争论后,《日美修好通商条约》于1858年2月8日得以达成协议,规定:“神奈川1859年7月4日开放;长崎1859年7月4日开放;新潟1860年1月1日开放;江户1862年1月1日开放;大阪1863年1月1日开放。”[12]552最终日美两国于1858年7月29日在“波瓦坦号”军舰上完成签约,幕府答应除开放神奈川、长崎、新潟、江户、大阪外,美国人额外享有在以上港口的居住及自由旅行权、领事裁判权、最惠国待遇及货币兑换权等。

与《日美亲善条约》比,《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的签订进一步加深了幕末日美关系的非对称性,并赤裸裸地挑战了日本的主权、外交权、司法权、关税贸易权等权利。日美不对等的外交关系既晦隐于《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的谈判中,更赤裸裸地表现在具体的条款中。

首先,就《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的交涉而言,双方在谈判中并非是对等互惠的,而是一方占据主动,另一方处于被动的非对称性外交周旋中。哈里斯就通商贸易谈判采用的是“大棒加糖块”的外交战略,在赴下田之前,哈里斯主要施行软硬兼济的圆滑外交策略,在征得进驻下田后,哈里斯得寸进尺,进一步提出造访江户、拜见将军的要求,进而要求开埠通商并缔结商约。此时,哈里斯的谈判策略发生蜕变,由软硬兼施上升为威逼恫吓,甚至是蛮不讲理。就整个条约的交涉过程论,日方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基本丧失了主动权,尽管幕府保有部分讨价还价的权利,但哈里斯基本不予理会。“从表面上看,《日美修好通商条约》是美国代表哈里斯以‘和平’姿态与日本代表井上清直、岩濑忠震等经过长期谈判而订立的条约,而从深层次分析,《日美修好通商条约》是美国扩大资本主义市场体系的产物和需要,是美国为谋取贸易利益谈判的结果。”[13]

其次,就条约的内容论,部分条款更清晰地凸显了“美国优先”的外交战略。如条约中明确规定了美国人在日本享有居住权、自由旅行权、司法独立权、协定关税权、货币兑换比率决定权、领事裁判权等,但是日本实质上却不具有美方同等的权利。条约中尽管也规定了日方享有货物出口通商的权利、派驻使节到美国的权利等,但处于风雨飘摇的幕府,由于长期地闭关锁国,几乎没有商品可供出口,也无能力派使节到国外进驻,这好比美国给日本开了一张貌似对等互惠的“空头支票”。所以,就条约的内容论,多数条款赤裸裸地展现了幕末日美外交关系的不对等性,也进一步加剧了幕末社会的动荡,同时孕育了近代日本资本主义变革的萌芽。

再次,就条约缔结的影响论,《日美修好通商条约》的签订促使物价飞涨、大量黄金外流,幕府财政危机愈发严重,民怨沸腾,进一步加深了日本的半殖民化,使本就风雨飘摇的幕府更加动荡不安。以条约的签订为界,日本传统的“大君外交体制”受到重创,继而被西方的“自由贸易外交体制”所取代,“从此,日本被带入西方的‘条约外交体制’之中,等来了从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的良机”[14],为日本后续的资本主义变革及经济腾飞嵌入了基因。“总之,日本早期现代化历程,从一开始并不顺利,……对于资本主义世界市场来说,中国和日本相继开港,意味着一个具有世界意义的发展新阶段的开始。”[15]

二、从美国早期的扩张主义特质分析幕末美日关系的不对等性

美国自立国始,就自诩“民主”与“自由”的化身,并以此作为美国的核心价值,但美国所标榜的是否是真正的民主与自由,还需共同评判。19世纪中期,经过长久的原始积累与资本集聚,美国逐渐将视野瞄向海外,以满足其不断扩张的贸易需求与价值观输出,进而形成其扩张主义外交战略。研读美国史,可知“扩张是贯穿整个美国对外政策史的主线,也是理解美国外交政策发展的关键”[16]9。

(一)打着“自由贸易”的幌子的美国采取的扩张主义是其早期对日外交的主要策略

早在立国初,美国的开国元老本杰明·富兰克林曾为自由贸易辩说“任何国家从来没有毁灭于贸易,甚至在表面上最没有优势的国家”[17],可见,从早期开始,美国对于自由贸易的推崇就不一般。研究美国史的学者多伦·本阿塔也认为“自由贸易是整个早期美国外交家的一致呼声,象征着把世界从重商主义的贸易壁垒下解放出来的意识形态承诺”。[18]

世界的目光本聚焦于地中海,“美洲发现之后,则转入大西洋,今则转入太平洋,其原因关键则在于美国航海之进步。”[19]19世纪中叶,美国受益于第一次工业革命,航海业迅猛崛起,航海业的迅猛发展推动了美国的自由贸易,并促使美国找到了由大西洋走向太平洋进而进军日本的隐形武器,这也为美国使节培里及哈里斯的赴日造访插上了羽翼。

在西力东侵的背景下,幕末日美外交更容易理解为是美国人为保护美国的利益进而打着“自由贸易”的旗号进行的不对等谈判,进而导致了日本的开国与开港。幕末美国与日本共签订三个不对等条约(《日美亲善条约》《日本国美利坚合众国条约》《日美修好通商条约》),仔细分析条约内容,可知基本涉猎了最惠国待遇、开港通商、关税协定、币制兑换等商贸条款。以上三约并非割裂没有关联,而是环环相扣,前赴后继共同致力于“自由贸易”这一主旨使命。美方外交官为实现这一目的,费尽心机,恐吓与劝诱并行;其实,美国的真实目的是在高呼“自由贸易”的旗号下占领日本市场,榨取日本社会的财富,最大化地获取商业价值,进而间接推销美国的价值与文化。在这一过程中,美方的外交官所展现的手段不可谓不高明,其伪装不可谓不隐蔽,而这再次映射了“自由贸易理论是伴随着资本主义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张而产生的”[20],而“美国的扩张本质上从一开始就是一种商业资本的扩张,具体地说,美国外交的总根源是在殖民地的土壤上萌生并发展起来的商业资本”[16]23。

(二)以“救世主”自居的普世主义价值观是美国外交扩张的内在动力

美国外交所蕴含的普世主义精神,一般认为是“一种宗教信条,认为所有人最终会得救或恢复神圣或快乐”[21],这要从美国自立国始的基督教文化中寻根溯源。

“美国作为一个由欧洲新教移民及其后裔所建立起来的新兴资产阶级共和国,从文化渊源上来说,直接承袭了近代欧洲文明”[22],而美国对近代欧洲文明吸收的最大成果就是标榜以“救世主”自居的普世主义价值观。立国后,美国人虔诚地信仰基督教清教教义,并以此为动力,成功建造了一个个“山巅之城,为万众瞻仰”[23]。由此带来的成就给了美国人极大的鼓舞与自信,造就了美国人以“救世主”自居的优越感,认为自己是“上帝的选民”,有义务“通过各种方式对外输出自己的价值观和民主模式”[24],“这种使命意识融进了美利坚民族的形成过程中,并呈现于建国后的美国外交中”[25]。

立国后,美国以“救世主”自居,积极推行普世主义外交是其扩张东侵的另一特色。适逢其时,幕末时期的日本却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治理及经济危机,这也为美国使节赴日并迫使日本开国通商提供了“天赐良机”。美国人的“天选之子”的优越感慢慢浸淫到了美国军队之中,遂促成了1853年的“黑船事件”,培里赴日后所表现出的种种自信与傲慢的态度与其说是在表面上迫使日本屈服,不如说是在灵魂深处推销美国普世主义价值观的使命所在,而这种价值观早已深入美国公民的骨髓里,融进美国人的血液里,从此打上了“救世主”的烙印。

如果说培里赴日是美国人以“救世主”自居推行普世主义外交的初探,那么,1858年哈里斯的赴日迫使日本开港,则是美国人将这种普世主义外交推向了新高度,因为哈里斯赴日与培里赴日相比,其推销美国的普世主义外交更为成功,手段更为隐蔽。仔细分析美方使节与日方代表的交涉过程,则可以看出其目的都是以“救世主”的身份推销美国的普世主义价值观,并从来没有偏离这条主线,更没有褪去美国“普世主义”价值的外衣。

(三)早期推行的“孤立主义”政策难掩美国扩张主义本质

自立国始,美国便认为“他们是人类最后的最好希望、拯救者和山巅之城”,[26]但深究美国外交史,不难看出美国早期推行的孤立主义外交绝不是简单地画地为牢、自缚其身,“其目的是在全球推进美国式的民主自由体系,推销并保护美国的价值观”[27],而“向外扩张是美利坚民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根深蒂固于这个大陆上形成的主流文化之中”[28]。

立国初,由于美国羽翼未丰、力量不足,还没有能力大张旗鼓地推行扩张主义,便力倡孤立主义外交,在对外战略中保持中立姿态,不主张参与他国争论及利益争斗,专心治理美国内部秩序,确保自身社会平稳及价值观形成合力。到了19世纪中叶,经过近百年的原始积累,美国不再是当初的弱不禁风,而是羽翼渐丰,其外交政策也因势而变,便明目张胆地提出了“门罗主义”政策,并把对“荒野”地区的征服与“野蛮”地区的改造视为“天定命运”,遂使美国由大西洋走向太平洋,在大西洋由于“离去”而追求“关闭”,在太平洋则由于“趋入”而追求“开放”[29],而这恰恰迎合了幕末时期东西文化交融碰撞的浪潮,随之带来的是日本的开国和开港。1853 年,培里赴日促使日本开国及1856 年哈里斯赴日促使日本开港,看似帮助日本走向开化的未来,实则是美国佯装成救世主寻求更为广阔的殖民贸易市场。

幕末时期,美国人不再满足于美洲地区,所以把目光投向海外,基于以上深层分析,可知培里及哈里斯的赴日是美国推行不对等外交战略的历史必然。尽管美国在东亚推行的外交战略相比其他西方诸国略显委婉,但其以“救世主”的姿态,打着“自由与民主”的旗号进行通商贸易,仍难掩其扩张主义外交的本质,目的是对外输出美方的核心文化与价值观,这与美国当今的大外交战略如出一辙。

三、幕末日美条约外交对当代国际关系的启示

第一,需从历史的角度深刻认识资本主义外交的特质。资本主义国家的历史可以说是一部掠夺史,资本主义国家大多视“自由、民主、对等、开放”为自己的核心文化与价值观,殊不知其立国与发家史多是靠海外殖民贸易与掠夺起家的,从早先的荷兰、英国、西班牙再到后起的美国与日本,各个国家的发展史基本续写了一部海外殖民贸易史。资本主义国家在推销“自由与民主”的价值观时,善于掩盖,精于伪装,从而树立了自己的“救世主”形象,目的无非是佯装成一种“合法”的身份大张旗鼓地推行殖民主义扩张战略。揭开其面纱,可知资本主义国家在对外与对内政策上实行的是双重标准,自诩的“民主与对等”到国外则变成了“压榨与掠夺”,而美国自始至终维护的是盎格鲁-萨克逊人的白人精英主义。

第二,需以史为鉴,警惕资本主义扩张战略的“死灰复燃”。从全球史的角度看,自19世纪初,世界基本是被资本主义国家所统治,掠夺与殖民成为西方世界史的重要元素。美国的扩张主义从杰克逊时期就已经初露端倪,从1801年到1853年,尽管美国在外交上经历了几次收缩与扩张战略的调整,但适时的收缩也是为了日后更疯狂的扩张。到19世纪中叶,扩张外交已成为美国对外战略的主流基调。自《望厦条约》签订以后,美国人的自信与膨胀心态展现得则更为突出,1853年后,美国对日外交则展现得更为强硬、更为自信、更为娴熟。

以史为鉴,放眼当下,扩张主义外交已被世界各国唾弃,取而代之的是互惠对等的新型外交关系,资本主义国家一家独大的时代已是一去不复返。在全球化形势下,“对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外交理念已经成为人类共识,且被世界各国人民所认同,但仍要看到扩张主义并未消失,而是以一种更为“隐蔽”的形态在渗透。因此,针对新形势下的外交变幻,防患扩张主义外交的“死灰复燃”便成为不可小觑的任务。

第三,需坚持“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外交理念,维护多边主义外交秩序,反对欺凌外交和霸权主义。当前,全球化背景下,没有谁可以独善其身,邻里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其利益接触也日益增多,且发展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融状态。同时,各国间的摩擦也日益增多,尤其是以美为首的西方国家,强行推行霸凌主义外交,制定自私的贸易规则,输出资本主义价值观,并在各个领域浸淫,故意制造中西文化的对立。这一系列行径,充分暴露了资本主义扩张战略从未消失,并发生了深刻变化。因此,维护多边外交秩序,坚持“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外交理念,追求各方之间的对等对话,显得愈发重要且已深入人心,同时也符合世界各国的利益。

四、结论

回望幕末日美外交史,无论是培里早期赴日带来的“黑船异变”,还是后来的哈里斯赴日,抑或是再后来的日美深入交涉,都可以看出幕末美国对日奉行的外交方针绝不是美国人自诩的为日本人民带来了“福音”或“进步”,亦不是对等互惠的日美外交关系,而是打着自由主义的旗号,披着“救世主”的外衣,借助自由贸易的商业精神作为载体,精心设计并推行的扩张主义外交政策。在长久的外交博弈中,美国才是幕末日美外交关系的主导者和真正的获利者,而这正如美国前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所言:“我们整个的国家史就是一部扩张史”[30],但日本自此以后于东亚在“外交体制、外交手段、外交理念上领先,使得日本在东亚国际秩序的重构中占据重要地位,并使得这一时期的东亚国际秩序变革的走向,朝向了对日本有利的方面”[31]。

基于以上史实可知,在幕末时期的日美外交博弈中,日方尝尽了美方带来的外交苦头,受尽了美方强加的心理与行动上的屈辱。幕末时期的日美外交无论是就双方签订的条约论,还是基于当时的外交本质论,都可以得出是非对称的不平等的外交关系,在这一博弈中,日方显然是接受方,受尽屈辱,美方是强加方,获利无数。明治维新后,日本成为第一个实现近代化变革的亚洲国家,从此走上了西式道路,实现了富国强兵、置产兴业的目标,但日本并没有从自身屈辱的开国历史中吸取教训,认真反思,以此为鉴,而是以同样的方式重蹈覆辙,实行对外扩张战略,仿佛又踏上了美国早期的对外扩张道路。由此观之,美日在自身国家的变革中,基本是如出一辙,也可以说是一丘之貉,需要引起高度关注及重视。

[注 释]

①最惠国待遇内涵为“缔约国双方在通商、航海、关税征收和其他方面相互给予不低于任何第三国所享受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参见卢绳祖、朱向云:《什么是最惠国待遇》,发表于《社会科学》1980年第1期,第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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