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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素和李芸

2021-11-28韩东

花城 2021年5期
关键词:素素鼻子

韩东

北门广场

一天晚上,我和素素、李芸坐在北门广场的花坛沿上聊天,一个人影突然走了过来。我们坐的地方靠里,基本没有灯光;那人站下后撩起上衣,肚子上有一个大洞,塞着一个木头橛子之类的东西。我拿起放在花坛水泥沿上的手机,举到耳边,同时说:“你干吗?”从对方的角度看,我可能是在打110报警,也可能是打另一个电话。下一秒那人空咚一声跪下了,趴在地上就磕头。我说:“有什么事,你好好说。”那人直起上身,黑暗中伸过来一只手。我故意慢悠悠地掏出钱包,找出一张面值大概是五元的人民币,递过去。他拿上钱,站起来一溜烟地走了。步履轻盈得要命,瞬间就没有了影子。我的手上残留着烂钞票软塌塌的感觉。

这一过程中,素素和李芸都没有说话。也许是事发突然被惊到了。她俩始终都在笑。是前面我们的交谈十分愉快,笑容没有收敛住,还是觉得在这样的情况下保持微笑是最恰当的,我就不知道了。她们一直在笑,而且笑出了声;我由于需要处理眼前的变故,并没有多加注意。或者是事情已经处理完毕,我回过神来她们才开始笑的?我只知道她们的笑肯定不是嘲笑,有明显的赞许成分。我的镇定给她俩留下了沉稳可靠的印象,在她们的心目中加分了。

然后我们开始谈论那人肚子上的大洞。既然肚子上有洞,为何走路如此轻快?我告诉素素、李芸是假的,那人是装的。由此我说起,以前旧社会有一种乞丐被称作“恶要饭”,比如拿一把刀划自己的身体,你不给钱他就再划一刀。要不手臂上盘一条蛇,敲开你家门就放下那条蛇,也不说话;蛇就游进屋里的床肚里面去了。给了钱他再把蛇捉回来,盘在手臂上走人。素素、李芸听得一愣一愣的,惊讶的表情胜过刚才看见那人肚子上的大洞。

北门广场只有一家茶社兼咖啡馆,也可以喝酒。从我们坐的地方能看见咖啡馆的灯光,门口的小彩灯一闪一闪的。我们没有进去坐是我的意思,一个男的带俩女的比较奇怪,而且是两个美女。加上李芸是大江卫视的主持人,她主持的节目虽说始终不火,但还是有被人认出来的可能。

我问素素、李芸喝点什么,她们说也没什么想喝的。于是我要了三瓶啤酒,让服务员打开瓶盖递给她们一人一瓶。我对待她们的方式就像对待哥们。

三个人坐在花坛沿上一人抱着一瓶啤酒,在素素、李芸看来肯定很浪漫。广场上有不少形迹可疑的人,我们边喝啤酒边聊天边看风景;那些人隐藏在黑影里或树丛间,并不会打搅到我们,只是构成了某种神秘氛围。“都是些什么人呀?”李芸说。

“談恋爱的,偷情的,拉皮条的,”我开始胡说八道,“走私贩毒的,当然最多的是流浪汉,找个地儿睡觉。”

“不会吧。”

“当然了,像我们这样的组合绝无仅有。”

肚子上有洞的人出现以前,我们的话题比较严肃,聊的是人生、艺术。那人走了以后就开始聊别的,但主要还是聊那个肚子。我进一步指出,那个洞是画出来的,而塞在洞里的东西是用胶水粘上去的。素素说:“画得可真像。”

我说:“肯定不像,也没有必要像,现在这样的光线下无论怎么画都像是真的,这不过是一种提示,告诉你我肚子上有一个洞。如果他在肚子上写一个‘洞字,我们也会看见一个洞。”

素素和李芸都觉得我说得很有道理。

铁 手

认识李芸以前我就认识了素素。当时我是单身,不免四处寻寻觅觅,素素也没有男朋友,于是就成了我的一个潜在目标。这么说,是因为我对素素并没有一见钟情的感觉,只是觉得有某种可能性。素素更是一个慢性子,对我的态度也不是那么冲动的,但显然很有好感。我和素素开玩笑,也许也是一种试探,“什么时候给我介绍一个女朋友,”我说,“你是搞艺术的,认识的人多。”

“我不是搞艺术的,是做衣服的,裁缝。”素素说。

“服装也是一种艺术,尤其是时装,不单是艺术,而且是最流行的艺术!”

素素听了很受用,虽然她的志愿是做制服、工装之类,一直想自己开工厂,或者搞一个作坊。这个朴素的理想我觉得很是不俗。然后,素素真的就带过来了一个美女,就是李芸。

素素学的是服装专业,在大江卫视打工,负责李芸那档节目的服装,主要就是负责李芸的衣服。她会帮李芸量身定做一些衣服,要不就去服装店里买现成的,更多的时候则是去借,录好节目再将衣服还给店家。李芸每期节目都得穿不同的衣服,于是素素便骑着她那辆电瓶小摩托在大江卫视和服装店之间往返不息,中间可能还有一些洗涤、熨烫工作。由于这个原因两人走得很近,成了闺密。

我和李芸自然没有任何可能,因为不是一路人。李芸的出现只是我和素素进行中的一个插曲,或者一个节目。我让素素给我介绍女朋友,她就介绍了一个,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只会这么想。我和素素是在逐渐趋近,还是正在远离,或者近一点再远一点,远一点再近一点……总之看不见那个必然的方向。之后就有了三人约会的格局,比如那次在北门广场。

李芸对约会倒是充满热情,每次都是她主动,定好时间、地点,她和素素分别前来,有时她俩也会同时出现。后来我也明白了,李芸主要是想听我聊天,她则有提不完的问题,关于爱情,关于人生、人性以及性。我尽其所能地回答李芸。我一向好为人师,况且面对的是两个美女。

我们谈论的问题都比较抽象。李芸会问:一个人会不会同时爱上两个人?如果会,对这两个人的爱有没有侧重?既然有侧重,那么对爱得较少的那个人的感情还是不是爱?爱情和亲情的区别又在哪里?哪一种感情更刻骨铭心?男人可以和不爱的女人上床吗?没有感情的性是更刺激了,还是更没意思?男人到底是怎么想的?男人到底是一种什么动物?

因其抽象,我也只能泛泛而论。我心想,李芸肯定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她不会平白无故问我这些的。

每次约会结束我都会送素素,这也是惯例了,毕竟我们认识在先。其实也不能说是我送她,这个说法不准确。素素骑着那辆电瓶小摩托,我怎么送呀?我不会骑摩托,不可能是我带她,我们也不可能推着摩托走,就像推一辆自行车那样,只有素素带我了。我跨上摩托车后座,搂着素素的腰,那也是在她的要求下才搂上去的——为了安全。搂上去之后毫无暧昧的感觉,或者说素素没有让我有这样的感觉,她的腰没有让我有此感觉;素素的腰就像是一个柱状物,被我握住了,事情就是这样的。我们和李芸告别,一路颠簸,穿行于大街小巷,我觉得我送素素实在是给对方添麻烦了。

不送也不行。如果我不送素素就得送李芸,那素素把李芸介绍给我不就真的是那么回事了?还有一种选择,谁也不送,三个人各自回家,似乎也不妥。毕竟是男女约会,哪怕是一男两女,完了男的总应该送女的,就算是送一个女的回去也是必须的……

素素住在老城区,那一带非常破败,需要在昏黑的巷子里和杂乱无章的居民区穿行。我心想,如果我一个人再来,即使是大白天也不可能再找到这个地方。突然我们就到了,素素停车,我跨下摩托,她一次都没有邀请我去家里坐坐。我知道素素一个人住,没有和父母住在一起,也就是说这一路上搂了半天素素的腰并无任何意义。但素素很礼貌,会告诉我她住哪栋楼,哪个阳台或者窗户是她家的。我稀里糊涂地一看,表示知道了,认识了。素素说:“下次找机会来玩。”她说的是“下次”。

这样送了几次之后,我不免觉得有些过分,太生硬尴尬了。有一次我想改变一下,当素素指着一扇黑洞洞的窗户说是她家的时候,我没有马上离去,而是向对方伸出一只手。素素也伸过来一只手,和我握了握,尴尬没有减轻反而极速加剧,都快爆表了。我忙不迭地甩开素素的手,转身就走,就像逃跑一样飞奔而去。我在黑巷子里乱闯一通,终于来到了灯光明亮的大路上。

那次和素素握手最致命的感觉还不是尴尬,是素素的手,非常之硬,她就像戴着铁手套一样,让我想到好莱坞电影里经常出现的海盗假肢上的铁钩。那么漂亮的女孩手居然这么硬,我完全没有想到。再次见到素素,我特地打量了她那双手,手形完美,皮肤细嫩,看上去并无异样。但在那漆黑的小巷里就是那么硬,难道是在我们相握的一瞬间变硬的吗?

我找到老童,告诉了他这件事。老童说:“女人手如姜,有福,手硬本来是好的,但硬到你说的那种程度就是大不吉了。正因为宜手硬,所以不能太硬,负负得正……”

老童是不赞成我找素素的,对他那套神秘主义我也持怀疑态度,但他的说法就像素素的铁手一样,还是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的确是太硬了。

白 足

“铁手”以后,李芸再约三人见面我便会尽量借故不去,素素就更不主动了。起劲的只有李芸。三人约会我也不是完全不去,李芸约三次我大概会赴约一次,总之有快半年没见到她俩。某日,我路经钟楼商业区,金贸大厦的台阶上一个女人的声音叫我的名字,抬头一看原来是素素。这不奇怪,素素家好像就住在这附近,奇怪的是有一个小伙子和素素在一起。素素挽着那小子的手臂,阳光下盈盈而笑,那口因小时候服抗生素变色的牙齿此刻更黑了,不过看上去十分可爱。那小子绝对是一表人才,甚至于玉树临风,我吃了一惊。据我所知,素素是没有男朋友的,难道说在我们没见面的这段时间里她交男朋友了?或者说以前就有男朋友,只是我不知道?素素非常热情,站下来准备和我多说几句话,我则慌不择路,和她打了个招呼就走过去了。我的反应也很出乎自己意料。回到家,我正琢磨是怎么回事,素素的电话来了,这也让我很诧异,因为素素从不主动打电话给我。她问:“你怎么急急忙忙就走了,家里有事吗?”

我总不能说是因为那小子吧。“我急急忙忙吗?”我说,“没有吧,很正常啊……我估计是你们有事要办,是不是采购结婚用品呀?”

素素说:“你是说我弟呀,他不是我男朋友,是我亲弟弟。”

我不禁脸红了。好在隔着电话素素看不见。

因为这件事,我发现我还是很在乎素素有没有男朋友的,很在乎那个位置是否空着。再一想,素素其实也一样,主动致电我,不就是为了解释她弟弟不是她男朋友吗?怕我误会。而怕我误会说明她对我也是有想法的,将心比心……

然后我就改变了策略,开始主动约素素了,或者说我改变了节奏,加快了步伐。我约素素的时候没有同时约李芸,素素和我亦有默契,来的时候都是一个人,没有叫李芸。我们都不提李芸。后者倒是给我打过几次电话,说什么时候我们再一起聚聚。李芸说的“我们”自然包括她和我以及素素。我说:“好啊好啊,找时间,最近我在赶一篇稿子……”

我在写的这篇稿子其实就是素素,心里想:无论质量如何、是否会被采用,的确应该完成、投寄出去了。

一开始我并没有和素素单独相处,而是按照我习惯的程序,把她带进了朋友圈,老童、洪伟、赵昌西这些人都见过了。实际上,他们以前就见过素素,但那会儿她属于圈子里的女孩,没有归属。但现在每次都是我把素素约过去的,出双入对,这帮人自然就认为我们是一对了。或者说我划出了一条界线,宣告我正在追求素素,哥们不得染指。一帮人去保龄球馆打保龄球、去壁球馆打壁球、去某个游乐场开卡丁车、去马场骑马……我都会叫上素素。我们同时出现在朋友们的视野里,素素承受著来自这帮家伙的目光,毫无退缩之意。运动完毕,一帮人去洗脚房洗脚,素素也一如既往地跟随前往。

在一个大包间里,六七个人分两排躺坐,六七个服务小姐给我们洗脚、捏脚、修脚。女客人只有素素一个,她毫不畏惧,脱了鞋袜伸出一双雪白的大脚丫。洪伟油嘴滑舌,对每个人的脚都品评一番,到了素素这儿也不避讳,直言素素的脚长得漂亮,简直可以说是美,完全没有必要拾掇,修剪去老皮什么的都是多余的。又说这样一双脚被服务小姐按了对方应该倒付钱,又建议我亲自下场,帮素素揉捏一把。素素盈盈而笑,这是她唯一的反应。

素素的脚的确无可挑剔,白净丰腴,大脚趾的骨节略大,好在她的整个脚掌都大(估计穿三十九码鞋),比例上没有任何问题。我知道这帮家伙多少有点不好意思,洪伟大发议论也是为了打破尴尬,否则他们的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里看了。只有老童面无表情,我突然想到,他是知道“铁手”这件事的。老童肯定在想,素素的脚看上去美丽动人,没准摸上去是铁板一块。老童的想法就是我的想法,或者说老童的反应提醒了我……

酒店情人

这一阶段李芸多次提出三人见面,都被我和素素婉拒了——素素因为工作关系,自然经常见到李芸,但李芸要见的其实是我。李芸终于憋不住,或者听说了什么,一天她打电话给我,开门见山地说:“我要见你,只约了你,有私事向大师请教!”如此一来,我便不好再加以推辞。

某天下午,在大江卫视楼下的一家茶餐厅,李芸做东,我们从喝茶一直聊到了吃晚饭。李芸的确有事,当然了,也不是什么急事,这件事由来已久,和以前我们三人约会时李芸提的那些问题多少都有关联。啜着陈年普洱,后来吃晚饭是喝着茶餐厅里最贵的红酒,李芸对我和盘托出。

原来,她有一个情人,是外地的,也是干电视这行的,不是主持人,也不是干幕后的,“做行政方面的工作。”李芸说,“我就不说他名字了,总之在行业里大家都知道,说出来怕对他影响不好。”

“那他贵姓?”

“姓也不说了,姓比较古怪,一说也都知道了。”

“那我们就称他王总吧。”

“嗯,王总好,但最好也不要叫王总,就叫老王吧。”

“老王好,老王好。”我说。

命名问题解决以后,李芸告诉我,老王和她一样是有家庭的。李芸有家庭我也是第一次听说,但不便多问。李芸快速掠过这一节,对我说:“我和老王的地下情已经有两年了。”然而整件事的最特别之处还是他们是一对“酒店情人”——暂且这么说,因为似乎并没有更合适的说法。

两年来,他们谈情说爱没有出过酒店。倒是满天飞,去过很多城市,两人甚至在纽约、莫斯科、马尼拉都约会过,但也仅限于这些地方的酒店。一般是分别抵达,各开各的房间,之后在老王的房间会合(老王可以报销,住宿标准高),进去以后就不出来了,直到幽会结束。有时是一天,有时是两到三天,也有半天的,总之不得走出酒店房间的门,吃饭则由酒店餐厅送餐。自然在国外会稍稍宽松一些,他们可下到酒店餐厅吃饭,去酒店酒吧喝酒,甚至去酒店的游泳池游泳,也就这样了,绝不可迈出酒店大门半步。这是他们在一起的约定或者说纪律,老王严格执行。有时候也无此必要,尤其在国外,谁认识谁呀。老王说,怕就怕习惯,不良习惯养成后后患无穷,好习惯才能让他们长此以往,相爱到永远。

“性格决定命运要改一改了。”老王说,“习惯才是命运。我们的命运就是在一起,因此需要与之匹配的习惯进行保障。”

李芸说(对我),现在她看见酒店就发怵,感觉比较复杂,既充满了热望,又有些不堪设想。那是她和老王欢愉的唯一场所,但只要进去就出不来了。想起酒店餐厅的饭菜她就很恶心,但想到和老王亲热又会幸福得晕眩,就是这么一种既晕眩又恶心的感觉。

李芸说,她也就是找我说说而已,一时半会儿和老王的关系还无法割舍。老王说,等他儿子上了大学就马上离婚,和李芸结婚,可那个儿子才读小学三年级,得等多少年啊。最让李芸感到疑惑的是老王如何和他的太太相处,他们有大把时间,可以自由走动,去哪里都行。他俩可以一起逛街,一起去电影院,一起出席各种场合或者场面。在电影院看电影的时候是不是一个搂着另一个,而另一个在吃爆米花、喝可乐?如果看的是一部恐怖片,关键时刻黑暗中她会不会尖叫一声直往老王怀里钻?我说:“李芸你真想多了,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校园情侣,太他妈幼稚了。老王的儿子读小学三年级,他们也是老夫老妻了。”

“我不管。”李芸说,“我就是想象不出他怎么和他老婆在一起,烦死人了!”

“那你和你老公呢?”

“我们没小孩,只是名义上的夫妻,否则也不会有老王。”

“那不是一样的……你应该换位思考,你的处境就是老王的处境。”

“他也这么说,你们男人怎么都这么说呀,是不是约好的?”李芸盯着我看了半天,又说道,“看来男人和女人是不一样,女人跟着心走,男人是身体动物,没有一个好东西!”

这就有点无理取闹了,或者在撒娇了。

最后李芸承认,她心里憋屈得厉害,说出来就轻松多了。她告诉我,自己和老王的事甚至都没有和素素說过,或者没有说得这么全面。听到素素的名字,我不禁警惕起来,毕竟我约素素没有叫上李芸。我说:“没怎么和素素说也对,她是老实人,不像我那么复杂,说了她也可能不会理解……”

李芸接过话茬道:“也不见得老实,素素读大学的时候挺乱的,脚踩几条船……”

我不免有点吃惊。倒不在于听说素素在大学时代很“乱”,而是,李芸竟然开始说朋友的坏话。“喝酒,喝酒。”我说,试图把话岔开。

李芸没有理会我,反而更来劲了。“就是现在,”她说,“素素也是有人的,那男的和老王一样,有老婆,两人玩玩而已。人素素想得开,闲着也是闲着……”

越说越不像话,甚至不惜粗鄙。我微微而笑,始终没有搭李芸的腔。也不是完全不感兴趣,或者嫌李芸表现粗俗,我只是在想:李芸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只有一种可能,我和素素单约的事她听说了。也许,今天李芸约我说了这一大通不过是为了说素素,她和老王的故事不过是一个长长的引子。但李芸为何要败坏素素呢?这就更难理解了。对我有兴趣?她已经有老王了——还有老公;对我没兴趣,又何必要说素素的不是和隐私呢?我始终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

摊 牌

这是一次典型的具有目的的单约。我做了几个菜,请素素来我的住处赴宴,告诉她除了我和她没有其他人。

那天下雨,素素还是穿着雨衣骑着她的小摩托过来了。我打着伞去楼下的巷口接人,把对方领上楼。将素素的雨衣挂在门背后,我再次钻进厨房,继续准备二人晚餐。素素跟进厨房,两人在灶台边忙活,很像那么回事。我的厨房很小,彼此的胳膊、手肘、腰胯时有磕碰,煤气灶上的炒菜锅里发出嗞啦嗞啦的油炸声;我的围裙不知什么时候到了素素身上,她从帮厨变成了主厨。于是我走进客厅去布置餐桌,特地点上两根蜡烛。晚餐开始时我熄灭了电灯,只剩下烛光照耀,与此同时雨下得更大了,雨点噼噼啪啪地敲打着窗户玻璃……总之气氛营造得很充分,很意味深长。

对我来说,这是最后摊牌的时刻,素素显然也心知肚明。当然我们都不是少男少女了,不可能直奔主题,问对方道:“我们交个朋友怎么样?”或者更低级的:“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也不可能酒过三巡,站起身来一把搂住就往卧室里拖。我的目的并不在此。我是把素素当成未婚妻人选考虑的,以结婚为目的,不是“耍流氓”;这也是我们拖延至今才准备揭晓答案的根本原因。因此,我们的表达只可能是暗示性的,以相互的默契作为基本前提。如果双方合拍,下面再怎么狂都无所谓。

我们喝着我准备的一坛加饭酒,有一句没一句却十分有心地说着。具体的字句我记不清了,因为言说方式不免隐晦,需要翻译——翻译给自己听,再把想说的翻译成晦暗未明的“半成品”说出来。素素大概的意思是她是认真的,如果跟我(当然她没有说跟我,而是跟一个比如像我这样的男人)在一起,肯定得结婚,有婚姻前景作为保证;并且在正式结婚之前不会发生身体关系。本来,这也是我的意思,以婚姻为目的,当然对婚前不得发生关系我持保留意见。其实这些不过是小节,是可以通过进一步磋商解决的问题;但听素素这么说,言辞婉转而态度决绝以至于十分刻板苛求,我的心理不免起了变化。我想到了素素的“铁手”,想到了她的“铁足”,更要命的是想起了李芸对我说的素素的故事。上大学的时候她很“乱”,为什么就不能跟我乱呢?和一个有妇之夫有染,只是玩玩而已,为什么和我就不能玩玩而已?我不是说我只是想和素素玩玩,是她这种另当别论的姿态引起了我的反感。我在想:本来我对你就犹豫不决,话说白了就是没多少感觉,你又有什么资本和我讨价还价呢?通往婚姻的过程不就是先试婚再结婚吗?先有爱欲再组建社会性的家庭?你对其他男人可以做的事,为什么对我就不能做?难道我这人抛开婚姻前景对你来说就没有作为男人的吸引力吗?对你来说我难道就不是一个男人,激发不了你作为一个女人的本能?!

思虑至此,我便沉默了。对我来说,事情已经谈崩了。我们这种充满暗示的交谈有一个好处,就是,即使谈崩了也没有多余的尴尬,所以我们仍然继续喝酒。

素素自然也明白了,但似乎心有不甘,她暗示性地做了松口的尝试。然而我已经毫无感觉。大概为了做最后的确认,我借着酒兴说:“让我看看你手相。”素素伸过她的右手,我一摸,仍然很硬,“铁手”并非黑巷子里才产生的幻觉。烛光映照下,素素的手看上去更柔美有型了,但质地冷硬,就像是塑料制品。其实我也不懂什么手相,胡乱说了一通,就把素素的手像一件东西一样地递还给对方。

蜡烛即将燃尽,我完全可以不去换新蜡烛的,拉着素素的手在烛光熄灭的一瞬间做点什么——直觉告诉我,素素不会拒绝。但我什么都没有做,起身去书架上拿来新蜡烛换下旧蜡烛的残根,同时顺道摁亮了电灯。我是这么想的:如果我只开灯不换蜡烛的话,变化会比较突兀;如果我只换蜡烛不开灯,没准素素认为我还想继续,因此我既换了蜡烛又开了灯。看我做这些的时候素素完全无动于衷,也没问我为什么换了蜡烛还要开灯,这不是多此一举吗?

下酒菜凉了我没有去火上热一下,素素也没有将凉了的菜拿到厨房去热一下,我们之间的确有相当默契。她之所以没有马上起身告辞,是因为雨没有停,并且越下越大。这次约会的后半程就是听雨。我们不再说任何话,只是看向窗户,听着雨声噼噼啪啪、稀里哗啦,然后雨声变小了,最后完全消失没声音了。素素又坐了一会儿,时间恰到好处——大约一刻钟,之后站起身来说:“我该走了,太晚了。”

我拿上素素的雨衣,送素素下楼。在楼下,我帮素素套上雨衣,她说:“雨已经停了。”我说:“万一路上再下呢,你总不能停车再去穿雨衣吧。”

素素骑上她的小摩托颠动着穿过积水,驶出了小区大门。我没有要求送素素,这也很好理解,我们并不是从某个酒吧出来,或者结束于北门广场这样的地方。她是从我家离开的,送到楼下已经尽到了责任。

爬 山

这以后我再也没有约过素素,集体聚会也不再叫她。我和素素、李芸的三人约会自然也无法重返。由于李芸单约过我了,新的渠道已经开通;现在,如果李芸想让我开导她,直接打电话给我就可以了。我因为不再约素素,和哥们在一起的时候便会叫上李芸。身边总得有一个女孩不是?否则大家又得为我操心了。

春天来了,我们的玩法有了变化,暂时不去保龄球馆或者壁球馆了。开始爬山,进行户外运动,每周一次浩浩荡荡地向元霞山顶进发。这项运动不过是以锻炼身体为借口,其实就是郊游,因此参与者甚众,几乎所有的哥们都参加了,或者参加过。他们叫上自己的配偶、女朋友或是潜在的追求对象,或是没有归属的只见过一两面的女孩,带着塑料布、各种食品、照相机以及录像机在约好的地点会合,之后向元霞主峰爬去。一路欢声笑语,“女眷们”银铃般的笑声极具穿透力,回荡在山林间……

元霞山海拔六百多米,如果一口气登上去的确能达到运动的目的,但途中我们要野餐,这才是大节目。展开一张塑料布铺好(下垫毛毯),四角压上石头,大家席地而坐,拿出各自带来的食物、饮料和啤酒,边喝边闹,一顿饭要持续到日影西斜。之后,急急忙忙地胡乱收拾一通,再次回到上山路上,继续攀登。有的人吃饱喝足或是喝晕了,拒绝再爬山,那就坐缆车上去。也有人干脆不上山了,从半山腰就此往下走,去上山的起点等大部队下山。聚齐后大家再去城里的某个饭店吃一顿——还有一顿。更鸡贼的则直接去了饭店,坐进包间点好了菜,在那儿喝茶醒酒坐等。

李芸绝对是主战派,要爬山的。不仅要爬山,她还有强烈的竞争意识,要第一个爬上山顶,或者得拿名次。这应该和她的职业有关。李芸即使不爬山,每周也得去健身房,既然爬山了那就需要好好爬,物尽其用。并且野餐时她也吃得很少,基本无福享受吃喝的乐趣。然而李芸毕竟是公众人物,情商颇高,一下子就和大家混熟了——这点不像素素。李蕓和运动狂人洪伟比赛谁先到达山顶,向神秘主义者老童请教她的命运,看手相、算八字、起卦、读星盘……这真是太好了,由于李芸能融入其中,我就彻底轻松了。说到底李芸是我叫来一起爬山的,但并不是我的什么人;对她我似乎有某种义务,却无须限制其自由……

大家各爬各的山,李芸、洪伟以健身减肥为目的,兼带娱乐;以老童、赵昌西为代表是“主和派”,在他们看来爬山就是春游,需要一路玩上去,累了就乘缆车下山。我属于中间分子,比较暧昧,随人,随便,既不像李芸、洪伟具有争先意识,也不像老童之类对主战派加以嘲笑。每次我都是坚持上到山顶的,即使坐缆车也是往上去的,单程。下山我则全凭双腿,因为那会儿缆车已经停运了。

一次我乘缆车率先上到山顶,向下俯瞰只见李芸、洪伟摽着劲儿在石阶路上向上冲刺,最后还是洪伟抢先一步抵达山顶平台。李芸气喘吁吁地冒上来,山道路口边恰好有一张长条形的水泥凳,李芸当即就躺了上去。她仰面而卧,胸口起伏不已,我注意到李芸的嘴唇都发白了。闭着眼睛,一滴眼泪自眼角自然流出,尤其是她的嘴唇,灰白一线,不停地翕动着。那种灰因有口红或者原本的血色打底,因此看上去十分性感。我不由得想到她高潮的时候大概也是这样的吧,嘴唇也是这样的一种难以言喻的灰白或者灰红。由于心中闪过这一念,我对李芸的想法不禁起了变化。

不二人选

我和李芸又开始单约。当然,还是她主动约的我,地点仍然是大江卫视楼下的那家茶餐厅,李芸仍然主要聊她和老王。

由于心理畸变,我不免会从老王的角度去体会他们的事。在他(老王)看来,他和李芸的关系是平衡的,双方都有家庭,只不过自己多了一个儿子,受儿子的羁绊暂时无法离婚。如果老王没有孩子呢,李芸是否还会觉得他们的关系不对等?我觉得李芸仍然会这么想。我问李芸是不是这样?对方诚实地说:“没错,我还是会不爽,只要他有老婆!”

“那如果老王离婚了呢,你是不是就没事了?”

“是,只要他没老婆,没别的女人……”

“那你呢,不是还有老公,有两个男人,就不担心对方感到委屈?”

“我不一样,我那只是名义上的。”李芸说,“你以为我不想离?我的情况比一般人复杂,但作为一个男人应该可以理解……”

说这些话的时候,李芸直视着我的眼睛,就像我是老王,或者老王是我。突然我反应过来,我已经把自己给绕进去了,这不是在说我吗?和老王相比,我既无孩子也无婚姻,不正是李芸心目中的不二人选吗?只要我不要求结婚,或者不要求李芸马上离婚……当然了,我们的相处只能局限在酒店里……感觉上如果我把话挑明并点头同意,李芸立马就会换马。也许是我自作多情了?对方并没有那样的意思。但只要我愿意,也是完全可以争取的,促成李芸换马……

我还真的思考了一番——一面应对李芸探究的目光。首先是酒店的格局,听上去非常诱人。两个人关上房间门,几天几夜,或者一天一夜,或者也不过夜,总之不出房间,那能干什么?对于一个长期处于饥渴状态、对李芸的嘴唇充满欲望的男人来说,可谓是梦寐以求,太有吸引力了。梦想的大餐此刻就在眼前,我不禁有些激动……当然,离开酒店,我们将各自回家;我回我的单身汉的狗窝,李芸回到她老公的怀抱,我会无所谓吗?假如我是爱对方的,难免会深感不平(不平衡),以至妒火中烧。但我爱李芸吗?这事儿还真说不好,太超前了。我想起情种赵昌西说过,判断你爱不爱一个女人其实特简单,如果她和另一個男人上床你不嫉妒,那就是不爱;反之,一想到她和别的男人上床你就嫉妒得发狂、不能自已,那就是爱。李芸回到家和她老公躺一张床上(据说是名义上的),我会有感觉吗?至少此刻想起来我毫无感觉。但时间长了呢?如果自始至终都没有感觉,那我就将体会到另一种相反的情绪,自由放飞或者逍遥洒脱……

我可以做到吗?或者说,我能经受得住吗?能坚持下来吗?正是在这件事上——从酒店离开以后,而非在酒店相处的事情上(这是李芸担心的问题),我开始纠结。感觉上我不会有任何问题,但理性告诉我不是那么回事……

这次见面以后我和李芸又约过几次,我们始终没有挑明。我一直处于犹豫中,没有决断。

我犹豫不决,李芸更不着急,反正她有老王,没有闲着。李芸绝对是一个骑马找马的人,我这头没有落实她是不会和老王断的。这一点我也看出来了。当然,我还看出了另一点,就是一旦我有了决断,同意或者争取替代老王,她马上就会和老王分手。就像喜欢竞争一样,李芸有其强硬的一面,是一个果敢的女人。

我们见面的时候,李芸依然口不离老王,反过来倒过去和我讨论她和老王的关系。否则,我们也的确没有什么可聊的,她也没有理由找我。虽是老调重弹,我注意到李芸也在慢慢变调,对老王的不满与日俱增了。说他除了老婆周围始终围绕着一帮女人等等,连助理也换了个女的,是个狐狸精,诸如此类。我知道李芸是在为日后离开老王做铺垫。总之这个人(老王)变得越来越不可爱,以权谋私,喜欢潜规则,梦想三宫六院,像他那个位置上的男人一样油腻得可怕。“很恶心,太恶心了。”这是李芸的结语,“我怎么会喜欢上这么一个男人的呢,没长眼睛。”最后李芸说:“天下的男人又不止你一个!”

就这样,我和李芸约了不下十几次。有时单约——都是李芸主动约我谈老王,也有我把她叫出来集体活动的情况,比如爬山。持续的时间约有半年。并没有规律可言,有时候一个月见好几次,有时一两个月也不见。如果有段时间李芸没打电话了,我自然会想:肯定又是去外地会老王了。会老王其实不需要多少时间(一天,两天,三天?),但每次见过老王,李芸都会平静一段,不那么心旌摇曳,那么骚动了。也就是说,李芸见老王加上见面之后的平静期,一两个月里没消息也是正常的。在这一两个月里我就会仔细体会,我嫉妒吗?不爽吗?吃醋了吗?回答从来都是否定的。因此我对替换老王这件事又增添了一分信心。

圈子里的朋友不知道这番原委。我和李芸的暧昧他们看出来了,没有抵达最后一步成为一对也很明显。这帮人并不知道老王的存在,甚至也不清楚李芸的婚姻状况,不免认为我在李芸面前露怯了。李芸是公认的美女,又是娱乐圈中人,他们这么看情有可原,于是就有了诸多的开导和促成。开导是单独开导我,促成则是把我和李芸拉到一块儿,开一些完全没有必要不无粗俗的玩笑……

鼻子、包

一天,赵昌西特地把我和李芸约到家里,小娥亲自下厨。后者是赵昌西新交的女朋友,两人在一起一个多月,正处于热恋期。自己的日子过得潇洒,也希望朋友如此,大概是这么个意思。此外,赵昌西还叫了老童——想促成我和李芸又不能过于明显,如果只请我们就太明显了。也有可能老童是李芸让叫的,她对老童那一套(算卦、看相)一向很感兴趣。

赵昌西家地处老城南,两间未拆迁但等待拆迁的平房,外部环境比较脏乱,进到房子里却能感到小日子过得异常红火,甚至温馨甜蜜——就是有一点庸俗。李芸已经到了,坐在一张簇新的长沙发上,冲我面露微笑。我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后来反应过来,那张新买的沙发上附着了一层塑料皮没有揭去。赵昌西说小娥不让去掉塑料皮,说要保护沙发。李芸就坐在这样一张沙发上,腰杆挺得笔直,显得和周围格格不入。但抛开这一点,抛开李芸的优雅与此间平庸之间的不和谐,我还是觉得有问题。是我们快两个月没见了,记忆和现实有了偏差?还是……当我把注意力集中到李芸的脸上,不禁恍然大悟:李芸的鼻梁变高了,两个眼睛靠得更近……“你难道……”

“没错,”李芸当即大方地承认,“我去韩国做过了,弄了一下鼻子。”

说着李芸将她的脸迎向灯光,在竖立在沙发边的落地台灯的照耀下,硕大挺直的鼻子放出光来,就像上了油。她再次侧了一下脸,从我所在的位置看过去,李芸的鼻子变得透明。“怎么样,怎么样?”李芸边说边继续更换角度,“我是不是更漂亮了,更美了?山根垫起来运气就会变……”

赵昌西、小娥自然说更漂亮、更美了,简直就像是仙女下凡。李芸显然更关心我的反应,用那根新鼻子的尖端指着我:“老陈,你说句话。”

我只好说:“你不垫就已经很完美了,完全没有必要……”

“那么垫了呢,是不是更好看了?”

我说:“我说了不算,这得问老童。”

李芸垫鼻子是为了改运,这比美不美更加重要。我击中要害,她不说话了,带着她的鼻子和我们一起静候老童的到来。

李芸垫了鼻子以后不仅完全变了一个人,我所迷恋的某种性感也荡然无存。李芸最性感的是嘴唇(在我看来),说来奇怪,鼻子一动整个嘴部都起了变化;极度兴奋或者衰竭时抿成一线的灰白或灰红色嘴唇,如果配上现在的鼻子真是不堪设想。仅就鼻子论,李芸以前的鼻子鼻尖略翘,有一个自然可爱的弧度;现在倒好,一根如此巨大的鼻子,怎么看我都觉得像男性阳具。鼻孔还一大一小……

然后,老童就进门了,大家上桌,把杯换盏。说了一些别的后,话题就又转到了李芸的鼻子上——所有的人都惦记着鼻子的事。老童也了解到有关的情况,当李芸向其討教隆鼻改运的事,他说:“改运是肯定的,但往哪个方向改就说不定了。”

“那我做这个鼻子是好,还是不好呢?”

李芸也不再关心是变美了还是变丑了。“这么多年了,我半红不红的……”

经过算卦、拆字以及看相,总之挪开杯盘碗碟老童捣鼓了一番,之后郑重其事地说:“这个鼻子做得不好。”

这以后气氛就变得尴尬了。小娥说:“什么好不好的,漂亮就行,女人嘛,就得漂亮,美丽的女人自然命好。”

“红颜薄命。”赵昌西说,“女人太美了也不行。”

“偏见!都什么时代了,长得好的女人成功率更大,机会更多,挣得也多,这是有统计数字的。”

“我是说太美了不行,像你就恰到好处……”

“好啊,你是说我不漂亮,那你找一个漂亮的去,找一个像李芸这样的去!”

两人开始了一场甜蜜的争吵,当然是故意的,为了把饭桌上的气氛鼓噪起来。这一切都是因为李芸的鼻子,但却是为了我,而我,已经完全没有任何兴致了。

饭后,小娥领我们去她和赵昌西的卧室,看两只包。

赵昌西的房子只有一间客厅、一间卧室,客人带的包、脱下的外套,小娥接过后就会拿到卧室里去。她显然部署了一番,名义上是参观卧室,其实是看我和李芸的包。此刻,两只包赫然并列在大床上的枕头上,像两个人似的并排靠在床头。李芸的包很小,是个大牌,我背的就是一只普通的帆布双肩包,很旧而且有些褪色了。风格迥然不同,包看上去似有性别,就像一个粗粗拉拉不拘小节,乃至风尘仆仆的男人和一个小巧精致、高贵典雅的女人同卧一张床上,倒也绝配。

“怎么样,怎么样?”小娥说,为她的“杰作”兴奋得手舞足蹈,“老陈的包和李芸的包,是不是天生的一对啊?”

如果李芸没有做鼻子,我肯定会不好意思,怎么反应就不知道了。但这会儿她做了那个鼻子,我已经无所谓了,大大方方地对小娥说:“不就是我的包和李芸的包躺一起了吗?我们的包可以躺在一起,人却不可以。”

“为什么呀,为什么人就不能?”

“人家已经有老公了,躺一起是要犯法的。”我说,“包躺一起我已经很知足了,很过瘾啊!哈哈哈哈。”

李芸没料到我会这么说,顿时满脸通红。据我对她的了解,如果我不是这样的反应,她反倒不会难为情;正因为我的反应是“否决”,并且说出了她已婚的秘密,李芸这才挂不住了。她什么都没有说,走过去,拿起自己的包放在了墙边的一把椅子上。现在,那罩着床罩铺得异常整洁的双人床上就只剩下我的包了,孤零零地耸立在一只绣花枕头上。我说:“我好孤单啊,哈哈哈。”

跟着我笑的只有赵昌西和小娥,笑得非常尴尬。老童早就回到了客厅里,他肯定觉得太无聊了。

鼻子以后

赵昌西、小娥请客以后,我就没再约过李芸,集体聚会也不叫她了。李芸肯定明白了我的意思,但应该不知道是因为她的鼻子。李芸打过几个电话约我,亦被我婉言拒绝。当然,作为正常交往的女性朋友,李芸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我也不可能那么小气。我告诉对方说,最近我在闭关写一本书,和自己约定暂不出门;她有什么问题可以在电话里讨论。

就这样,我们通过电话又聊了几次她和老王,基本没有新内容,李芸仍然苦恼不已。就我看,李芸的焦虑是典型的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但我没有这么说。我倒是很想问一下老王对她鼻子的反应,话到口边还是忍住了。没准,做鼻子是老王的主意呢?没准是老王陪李芸去的韩国,一起去做的呢?没准隆鼻是老王出的钱,这鼻子是老王送她的一件礼物。比如李芸过生日,老王说:“我送你一个鼻子吧。”总之和李芸通电话的时候,我不禁会想到鼻子的事,但嘴上一次鼻子也没有提过。

也许是心灵感应,一次李芸又打电话给我,开始仍然是谈老王,后来突然说:“我又去韩国弄鼻子了。”

“什么……你还做上瘾了……”

“不是不是,”李芸连忙解释,“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把鼻子又做回去了,假体拿掉了。”

我惊讶不已,不知道说什么好。我只听说过整形做脸做上瘾的,没听说又做回去的。难道李芸悟出来了,我对她态度的变化是因为鼻子?她想干吗,再续前缘吗?可我们之间压根儿谈不上什么前缘……电话这头我的沉默就像一个深深的疑问,李芸终于憋不住了:“不是听老童的嘛,”她说,“老童说隆鼻对我不好。”

原来如此。

不过,我还是动了一下心,要不要去见一次李芸?当然也只是动心而已,心只动了一下。我告诉自己,我的好奇心不过是欲望的残留,而仅有欲望是绝对要坏事的——幸亏李芸做了那个鼻子,点醒了梦中人。现在,李芸虽然拿掉了鼻子(那个假体),我的觉悟已不可同日而语……我打消了去见李芸的念头,开始想:如果她提出见面,我该如何谢绝?好在李芸始终没有提见面,我们不见面只通电话也已经成了习惯。

经过这件事(不再和李芸见面),我亦有另外的总结,就是不能在家里请客,无论是我家还是朋友家。一遇上家宴,我和女性朋友(尚不能称为女朋友)的关系必然会发生变化,还没有到女朋友那一步,关系就变了。我在自己家请素素以后,我们就不来往了;赵昌西、小娥请我和李芸以后,我和李芸就不再见了。不能带任何潜在的女友赴家宴,倘若如此肯定玩完。

这个总结自然很无聊,我也知道不过是两次都碰巧了。我为何会如此无聊、胡思乱想呢?是因为这种分别也不容易。虽然李芸、素素并算不上女朋友,但我就此失去了目标,又不可像失去真正爱人那样地伤心难过,要死要活,那就只有无聊一下了……

恐怖片

一天李芸给我打电话,提起素素。在这之前,李芸给我打电话的时候从没有提过后者,就像这个人已经不存在了。我也没问李芸,她俩的关系怎么样了,素素是不是还在大江卫视兼职、为她跑服装,她们是否还是死党。我没有问,李芸也没有提。但在这个电话里李芸又开始说素素,并且是专门为说素素的事打的电话。我心想,是不是李芸没辙了,再次搬出素素想回到三人行的格局里去?听她的口气又不像。

李芸问我最近素素有没有联系我,我说没有。李芸说素素联系她了。我说:“你们不是经常在台里见吗?”

“这是两回事。”李芸说,“我说的联系是单独联系,私下的,没有其他人知道……”

李芸的说法很奇怪,没等我进一步追问,她又说:“你应该联系一下素素,找她说说话,素素很信任你。”

李芸十分神秘,铺垫了半天,这才说:“素素出事了。”

一天深夜素素回家,发现自己家的门没锁。在这种情况下,大约是惯性使然——我认为并非因为好奇心,她拔出钥匙还是推门进去了。借着窗外映入的灯光,她看见屋里有两个人影端坐在椅子上(背窗冲门),素素认为自己眼花了,第一反应不是逃跑而是去开灯,再次失去了自救的机会。这时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不要开灯。关门。”真是太吓人了。之后发生的事只有在电影或者小说里才会出现——其实事前事后都太像电影了,完全难以想象,但这样的事的确就发生在素素身上。

她被两个男人轮奸,之后被迫交出银行卡并说出密码;这还没完,穿上衣服后又被挟持到街上,找取款机取钱。这是一个雨夜,正在下雨,或者雨停了,漆黑的大街,雨光闪烁的路面。一个人都没有,除了两个面目不清的劫匪就是素素了。她在前面孤零零地走着(是否推着她的小摩托?),后面跟着两个匪徒。此刻的素素有多害怕呀,也不知道取款以后他们会如何处置她,是不是会杀了她,就这么走着、走着……这个画面就此在我眼前定格了。

素素没有报案,大概觉得能捡回一条命已是万幸。她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件事,也可能和劫匪的威胁有关。李芸觉得素素行为异常,影响到了工作,这才问起的。素素和盘托出。这也说明她俩的关系仍然很铁,如果素素要找一个人倾诉也只有李芸了。

我问李芸:“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有一阵了吧。”李芸说,“素素昨天对我说的,我觉得应该马上告诉你……”

“有一阵是多久?一个星期还是一个月,或者两三个月,要不有半年了……”

“这很重要吗?”李芸说,然后她想到了什么,“你怎么知道那天夜里下雨了?”

半年多以前,素素骑着她那辆小摩托从我住处离开,就是一个雨夜。李芸不知道这件事,我也不打算告诉她;在我的想象中素素就是那天出事的。从我这里离开,一路颠簸回她自己家……自然事情不可能那么巧,此种联系不是逻辑上的,而是情绪上的,因而更牢不可破,更加顽固。那以后素素不是一直都没有和我联系吗……

李芸又开始说,素素信任我。又说我很会开导人,如果去劝劝素素她会好受一些。“这样的特殊时期,她需要朋友的帮助。”

“我劝她什么,劝素素去报案吗?”

“那倒不必,劝了也没用,我已经劝过了,素素决定不报案了。”

“那我劝什么,谈得上劝吗?事情已经发生了……”

我问李芸,是不是素素让她来找我的,李芸立刻否认,说绝对没有,并且嘱咐我说,如果我去找素素,千万不要提她已经告诉了我。

“是不说你告诉了我她的事,还是不说素素被劫的事,就当我不知道这件事?”

“这件事可能还是要提,否则就没有针对性了。”李芸说,“但不要说是我说的。”

“不是你說的那又是谁说的,我又能听谁说?总不能说是我梦见的吧?”这里的确有一个技术问题。

“那你就不要提这事。”李芸说,“不提这件事只是和她聊聊天,对素素也肯定有帮助。她肯定会自己告诉你的……素素太可怜了!”

我试想了一下去见素素的可能性,不提她的遭遇,只是找她聊聊。甚至聊几次之后和对方谈恋爱,最后娶素素为妻。也许这样对素素才有切实的帮助,此刻我的确也有这样的冲动,心里充满了对素素的同情,恨不能立刻就把这个不幸的女孩揽入怀中,加以抚慰,抚平她心中的创伤……

自然这是某种偶发的英雄主义的激情,如果当时和我说话的不是李芸而是素素,我们也没有隔着电话,面对着面,我没准就向对方求婚了,或者请求她做我的女朋友。但和我通话的是李芸,有丈夫,有自己的事业,还有一个著名的情人(不是作为情人著名,是行业里的名人),而那个可怜的女孩并不在我伸手可及之处,在她需要安慰、帮助的时候我恰好不在(或者不是恰好在)她身边。我们相隔已经大半年了。因此我只是冲动了一下,随后便回归了理性。

我告诉李芸,这种事非常严重,现在素素需要做的是去看心理门诊。无论是我,还是李芸都无法解决她的心理问题,必须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术有专攻……充其量我们只是一只垃圾桶,可供对方倾诉之用,而在此过程中不经意的一言一行都有可能构成二次伤害,把事情导向相反的方向,引发更大危机。“比如说,”我说,“你把这件事告诉了我,如果素素知道肯定是对她的一个伤害。”

“除了你,我谁也没说,你又不是别人……”

“话不是这么说。”我说,“既然素素只告诉了你,你就应该把事情烂在肚子里,这是常识。”

李芸无法反驳,但似乎很生气,或者是对我拒绝她的提议(找素素聊聊)很失望。我管不了那么多了,该说的话我必须说出来。

“幸好素素不知道你告诉了我。”我说,“你千万不要再告诉素素告诉了我。”

“本来我就没打算告诉她……”

“也不要再对其他人说了。”

“怎么会呢,我吃饱了撑的!”

“那就这样,我们说好了,就当你没有给我打这个电话。”

“没打就没打,铁石心肠!”

说完李芸就挂了电话。我和李芸一两个月来的电话联系就这么结束了。我让李芸就当没打这个告知我素素出事的电话,她大概体会成了主动打电话给我这种方式。李芸有所误解,但这样也挺好,从此以后她就不再给我打电话了。一次通话“解决”了两个女孩,轻松之余我多少有些不适应;真不知道素素后来怎么样了……

茶 房

四年以后,李芸“诈尸还魂”,再次出现,一个电话打到我的手机上(我的号码一直没变)。她从美国回来了,说是过两天还得回去,回美国——李芸什么时候去的美国?她要求走以前“聚一次”。一来相隔的确有段时间了,我见李芸的心理障碍已自然消除;二来,李芸同时还约了老童,并非单独约我,再加上好奇心……放下电话后我给老童打了一个电话,证实确有其事,之后我们便分头前往李芸指定的地点。

已经不是大江卫视楼下的那家茶餐厅,李芸大概怕碰见熟人吧。这是一家单纯的“茶室”,规格颇高:一间临窗的小隔间,窗明几净,喝茶时室内荡漾着古琴曲似有若无的背景声。始终有一位服务小姐半蹲半跪为我们打理“茶事”,泡茶、洗茶、斟茶……

李芸的样子基本没变,假鼻子确实拿掉了。但正因为曾经有过假鼻子,我曾目睹,对我的认知还是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干扰。李芸焕然一新不完全是因为四年的隔绝,更是在于那个鼻子的归去来兮,让我似曾相识,又觉得恍若隔世。等坐定了,看得久了,鼻子以外的四年岁月才渐渐地在对方的脸上显露。

我的意思不是说李芸变老了,而是更年轻了,按照现在时髦的说法就是李芸逆生长。我和老童夸李芸一点都没有变,更年轻漂亮了,也不是假话。李芸显然也知道,一面笑纳一面说起美国的空气、在美国的生活。“生活方式决定一切吧。”她说。

关于在美国的生活李芸只说了一个大概,总之是重新做人的意思。她去美国求学,读的是什么国际金融专业,重返校园和课堂让李芸深感愉悦,生活变得非常简单……对了,主要是简单,她全部的精力都用在了学习上,除此之外就是健身和体育运动。在美国运动不免蔚然成风,况且李芸以前就有健身的习惯,自然如鱼得水。每天去两次健身房,还参加了女子拳击俱乐部。李芸素食也已经有两年……

美国生活李芸就说了这些。她的新鲜劲已经过去,说的时候有点例行公事,估计同样的内容李芸重复过多次(对朋友、家人)。最关键的是,我也不相信她约我和老童只是为了说美国。作为某种热身,关于美国的话题也应该到此为止了。差不多的时候我问李芸:“你怎么就去了美国呢?”

李芸似乎早有准备,脸上浮起终于放松下来的笑容,并轻叹一声说:“老王……”

啊,又是老王,他终于“回来”了。

但这一次李芸说的是“老王死了”。當然一开始她并没有说出这个噩耗。

李芸从头道来,不免字斟句酌,不再像说美国时那么顺溜。我反倒比较着急,问李芸说:“是老王回归家庭了吗?”在我看来这也正常,考虑到他俩相处的格局(酒店情人),时间长了毕竟难以为继;伤心之下李芸远走高飞,去了美国,事情通常都是这样的。

“老王没有回归家庭,他一直都在家庭里。”李芸说。

“那是因为什么?”

“他有了别的女人。”

“别的女人?”

“是啊,不是他老婆,也不是我,是另一个女人。”

也就是说老王另有所爱,这对李芸的伤害自然比“回归”更严重,李芸因此去了美国也合情合理。“也难怪,”我说,“老王那样的工作环境,美女如云,出事也许是早晚的,男人嘛……”

“是啊,”李芸立刻表示同意,“所以后来老王和那女的断了,要回头,我也没有搭理他。”

这以后,李芸才开始说到老王的死。“老王死了。”她说。

显然她已经想通了,就像老王势必会劈腿一样,他的死也是必然的。“整天在外面应酬,喝酒是免不了的,加上工作压力,加上家外有家,同时应付几个女人,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再加是中年危机的年龄,惦记着再上一个台阶,再不上就没有机会了,不生病那才奇怪呢。得了绝症救不回来的也不在少数……”

总之,对老王生病以至于不治李芸完全理解,甚至觉得非常正常,但两件正常乃至必然会发生的事(另有情人和身体病变)放在一起就不正常了,或者说对她而言就是一个悲剧。李芸不禁归咎于自己:“如果我不那么绝情,斩断和老王的所有联系,他可能也不会生病吧,或者不会病得那么重……”

说到伤心处,李芸流泪了。一面流泪一面脸上还保持着笑意。眼泪自然是为老王流的,笑意则针对我和老童。李芸又哭又笑的样子看上去让我很难过,除了抽出一张纸巾递过去就不知道怎么办了。老童亦然。“喝茶,喝茶,喝口茶。”他说。我接过老童的话茬说:“对对对,多喝点儿,保持水分。”

我想开一个玩笑,李芸也真的破涕为笑了(不再落泪),并且干了一小碗茶水。看来她的伤心难过随时都可以抹去,已达到收放自如的境界。毕竟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

老王故去已有两年。我在想,实际上李芸早就振作起来了,但或许心里还有点什么,无人倾诉,于是趁回国之机特地约我聊聊,也算是对老王的纪念吧;她和老王的事也只有我知道。同时叫了老童,大概是怕我误会。而且事到如今她对老童也没有必要避讳了。在李芸的讲述中,我能真切地感到她对老王的深情,或者说李芸对老王的感情再也没有必要掩饰。这不禁让我想到,当初如果我和李芸更近一步,就不简单的是她“换马”的问题了。八成我会被拖入一种复杂的三人关系中,不,是五人关系,两对夫妻加上我。幸亏……当然了,也可能是因为老王的病逝才让李芸感受到对对方的情义,才如此沉痛……

“其实老王爱的是我,最放不下的人是我。”李芸说,“和他老婆只有亲情,小三也只是玩玩。”

我心想,应该是小四吧。但没有说出口。

李芸大概看出了我的质疑,说:“这不是我的想象,老王亲口说的,我存了他的短信。”说完李芸拿起手边的手机,开始翻找,找到后递给我。于是我便看见了老王发给李芸的“绝笔”。

由于这些短信是老王在病床上发的,他已病入膏肓,有特定的情境,所以不免肉麻,我就不复述了;总之可以证明李芸所说无误。此外老王表示想最后见李芸一面,他不知道李芸已经去了美国。李芸的回复是一连串大哭的表情。她最终也没有来到老王身边,看上一眼。

我把李芸的手机还给李芸,她又递给老童。老童看完,李芸把手机递给泡茶的小姑娘,让她也看看。小姑娘看得尤其认真,眼泪一串一串地流下,李芸反倒安慰起对方。“好了好了,事情已经过去了。”她说,“要爱就爱一个情深义重的男人,那才算是男人,死也值了!”她这是在说老王吗?是在說他的死吗?

小姑娘不禁点头,眼泪水都落到公道杯里去了。这时老童说:“据说用没结过婚的小姑娘的眼泪泡茶,是最牛逼的!”

自然是胡说八道。我知道老童是开玩笑,以打破这悲悲戚戚的局面。

然后天就黑了,茶房里亮起了灯。临街的窗户外面也华灯齐上,俯瞰的城市开始闪烁。李芸要请我们吃饭,被我和老童谢绝了。临结束以前,李芸又让老童算卦、看信息,她想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离成婚。直到这时我才反应过来,她还没有离婚,是一个已婚女人,有丈夫的。又问起自己将来的发展,是留在美国还是回国好。关于现在的生活,李芸倒是没多问(显然自我感觉不错),也没有提她在美国是不是有男朋友了——应该有吧,否则她干吗要问离婚的事?之后我们就散了。

自始至终李芸都没有提到素素,我也没有问,就像这个人压根不存在,或者从来没有存在过。我在想,这可能是我和李芸之间仅有的默契了。

责任编辑 李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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