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打造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机制 实现良好风险管控的思考及举措
2021-11-28严彬
严彬
(湛江供电局,广东 湛江 524000)
一、研究背景
当前,社会处于转型的攻坚期和深水区,利益格局复杂。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八小时外”活动如何监督,是个老话题,也是个难题。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监督工作需要拓展到党员干部“八小时外”活动。但在国有企业,个别干部员工存在一定的片面认识,认为“八小时外”属于私人时间,党组织无权干涉;有的党员干部思想觉悟不够高,认为“八小时外”出不了大问题,小节小事无关紧要;有的党员干部甚至是纪检监督干部,认为“八小时外”监督缺乏必要的手段和技术,难以实现。
党纪严于国法。“八小时外”不是党员干部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法律允许普通公民做的事情,但纪律不允许的,党员干部就不可以做。特别是在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下,更要求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要不分地点、不分时间让党的纪律在“八小时外”严起来。
从笔者所在单位的情况分析,党支部对党员员工遵规守纪、廉洁从业、个人作风等情况教育监督不够,特别是对党员群众“八小时外”的酒驾醉驾、黄赌毒、社会纠纷等涉法问题抓早抓小力度不足。比如,基层多发违规违纪涉法问题,近三年每年都有员工发生涉法事件,员工因强迫交易、破坏海底光缆、寻衅滋事等问题被公检法机关处理。
对此,笔者结合所在单位实际情况,以八小时外逐级联系关怀党员机制为载体,探索开展员工“八小时外”监督工作。
二、工作举措
(一)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监督手段的有效性
就笔者所在单位,各级专职纪检监督干部合计34 人,却要负责5642名员工的监督工作,纪检监督机构不可能独自完成全体员工“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工作。应当强化运用再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各部门、单位的监督作用。通过压力传递,一层抓实一层。
1.领导班子层面
领导班子要经常性将“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当作常态化的工作来抓,要积极在各种场合宣贯“八小时外”活动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引起全体干部员工的重视。以片区分管的形式,将部门、供电所的“八小时外”监督落分别实到相应领导管理,强化分管领导与部门、供电所的沟通联系,掌握分管片区的员工动态,落实“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的责任。只有通过责任的层层落实,“八小时外”活动监督才能有落脚点,避免落入纪委监督的空洞想法中去。
2.中层干部层面
中层干部起着监督的承上启下作用,部门专责、班组员工的活动,最熟悉的人莫过于其直线经理。要充分发挥部门主任和供电所长的作用。让各直线经理要充分发挥“工作引领者”、“生活知心人”的作用,既要关心员工工作,又要关心其生活,让员工与直线经理之间建立起充分的信任关系,在员工中形成有困难找直接上司的氛围。供电所长要面向班长及班员持续强调“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等有关规定,将供电所全部员工的大范围监督压实到每个班长10 个人左右的监督,使每个被监督对象都有相应的监督者。
3.普通班长层面
各业务线的班长要充分融入班组员工群体,从关心员工的角度出发,积极宣贯“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的防微杜渐作用,鼓励班组员工既要正面地向自己反映生活上的问题,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想办法、出实招、除困难,还要侧面委婉地了解他们的生活动态。
(二)留意社会动态,突出监督事项的针对性
每个地区、每个单位,其风土人情不尽相同,其人群“八小时外”活动表现出来的形式也有差异性。笔者所在单位管辖二级党委13 个、党总支部3 个、党支部210 个,管理党员员工分布范围极广,这给纪检监督机构实施“八小时外”活动监督带来了更大的挑战,让“八小时外”活动监督更难以具备针对性。对此,一是要结合本单位党员员工历年存在问题,对员工政治思想意识形态开展专项排查和调处工作,将员工信贷、住房清理等产生的矛盾纠纷、赌博等不良嗜好、员工内部矛盾等问题作为专项排查目标,要求各直线经理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QQ 群等现代网络手段监控员工生活动态。二是畅通纪委的监督渠道,向各部门、各供电所公布纪委监督电话及监督邮箱,鼓励员工主动暴露“八小时外”活动的情况。着重关注营销领域的“吃拿卡要”、“三指定”、接受客户宴请等情况;基建工程领域的施工队伍与管理者的私下往来情况;其他领域上下级宴请,凭交情定工作业绩的情况等。三是要积极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谈话,发现业务上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鼓励员工主动暴露,通过“四种形态”将问题及早及小处理。四是善于从其他专业领域的不良情况通报中发掘深层次问题,如营销差错通报、劳动纪律通报等;善于从其他业务的工作中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如党建实施心理辅导过程中所掌握的员工状况。针对容易滋生问题的事项制定“八小时外”活动承诺保证书,让全员签字确认,既要对自己的承诺健康生活,也要对单位保证不违法违纪。
(三)强化舆论导向,注重监督过程的警示性
监督实施的过程就是纪律的宣贯过程,要在长期的“八小时外”活动监督中形成人人都对党纪国法有所敬畏的氛围,要打破基层员工“无知无畏”的心理,确实要让其树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心态。对于一些隐蔽行为暴露出来的问题,要广泛的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人群中去宣讲,当作反面教材去警示教育。
继续强化在业务工作会议中谈党建党廉的要求,提升员工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在业务工作考核中也要检查会议中涉及党建党廉的记录部分,让廉洁教育无死角地融入业务工作,使各业务线条的员工都能知底线、守底线、敬底线。各业务领导干部要切实多走基层,让监督工作更接地气,结合“走转谈”工作,深入供电所集中员工学习方面的案例。将身边人、身边事拍成记录视频,以直观的方式向基层员工展示违规违纪的后果,让其切身体会身边人的惨痛教训,并从中汲取经验,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用好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鼓励经常性的“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红红脸、出出汗”,打好“预防针”,让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得到曝光并及时纠正。
(四)实施考核联动,探索监督结果的运用性
“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其是否有效闭环,归根到底要思考其监督结果如何运用。部门之间要形成联动的氛围,形成部门联动的机制,各部门要主动向纪检监督机构反映“八小时外”活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局纪委办公室要承担“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的汇总通报职能,将“八小时外”活动监督发现的问题形成台账,并跟踪落实整改。对于积极整改人员要运用监督执纪的后评价机制及时予以消除影响,对于拒不整改或变本加厉的人员,要严格、严肃处理。
对于监督结果存在不良表现的人员,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监督结果加以运用:
首先,选人用人是旗帜。对于“八小时外”活动出现问题拒不改正的员工,应当限制其进入干部队伍。还要积极探索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纪委将监督结果与人事部门互通有无,在征求纪委意见环节,列明其“八小时外”活动的情况,并给出明确的是否同意任用的意见。
其次,绩效考核是导向。绩效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制,避免“两面人”在单位中“吃香”,对于“八小时外”活动出现问题拒不改正的员工,在绩效考核方案中应当明确其不能评为“优秀”等级,出现严重问题的不能评为“称职”及以上等级。
再次,评先评优是激励。各个业务线条都开展各类先进的评比,可探索建立“征求纪委意见”的机制,取消“八小时外”活动出现问题的员工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最后,员工惩处是底线。针对“八小时外”活动的行为,要与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和本单位员工惩处实施细则正面挂钩,运用惩处手段震慑“八小时外”活动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切实将监督结果与被监督对象的切身利益相关,让员工对党纪国法、企业规章心存敬畏。
党中央领导强调,“保持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少出去应酬,多回家吃饭”,对“八小时外”提出了明确要求。生活作风好坏,是与工作作风成正比的,更是检验道德的一张试纸。实施“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也是践行“六大纪律”的工作延伸。做好“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关键是要发动广大干部员工,畅通监督渠道,既要有大范围面上的监督,也要有关键性点上的监督,不断完善监督的方式方法。在“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的实施过程中,达到“由单位监督、专门监督转化为员工的自我约束”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