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
2021-11-28林君贞
林君贞
(莆田市商务发展服务中心,福建 莆田 351100)
在当今“互联网+”的背景下,新的经济形态也在形成。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社会经济各领域的有效结合,有利于近一步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在“互联网+”时代,不仅要把“互联网+”当作一种工具,更要挖掘其中的理念和思维逻辑方法。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废弃物的数量也在与日俱增,面对这种形势,“互联网+绿色生态”成为了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
1 “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的特点和意义
1.1 “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的特点
一是信息公开的特点。通过互联网,可以更加方便的了解各种再生资源的价格,以及各种废物的潜在危害信息;二是交通便利的特点。所有的居民和企业单位都可以选择在预约的时间内接受上门服务,也可以自行选择到服务网点或者是自行邮寄;三是专业服务的特点[1]。回收人员都是在经过统一的培训之后对回收的各项流程和标准进行了提升,使不同的群体都可以得到专业化的服务;四是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主要依托互联网来实现回收,线下主要依靠传统的回收行为。这二者相结合将实现更好的服务;五是突破地域限制。传统的资源回收行为需要依靠特定的地点来完成,但是“互联网+资源回收”的模式将线上回收与线下回收结合,更好的解决地域限制的问题。
1.2 “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的意义
“互联网+再生资源”的标准化建设模式能够为我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提供新的契机,这种回收模式比传统的回收方式有了更多的优势。一是这种新型的资源回收模式推动了对垃圾分类的积极探索,成为了解决城市垃圾分类回收难题的重要方式;二是此项新型资源回收模式也实现了对非正规回收人员的整合。非正规的回收人员经常都是各自为战的商贩回收模式,而“互联网+再生资源”的回收模式可以让回收工作更加专业;三是可以促进资源回收的规模化增长[2]。因为当前阶段的“互联网+再生资源”的回收模式还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在很多方面仍存在不足和问题,通过进一步发展该回收模式,带动传统线下回收系统实现更好发展,从而促进资源回收的规模化增长。
2 当前“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存在的问题
2.1 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
我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起步较晚,且发展较慢,整体的政策法规体系不够完善,从而导致再生资源行业整体发展水平较低的现象。现阶段,再生资源企业较少,规模也不够大,先进性和规范度缺乏。另外,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的研发投入不足,尤其末端的处理环节较为落后,整体的回收效果仍不理想,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多数回收企业对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也缺乏深加工,整体的模式呈现单一化。
2.2 缺乏互联网回收企业的准入门槛
在“互联网+”思想的不断普及和推进的影响下,部分回收利用企业已经直接转型成为了互联网回收企业,重点开发和回收利用再生资源,这就导致一些企业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赢利点不够明确[2]。目前的再生资源分类标准和定价机制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但是大多数的互联网回收平台存在着功能重复以及信息运营不畅的现象和问题,同时缺乏相应的规范来对企业的运营质量进行有效的保障。
2.3 缺乏对互联网增值服务的开发
现阶段的技术投入和研发还不够充分,因此需要加强对“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的增值服务的开发。互联网环境下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可以采取“线上回收+线下处理”相结合的创新回收模式,对于回收单位来说,不仅需要对线上的技术难点进行重点的考虑,还要关注线下的配套加工处理。在互联网时代下,需要将互联网思维引入再生资源系统建设中,让回收处理技术可以得到不断的提升,促进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可循环发展。
2.4 缺乏对再生资源产业数字化技术的研发
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是由庞大的市场来作为参与的主体,尤其在产业供应链条日益精细化的背景下,相应诉求也在不断的提高,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对象数据处理能力和信息安全的需求都在爆发性的增长。但是现阶段的再生资源产业缺乏数字化的技术,无法为核心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技术保障。
3 “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的发展策略
3.1 强化法制化建设
当前,我国虽然制定了不少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发展规划,但是相关的法律规范是比较少的,因此需要健全相关的制度规范,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纳入到法制化的轨道当中。同时,“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存在着虚拟交易的问题,因此需要采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对相关行为进行有效的规范,让其可以成为解决市场问题的重要手段,促进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发展和进步。
3.2 规范回收企业的准入门槛
部分互联网回收企业缺乏详细的规划和设计,因急于推进新的发展模式而违背了初衷。对于“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回收企业需要具有一定的基础,相关部门针对该模式出台新的企业准入标准或规范,对已经建立的企业还要进行考核,对没有达到相关考核要求的企业加以通报,并且要求企业在限期内做好整改。对于一些运行较好的企业,需要做好表彰和鼓励,进而提升回收企业的积极性,推进我国“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的良性发展。
3.3 加快回收交易平台的信息化建设
对于“互联网+”回收模式来说,互联网回收平台的建设是其核心内容。大多数的交易平台的再生资源品种具有单一性,分类也不够明晰,容易出现信息不实和价格虚假的现象,无法形成一个有效的价格信息体系[3]。“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通过借助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可以实现对消费者和企业的引导,方便双方做好在线的交易,使整个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全生命周期都成为一个闭环的整体,减少重复性的工作,合理的避免价格波动和市场的竞争,从而获得最大的利润空间。
3.4 提高数字化技术创新的转化率
对于再生资源的“互联网+”回收模式的发展,技术的支撑是其重点内容,这种模式包括着五个重要技术性支持系统,分别是交投服务体系、回收物流体系、监控追踪体系、信息服务体系和统计分析决策体系[4]。这些技术支持体系需要数字化技术的支撑,也需要不断的强化创新,将先进的科学技术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进行有效的结合,使不同行业之间都可以进行广泛的区域合作,从而形成一个更大范围的技术型支撑机制。技术的创新转化对推动再生资源的“互联网+”回收模式的高效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性作用。
4 结语
“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能够为我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好的方向,对构建生态文明社会具有重要的促进性意义。在这样的新模式下,各个参与主体之间得到顺畅的交流信息,供求双方的契合度变得更加紧密。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来实现再生资源的有效回收,对实现我国再生资源高效回收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