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律异相》佛教思想特点论略
2021-11-28刘全波吴晨曦
刘全波,吴晨曦
(兰州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甘肃 兰州 730020)
南北朝时期尤其是齐梁间,出现了中国类书编纂史上的第一个高潮,官修类书的繁荣,带来私纂类书乃至佛教类书、道教类书的繁荣。《经律异相》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佛教类书,且是整部流传下来的最早的佛教类书。甚至可以说,《经律异相》是整部流传下来的最早的古代类书,其内容丰富,体例精良,所包含的佛教思想更是非常值得探究。分析《经律异相》中的佛教思想特点,对于研究中国类书编纂史、发展史,乃至整个南北朝时期的佛教发展状况都有着重要意义。
一、释宝唱与《经律异相》的编纂
释宝唱,俗姓岑氏,吴郡人,生卒年不详,有学者认为宝唱大约生于公元466年或467年[1],卒年不可考。宝唱的生平事迹,主要存于唐代道宣所著的《续高僧传》中。
释宝唱,姓岑氏,吴郡人,即有吴建国之旧壤也。……年十八,投僧祐律师而出家焉。祐,江表僧望,多所制述,具如前传纪之。唱既始陶津,经律谘禀,承风建德,有声宗嗣。住庄严寺,博采群言,酌其精理。又惟开悟士俗,要以通济为先,乃从处士顾道旷、吕僧智等习听经、史、庄、易,略通大意。时以其游涉世务,谓有俗志,为访家室,执固不回。……天监四年,便还都下,乃敕为新安寺主。[2]
宝唱在十八岁时,师从当时著名的律师僧祐出家,在僧祐门下,宝唱刻苦研学,同时又跟随顾道旷、吕僧智等人学习经史和庄老诸子学说。天监三年(504),梁武帝发布“舍道归佛”诏,之后在域内大肆网罗学识渊博的僧侣为其服务,宝唱自然也在其中。宝唱在天监四年(505)进入建康,并被梁武帝任命为新安寺住持。天监四年至天监十七年(518)是宝唱学术生涯的丰收期,其大部分的著述都在这一时期完成。
宝唱一生著述非常丰富,共16部。这些著述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作为助手参与编纂的书籍,共有4部;第二类是作为主持人主持编纂的书籍,共有12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些著述多数都已亡佚,目前仅存5部,其中《注大般涅槃经》 《比丘尼传》 《经律异相》 《众经忏悔灭罪方法》收录于《大正新修大藏经》;而残本《名僧传抄》收录于《卍新纂续藏经》第77册[3]。
《经律异相》是天监十五年(516)梁武帝敕令宝唱主持编纂的一部佛教类书,《经律异相》得此名是因为,“所谓‘异相’是相对于‘同相’而言。同相为‘真如’,为‘本原’;异相则是存在于神话和现实中具体形象之间的差别相,由此来体现‘真如’,达到劝谕醒世的目的。《经律异相》即释迦牟尼口授的经、律部分被称作‘异相’的故事、譬喻和传说”[4]。
在《经律异相》之前,梁武帝就曾敕令僧旻等人编撰了《众经要钞》,但因《众经要钞》对于很多内容未能做出合适的归类以及整理,故而梁武帝敕令宝唱重新编修一部佛教类书。
以天监七年,敕释僧旻等备钞众典,显证深文,控会神宗,辞略意晓,于钻求者已有太半之益。但希有异相,犹散众篇,难闻秘说,未加标显。又以十五年末,敕宝唱钞经律要事,皆使以类相从,令览者易了。又敕新安寺释僧豪、兴皇寺释法生等相助检读。于是博综经籍,择采秘要,上询神虑,取则成规,凡为五十卷,又目录五卷,分为五秩,名为《经律异相》。将来学者,可不劳而博矣。[5]1
由此可以看出梁武帝下令编纂《经律异相》的直接原因,即是为了弥补《众经要钞》的不足,让后来的初学者能够更便利地学习和理解佛教知识。《经律异相》所收录的主要是从佛教经、律中摘选的阐释佛教思想内容的传说、故事、譬喻等。《经律异相》的取材范围很广,共有各类佛教文献二百七十多种,除了“经”“律”部分之外,还选取了《大智度论》的部分内容。有学者对《经律异相》的条目作了统计,共计22部,51项,782事[5]8,可以看出《经律异相》一书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
在体例方面,《经律异相》的体例是较为优良的。通过《宝唱传》可以知道,宝唱对于佛教类书编纂很有经验,因为他曾经作为助手参与过《众经要钞》的编纂工作,甚至于《义林》 《法宝联璧》的编纂中也有宝唱的身影,这些经历对于他编纂《经律异相》都是十分有帮助的。再者,有学者指出,宝唱在主持编纂《经律异相》时与负责编纂《华林遍略》的刘杳等人有过接触,两者在资料以及信息上的互通有无是存在的,《华林遍略》在编纂体例上对《经律异相》有一定影响,虽然《经律异相》成书时间早于《华林遍略》[6]。《华林遍略》是南北朝时期类书编纂的高峰,对隋唐类书亦有影响,体例精良亦是广为人知,《经律异相》在诸多佛教类书的基础上,又受到了《华林遍略》影响,其编纂体例必然是精良的,这也是其可以流传千年的根本。《经律异相》以天、地、佛、菩萨、僧、国王、国王夫人、太子、国王女、长者、优婆塞、优婆夷、外道仙人、梵志、婆罗门、居士、贾客、庶人、鬼神、畜生、地狱为顺序,将佛教世界中的种种异相、典故等内容进行串联和整合,呈现出一个较为完备的佛教知识体系。
二、《经律异相》对于“戒律”的重视
《经律异相》是通过故事来表现其背后所蕴含的佛教思想,而其中材料的收集选录必定会受宝唱个人思想和价值取向的影响,这在宝唱的其他作品中也有所体现。分析这些作品对我们进一步研究《经律异相》佛教思想特点有一定的帮助。宝唱存世的著作中,在写作方法和过程上与《经律异相》比较类似的作品有《名僧传》与《比丘尼传》,由于《名僧传》散佚殆尽,即选取《比丘尼传》进行对比分析。
比丘尼之兴,发源于爱道,登地证果,仍世不绝,列之法藏,如日经天。……至若僧端、僧基之立志贞固,妙相、法全之弘震旷远,若此之流,往往间出。并渊深岳跱,金声玉振,实惟叔叶之贞干,季绪之四依也。[7]
宝唱之所以选取记载这些比丘尼的事迹,并非是因为她们在佛学上的造诣,而是因为她们虔诚的信仰以及高尚的德操。例如:惠湛尼不重俗物,遇到劫匪而舍衣;善妙尼等为佛舍身捐躯,引火自焚;僧果尼对佛法虔诚,在她修行入定时往往形若枯木,不动分毫;等等。从宝唱所著的《比丘尼传》中可以看出,他非常重视修行者对于佛教信仰的虔诚,戒律的遵守以及修行者个人的德操。
宝唱的老师僧祐是当时著名的“律师”,僧祐对于“律学”的研究可以说冠绝南朝梁一代。作为僧祐的弟子,宝唱长时间跟随僧祐修习,深受其影响,《宝唱传》中说:“唱既始陶津,经律谘禀”,可见宝唱在“律学”上的造诣是相当高的。因此,宝唱对于“戒律”是十分重视的,这自然会对《经律异相》的编纂产生影响。
《经律异相》中与“戒律”相关的故事很多,并且多次强调出家弟子必须要“持戒”;而对于在家弟子而言,坚持“持戒”能够为自己修来种种福报。如卷八“持戒发愿防之十七”载:
善男子,菩萨受持禁戒,夫作是愿:……宁以热铁挑其两目,不以染心视他好色;宁以铁锥周遍刺身,不以染心听好音声;宁以利刀割去其鼻,不以染心贪嗅诸香;宁以利刀割裂其舌,不以染心贪著美味;宁以利斧斩斫其身,不以染心贪着诸触。[5]303
在家修行的善男子为了持菩萨戒,自愿毁坏自身耳鼻喉口等器官,最后得到了脱离苦海的福报。除了这样较为极端的事例,在《经律异相》中更多的是有关“四不”的故事,其中强调“不淫”的占了多数。如卷十五“阿难为旃陀罗母以咒力所摄十一”,卷十五“难陀得柰女接足内愧闲居得道三”,卷二十“选择遇佛善诱舍于爱欲得第三果一”等。
“阿难为旃陀罗母以咒力所摄十一”载:
阿难行路,中道焦渴。有旃陀罗女名钵吉蹄,汲水。……阿难已至。时女前抱阿难,坐着床上,牵制衣掌,捻挃阿难。譬如力人手捉长毛小羊,从其人手。阿难见十方尽阇冥,譬如日月为罗柷所厌。阿难有大人力,当十大力士力,而不能得动。[5]543-544
阿难是佛的十大弟子之一,修行深厚,但也因为女色而自坏修行。男女欢爱本是生物本能,想要克服是相当困难的。为此,《经律异相》又用了很多故事来引导众生从情爱之欲中摆脱出来。“难陀得柰女接足内愧闲居得道三”载:
佛告难陀:“云何难陀,汝乃作如是形状?”难陀内愧,白言:“善哉!世尊,愿速与我说法,使我闻法,在闲静处如实观察,以自娱乐。”佛告难陀:“汝观此身,随其所行。从头至足,发毛爪齿,若干不净,盈满身中。如实观察,为是净耶,为不净耶?当观彼漏,为何所处,为从何来?[5]518
世尊开导被柰女触足失精的难陀,说柰女并没有什么美丽的,不值得如此痴迷留恋,通过论说女性并非那么美丽动人而来劝导信众断除色欲。又如“选择遇佛善诱舍于爱欲得第三果一”载:
时会中有一居士名曰选择,妻名妙色,面貌端严,姿容挺特。居士爱著,烦恼炽盛,闻佛说此,即白佛言:“世尊,莫作是说,云何欲心起于屎尿?我妻端严,无诸臭秽。”佛时化作妇人,端严姝洁,状如妙色,正容徐步,来入众中。居士问曰:“汝何故来?”答曰:“欲听说法。”居士即牵坐其衣上。佛以神力令是妇人粪污其衣。[5]726
为了劝诫信众远离情欲,这则故事甚至丑化女性,认为女性不过是“屎囊”罢了。这种观念无疑是错误的,但可以看出《经律异相》对于“持戒”的重视。同时《经律异相》中也记载了许多参破情欲,能够持戒的僧侣,如卷十八“比丘白骨观入道十六”,卷十三“阿那律化一淫女令得正信十二”。
“比丘白骨观入道十六”载:
摩偷罗国有一男子从优波笈多出家,闻说不净观等。……比丘见女淫欲爱心,便自取钵中糗酪,与此女人。女人见之,亦淫欲变心露齿而笑。比丘即入不净观,乃至观身作白骨想,从于是观得罗汉果。[5]651-652
一位比丘因见到一名女子生了淫欲,便认为自身受到了女性诱惑,便刻苦修行,进入不净观,作白骨想观,最终得成罗汉果。
“阿那律化一淫女令得正信十二”载:
时此淫女既脱衣,来欲抱持之。时阿那律以神足力,踊身空中。淫女见之,生惭愧。即疾着衣,叉手合掌,仰向忏悔,如是至三。[5]453-454
这则故事中的阿那律不仅能够断绝情欲,甚至还能教化淫女,使淫女受法皈依。这些故事都体现出“持戒”的重要性,从这些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经律异相》在思想上对于“戒律”的重视。
三、《经律异相》中印度佛教观念与中国本土观念的差异
《经律异相》成书于南北朝中后期,其时佛教虽已在中国传播了数百年,但其中很多思想依然保留有印度佛教的特征,而这与当时中国本土社会的一些观念是有差异甚至冲突的。下面将对《经律异相》卷五“佛与铁枪”从“因果报业”这一角度进行分析。
佛法中的“业”意谓行为、所作、行动、作用、意志等身心活动,或单由意志所引生之身心生活。佛教认为众生皆因“有心”而起贪嗔痴,起颠倒妄想,正是因为贪嗔痴的影响,众生就会作“业”,而“业”正是众生受苦、不得解脱的原因。所以佛教的修行主要是教众人如何破除业障,远离颠倒妄想,使智慧具足显现,入涅槃境界,远离痛苦。
按照佛法,众生不应作业,因为凡作业必会产生业障。但是一切众生不可能都达到所谓除去业障的“涅槃”境界,必然会作业。有“业”则必有“报”,而有一些“恶业”必然会受到“恶报”。世尊为了使众生少受业报之苦,定下了十种“恶业”,训诫人们一定不要去做。《中阿含经》载:
身故作三业,不善与苦果受于苦报。口有四业,意有三业,不善与苦果受于苦报。[8]437
有人作不善业,必受苦果地狱之报?云何有人作不善业,必受苦果地狱之报?谓有一人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慧,寿命甚短,是谓有人作不善业,必受苦果地狱之报。[8]437
长期以来大量信众对于佛教信仰的核心就是“业报”思想,信众们希望自己能够修福消灾,以求今世更好地生活,如若今世异常苦难,则希冀下一世能够享受福泽。《经律异相》中有很多关于“因果业报”的故事,但《经律异相》中的“因果业报”思想与当时信众们的认知是有很大差异的。如卷五“现铁枪报五”载:
目连白佛:“如来何罪而获枪殃?”佛曰:“昔五百贾人,一怀恶心,吾即害之,是其余殃。”四十人闻是,自相谓言:“法王尚尔,况于吾等,当不受罪乎!”悔过自首,入平等慧。[5]163
这个故事中佛虽是因善念救人而犯了杀业,但依旧受到了铁枪的业报。在佛看来,所作一切之善恶必有报,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个故事体现出了“作业必有报”的观点,哪怕是因善作恶也同样会招致恶报。这与中国传统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伦理观是有很大差距的,二者的主要分歧在于因善行而生恶业是否有业报这一问题上。中国传统的“善恶观”对于行为的善恶判断标准是因果判断,即你是出于什么原因有这个行为,而这个行为又造成了何种结果。这样的判断标准下,对于行为本身是没有要求的。而佛教“因果报业”这一逻辑中的核心是“业”,其对于善恶的判断标准是“业”,即行为本身。哪怕你的出发点以及结果都是好的,但是如果行为是在“十恶业”规定的范围中,也会遭到“恶报”。
这种“因果报业”观念上的不同,体现出《经律异相》中的一些佛教思想依然保留了印度佛教思想的特征,所以在有些方面依然与中国本土社会的观念是有冲突的,《经律异相》中这种佛教“中国化”尚未完成的表现也是其佛教思想的特点之一。
四、《经律异相》的“中国化”倾向
《经律异相》成书于南北朝中后期,这一时期是处在佛教不断“中国化”进程中的。虽然上文提到《经律异相》中的一些思想依然与中国社会的一些观念有差异,但同时,僧侣们为了佛教在华更好地发展,将很多佛教思想在适应“中国化”这一主旨下进行改变。下面将通过卷二十三“叔离以裹身而生出家悟道二”,卷二十八“波斯匿王遊猎得末利夫人六”,卷三十五“须达七贫后得食并奉佛僧仓库自满六”,卷十“能仁为淫女身转身作国王舍食鸟兽二”等几则故事,从“布施”的角度分析《经律异相》中的这一改变。
“布施”是佛教中的一个重要思想,布施本义是把衣、食等物施与大德之人或贫穷之人,后来含义扩大,既指布施有形之物,如钱财,也指布施无形之物,如智慧,变成了积累功德的修行方法。一开始,布施的意义还是在于布施者个人能够获得福报上,后来大乘佛教将布施的地位进行提升,认为布施不但能帮助信众修得福报,还能助其修行以至达到“涅槃”境界,是修行的重要法门之一。如《长阿含经》载:
尔时,佛告阿难:“时王自念:‘我本积何功德?修何善本?今获果报,巍巍如是。’”复自思念:“以三因缘,致此福报。何谓三?一曰布施,二曰持戒,三曰禅思。以是因缘,今获大报。”[9]
布施分为三种,分别是:法布施,财布施,无畏布施。财布施分外财布施与内财布施,身外之物叫外财,布施这些外财就是外财布施;而用自己的劳动或者智慧为他人服务,以及将自己的头目脑髓身体皮肉等给予他人叫作内财布施。法布施是指向他人宣扬佛法,如讲经,修书等。无畏布施是指要在众生身心不安、恐惧、害怕的时候,能够帮助他,消除他的恐惧。
在《经律异相》中,关于布施的故事非常多,但大多属于财布施范畴,这些故事中的主人公在进行布施后,大都获得了财产以及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回报。
檀腻羁夫妻二人生活贫困,只有一席毛毡裹身艰难生活。但在比丘上门时,檀腻羁说服了自己的丈夫将毛毡布施。之后这二人果然因为布施获得了国王王后的珍珠宝衣作为回报。
卷二十八“波斯匿王游猎得末利夫人六”载:
尔时世尊入城乞食。时黄头婢遥见如来,心自念言:“我今宁可持此饭施彼沙门,或可脱此婢使。”即授饭施佛。世尊慈愍受还精舍。……复于异时,王于五百女人中立为第一夫人,在高殿便自念言:“我以何业报因缘得免于婢,今受如是快乐?”复作是念:“将是我先以和蜜干饭分施与沙门,以此因缘今得免婢,受如是快乐耳。”[5]956
黄头婢作为下人生活困苦,却因其布施饭食与佛祖,之后便脱离苦海,成为波斯王第一夫人。
卷三十五“须达七贫后得食并奉佛僧仓库自满六”载:
长者须达七贫,后贫最剧,于粪壤中得一木斗,其实栴檀,出市卖之。得米四斗。……须达寻归,妇恐其恚,便问曰:“如今佛来及舍利佛、目连、迦叶尽来求食,当与不耶?”答曰:“当与,福田难遭,若来求者,是为值遇。”妇言:“向四斗米吾尽用施矣。”夫大欢喜。余有饭汁,公姥共饮之。须臾彷徉,诸室珍宝,仓库谷帛自然实满,如往时富也。[5]1182
长者须达十分贫苦,用一个木斗换来四斗米,而他的妻子却将这四斗米分别布施与如来佛、舍利佛、目连与迦叶,夫妻二人以饭汁充饥,之后须达家中仓库自满,变得十分富足。
卷十“能仁为淫女身转身作国王舍食鸟兽二”载:
过去世时,优波罗越国,五谷丰熟,人民众多。国中有王,名波罗。先时有淫女,容色姝丽。遇往他舍,值其生男,欲啖其子。淫女问之,报言我饥。淫女言:“且待我为汝觅食。”答言:“饥急,卿未出门,我当饿死,那能待卿!”淫女念言:“若持儿去,母便饿死。若置便啖,要令俱济。”淫女自割两乳,与之令啖,其母便食。……言竟即转。时优波罗越王,治国已五十岁,寿尽终亡。傍臣左右闻淫女人转身作男,念言:“当立之作王。”便共请立。……命过之后生婆罗门家,端正研好。[5]339
前几则故事都是外财布施,这则故事则是内财布施。因内财布施比外财布施更加困难,故而获得的回报也就更大。一个淫女为了救一对母子,自割双乳以布施,因为这样的功德而成了一国国王,并在死后转生到了婆罗门家。
从这几则故事中可以看到,《经律异相》中大多数的布施故事都是布施者通过布施财物甚至是舍去自己的肉身从而获得了物质上,甚至是社会地位上的回报,而这些布施者中有些人布施的直接原因就是为了获得更好的回报。《经律异相》中的这种布施思想与中国早期佛教的布施思想是有不同的,据东汉时期翻译的《未曾有因缘经》载:
野干答曰:“布施饮食,济一日之命;施珍宝物,济一世之乏;增益生死,系缚因缘。说法教化,名为法施。能令众生出世间道:……又诸众生免三恶道,受人天福乐,皆由闻法。是故佛说以法布施,功德无量。”[10]
《未曾有因缘经》在肯定了财布施的同时,也表明了作法布施是要高于作财布施的,鼓励人们更多地去进行法布施。然而,《经律异相》则更多地宣扬财布施思想,这可能与当时佛教的传播需求有关。
中国社会对于宗教信仰有很大的“实用主义”倾向,大多数民众信仰宗教是为了获得实际利益,即秉持“有用则信,无用则不信”的理念。长期以来佛教通过轮回以及因果业报论,以“修福消灾”来吸引大量民众信奉。为了达到“修福消灾”的目的,信众自然需要进行修行,然而,佛教的修行在净土宗以及禅宗出世之前,对于普通人而言是非常困难的,大量的仪式戒律是普通人难以坚持的。僧侣们必须为信众提供一个简便且切实可行的“法门”以供其修行,而布施因其易行性成为了一个非常好的选择。在当时社会的条件下,法布施只能是受过相关佛学教育的知识分子或者僧侣才有能力进行的,对于普通信众甚至一些达官贵族而言,要完成法布施过于困难。相对而言,进行财布施则更加简单。对于宗教而言,越是简单的方法越有利于吸引更多人信奉,宣扬财布施思想可以吸引更多的民众信奉佛教,而信众越多则有助于佛教的进一步发展。信众为了进一步提升自身的修行水平,对于财布施表现出了很大的热情,富裕的信众可以进行大量的外财布施,而对于贫苦的信众而言,也有内财布施这一途径供其选择。
在南北朝中后期,南北两地对于佛教的信仰都达到了高峰,与此同时出现的是财布施现象十分流行。尤其是达官显贵们,更是将大量的财力投入其中,如捐修寺庙、赈灾等活动。当时北方的达官显贵们都热衷于布施自己的家舍以供为寺院,据《洛阳伽蓝记》中的记载,当时仅洛阳一地就有寺院1367处,其中许多都是达官显贵通过捐施修建的[11]9。而南方也大抵如此,如南齐竟陵王萧子良,他对于佛教十分虔诚,并受佛教布施思想的影响,不仅自开粮仓救济灾民,还与文惠太子一道设置“六疾馆”,救济穷人[12]。
不仅是达官显贵们,普通民众对于布施也十分热衷。当时在民众中流行供奉佛像,《洛阳伽蓝记》中记载南阳人侯庆的故事:
南阳人侯庆有铜像一躯,可高丈余。庆有牛一头,拟货为金色,遇急事,遂以牛他用之。经二年,庆妻马氏忽梦此像谓之曰:“卿夫妇负我金色久而不偿,今取卿儿丑多以偿金色焉。”马氏悟觉,心不遑安。至晓,丑多得病而亡。[11]301
故事虽然荒诞,但是可以看出当时民众对于供养佛像这类布施之事的重视程度。虽然从现在的角度看,过于宣扬财布施不利于社会发展,但从当时社会上对于财布施的热衷以及民众们对于佛教的狂热来看,财布施与因果业报以及轮回等观念的捆绑对于佛教在华的进一步传播起到了很大作用。《经律异相》中许多故事将财布施与福报绑定也是为了鼓励人们进行财布施以此修得福报,从而吸引更多的民众参与其中。总的来看,《经律异相》故事中所体现的这种思想上的“中国化”倾向,也是《经律异相》佛教思想的一个特点。
五、结语
综上所述,《经律异相》中的佛教思想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经律异相》对于“戒律”的重视。众所周知,梁武帝十分重视“戒律”,他不仅个人持“菩萨戒”,并且还推行“断禁酒肉”令,对汉传佛教戒律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而《经律异相》作为他下敕令编纂的一部佛教类书,必定会受到其个人意志的影响。此外,从宝唱个人生平经历以及他的其他作品中也能看出他对于“戒律”十分看重。《经律异相》在这二者的共同影响之下,自然会在思想上对于“戒律”这一方面着重体现。第二,我们应当看到《经律异相》中的一些思想,依然与中国社会的一些思想观念有很大不同,甚至冲突。南北朝时期,虽然佛教已在中国传播数百年,但它仍保留着印度佛教的一些特征。因为两国文化的差异,这些思想必然会与中国社会的一些思想观念之间产生差异甚至冲突,这种差异在《经律异相》中也自然存在。如在“因果报业”的问题上,《经律异相》中“因善作恶亦有报”的观念就与中国社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伦理观有很大分歧,这种差异也是《经律异相》佛教思想的一大特点。但同时,《经律异相》中的一些思想与中国早期佛教思想相比亦有明显的“中国化”色彩。佛教在中国发展的历史,一定程度上就是佛教“中国化”的历史。从释道安等人开始,就在不断地尝试将佛教向着适应中国本土文化的方向改进,而到了南北朝时期,当时很多佛教思想与中国早期佛教思想已经有了很大不同,这种改变是佛教进一步“中国化”的体现,究其根本是为了能够在中国更好地发展,这一点也在《经律异相》中有所体现。如在“布施”这一问题上,不同于之前对于法布施和无畏布施的重视,《经律异相》中对财布施进行了着重描写,并对财布施思想加以宣扬,以此来吸引更多民众信奉,这种“中国化”改造也是《经律异相》思想上的一大特点。总的来看,《经律异相》作为南北朝时期佛教类书的集大成者,在思想特点上既体现出当时统治者个人意志对于佛教思想发展的影响,也显现出当时佛教从外来到本土这一“中国化”进程中在思想上的一些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