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介入、社区类型与社会组织行动策略——基于上海爱芬环保参与社区垃圾分类案例的历时观察
2021-11-27李健李春艳
李健,李春艳
(中央民族大学 管理学院,北京 100081)
一、引言
“垃圾围城”已成为我国城市环境治理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问题破解的关键在于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化,故此,社区垃圾分类势在必行。[1]早在2000年,北京、上海、广州等8市就被列为“首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开展建章立制、硬件配备、宣传教育等一系列行动,但总的来看,政府主导下的社区垃圾分类收效并不明显。[2]在这一过程中,社会组织却因其在社区垃圾分类中发挥的重要倡导和动员作用而受到广泛关注。2019年,笔者对诸如上海爱芬环保、上海绿佳环保等10余家草根社会组织进行观察发现,社会组织正日益成为社区垃圾分类治理中的重要力量。那么,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垃圾分类的过程中到底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这些组织在参与社区垃圾分类的过程中通常采取哪些行为策略?这些行为策略背后的逻辑是什么?上述问题亟待厘清。
当前,学术界对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的研究主要从政社合作视角切入,[3][4][5][6]这一研究视角虽然很好地把握了合作双方的基本特征及互动关系,却忽略了社区垃圾分类执行场域的具体情景。事实上,不同类型的社区在社区规模、社区环境和社区社会结构等方面的异质性深刻影响到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行效果。基于此,本研究在所观察的10余个环保社会组织中,选择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一家社会组织即上海静安区爱芬环保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爱芬环保”)作为研究对象,试图通过构建基于政策介入和社区类型的双元情境与社会组织行动策略之间机理关系的理论分析框架,以解剖麻雀的方式分析该环保组织参与垃圾分类活动的四个社区的行动策略选择。
本文的研究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理论层面弥补了现有研究的不足,深化了对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行动策略的学术认知。更为重要的是,本文所构建的社会组织行动策略分析框架,不仅丰富了社区类型的分类指标,也与已有的社会组织行动策略研究文献开展了理论对话。二是在实践层面,本文总结了爱芬环保参与社区垃圾分类的成功做法,为全国其他地区推进垃圾分类提供借鉴与启示。
二、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治理过的程中需要处理好“政府—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社区”两对关系:一方面要依赖于政府的支持,接受政府的管理;另一方面要获得社区管理者和居民的认同和支持。[7]为此,文章从政策介入和社区类型两个维度构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垃圾分类行动策略的分析框架。
(一)政策介入
政策介入是指政府为了解决垃圾分类问题所制定的相关政策,并通过政策的执行来影响垃圾分类问题的解决过程。不同程度的政策介入会给社会组织的行动空间、资源获取等方面带来不同的影响,促使社会组织采取不同的行动策略来寻求组织的生存和发展。[8]具体而言,一方面上级政府制定的政策通过为政策执行主体提供晋升激励和风险承担,影响政策执行主体对社会组织的管制态度和信任程度,继而形塑了社会组织行动空间,并决定了社会组织能够获得的资源。[9][10]另一方面,政策是具有合法性与权威性的行为规范,对政策客体也具有强制性。按照政策要求行动的政策客体会受到政策的保护,从而获得利益;反之,如果政策客体不遵守政策约束就会面临政策的惩罚。如此,政策介入到某一领域会深刻影响到社会组织与服务对象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关系,从而对社会组织开展行动产生影响。[11]
按照强制性程度,政策介入可以分为强制政策介入和柔性政策介入。早在2007年12月,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本市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新方式试点工作的通知》,随后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换出更绿色的上海”——垃圾分类新理念推广行动的通知》(2009)、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推进本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2011)、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11),但上述政策主要从道德层面的软约束引导式促进,以及政策性奖励、社会化奖励为主的激励性推动社区生活垃圾分类。2014年4月,上海市政府颁布了《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提及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指导活动,同时规定了社区居民违规的处罚性措施——个人未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等,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为此,笔者将2014年作为政策介入程度划分的时间节点,即2014年以前的上海市垃圾分类政策属于柔性政策介入,2014年之后上海市社区垃圾分类政策属于强制政策介入。在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虽然2019年《上海市生活垃圾管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标志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正式纳入法治框架,但是追溯上海垃圾分类政策的演进,我们发现,上海在2014年就已经涉及强制垃圾分类。此外,《条例》出台,意味着上海市的所有社区都应该纳入强制性的垃圾分类当中,此时社会组织在社区垃圾分类中的功能作用已经有所转变,且《条例》出台尚不足两年时间,其效果尚待考察。为此,我们认为选择2014年作为政策介入的时间节点,考察了《条例》出台之前政策介入对社会组织行动策略的影响,可以为其他尚未颁布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城市及社会组织给予指导借鉴。
(二)社区类型
由于社区规模、社区环境、社区社会结构等方面的异质性,我国社区呈现出明显的类型化特征,从而导致不同类型的社区治理难度不一。[12]由此,社会组织介入社区参与社区治理的行动策略亦会受到社区类型的影响。一般而言,传统老旧社区和单一单位式社区由于社区规模较小、社区人口结构单一以及强烈的地缘关系和业缘关系等,在社区环境、社区居民等方面都保持较高的同质性,因而能够产生较强的互动关系,邻里关系相对比较好,相对比较容易形成集体认同,有利于社会组织在社区进行居民动员。现代商品房社区,由于社区物业服务完备、社区人口结构多元、居民来源广泛且居民层次不一等原因,社区居民之间互动的频率比较低,邻里关系相对淡漠,相对不易形成集体认同,从而对于社会组织动员要求比较高。售后房社区、动迁社区等因社区环境、人口结构复杂、外来流动人口较多等方面的因素,社区异质性较高,且此类社区居民在教育程度、经济水平等方面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很难形成社区集体认同。[13]
尽管学者们依据不同的维度对社区类型化做了较多的区分,[14]但这些分类仅关注到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维度,却忽略了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能力维度。与一般社区公共服务不同,垃圾分类的有效实施不仅要求社区居民了解垃圾分类的好处,具有参与垃圾分类的意愿;还要求社区居民学习和掌握垃圾分类的知识。比如传统老旧社区和单位制社区,尽管居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较高,但这些社区居民在参与垃圾分类的能力上会稍弱于商品房社区和售后房社区。在此引入保罗赫塞和布兰查德的领导生命周期理论中的成熟度概念,即个体对自己的直接行为负责任的能力和意愿,[15]将社区垃圾分类主体的能力和意愿作为衡量社区成熟度的标准,并假定社区成熟度会影响到社会组织的行动策略。参考领导生命周期理论的阶段性划分,当社区垃圾分类主体的意愿和能力都比较高时,此类社区为高成熟度社区。当社区垃圾分类主体的意愿和能力都比较低或者其中有一项比较低时,我们将此类社区定义为低成熟度社区。
(三)分析框架
综合上述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垃圾分类的两个影响维度的分析,我们将政策介入和社区类型的两个维度进行组合,在每一种组合类型中,社会组织所采取的行动策略模式都不同。表1中的两个维度分别代表两种不同的政策介入和两种不同的社区类型。
表1 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垃圾分类的行动策略
1.说服策略
在面临柔性政策介入的情况下,社会组织介入低成熟度社区垃圾分类适合采用说服策略,即社会组织主要通过沟通和说服垃圾分类主体的方式开展活动。说服策略常常是嵌入式的:一是嵌入政府,社会组织通过劝告、诱导、启发、商量、建议等易于和政府沟通的方式,或者通过主动回应政府的需求来获得政府的信任和认可,以便获取政府制度保障和资源支持;二是嵌入社区,社会组织通过广泛宣传的方式向社区居民倡导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并在此过程中不断地监督、纠正、指导居民的垃圾分类行为。
2.参与策略
在面临柔性政策介入的情况下,社会组织介入高成熟度社区垃圾分类适合采用参与策略,即社会组织通过组织和鼓励垃圾分类主体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和管理,增强其主人翁感,从而主动参与到社区垃圾分类中来。在高成熟度社区中,居民已经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其垃圾分类的意愿也比较高。社会组织一方面通过鼓励、宣传、动员等方式调动居民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采取参与方式,鼓励居民参与到垃圾分类的决策和管理中。
3.赋能策略
在面临强制政策介入的情况下,社会组织参与低成熟度社区垃圾分类适合采用赋能策略,即社会组织向垃圾分类主体传授垃圾分类和管理的知识并培养其垃圾分类的习惯,进而提升其自主管理垃圾分类的能力和垃圾分类的效能,最终形成可持续的社区垃圾分类管理系统。赋能策略强调居民在参与社区垃圾分类的过程中逐步提高垃圾分类和管理的能力,最终能够参与到垃圾分类的决策和管理中,并能够做出相应的垃圾分类决策。赋能强调激发人的兴趣和动力,随着居民对社区垃圾分类的认可度和能力逐步提升,社会组织则开始引导其树立管理者的身份意识,更为深入地参与社区各项公共事务。
4.授权策略
在面临强制政策介入的情况下,社会组织介入高成熟度社区垃圾分类适合采用授权策略,即充分信任社区垃圾分类主体,交由其自主决策和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社会组织一方面通过与社区“三驾马车”和社区志愿者团队密切合作,并以他们的示范作用带动社区居民垃圾分类,形成涟漪效应。另一方面,以社区自治项目为载体宣传社区垃圾分类,提高居民参与社区垃圾分类的能力和意愿,真正把社区管理者和社区居民作为解决社区垃圾分类难题和痛点的主要依靠力量。
三、案例选择
本文选取了上海爱芬环保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爱芬环保”)作为研究对象。爱芬环保于2011年开始涉足社区垃圾分类,于2012年正式注册成立,是一家始终致力于解决城市生活垃圾问题的环保公益机构,截至2020年底,其业务累积覆盖了339个社区204 161户居民,并梳理出一套可复制推广的爱芬模式,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垃圾分类领域极具代表性。[16]在案例选择方面,本文选取了爱芬环保参与垃圾分类活动的四个代表性社区,分别为扬波大厦、樱花苑、嘉利明珠城和陶瓷大楼。尽管本文分析的对象为爱芬环保的单个案例,但我们认为基于多个社区的不同案例比较更能直观体现出社会组织行动策略的权变性特征。为了实现上述研究目的,笔者于2019年8月—2020年8月期间,对爱芬环保展开了实地调查,并持续性关注爱芬环保在这四个社区的垃圾分类行动过程。案例涉及的一手资料和二手资料主要来源于实地观察、实地访谈、新闻报道、爱芬案例集、中国知网、爱芬环保官网、爱芬环保微信公众号等。
(一)扬波大厦——说服策略
扬波大厦建于2000年,小区有两幢高层商品房,其建造初期是教师楼,之后大部分房屋经过买卖,人口结构由原来以教师为主的单一结构转变为以个体经营业主、工薪阶层等多种人口类型共存的复杂结构。该小区采取业主自主管理模式,物业工作由业委会聘请的物业管理人员负责。2010年,上海市政府推出了典型“绿色账户”,它是一种居民通过垃圾分类行为来换取环保生活用品的方式,吸引和激发居民参与到垃圾分类中的柔性激励手段。但这种以激励、诱导、交换的手段帮助居民形成垃圾分类行为习惯的做法收效甚微,政策实践也仅局限在少数试点地区。2011年,上海市政府又推出了“百万家庭低碳行、垃圾分类要现行”市政府实事项目,大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但扬波大厦同样没有被列入试点范围,社区干部和居民对垃圾分类缺乏认知,对实施垃圾分类的认可程度相对较低。
2011年,爱芬环保决定将其社区垃圾分类的理念在一个社区进行落地实践。但是当时上海市尚未明确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基层街道和社区对社会组织参与推行垃圾分类持隔岸观望的态度,不愿意与爱芬环保合作。经过多次沟通,静安区街道表示愿意支持爱芬环保在社区中推行垃圾分类。同年6月,爱芬环保开始选择社区开展实践,经过多轮沟通,扬波大厦业委会成员经过协商后终于表示愿意让爱芬环保在小区中尝试推行垃圾分类。小区确定后,爱芬环保与街道相关部门、扬波大厦业委会和居委会的相关人员组成了工作小组,共同确立了该小区垃圾分类推进方案。在这之后,爱芬环保通过举办环保纳凉晚会、“垃圾旅行记”图片展等宣传活动以及向业主发放垃圾分类征询函、给小区居民发放家用湿垃圾桶和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围裙等,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让居民更系统地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能力和意愿。同年9月25日,爱芬环保正式进驻杨波大厦。为了保证居民能够正确分类垃圾和投放垃圾,在每天扔垃圾的高峰时段,爱芬环保的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从其他社区招募的志愿者)都会在垃圾投放点值班,指导、鼓励、督促居民进行垃圾分类。与此同时,爱芬环保还通过不断回应居民垃圾分类需求,帮助居民解决难题,增加了居民对垃圾分类的信心。比如根据居民的反馈,对接专门回收衣物的机构和专收过期药品的机构,在小区内设置衣物回收箱和过期药品回收箱,解决居民处理废旧衣物和过期药品中遇到的难题。
(二)樱花苑小区——参与策略
樱花苑小区于1988年建成,共有980户居民,其中50岁以上老人约占50%,社区志愿者的基础较好。该社区作为上海市市级文明小区,曾获得“上海市米其林绿色小区”等荣誉,居民对社区环保重要性的认识程度较高,在前期参与社区环保活动中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此外,该小区的居委会徐培英书记非常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事务。2012年,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发布了《上海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支持政策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对县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投入给予补贴,并对生活垃圾超量减量给予部分补贴”。2013年,按照“垃圾分类可积分、积分可兑换、兑换可获益”的原则,在部分区深化完善“绿色账户”活动载体、宣传窗口、工作平台以及激励机制作用,逐步建立以正向激励为特征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上海模式”。
2013年3月,爱芬环保开始在樱花苑小区推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3月22日,爱芬环保在樱花苑小区成立垃圾分类指导小组,负责领导小区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决策、提供资源和支持等方面工作。与社区共同组建了一支有社区党员、楼长和居民积极分子组成的志愿者团队,以责任承包的方式将住户进行分解,推动垃圾分类的前期各项工作,包括入户征询意见、知识宣传、入户分桶、值班监督等工作。在正式启动之前的宣传阶段,爱芬环保与居委会等共同举办了“开放空间”活动,为党员、志愿者、楼组长、居民提供垃圾分类的交流平台,进一步强化各方的垃圾分类意识。在宣传阶段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通过社区内的各种媒介滚动式地宣传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和垃圾减量的意义;二是居委会召开各种会议,总结垃圾分类的经验并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使垃圾分类在社区中逐渐形成氛围;三是将低碳环保垃圾分类等主题融入樱花节中,使到场的居民感受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5月6日,樱花苑小区正式启动垃圾分类,志愿者值班体系也随之启动,通过轮岗值班的形式指导和监督居民分类投放垃圾,保证垃圾干湿分离。与此同时,爱芬环保与樱花苑小区分类指导小组每周固定开一次例会:一是了解垃圾分类的进程;二是解决当前的问题和困难;三是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此外,爱芬环保还与其他社会组织合作,通过开展生命工作坊、团队共创等方式,帮助小区组建志愿者团队并推动社区环境营造;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酵素制作、绿色种植等活动,巩固垃圾分类成果。
(三)嘉利明珠城——赋能策略
嘉利明珠城建于2005年,由15幢18—33层的高层组成,共有26个门栋,2219户居民。该社区呈现如下特点:现代高档商品房小区,住户来源广泛,人口结构复杂;社区业主以工薪阶级为主,闲暇时间少,对于垃圾分类普遍意愿比较低;社区的每个楼道口有大型垃圾桶,居民可以随时扔垃圾,由物业和居委会协商清理。2014年,上海市政府颁布《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与之前“绿色账户”“积分兑换”等激励措施不同,《办法》实现了从道德层面的软约束引导式促进向法定义务的强制性实施转变。此外,《办法》还规定基层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指导活动。
2015年,爱芬环保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介入嘉利明珠城开展垃圾分类(绿色账户工作)。由于社区规模较大,且居民垃圾分类的意愿低,爱芬环保决定采取试点逐步推进的方式逐渐赋能于社区。2015年11月,爱芬环保与社区共同确定了第一批试点区域,共涉及400多户居民。在该试点期间,爱芬环保的主要工作内容:一是召开培训会议,培训社区管理者对垃圾分类的管理能力;二是协助社区组建志愿者团队,对志愿者团队与保洁员开展工作培训,培养志愿者团队和保洁员的垃圾分类工作能力;三是指导社区管理者、志愿者团队和保洁员等的各项垃圾分类工作,包括入户宣传、宣传海报制度、志愿者值班监督和指导、保洁员二次分拣等。其目的在于实现社区、志愿者、保洁员等社区内部主体在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和管理过程中提高自身的垃圾分类管理能力,并逐渐参与到垃圾分类的管理和决策工作中。2016年2月,试点区域扩大到1 100户。在第一批试点中,社区管理者和志愿者团队已经基本掌握了社区垃圾分类推进和管理的方法,因此,在第二批试点区域主要由社区管理者和志愿者团队来负责推进。主要措施包括:一是按照党支部划分“宣传包干区域”,以楼组长和党员搭配的形式,挨家挨户上门进行宣传;二是采取“娃娃教你分类”的宣传方法,组织社区内学生志愿者指导居民正确分类。经过密集的宣传后,第二批试点区域比第一批试点效果更加显著,反过来带动了第一批的楼栋。历经7个月的试点推动后,嘉利明珠城实现了垃圾分类全覆盖。全覆盖后,社区在宣传上又推出了许多新方法,如开展“垃圾分类百日竞赛”活动,由主任和志愿者每天在早晚投放高峰期带队,检查每个点位的投放情况,再向党员群、楼组长群、志愿者群发布检查反馈,督促激励大家做好垃圾分类等。
(四)陶瓷大楼——授权策略
陶瓷大楼始建于20世纪90年代,是国有企业上海陶瓷公司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建设的,属于单一单位式社区,社区居民以陶瓷公司退休工人为主,居民之间都是几十年的同事兼邻居,人口结构单一,邻里之间保持着比较高的互动频率,居民之间的邻里关系相对较好。该小区的特点是: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积极性都很高。在2014年之后,上海市垃圾分类政策的强制性特征越发明显。2016年,垃圾分类减量化目标明确写入上海市绿化市容“十三五”(2016-2020年)规划纲要中,规划提出了加强法制建设、加强政策引导、加强规划评估、加强改革创新和加强社会参与等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2017年,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颁布《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规定了“上海于2017年起全面实施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政策”。
2017年,受北站街道和海昌居委会的邀请,爱芬环保进入陶瓷大楼社区参与推进垃圾分类。爱芬环保在陶瓷大楼垃圾分类推进工作的实践中,通过授权来激发社区的内在动力,推动大多数居民参与管理和决策,这正是该社区垃圾分类有效实施的关键所在。一是在基础调研工作中,主要由居委会牵头,实地走访陶瓷大楼来了解硬件设施,并结合楼长上门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了解居民日常投放垃圾的习惯和对垃圾分类知识掌握的程度。二是居委会牵头,组建垃圾分类志愿者团队,主要工作负责日常垃圾分类宣传及“绿色账户”扫码值班。同年9月18日,陶瓷大楼的垃圾分类工作正式启动,志愿者值班体系也正式建立。通过居委会的动员,小区组建了一支7人的垃圾分类小分队,其主要工作负责日常垃圾分类宣传及“绿色账户”扫码值班。在推行垃圾分类的过程中,爱芬环保还将社区自治项目与垃圾分类相结合,激活社区活力。例如,以社区垃圾分类志愿者团队为基础,与社区共同开展了“陶瓷绿苑”自治项目,发动居民在社区中规范种植绿色植物。社区中的湿垃圾通过发酵后可以用来给绿植做肥料,实现湿垃圾就地解决。此后,陶瓷大楼居民们还自发组织会议,制定陶瓷大楼绿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了社区垃圾分类的成果,同时推动社区微空间改造更加规范、合情合理,营造更加和谐的社区环境。
(五)分析讨论
至此,我们已经对爱芬环保参与的四个社区进行了逐个分析,比较和总结爱芬环保在上述不同社区的行动策略可以发现:(1)在柔性政策介入和低成熟度社区的条件下,一方面政府对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垃圾分类的认可度比较低,社会组织需要与政府进行充分沟通,获得政府的信任和认可,以获取政府的授权和资源支持;另一方面,社区居民垃圾分类的能力和意愿很低,社会组织需要通过宣传、监督、鼓励、指导等方式劝导居民垃圾分类才能达到效果。(2)在柔性政策介入和高成熟度社区的条件下,社区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和能力都比较高,此时社会组织应该适当授权,引导社区居民树立管理者的身份意识,更为深入地参与社区垃圾分类的各项事务,逐渐培养社区居民自主管理垃圾分类的能力。(3)在强制政策介入和低成熟度社区的条件下,社会组织通过培育社区居民垃圾分类和管理能力,逐渐赋能于社区。在此过程中,鼓励居民逐渐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和管理。(4)在强制政策介入和高成熟度社区的条件约束下,社会组织主要采用赋权策略,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由社区居民自身主导和推动。此外,社区自治项目由于聚集了非常多自主参与社区活动的居民,因此成为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和管理的较好切入口。
四、结论
本文从中观层面构建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垃圾分类行动策略选择分析框架。在这一分析框架中,社会组织行动策略是因变量,政策介入和社区类型是自变量;由于政策介入程度与社区类型的不同排列组合,导致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垃圾分类的行为策略发生了变化。研究的具体结论如下。
第一,相对于政府的强制性,社会组织的柔性和灵活性更能够在社区动员中不断调适其行动策略来适应不同情景,进而有效引导社区居民开展垃圾分类。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垃圾分类是由政府主导和推行的,然而,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治理模式在社区居民垃圾分类治理动员中缺乏社区动员的持续性,加上政府动员通常具有较强刚性和单一性的特点,缺乏柔性和灵活性,导致社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难以得到实质性的提高,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成效不显著。随着垃圾分类的实践发展和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实务工作者和研究者意识到,作为一项紧迫的社会治理议题,垃圾分类工作也必须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性和社会性,重视社会组织的有效参与,才能更好地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在垃圾分类倡导活动中,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在社区垃圾分类中脱颖而出,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取得成功的因素非常复杂。爱芬环保之所以能够在推动社区垃圾分类领域取得成功,一方面是得益于上海市利好的政策环境,另一方面则与爱芬环保自身的自主性和适应性有关。在上述两个原因中,前者是爱芬环保成功的一般性原因,后者是爱芬环保成功的特殊原因。不同社区其居民垃圾分类的能力和意愿不尽相同,从而造成社区垃圾分类动员困境表现出多维度、多样化、复杂化的深层次特征,政府宏观层面的社区垃圾分类动员很难做到面面俱到,社会组织则可以发挥自身的柔性和灵活性,根据不同的社区情境进行自下而上的动员,恰好与政府自上而下的刚性动员模式互为补充。
第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垃圾分类的行动策略经历了从说服、参与、赋能到授权的转变,在参与的方式和内容上发生显著变化。社区作为复杂社会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中的各种组织或子系统在本社区内部彼此之间的结构和功能关系形成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社区治理作为一个紧迫的社会治理问题,其实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根据具体的治理情景采取不同的治理方式与之相匹配才能更好地实现社区治理善治,社区垃圾分类治理作为社会社区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如此。社会组织作为社区垃圾分类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在参与社区治理中亦需要根据社区类型并结合具体情景采取不同的行动策略。从爱芬环保案例分析中可以看出,无论地方政府制定的垃圾分类政策属于柔性还是强制性,社会组织都可以通过说服、参与、赋能和授权四种行动策略的合理匹配进而提升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的效能。进一步对上述四种策略展开历时性分析不难发现,社会组织在参与垃圾分类的方式和内容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参与方式上,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垃圾分类经历了从直接参与到间接参与的转变。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始终是社区内部的基础性事务,应该坚持社区为主导。但不同类型社区的成熟度不同,社会组织参与垃圾分类的行动策略需要根据社区的成熟度进行相应调整。在参与内容上,社会组织在参与垃圾分类的不同阶段,其行动的具体内容也具有差异性。在嵌入社区的初期阶段,社会组织主要通过说服和赋能策略发动社区垃圾分类主体积极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实现社会组织与社区互动发展的有机结合;随着嵌入程度的不断加深,社会组织开始由沟通说服和提供支持逐渐转向支持社区成立自组织,依托本社区力量开展垃圾分类,促进社区在垃圾分类事务上的自决与自治。
第三,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垃圾分类的行动策略具有权变性特征,受政策介入和具体情境的双重影响。从爱芬环保的案例实践可以发现,政策介入程度和社区类型的变化,导致社会组织社区垃圾分类的行为策略发生了调整。已有关于社会组织行为策略的研究主要聚焦于社会组织与政府的互动过程,[17][18]本文则进一步揭示了社会组织在垃圾分类过程中行为策略选择背后的多重逻辑。柔性政策介入和低成熟度社区匹配时,社会组织主要通过劝导、诱导、启发、商量、建议等方式来说服政府和社区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垃圾分类;柔性政策介入和高成熟度社区匹配时,社会组织主要通过组织社区参与社区垃圾分类各项工作的决策,增强其主人翁感,进一步强化其垃圾分类的能力和意愿;强制政策介入和低成熟型社区度匹配时,社会组织更倾向于赋能于社区,逐步提升社区垃圾分类自主治理的能力,实现垃圾分类自主管理;强制政策介入和高成熟度社区匹配时,社会组织应向社区赋权,更多发挥社区自组织的作用。
五、研究不足与未来展望
本文尝试基于政策介入和社区类型的双元情景下,研究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垃圾分类的行动策略选择问题,探究其不同行动策略选择背后的行动逻辑。在研究中,一方面以理论为指导,一方面以现实为依据,尽可能地还原事情的来龙去脉,厘清不同行动策略背后的前因后果。但是,受到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本文还存在一些局限和不足。其一,尽管该文选择了国内较早参与社会垃圾分类的典型社会组织作为代表性案例研究,但案例研究方法本身不可避免的存在选择性偏差和代表性不足的问题。其二,社会组织的行动策略较为复杂,本文仅考虑了政策介入和社区类型两个维度,所构建的分析框架尽管在能够自圆其说,但并不代表这一分析框架囊括了影响社会组织行为策略的所有因素,甚至有可能忽略其他的重要变量。故该文的研究结论需要在进一步理论分析和实践检验基础上予以确认和测试,才能够推广到更广泛的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