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法创新研究
2021-11-27李灵瑞
李灵瑞
(建水县甸尾乡文化站,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654318)
引言: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代表着我们民族的人文关怀和价值取向,同时也代表着我们民族的传统智慧,是中华民族发展至今的重要精神家园,作为传统文化的集中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文明发展中的重要文化土壤,同时也是我国文化软实力发展的重要支撑。因为我国的很多少数民族在传统当中并没有文字,只有语言,所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过程中,就必须通过人的培养来达到传承的效果,从目前来看,很多少数民族在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时都会存在很多的问题,例如少数民族语言逐渐地消失,那么这会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同时学校方面对少数民族当中很多的传统技艺和文化缺乏足够的重视,没有相关学科的设立,再加上一些商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使其原真性受到了严重的影响,这在当前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因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具备着一定的活态性特征,那么想要有效的保护这部分遗产,就需要对其进行更好的传承和发展,目前关于这部分的研究成果较少,总体来看更多的研究内容是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个案,缺乏综合性的研究内容,同时对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方法也缺乏足够的重视。因此本文对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法创新进行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存在的问题分析
随着我国近些年来综合国力的逐步增强,对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更加重视,虽然当前对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并获得了不错的效果,但其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具体包括这样几个方面:
(一)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很多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都仅仅局限在少数民族内部,多采用的是师徒或者亲子传承的方法,例如苗族的蜡染仅仅在几个村寨内部进行传承,因为苗族蜡染只会在节庆等重要场合中才会进行。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当中,对保护一词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即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进行保护的措施,包括遗产立档、确认、宣传、传承等等,从而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更好地为人们服务。
(二)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义务教育存在冲突的现象
过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因为有着本身的规律性,所以需要从小开始进行培养,但到了现代社会,因为需要开展义务教育,这与文化遗产传承正好发生了时间上的冲突。较为典型的案例就是我国西双版纳的和尚生情况,傣族传统待男孩子到了六七岁时会被送入到佛寺当中,必须出家才会被认为成年,但这时又是义务教育的阶段,所以当前很多傣族的男孩都是兼顾着佛寺教育和义务教育这两方面内容,从而出现了和尚生的情况。可以说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他们的文化权利息息相关,同时也会影响到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那么一旦义务教育与文化传承之间出现冲突,又该如何进行选择。
(三)有关部门的不当介入对传承方式进行了扭曲
因为近些年来社会各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有关部门也将其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可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社会公共利益有着密切的关联,有关单位开展这项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缺少相关部门的参与,那么如果非物质文化遗产缺少经济价值,那么将很难获得有效的保护。但一些部门在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并未做到精确的定位,没有搞清楚传承和保护的主体关系,从而导致了问题的出现。例如苗族的鼓藏节,在有关部门介入后,鼓藏节的组织成为了政府工作内容,主持人也变成了政府官员,而原本鼓藏节的主人竟然成为了参与者,在节日操办中无论是程序、时间都存在着双方的冲突。虽然这充分体现出了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支持,但实际上他们却剥夺了少数民族本身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权利,对传承方式进行了扭曲。
二、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法创新研究
(一)整体性保护理念的应用
这里所说的整体性保护,除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各项要素之外,也需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具体包括了文化环境和自然环境等等,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社会传承的重要基础。例如匈牙利传统舞蹈在进行传承保护的过程中,同时也保护了与其相关的音乐和习俗,实现了对传统舞蹈自然和人文环境的有效保护,这就是整体性的保护理念,通过这一理念的应用,使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传承和保护的同时,也加强了民众的归属感。例如苗族蜡染,掌握这项技艺的多为苗族的妇女,他们在对这项技艺进行掌握的同时,也了解这对于苗族文化传承的重要性,从而使得自身的认同感和使命感得到了增加。此外,在苗族神山上的碑林园,除了要通过双语的方式来对苗族古歌和古辞进行传承之外,也要保护好这些古歌和古辞所依赖的文化环境和自然环境,如果能够在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做到整体性保护,那么就会有效地避免不当保护以及错位保护等问题的发生。
(二)有关部门对自身进行清晰的角色定位
因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具备的活态特征,所以必须由少数民族当地的群众来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多年来少数民族的民众在生活当中实际上在持续地传承着这些文化遗产,所以他们无法被替代。在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相关部门的责任巨大,但一些政府部门并未明确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边界,需要在实践过程中进行积极的探索。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强调了政府部门的守卫者立场,不可出现越位或者缺位的情况。本文认为,政府部门主要的任务应该是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创造良好的条件,包括宣传、场地、资金和公共服务等等,而并非直接对这一过程进行越俎代庖。
(三)民众的有效参与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存在于少数民族民众脑海当中的内容,这些内容是无形的,不能够触摸的,所以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点在于传承,需要重视人的培养。上文提到的匈牙利舞蹈传承,之所以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就是因为在其传承的过程中,社区的民众参与到了其中,并将这些参与的社区民众直接变成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那么我国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也应该效仿这种模式,更多的让少数民族社区民众参与到其中,从而获得更好的传承效果。
(四)采用传统的传承方式
因为历史的影响和一些条件上的限制,一些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为其创建一个良好的传承氛围,我们一般将其称作为文化生态。例如我国的中医过去采用的是师徒传承的方式,徒弟跟着师傅采药,在这个过程中学会各种药材的辨认,并掌握其中的规律,通过在观察和学习来逐步的积累治疗经验,从而成为中医的优秀传承人。那么从高等教育的角度上来看,应该对熟练掌握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考生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这里包括了少数民族语言,地方的高校也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来选择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内容来设置加分的具体标准。但通常来看,这种加分标准不应该比教育部直属高校的加分标准更低,让考生通过传统方式来进行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能够在高考当中得到充分的认可。
(五)合理应用多媒体技术
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上来看,其余多媒体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并不矛盾,甚至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通过应用多媒体技术来增强影响力,让更多的人们能够通过多媒体来了解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而对其产生更多的尊重和热爱,这对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方法的创新有着重要的帮助作用。例如苗族蜡染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可以通过摄像机拍摄的方式来进行记录,这实际上就是通过媒体技术实现了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让更多的人了解苗族蜡染文化和技艺,包括非常有名的《百苗图》。同时也包括苗族神山上碑林原中的古歌和古辞,也可以通过媒体记录的方式来实现传承和发展,利用这种方式能够让其在社会大众中得到更加广泛的传播,从而让更多的人们认识和了解苗族的古歌和古辞。
结束语:总而言之,文化遗产是我们民族自我创造并流传下来的重要结晶,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人们的习俗和生活进行了记录,而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文化强则民族强,如果没有文化的繁荣,就不可能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民族的精神家园是以几千年的历史文化为基础而形成的,通过了多年来的淬炼而变成了中华民族文化精髓。在这些文化精髓中,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承是我们的重要任务,需要重视传承方法的创新,更好地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进行弘扬。